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只德鲁伊》30、狙击枪路线

    哈罗德死了,丹尼尔看到这一幕,整个人错愕了一下。
    在战斗之中走神可是大忌,论实力,他跟金姆差不多半斤八两的,可金姆可以变身成为狼人,现在双方处于敌对,金姆自然也就没有那么多讲究。
    变身成为狼人,实力几乎翻了一倍,丹尼尔被金姆压着打,偏偏他还敢在这个时候走神,这简直就是找死,金姆自然成全他,抡起狼牙棒就往胸口捶。
    这一棒子当场把丹尼尔砸得吐血,胸甲都凹陷了一大块,强大的冲击力,把他的内脏都震碎了,一口气提不上来,也就这样嗝屁了。
    “主子死了,扈从骑士也跟着一起走,你们呢,想要跟他们一起死吗?”
    私兵们迟疑了,面面相觑,一脸的茫然,没有哈罗德,没有丹尼尔,失去了主心骨,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怎么做,该做何选择。
    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他们将目光投向了大管家,似乎是在询问他,是站还是降?
    林末走到大管家面前,透支了生命力,现在他只是一个垂暮老人,已经不足为惧了。
    不过他还有作用,至少在这些私兵面前,他说话很有分量,而且他是一个管家,管理人才啊。
    “管家,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你杀了大人,帝国是不会放过你的。”
    “这个罪名我可背,你可别诬陷我,杀死哈罗德男爵大人的,分明是哥布林啊,你自己看看吧。”
    那被大管家分尸的狼人尸体,现在已经解除了变身,变回了哥布林的模样,标志性的绿色皮肤,这是做不得假的。
    “哥布林,这……”
    大管家有点傻眼了,这前几秒还是狼人模样,怎么一下子就变成哥布林了,这该不会是幻觉吧。
    不,这不是幻觉,这点见识大管家还是有的,人老成精的他,很快就明白林末的意思了。
    哈罗德,是死于哥布林之手,跟他林末没有半点关系,他们不说出去,自然也就没人知道,真相到底如何。
    “没错,大人是被哥布林偷袭杀死的。”
    这姜然是老的辣,就是识时务啊,林末很满意的点点头。
    有了大管家做表率,私兵们的态度也就很明显了,投降!
    很没骨气,不,这是现实。
    他们只是一群私兵,在贵族的保护之下,作威作福的私兵,你指望他们有骨气,有血气,会为已故的主子死战到底,别说笑了,看哈罗德的德行就知道不可能。
    没了贵族这一把保护伞,他们就是一群纸老虎,什么都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属于他们的荣耀,更没有信念这种东西。
    虽然大管家表示臣服,而且他也没有威胁了,但林末可不放心,这种老狐狸要是在背后给你耍花样,像林末这种小年轻还真的很难防备。
    所以必须将他控制起来,将其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托德。”
    托德明白林末的意思,伸出一只手,在手腕上划了一刀,血液滴落下来的时候,血滴便凝固成为了一颗种子,种皮一张扭曲的脸孔,看上去有些吓人恐怖,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东西。
    傀儡谣现在寄生在托德的身上,控制其作为自己的傀儡,他的血可以凝聚成为种子,只要种在别人的身上,就会在其心脏扎根生长。
    傀儡谣种植在心脏,是可以帮寄主抵挡致命伤害,但托德血液分化出来的种子,却没有这种效果,有的只是分泌毒素。
    毒素会在体内不断积累,达到一定浓度的时候,就会致命,所以必须定期清理。
    林末拿着种子,将其贴在大管家胸前的伤口,它便自动融入了进去,在心脏处生根,根系紧紧的缠绕住心脏,把心脏勒得重重一缩。
    窒息,大管家感觉到了强烈的窒息感,眼前一黑,感觉自己这条老命就要挂在这里了。
    好在这种窒息感维持的时间并不长,大管家这才能够缓过来,大口大口的呼吸,让肺部被新鲜的空气填满。
    还好,还好还活着,那种差点就死了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生死之间的大恐怖,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承受得了的。
    现在大管家的脑海里只有四个字,活着,真好!!!
    “那些私兵和奴隶,你去安排一下。”
    “是!”
