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都锦绣》第四百二十三章 少年情义(二)

    在行走途中,明崇俨大致知道了事情原由——叶非祖父于“贞观初年”遇事被贬,全家流放至岭南,后因李治登基大赦天下而获自由,数年后辗转移居“广州”。
    可不巧的是,那一年疫病爆发,叶家正好赶上了,导致家里年纪大些、身子弱些的人纷纷染病,最后平安活下来的,只有叶非兄弟俩。
    然而正所谓“福祸相依”!
    叶非之长兄叶风为了带着年幼弟弟活下去,冒死加入一艘“出海商船”,短短两年之内,积下不菲家业,而后安家定居,成为一名商贾,以贩卖“海外奇物”为生。
    约摸一年前,叶风给友人接风,设宴“芳香阁”,席间偶遇倾人姑娘,惊为天人,后数度前往,终知其亦是犯官后人,自小被卖入“青楼”。
    如果仅仅是同病相怜倒也就罢了,偏巧二人祖籍相同,皆为蜀中“成都”人氏,于是乎,叶风动了“赎人”的心思。
    只不过,“倾人”姑娘身价不低,赎金高达四千贯,已经差不多是叶风全部身家了,所以,叶风无奈之下只得和“芳香阁”掌柜约定半年后“赎人”,这才有了今日之事。
    进得后院一座小楼,行至一楼与二楼之间的平面处,却见楼上有人下来。
    “兄长!”走在前面的叶非呼唤一声,跟着问道:“可曾办妥?”
    叶风自上而下,一眼即看到了明崇俨,他没有回答弟弟的问话,而是下行两步,同时道:“小郎君怎会在此?”
    明崇俨回道:“听闻‘花魁夜’甚是好玩,故来见识一番,巧遇叶兄弟,便同来了。”
    “原来如此,正是相请不如偶遇,咱们先下楼,有话边走边说。”
    “甚好,叶兄请。”明崇俨客套了一句,而后率先转身下楼。
    待走出小楼,叶非忍不住道:“兄长,事情应当办好了吧,弟想与明哥去玩耍。”
    叶风依然没有回答,却是看向明崇俨问:“敢问小郎君,冯县男可在前厅?”
    “师父没来。”明崇俨随意回了一句。
    “喔——”叶风若有所失地应了一声,而后默不作声地走着。
    “兄……”
    叶非刚刚才说出一个字,就感觉肩头被人拍了一下,随后听到明崇俨压低的声音道:“令兄遇到事了。”
    还没等叶非反应过来,他就看到明崇俨和自家兄长打了一声招呼后,离开了。
    本想追上去,可转念又停下脚步,或许叶非此时才意识到,还是先弄清楚兄长的事情更重要吧。
    回到方九他们身边,明崇俨跟没事人一般坐下,全当没看见他们询问的目光。
    此刻,大厅木台之上,一名颇为瘦弱的女子正在弹“筝”。
    “筝”,又名“秦筝”,据汉代应邵载文:筝,“按,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或许“筝”真实的起源已无从考究,然其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却是不争事实。尤其是那名女子所弹奏之曲乃“高山流水”,更是世人皆知之名曲。
    云:“伯牙鼓琴,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世人皆以此曲赠知音,唯如此方不负伯牙子期之遇。
    相比较“芳香阁”里大多数人而言,明崇俨出身世家,对此典故自是耳熟能详,加上听过多次,当然能够分辨出优劣。不得不说,他也没有想到,在蛮荒之地,居然能够听到如此美妙的乐曲,甚至于超越此前所听过的。
    或许是悦耳动听的曲声打动了众人,原本空无一物的木台上,陆续出现了一些各色绢花……红色绢花一贯钱、青色十贯钱、紫色为百贯钱。
    明崇俨大致心里估算一下,木台上少说也出现了价值一千多贯的绢花。
    “可不少了啊。”明崇俨心里暗自感慨一下,只是他不知道,在此之前的两位女子,那可是全都收获了近三千贯的绢花,远不是台上这位可比。
    很快,至一曲临近终了,台上绢花之数并未明显增加,正当所有人以为此女子所获得绢花数不会再有太多变化之际,忽然,一个年青男子走到台边,抬首望向那女子,一动不动,直至曲终。
    明崇俨认识那年青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叶风。虽然距离有些远,且在侧后方,无法看清叶风表情,可是,他却听出,就在短短数息之间,那女子所弹奏曲乐错了两个音阶,只不过,众人并未察觉罢了。
