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王国往事》第三十二章:早点铺子

    
    不过即使安琛“不拒绝”,秦箫也没敢提什么别的要求。
    第二天早上,安琛罕见地从自己家里的床上醒来。本来觉得好不容易不用去农场上班可以再拖一会儿,但意识到今天家里还有一个秦箫,于是还是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打算去叫秦箫起床。
    然而安琛拉开卧室的门,却看到外面秦箫已经穿戴好坐在餐桌旁了。
    “呦,你还会做饭呢?”安琛不禁好奇地看了看桌上摆着的盘子和碗,盘子里的确放着一看就知道是煎花粉盒子的东西,而碗里也盛着清澈的蜜酒。尽管只是把她冰箱里的半成品拿出来加热了一下儿,但这对于贵族家族的少爷而言已经很不容易了。
    “不就热一下嘛,这有什么不会的?”秦箫颇有点儿得意地说道,“安琛姐姐,快来吃早饭吧。”
    然而安琛首先想到的不是这早饭好不好吃,而是她不常在这房子里住,冰箱里的食材大概都有些时间了:“这花粉盒子是什么馅儿的?”
    “我看包装袋上好像是写着羊骨髓馅儿的。”秦箫回答道,“其实我不怎么吃羊骨髓,总觉得有股味儿。”
    “那可别吃了,估计都过期一个多月了。”安琛无奈地笑了,“你都不看生产日期的么?”
    “呃,生产日期……”秦箫顿时露馅儿了。他在秦庄园的时候连厨房都没去过,而且给贵族吃的食物肯定不可能是用超市里买的半成品做的。
    “阿箫,你应该还没来得及吃吧?”安琛不放心地问。
    “没有——我从来不吃羊骨髓。”秦箫连忙摆手。
    “那就好。”安琛主要是怕他吃出什么毛病,到时候她也不好向秦笙交代,“你想吃早饭的话,咱们还是到楼下的早点铺子吃吧。”
    秦箫看了看他“辛辛苦苦”在微波炉里叮30秒热出来的花粉盒子和蜜酒,有点不满于安琛浪费他的心意,但还是答应道:“好吧。”
    安琛看着他,真有点儿头疼。本来说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但到头来还是得照顾着这位少爷——没办法,秦箫可是秦笙的弟弟,这不就跟她弟弟一样么?
    ——
    洗漱完毕换了衣服,安琛领着秦箫下楼吃早点。
    楼下早点铺子的老板姓庞德,是个自来熟,也是街坊邻居里极少数真正对安琛叫得上名字的。看见安琛带着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来,早点铺子的老板便招呼道:“哎呦,三楼的小安,带男朋友来吃早点啊?”
    这位庞德大娘就住在这栋楼的一层,年轻时在附近的火电站工作,退休后就做点儿早点在小区卖,赚不了多少钱也只是为了有个事儿干。因此庞德大娘对她的顾客们可从来不会捧着,她看安琛不常回家,带男孩子回来又往往声称是同事,便故意这么说来调侃她。
    安琛按照惯例当然不会承认这是她男朋友,只是装作害羞地解释道:“庞德大娘,您关心这个干嘛。这就是我一同事的弟弟。”
    “不错啊,以前都是同事,这回改同事的弟弟了?”庞德大娘故意问道。老人家可能是心地善良,也可能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反正是得给安琛这个小浪子添点儿堵。
    谁知道秦箫反而直接否认道:“大娘,她跟您开玩笑呢,我当然是她男朋友了。是不是,安琛姐姐?”
    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不拒绝,嗯。
    安琛终于有点儿理解秦笙为什么总是对她弟弟一脸无奈的样子了,面儿上只能顺着说道:“是,是。庞德大娘,来两张炸花粉饼,加一份儿炒黄骨髓——牛骨髓,不要羊骨髓。”
    庞德大娘夹了两张炸的酥脆的饼子装进纸袋里,又往纸盒子里铲了一勺炒牛骨髓,顺便再问道:“还有刚出锅的热橙汁儿,要不要也来点儿?”
    “来两碗吧。”安琛拿了花粉饼和炒骨髓,用智能手环在庞德大娘的收款码上扫了一下,“一碗多捞点儿稠的。”
    庞德大娘打了两碗热橙汁,递给后面的秦箫时对他说道:“小伙子,有前途啊。”
    能让安琛当着街坊邻居的面儿承认这是她男朋友的,秦箫还真是第一个。但庞德大娘不知道的是,以前安琛都是带她即将分手的男朋友来吃这顿“分手饭”,因此当然不会再说那是她男朋友。
    秦箫也不知道个中缘由,但他还是对庞德大娘微笑着点了点头:“哎,谢谢您。”
    早上正是居民区最忙碌的时候,上班族们不少都是匆匆下楼买了早点,骑上自行车吃了一路,赶到工作单位时才能卡着点儿。因此庞德大娘的生意也很好,上班族不占她早点铺子的空位,还能因此而吸引更多不着急出门的退休居民。
    安琛和秦箫是碰巧了才赶上一张两个座位的小桌,而不必跟别人挤大桌。坐下之后,安琛端起热橙汁喝了一口:“今天的橙汁儿煮得不错。”
    秦箫看这仿佛还挺好喝的样子,也端起碗喝了一大口,然而刚喝进去就连忙吐出来,忍不住咳嗽:“这怎么这么酸啊?!”
    “热橙汁儿可不是普通的橙子汁儿,而是用本地产的酸青橙压碎后轻微发酵,再过滤出的液体。”安琛笑着说道,“外地人很少能喝得惯。”
    “这也太黑暗了。”秦箫放下碗,连忙吃了一口炸花粉饼才把那奇怪的酸味压下去。
    “就是这个味道,喜欢的人特别喜欢,讨厌的人也特别讨厌。”安琛夹了一根牛骨髓吃,“尝尝庞德大娘炒的牛骨髓——其实也就是对面儿超市买的熟食,只不过拿回来再用辣椒拌了一下儿,价钱就翻了一倍多。”
    “嫌贵倒是别买啊!”庞德大娘不服气地插了句话。
    秦箫被逗笑了,又怀着希望尝了一口炒牛骨髓,然后被这——在贵族圣子看来——诡异的像是混着沙砾的干橡皮泥口感惊到了。
    “这……这没给错吧?”秦箫悄悄地问道。
    “没有啊,这就是炒牛骨髓。”安琛又夹了一大块子夹在花粉饼里,才想起来秦箫认为的牛骨髓大概跟她日常说的不一样,于是解释道,“你在家里吃的‘骨髓’都应该是脊髓吧?脊髓里大多是神经组织,口感自然比较细腻。而这里早点吃的骨髓是从腿骨里剔出来的,还带点儿骨细胞,口感味道肯定会跟脊髓有差别。”
    秦箫强行把那口干橡皮泥口感的玩意儿咽下去,又忍着吃了一大口炒牛骨髓,违心地说道:“嗯,好吃——多吃点儿就习惯了。”
    这让安琛心里不禁更为担忧,看来连带他吃早点都有风险,还是赶紧把这位少爷送到葡萄园的木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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