    经历了一次死亡体验之后,大管家现在对林末很畏惧,就连林末在自己心脏种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也不敢问了,听命立刻去安排那些私兵和奴隶,让他们准备投入到战斗之中。
    在哥布林的肆虐之下,午夜镇七八成的房屋都被摧毁了,剩余完好的建筑,就是大教堂,鹤立鸡群的大教堂,就是最后的目标。
    剩下的哥布林还有五百多只,隐藏在其中的哥布林之王,感觉到自己派出去的杀手,已经全军覆没,一对小眼睛眯了起来,神情变得更加狰狞凶狠,怪叫了一声,下达了一个发起总攻的命令、
    林末这一边,汇聚在大教堂之中,总共有八百多人,除了老弱妇孺这些没有战斗力的,能够战斗也差不多是在五百这个数。
    其中有一半是普通的镇民,虽然他们可以变身成为狼人,拥有强悍的身体素质,是可以跟哥布林干一架,但赢的几率嘛,单挑的话能有三七开就不错了。
    可这不是单挑,这是打团,团结配合才能够打出高伤害,所以镇民们的胜率,是连半分都没有的。
    要不是还有一百多个私兵,再加上哈克、金姆这些有斗气,会魔法的助阵,而且指挥权被林末抓在手里的话,那么这一场战斗,几乎是不用打。
    人家哥布林这一边,有嗜血buff在身,还有哥布林之王统一指挥,在士气和团结合作这一块,就把林末这边给压下去了。
    而林末也是十分头疼,他的确掌握了指挥权,可以把这里所有人都调动起来,问题是他没有作战指挥的经验啊,具体该怎么打,这是一个问题,总不能一句话。
    干,就完事了!
    心里有点慌,不过问题不大,好歹哥也是大场面,见多识广,这千人打团还算是小场面,就当是拿来练练手吧。
    放松心态,这样才发挥才会更好。
    林末是这么对自己说的,可心跳还是在加速,手掌心不停地冒汗,这种一句话就决定别人的生死,如此陌生的感觉,怎么可能不紧张。
    “哥布林他们开始进攻,铁门和高墙是支撑不了多久的。”
    大教堂的铁门和高墙,又不是城门城墙,自然没有那么强大的防御力,而且大型哥布林,手中的武器都是重型武器,肯定支撑不了几轮攻击,就会被推平。
    “我们这里有多少副弓箭,多少人会?”
    “我们带了百副好弓,有二十人是专门受过射击训练的,对了,男爵大人还有一副魔法弓。”大管家说着,就去把哈罗德的空间戒指摘下来,将一副造型精美的弓拿了出来。
    “好东西啊,这弓就归我了,这里就我的射术最强,这弓也只有在我的手上,才可以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团长你说是吧。”
    弓箭手夏川看到魔法弓,就好像是看到美女一样,双眼发亮,抢过魔法弓细细抚摸了起来,爱不释手的自夸道。
    他说的话有点夸大,可论箭术的话,这里还真的只有他最强,所以林末默许了他拿着那把魔法弓。
    “那好,你带着那二十个会箭术的,组成一只弓箭小队,优先射杀那些大型哥布林。”
    “好。”
    拿人的手短,得到魔法弓的夏川,也不好拒绝林末,带人组成弓箭小队,占据着高处的优势,进行物理输出。
    魔法弓在夏川的手上,的确发挥出极大的威力,只需要拉开弓弦,注入斗气或者魔力,魔法弓就会自动生成一只缠绕着疾风的箭矢。
    不仅加快速度,还附带极强的穿透力,普通品质的盔甲就跟纸糊的一样,根本挡不住。
    夏川的箭术的确很不错,一箭命中一只大型哥布林的眼窝,风之矢射穿了脑袋,脑浆都被带出一大部分,这大型哥布林肯定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另外二十人的箭术,只能说是一般水平,算不上有多好,不过好歹也是练过的,而且大型哥布林的目标那么大,所以命中率还是可以的,只是威力不够强,很难一击将其杀死。
    这样不行,得加快清理大型哥布林的速度,他们的威胁太大了。
    突然的,林末看了一下腰间的豌豆手枪,脑海里浮现了一个想法。
    这魔豌豆,现在只是一级魔法植物,它也是可以进阶的,那么它的进阶之路只有一条吗?
    “系统,魔豌豆有不同的进阶路线吗?”
    “三级之后,就有霰弹枪、冲锋枪、步枪、狙击枪和机枪的进阶路线。”
    哦豁,原来如此,那就有趣了。
    林末一口气将魔豌豆手枪升到了五级,在选择进阶方向的时候,林末选择了狙击枪路线,现在这种情况,当然是玩狙击枪了啊。
    一枪爆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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