这天对赤沙国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凌晨时分,首都莎华城刚刚取得了一场守城战的胜利,海尔德主教决定将这天定为荣耀纪念日。同时,也为了祭奠伟大的英雄黑龙,黑龙为了全城人的安危与魔将殊死搏斗,最后又和世界第一法师艾伯特同归于尽,此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值得被载入史册。
一大清早,城内百姓就在庆祝战争的胜利了,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完胜魔族,除了部分士兵受伤以外,就连一位阵亡的都没有,这是件值得庆祝的事。人们都在欢呼大力神显灵了,是大力神保护了莎华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是这样没错。
神殿大厅内,众人围着会议圆桌而坐,桌子的正中央,放着今早吉恩带回来的面具,那是黑龙的遗物。
“也就是说,黑龙先生他……”
吉恩怀着沉重的心情说:“是的,他牺牲了,连尸骨都没能留下,我在爆炸中心只找到了这个面具。”
“天妒英才啊……”卡尔叹息道,“我还没能和黑龙先生说上多少话,没想到……”
海尔德主教安慰卡尔,“节哀,人死不能复生,他用生命击败了魔将与艾伯特,他是个英雄。”
黛柏拉叹道:“失去了这么一位朋友,格斯他们应该很伤心吧。话说格斯等人呢?”
吉恩解释道:“格斯他们已经离开了莎华城,准备返回王都。”
库隆说道:“返回王都?我们还没来得及感谢他们呢,要不是他们的魔法卷轴,我们不可能赢得这么轻松。”
“卷轴的事格斯嘱咐过我,他说就当是送给赤沙国了,他的原话是,这些东西以前无意间得到的,本来就不是我的东西,送给赤沙国也没什么可惜的。”
“这就应了那句古话吗?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库隆闭目仰头,道:“的确是个高尚的友人呢,黑龙大人选择朋友的眼光的确很不错。”
……
此时的莎华城外,格斯正骑着心爱的萝卜,带着莉莉丝,爱丽丝一同在沙漠中赶路返回王都。
“格斯,这样真的好吗?”爱丽丝问道。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已经厌倦了伪装成别的身份,从此以后我要以格斯的身份生活下去。”
“我不是说这个,你真的不考虑向神殿要点报酬吗?大把的高级卷轴都给他们用了,这下子你又变成穷光蛋了。”
“你说那个啊,无所谓。本来就是我捡来的,财富这种东西,还是要靠自己的双手挣来才有意义啊!”
说着,格斯拍了拍萝卜,示意加快脚步。萝卜心领神会,四条小短腿越跑越快,在身后拉起一道沙尘。
“等等!等等我!”
一个少女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格斯回头一看,是赫莎。
“格斯先生!我身为你的扈从,我也要跟你一起走!”
“我不是说要解除合约吗?你干嘛还要跟来啊!”
听到这里,萝卜背上的莉莉丝一脸邪笑地说:“哦吼吼,玩弄过后就丢弃掉人家,格斯你还真是个渣男呢。”
“别乱说啊!看热闹不嫌事大啊!”
一番争执之后,格斯终于意识到自己甩不掉这个牛皮糖了,只好答应戴上赫莎一起回王都。
在得到了格斯的答复后,赫莎高兴地跨上了萝卜,这可把萝卜累坏了。本来萝卜这种疾走蜥蜴就是供单人骑乘的,莉莉丝是个小孩子所以带上也没问题。爱丽丝个头不高又很苗条,萝卜在加把劲也能驮动。可赫莎个头高又穿着一身圣骑士银甲,这一坐上萝卜,萝卜简直举步维艰。
没走出十几米,萝卜就累得趴在地上不肯动了,格斯看着也心疼,赫莎看不过去了,主动要求下来步行。
格斯第一个不答应,“不合适吧,我们坐萝卜,让你一个女孩子在后面跑,别人看到会说闲话的。”
爱丽丝也附和道:“对,不能让女孩累呢。”
莉莉丝也跟着说:“没错,如果非要让一个人下去的话,我们这里好像有个很适合当苦力的家伙呢……”
格斯意识到了哪里不对,一脸无辜地说:“你,你们都看着我干嘛?”
……
后来……
这趟旅途,大部分时间都是由赫莎,爱丽丝,莉莉丝三人坐在萝卜背上。然后……格斯在下面举着萝卜跑……
s级的力量与耐力,不当苦力真是可惜了呢。
离开了赤沙国,格斯一行人回到了艾尔王国都城,开始了新的生活。
本以为这趟赤沙国之旅就够乱了,格斯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未来等着他的是更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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