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寒门》第424章 鱼儿逃离网,为什么要争抢着回

    
    扈雷等宇骑被步兵阵包围了。
    辉兵放松对第一波宇骑的抵抗,等他们杀出步兵阵,然后迅速围住第二波宇骑。
    辉骑也心领神会,集结兵马,再次护住双翼。
    他们要生生吃下这几百宇骑。
    辉军也碰到过这种情况,他们若是杀出步兵阵,都是选择第一时间逃走。
    已经逃离虎口,绝不会回头再入狼窝。
    大宇有句话说的通透,死道友不死贫道。
    宇骑肯定会这样选择。
    因为追兵正在赶来,对宇骑来说,时间也是他们最大的敌人,拖延一刻就有全军覆没的可能。
    所以,杀出去的宇骑根本不会回头。
    李青峰掉转马头道:“兄弟们,刚刚是怎么杀出来的,现在就怎么杀进去,救下扈将军再走!”
    主将被困,就是死也要杀回去。
    没有任何抵触,宇骑全都掉转马头,准备按刚才的分组进攻。
    “李青峰,带着兄弟们走,不要管我们!”
    扈雷清楚现在的形势,若再次交织在一起厮杀,追兵很有可能会赶上,到时候一个都别想走。
    牺牲他们几百人,逃出去一千多人•••••••值了!
    他明白这就话没有分量,紧接着又大声吼道,“这是军令,违反者军法从事!”
    扈雷是主将,他发军令就算是刀山火海,战士们都会义无反顾冲过去。
    但他现在发的军令却让战士们很难受。
    战士们清楚扈雷的意图,可正因为是这样的主将,让战士们更加难过。
    走?
    于心不忍!
    眼睁睁看着主将和战友被敌人杀死,自己却转身离开,这是军人的耻辱。
    不走?
    军人以服从为天职,违抗军令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左右为难间,李青峰突然吼道:“我李青峰在雄州多年,一直和毅寇较量,就从来没有留下自己战友的习惯,也没有违抗军令的习惯,但今天••••••老子必须违抗军令!”
    “扈将军,就算你砍了我李青峰的头,也得等消灭了这群辉狗再砍,兄弟们随我杀,杀了辉狗,救出扈将军!”
    李青峰一马当先。
    “杀••••••”
    宇骑立刻杀向辉兵。
    鱼儿逃离网,还要争抢着入网?
    这帮大宇兵脑子有问题。
    辉军没有想到这个结果,匆匆接战。
    他们刚刚就被大宇兵杀得心惊胆战,现在宇军疯狂杀个回马枪,辉兵心中的恐惧陡增。
    被围在中间的宇军见战友不离不弃,顿时精神大振,奋力拼杀。
    宇军回头救人,就抱着必死之心,辉兵则是恐惧不堪,故而双方一接战,辉军就落入下风。
    李青峰率先杀到。
    长刀急速划过一个阻拦他辉兵的脖颈,一蓬血花随刀飞舞。
    李青峰根本无暇看那辉兵捂住脖颈的绝望神情,长刀再次斜砍。
    “死!”
    辉兵蹬里藏身,长刀却在他战马的脖子上划开一条长长的口子,血如泉喷。
    李青峰每一刀都不会落空。
    在战斗中,他实在是吝啬,不愿意白费体力。
    战马一个趔趄倒地喘着粗气,把还没有来得及返回马上的辉兵压在身子下,随后被呼啸而过的战马踩过去。
    辉军败退。
    他们认为宇军会迅速集结队伍逃走,谁知宇骑却杀红了眼。
    宇军似乎发狂了,追着辉兵屁股就砍。
    追杀了好几里,听到集结号才返回。
    扈雷没有提违抗军令的事,迅速集结队伍。
    包括轻伤在内的战士只有两千一,还有一百多重伤员,其余人都战死了。
    “扈将军,快带着兄弟们走!”
    汪伦左小臂断了,虽然努力勒住胳膊,但血水还是汩汩流下,他清楚跟着会拖累队伍,这条命也留不住,索性用最后的力气和敌人拼命。
    “我率领伤员兄弟,拦住敌军••••••”
    扈雷叹了一口气,吼道:“下马敬礼!”
    宇骑下马,深深一躬,然后上马飞奔。
    没办法,这是该有的舍弃。
    “扈将军,这样撤退,我们疲于奔命,最终会被敌军追上,我们何不换个转移方式,摆脱敌人!”
    “什么方式?”
    扈雷惊喜问刘备道,“你有摆脱敌人的办法?”
    “有!”
    刘备道,“我们不回霖州城,而是游弋在敌占区跟敌人躲猫猫,他们想抓我们却抓不到,我们还能隔三岔五去揍他们一顿••••••”
    这算啥办法?
    我们现在不就在敌占区游弋么?
    见大伙都是疑惑的眼神,刘备微微笑道:“在敌占区腹地有一个去处十分安全,敌人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去那儿,就算他们发现我们在那儿,他们也奈何不了我们••••••”
    “真有这种地方?”
    刘备点点头道:“以前打探消息常常路过。”
    扈雷沉思片刻道:“带路!”
    “随我走!”
    所有人都调转马头,向敌占区飞奔。
    而这条路上没有敌军。
    因为辉军不会想到,宇骑会走这条路。
    ••••••
    “兄弟们,填饱肚子,一会儿有力气杀敌!”
    汪伦用战刀剜下一块马肉,放在嘴里大口咀嚼。
    生吃马肉,平日谁能咽下去,但他们今天却吃的非常香。
    不为别的,就为有体力杀敌。
    一百多伤员本就是血人,吃完马肉后脸上和嘴上都是血迹和肉丝,平添了无限杀气。
    吃饱后,战士们上马,以战斗阵型排列,静静等着敌军。
    辉军终于来了。
    追过来的正是忽禄夹一队。
    当他看到一百多呈进攻阵型的宇骑后惊呆了。
    如果不是败军告诉他宇骑胜而逃走,他都会认为宇骑死得就成这些人了。
    哼,螳臂当车!
    这些么点伤兵就想阻止大军追击,做梦去吧!
    忽禄夹对身后副将道:“带五百人,一个冲锋结束战斗!”
    “是!”
    副将一挥手道,“儿郎们,对面是大宇伤兵,一个冲锋杀光他们!”
    “嗷••••••”
    五百人叫嚣着冲过来。
    骑兵冲锋得有战马相助,战马速度越快,对战斗越有利。
    汪伦自然不想失去这个势。
    “兄弟们,冲啊!”
    “杀辉狗!”
    ••••••
    汪伦一马当先,单臂挥刀,冲进敌群。
    紧随其后的宇骑像一支利箭钻进敌群中。
    铁汉出击,死不旋踵。
    狰狞的面孔,血染的长刀,低沉的怒吼••••••整个战场都被这种惨烈的气息湮灭。
    生存还是毁灭?
    对这一百多宇骑来说,哪有闲心去想,它是不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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