    叶风一句话也没说,只在那女子起身谢礼时,轻轻地放了两朵金色绢花于台上,而后长叹一声,黯然离去。
    尽管明崇俨还是个孩子,但是对于男女之情多少还是知道些。
    目光所及之处,明崇俨见台上那女子面色凄然,一双灵动妙目投注叶风背影,直至其走出大厅。
    旁人皆不知情,以为那女子是感谢出手豪阔的年青男子,不管怎么说,一朵金色绢花,那可是代表一千贯,而且是两朵。
    按照选规则,所获绢花价值高者为“花魁”,虽然此刻尚未结束,但台上弹奏古筝之女子,眼下可是毫无争议的第一名。
    接下来表演才艺的是名弹琴女子,只是明崇俨无意细听,因为他看到了叶非走进大厅,而且东张西望地似乎在找什么……直到看见站起身招手的明崇俨,这才走了过来。
    “哟,这不是叶家小哥吗?”方九也认识叶非,见其走到近前,便挪了挪身体,空出明崇俨身边的位置,跟着笑道:“令兄刚刚可是大手笔,豪掷千贯,然美人却没有笑喔。”
    叶非回道:“方兄见笑了,家兄哪里是什么搏美人一笑,纯属无奈之举。”
    “奥,此话怎讲?”方九好奇地问道。
    “胖墩,到底怎么回事?”明崇俨也开口问道:“适才那位,可是倾人娘子?”
    “嗯,没错。”叶非也不隐瞒,将整个事情细说了一下……
    前半段,明崇俨已经知道,但是后面的事他就不清楚了。待叶非缓缓道出以后,他才知晓,原来,“芳香阁”掌柜的确有意遵守约定,同意叶风的“赎人”之举动。可是,由于今日“花魁夜”是大事,平日难得一见的东家突然出现,得知此事后,以未曾定下契约为由,否决了“赎人”一事,不过他也没把话说死,而是增加了一个条件,那就是只要参加“花魁夜”的两名“芳香阁”姑娘中的任何一人,能够最终成为“花魁”,都可以按照原先的约定,支付“赎身金”,否则免谈。
    这个条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其实非常难。
    因为叶风早有听闻,“广州”最大的豪门曾家世子,有意在今晚力捧一名叫“柔儿”的姑娘。
    据闻,曾家世子在此女身上花费数千贯,却连手都没有牵过,故而决意今夜无论如何也要“拿下”,并且为此放出话:“谁若是敢捣乱,就是与曾家为敌。”
    曾家财雄势大,在“广州”,连“刺史府”也要让三分,所以,叶风自认无望,这才给“倾人”姑娘奉上两朵金色绢花后离开。
    至于叶非留下,纯粹是为了找明崇俨玩耍,毕竟大人的事情,他管不了,也没有能力去改变什么。
    听完所有事情以后,方九、罗盛自是唏嘘不已,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毕竟他们与叶风不过萍水相逢,认识而已。
    木台之上的表演仍在继续,然明崇俨已失去继续欣赏的心思,转而与叶非聊了起来……
    两个孩子在“青楼”,本就不合常理,自顾自玩乐,倒也正常,不管怎样,什么选“花魁”也好,给美人捧场也罢,那都是成人的事情,严格来说,与他们毫无关系。
    然而,有些事,却是在不经意间,悄悄地发展、变化着……
    叶非说的多,明崇俨问的也不少,随着时间推移,他终于知道了叶风为何要花大价钱赎出“倾人”姑娘。
    除了他们祖籍相同,命运类似之外,更重要的是,叶风承诺过——非卿不娶!
    有道是:“君子一诺,重于泰山”!
    唐人,那是绝对看重承诺的,失信于人,在大唐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虽然也存在“失信”之人,比如叶风遇到的掌柜,可严格来说,他不是东家,所应允之事,多少有“越权”嫌疑,也正因为如此,叶风只能算是吃了一个哑巴亏,哪怕是昨天来赎人,都没有问题。或许这是应了一句老话——造化弄人。
    “叶胖墩,令兄真的欲娶一个‘青楼女子’为妻?”明崇俨有些不敢相信,在他的认知里,纳妾可以,正妻决然不成。
    无巧不巧,明崇俨这句话刚好被转身倒酒的方九听到,他很是随意地说了一句:“校尉说过,情投意合者,当无所谓‘身份’之别,小郎君有所不知,乡里此事不足为奇。”
    “啊——”明崇俨彻底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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