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成就至尊人生》第七章、相思

    
    这天,两人于山林中游览,此山唤做小笙山。两人边走边聊。
    天外天说道:“山弟,你今年才二十岁,年少英雄,令人羡慕。却是如何得知那范天星九年前、五年前所犯下事件的呢?”
    山外山说道:“要探得这个,却也不难。小弟于范家大院附近,流连数日,细访有无冤死之人。刚好打听到这女子,九年前遭人凌辱,投河自尽。小弟细细问其家人,死于何时,经历何事。时间正是那九年前六月十一下午。
    不瞒天兄,小弟家里,早已有来这北方武林,惩恶之意。其时这范天星时任三地总瓢把子一年多,小弟家里,对他自是关注,早已有人记录他一举一动。那天中午,他骑马去十里外五岭山庄胡家赴宴,这个是大事,自有记录。
    他酒足饭饱返回,已至下午,那山里树林,却是他必经之路。小弟心下,已是怀疑他八分。他十八岁成家,现时儿子已是三十一岁,他有个十岁小孙子,刚好在学画画,我潜入范家大院,自是扮作那学徒,然后教那小孙子画一幅小女孩山里采蘑菇的画,上面写‘小妹妹不要去山里采蘑菇,那里有坏叔叔的’,然后骗他去给他爷爷看画得好不好,我就藏于屋梁之上,看得明白。果见那范天星变了脸色。
    到了那审判那天,我气势凛然的说出,他不加以否定,自是确然了。如果没有之前的吓破了胆,他也没有这么快自己承认。所以我那一掷之下,写就二十七个字,这个演戏,却是必须做的。不是天兄这样高人,想必无法识破。
    至于他弟子之事,证据却是好查多了,我潜入范家大院,那大院内学徒甚多,彼此不认识者,亦是众多,我潜入内院,有时扮作杂役,自是打听那院中事情。闻听到他的一个弟子,五年前犯了投敌卖国之罪,死于狱中。
    投敌卖国,应该公审,怎可活活打死?我已起了疑心。我先去到那弟子家中,见家徒四壁,问其母亲,言那年没有学费交与范天星,范天星本是要逐出师门,不认作弟子,后来不知何故,却又突然开恩,认了为弟子。后来不知道总的,就犯了投敌卖国之罪。
    你想一个一无所有,大院不出之人,能够卖什么国?从来只有那掌权者,如秦桧之徒,方可以卖国。我找到当年办案抓那弟子之人,逼问一二,自是说出了范天星把徒弟主动送进来的经过。又且那弟子对他供述了他与范天星谈妥的过程。那主办之人,却也不想判那弟子重罪,是范天星上下打点,买通狱卒,唆使牢中犯人,群殴而上,打死这弟子。我又找到那狱卒,那狱卒也是招认了,前后无差。唉,这个证据,自是抹不掉的,容易查多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天外天说道:“山弟做事,真是细致。只是你要夺人性命,却为何限定自己,只在这寿辰之后第四天的十二个时辰内完成呢?”
    山外山说道:“拿走他的财物,在他寿辰前三天内完成,自是让他体会,自己这个寿辰不好过了。让他想想,别人财物被他剥夺,人家那日子怎么过?既然要夺他性命,让他偿命,好歹也让他过完这个寿辰,让他有三天时间,交代后事。
    我们就算是要给坏人以恐惧,给他以惩罚,也不能是无限的恐惧,只能够是有限的恐惧,不能让他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也给他生的希望。真有这样的人,能够保全他的性命,那也算是天意。
    小弟家里,对此也早已做出过分析,有那较大自信,才让小弟出来闯荡,做了这个判官。你看我出道两年以来,已是除掉了那必须偿命的,共计十五人的性命,就是他们请有帮手,却尚无人能够在小弟手下,走过一招。
    这第十六人,就是这范天星了,邀约到像天兄这样的绝顶高手,却也不一定会帮那范天星,这个小弟家中,对此也做过反复分析,若万一遇到比小弟高明之人,小弟将其人罪状列出,多半也有六成把握,那高明之人,只保护那人性命,却不加害小弟。且小弟最先练的,就是那逃生保命之法,若是遇到那极高明之人,小弟如果不是一心恋战,要逃走保命的机会,却也有个八成。
    小弟与家人,早已分析明白,只在这一天内谋事,给对方一线生路,真有那胜过小弟的高明之人,要保全他性命,自也就是捱过这一天即可,无需反过来追杀小弟。是以做出这个决定,在外人看来,看似很傻,实是符合人之心理。”
    天外天说道:“山弟及家人,都是有勇有谋,看似很傻的决定,却实在是非常高明,令愚兄敬佩。只是那需偿命之人,若是躲避了,你却如何确定,能够在那十二个时辰之内,一定找到那人呢?”
    山外山说道:“小弟也不隐瞒,虽然出面的,仅是小弟一人,但小弟身边,还有三人常在左右。却并不帮我对敌,只暗中负责帮我查找其人罪状,以及行踪。如果已经发出红豆留诗,我们就会在那人身上头发上,神不知鬼不觉的,提前喷洒我家中独门配制的香水,只有我们闻得到,别人全无感觉,可以说,他就算是入地三尺,我们也能够根据香味找到。我们不将这些对外说出,自是越神秘,越对那作恶之人,有那威慑力量。”
    天外天说道:“只是愚兄不解,你为何要用红豆主人死刑呢?”
    山外山说道:“两年前,家人给小弟订了一门亲事,那姑娘却也是小弟从小青梅竹马之人,彼此情投意合。定于小弟二十岁时成亲。小弟想我在成亲之前,怎可毫无江湖闯荡经验?将来若是家室牵绊,更难出来。
    于是决定出外闯荡,小弟其时练好了那用豆子写字的功夫,正不知道使用何种豆子,一种主死,一种主财。刚巧小弟未来媳妇,托人带有书信过来,内有三粒红豆,小弟触景生情,念了王维的《相思》一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相思?这不正是谐音‘想死’吗,小弟想那武林中人,练好武艺,越有强力,就应当更以奋勇力量,去扶危济困,帮助弱小,却不想有众多恶徒,练了武术,竟是反而用来欺负弱小,欺男霸女,残害他人,以此为得意。恶有恶报,上天必于冥冥中,予以惩罚,推演之,作恶者,不作不死,做了必死。这不是自己找死,想死吗?我做为判官,自是要判那自己想死之人的死刑了,是以红豆主死。留了他的性命,有那绿色生机,是以绿豆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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