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与法的碰撞》第68章 点评 违法发大财 钱比废纸还不如

  本来,林镜川、林镜清、许卿绸、许镜清都是安分守己的打鱼人,就为了那80万元酬金,竟冒着掉脑袋的危险,替人偷运假人民币。可见金钱的魔力有多大。人一旦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就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就会失去往日的善良与纯真,发烧、甚至发狂,什么事都干得出来,铤而走险,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面对80万元酬金的诱惑,林镜川、林镜清、许卿绸、许清泰就经历了一个发烧、甚至发狂的过程。
  林镜川是偷运7400万元假人民币的组织者、策划者。他开始接到这宗生意时,他觉得比出海打鱼强百倍、千倍。他邀自己的孪生胞兄林镜清一起干。林镜清得知真相后,倒抽一口气,担心地提醒自己的兄弟:“弄不好,那是要掉脑袋的呀!”这时,已经发烧到一定程度的林镜川则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要想发大财,哪能不冒风险。”林镜清这时还有几分清醒,问:“脑袋掉了,还要钱做何用?”林镜川满脑子装的是80万元酬金,对兄弟提出的疑问哪里还听得进。林镜清不但没说服兄弟,反而很快被兄弟说服,成了偷运假人民币团伙的一员。他的目的也是为了得到那80万元酬金。
  接着,这兄弟俩又拉许卿绸、许清泰入伙。林氏兄弟很聪明,很有心计。对80万元酬金的分配留了一手。在向许卿绸、许清泰交底时,只给他俩各10万元报酬。
  就是这10万元酬金,也使许清绸、许清泰动心。许清绸生意失败,导致破产,家里从早到晚都有人上门讨债,简直无法安身。林镜川给他这样一个发财的机会,他喜之不胜,感激不尽。许清泰家底厚实,但一次能赚10万元,机会难得。虽说有点风险,他不怕。不冒风险,就发不了大财。
  这四个人都一心想的发财,谁也没想到这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即使想到了,也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只要做得隐蔽,警察不会发现。只要不被警察发现,就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事实证明,他们的这种想法大错而特错。国家有健全而神圣的法律,又有严密、高效的执法机关,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逃脱不了追究和制裁。即使逃过了初一,也逃不过十五。神圣的法律之剑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总是高悬在贪婪、自私、阴险、卑鄙者的头顶,闪烁着不朽的光辉。
  本文所讲叙的故事让人明白:为了钱,或身陷囹圄,或脑袋搬家,那钱比废纸还不如。过安分守己的生活,比违法发大财要好。尽管违法发了大财,也会过得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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