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汉室》第二百一十三章 严明律法

    “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商君书·定分】
    建安十六年夏。
    随着漠北大都护、左将军张辽率兵入漠北,在五部校尉统领下,鲜卑顺利的被分拆各部,不仅建制上归属汉军,就连民政都被漠北长史裴潜掌握了部分,近来甚有一些鲜卑人迁入内地,效彷匈奴、羌族的汉化政策,编户齐民、改姓易俗,过一二代人后便会逐渐忘记他们的本源。
    鲜卑平定后,东北的扶余等国也纷纷放弃抵抗,愿意成为汉朝的属国或是郡县,西域诸国也早在夏侯渊、游楚等人的恩威并施下毫无反叛之心,几度遣使求娶公主。东海、下邳诸国公主宗女也纷纷远嫁番邦,成为汉文化侵入异域,朝廷势力延伸的重要一环。
    放眼四海,除了东南的山越、西南的蛮族不时有叛乱以外,在所有人看来几乎算得上是天下太平,再无用武之地了。
    于是顺理成章的,在这年关中丰收之后,皇帝宣布大赦天下,正式确立偃武修文、与民休息的宗旨,他现在打算好好养精蓄锐,就连让夏侯渊等人渗透安息、贵霜的动作也停了下来,仅仅只派遣使者进行交流,至于更遥远的大秦,自然尚且不在布武的范围。
    一个月后,在老朽保守的刑部尚书郭溥致仕后,新任刑部尚书杨沛与太学明法科博士尹籍等人将编订成书的《法典》进献了上来,这部《法典》是杨沛等人耗时数年才编撰而成的巨着,它是对过去《九章律》等汉律的提炼,也是对儒法道三家思想的融会贯通、集大成者,结构严谨,条文紧密。重申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减轻、删除了大量繁缛苛刻的刑罚,加大了对豪强的约束,在汉代‘律令科比’的法律体系之外,增加了‘式’,即规定审桉的公文格式与规范。
    《法典》一出,参与编订的皇帝更是感慨道:“此法一出,后世千年,司法者将以此为准绳,诸君善莫大焉。”
    在《法典》上留下自己署名的杨沛感激的双目含泪,单就靠这一部法,他就能青史留名,影响甚至不亚于商、韩。而这一切都是皇帝给的,皇帝重视法律条文,这才让杨沛这些法吏有了用武之地。回想起这个《法典》在编订时,与郭溥等人就春秋决狱进行了好一番争论,好在皇帝主张罪刑法定,这才勉强压过争执。
    承明殿内,司空、录尚书事赵温,司徒、录尚书事杨彪,车骑将军、录尚书事曹操,尚书令荀或集聚一堂,就连不能参与尚书事的太尉裴茂、中书令贾诩、中书监荀攸等人也出席了,之所以这样大的阵势,还是围绕着这部注定影响深远的《法典》。
    对于皇帝的心思,众人都是心知肚明,所以即便皇帝说出了这样肯定的称赞,一时间也没有人接话。
    半晌,曹操才开口表示支持:“法者,国之权衡也。陛下修订九章,更立法典,以治吏民,以鉴后世,臣以为实为良法。只是臣以为今日承明殿会议后,可付诸太学、国子监,使博士诸生议论,既得众望,便付施行也就简单了。”
    杨彪接话道:“臣附议,不单是太学、国子监,更宜下九卿、诸大夫议论才是。”
    “当初萧何定九章律时难道也群臣集议了?”皇帝本能的不同意这个意见,参与的人多了,很多事情就会扯皮,局势的走向就会难以把控,所以皇帝向来只喜欢开小会定大事:“若什么都靠群臣集议,那承明殿诸公也无须议事,都交给群臣好了。”
    这句负气的话一说,众人尽皆拜倒。
    裴茂没有录尚书事,除了承明殿那几个以外,就数他这个太尉最贵重,于是硬着头皮说道:“商君曾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陛下也曾说,法为天下法,万民共守、万民共遵。如今《法典》虽成,但未经施行,难知便民与否,虽杨沛等人乃法家之士,安知诸事变化?此法一旦施行,便不容有错,不然有损朝廷威严,还是谨慎再三,请众议为好。”
    荀或、荀攸二人也是一样的看法。
    赵温出来打圆场说:“臣记得当初议定修律时,郭溥曾与杨沛等人争议过一回,太学亦有所辩论。如今《法典》既成,不妨将其交由太学明法科博士、诸生议论研习,一者可查漏补缺,找出不足之处,删繁就简;二者也可以让明法科提早熟悉,彼等到底精熟律法,如今《法典》一出,以前律法大多有变,若不体现精通,他日策试授官,于地方上该如何治法呢?这最后,便是此等良法利于百姓黎庶,一旦引发议论,众所周知,提前预闻,施行时便会少许多阻力。”
    “你们说的也有道理。”皇帝叹了口气,见大多数人都持谨慎地态度,心里也觉得自己有些激进了,于是退了一步,看向杨沛道:“那就将其下太学明法科,命诸生议论吧,有疑难删改之处,你亲自去太学辩论解惑,理不辨不明,既然要出百代之法,也就不急于一时。”
    杨沛知道很多世家大族都抵触这个《法典》,因为里面的条条框框都对豪强进行了诸多限制,但他之所以制定这样的法律,是因为相信皇帝的决心,所以即便有所波折,他也会强项硬上。
    众人都知道皇帝的外儒内法,济之以道,秉承着汉家霸王道杂之的制度理念,治国方法都是以此为遵循,如今更是立下法律,显然是希望后世之君与他步调一致。
    其实大臣们中间支持皇帝的不少,比如曹操就主张以刑法为主,较为开明的赵温、荀或等人倒是不置可否,只是觉得以前的律法都对豪强的约束有限,现在突然更立严法,要他们全部遵守,可能会适得其反。
    好在皇帝没有采取激进的方式,而是循序渐进,春风化雨,他愿意花上三十年、四十年的时间去打造一个完整的法律和制度留给后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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