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叫我秦三世》第七章 谈笑渴饮匈奴血(一)

    深冬时节,北方的夜晚显得如此的寒冷,刚刚列队完成的秦军骑兵就被鹅毛般的大雪变成了一座座白色雕塑,在凝重的夜空下,昂首而立。
    他们不过是今晚出征的五十支骑兵分队中的一个,就在毛乌素沙漠之北的九原郡中,六支和他们一样的骑兵部队已经出发,他们是今夜出击的最后一支。按照作战计划,他们将从九原郡一路向西北方向猛突,迂回进攻匈奴圣都龙城,也就是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鄂尔浑河西侧的和硕柴达木湖附近,那里是匈奴各部祭天的地方。那里距离大秦的九原郡,超过一千七百里,比现代从上海到北京的距离略近一些。
    按照大秦骑兵的配制,进行接近两千里的大纵深骑兵突击作战,他们应该配备的粮草和箭矢至少是现在的十倍以上!而他们中却没有一个人是辎重兵!他们所有的给养全部集中在了挂在马背后面的褡裢里,后背上是两百支弩箭,手里是一把劲弩和一支加长后的青铜剑,此外马的颈部挂着的饮水皮囊外,他们再没有其他任何东西了!
    “干!”五百大秦骑兵在九原郡太守和郡尉的对面,举起了手里的酒碗。将士们把手里的酒仰首干尽后,随手砸破手里的酒碗。一声呵斥,五百骑兵奔驰着出了九原郡的北门,绝尘而去!等待他们的,除了五万飘忽不定的匈奴骑兵外,还有塞外无尽的黄沙和风雪!
    喝干这碗家乡的酒,大秦的热血男儿们,帝国与你们同在,与你们同生共死!
    五百名战士,五百位骑兵就这样,穿着帝国制式黑色盔甲,一路绝尘而去。虽然长城边境外的土地,他们并非第一次踏上,但这次却更多了以往所没有的壮烈与决绝。任何人都知道,在冷兵器时代,一支五百人的孤师,要在敌人的领地上突破一千七百里,是怎样的困难。这个时代没有野战干粮,他们的军需来自敌人;没有武器补给,他们必须计算着使用每一支弩箭;甚至他们连一张像样的行军地图和指南针都没有,在茫茫草原大漠里,他们必须依靠经验,看着太阳和星辰来寻找进攻的方向和回家的归途!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与其说他们是踏上征途,不如说他们是踏上了黄泉路。出了这条象征中华民族灵魂的万里长城,他们就要与死神决斗,从阎王爷的手里争取时间!但他们当中,谁不是娘生爹亲的好儿子,谁不是有娇妻在家中的寒窗下,苦侯自己回家的消息,谁又不是孩子的父亲,有嗷嗷待哺的婴儿在等着父亲的怀抱?但是此刻,为了帝国的利益,为了华夏的安宁,也为了大秦那厚重的赏赐,他们义无返顾,他们视死如归。
    虽然他们早知道塞外的苦寒,可当那些新兵第一次跟随老兵们踏上这片被大雪覆盖的草原时,看着一望无垠的大地以及地上零星冻死的秦军战马,他们就感觉到从心里涌出的酷寒。
    “曾溢阳,快些归队!帝国军令,沿途不得随意停顿!”这支小队的队长朝杰大声喊着。在雪地出击匈奴最忌讳的就是停顿,匈奴骑兵战马远比秦军的耐力高,一旦被大队匈奴追上,这支小队必死无疑。而大雪之上,马蹄印记将是匈奴追击最好的方向标,其实他的心里不止一次诅咒过下达这个作战命令的人。只是他不知道,出击匈奴的命令恰好是帝国皇帝的圣旨。如果他知道,是否还继续诅咒呢?
    “来不及了。”曾溢阳静静的听了下,然后转身对队长朝杰道:“匈奴追上来了。我们的战马耐力不足,而且匈奴一般都是有两匹马交换着追赶,跑是跑不了了,准备迎敌吧”说着,区下背上的长弓。这次出击,每个队伍中,都有十多名非常擅长弓箭的士兵没有配发弩,他们的任务就是以秦弓的射程和精度优势去狙杀匈奴将领。
    “混蛋!”朝杰大骂一声,挥手给了后面一个拔出剑来的新兵一马鞭:“接敌之后再用剑,现在上弩。新兵们,看好你们的脖子!和匈奴作战时,他们会把我们当猎物来杀,而且近战时,要么用段刀,要么干脆什么都不用,直接扭断你的脖子,这是他们跟狼学来的!”
    “抢我的东西出来卖弄,羞不羞?”曾溢阳笑着对朝杰道。他们是一起出生入死过很多次的兄弟,自然没什么礼数,一扬手,带着十五个弓箭手退到了后列。此时,匈奴的骑兵已经出现了远处的地平线上。
    “五百步,匈奴八百人,出击!”朝杰率先带领部下四百多人迎头冲了上去。如果匈奴是几千人的匈奴大队人马,他才会采用“拖刀”战术在这里和匈奴展开游击。但如果匈奴是自己三倍之下,他还真不怕什么。那些花哨的战术也就是无聊作者写写玩的,敌人哪里有那么容易被你耍着玩?战场相见,尤其是对付匈奴这种悍不畏死的战士,硬砍死杀才是王道!当然,匈奴铁骑也不是谁想砍就能砍的菜,他们鄙视精巧的东西,崇尚最简单最直接的厮杀,而且战术非常简单,并毫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如果天下军队都像匈奴大军这样凶悍,料他秦三世也没有想吞并天下的雄心了。
    随着一阵例行的弓箭射击,两方人马就从正面撞在了一起,没有丝毫的花俏可言,完全是以命博命的厮杀。剑进匈奴身后,就立刻被匈奴弯刀割破喉咙。在这里,老兵和新兵的唯一区别就是老兵知道去挨哪一刀能让自己活下去,而新兵则是怎么刺杀才能让自己在被砍死之前,拉个敌人来垫背!
    男人,之所以可以成为战士,就在于他在战场之上,可以完全忘记自己的生死,忘记除了刀剑外的一切。
    一阵血鱼飘过,两支骑兵部队转眼间错身为过,只留下百多匹失去主人的战马徘徊在主人的身边,不断的舔着主人逐渐冷去的脸,只是它的主人,再也不能站起来,***着它,给它洗澡,随它驰骋了。
    没有任何停顿,在错身而过百多步之后,双方几乎同时勒住战马,转身再次狠狠的冲向对方。
    匈奴将领心中大喜,秦军虽然战斗力极为强悍,可是要这么冲锋下去,就是硬耗也能耗死他们!可就在他的战马冲出不到十步,一支锋利的箭镞准确的飞向他的后心,瞬间穿破他薄薄的兽皮衣服,把他钉在了马背上。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