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人”,并不是一个稀罕的字眼,杀人,就更平常了。
也许,在很多人眼里,背负人命是件天大的事情,可对我来说,那就跟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平淡无奇。
我想,生我的所谓的父母,也是这么认为的吧,他们随便把我往黑漆漆到林子里一扔,就完事了。
也不管那个林子阴气极重,有修为的人进去尚且不能保命,更别说我当时还是襁褓中的婴儿。
我听炼骨人说,他是去那个林子里收拾一些骨骸的,他见到我的时候,一只长满黑色鳞片的毒蛇正缠绕在我身上,而那颗几乎可以吞下我头颅的蛇口,正大大张开冲着我。
而我,正掐着蛇的脖子跟它僵持。
一个婴儿,竟然能有那么大的力气,炼骨人觉得有趣,顺便杀了蛇,把我带回了坟山。
也许,我天生就是异类,我跟炼骨人的骨人们玩的不亦乐乎,在一堆阴惨惨的白骨堆里爬来爬去,在我还没有一丁点修为的时候,就已经能够看到一缕魂口袋里放出的那些冤魂恶鬼了。
他们可能也觉得我是个“可塑之才”,所以把我留下了,养在坟山。
我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逐渐长成了一个世人口中的“怪物”,力大无穷,杀人如麻。
不太清楚是几岁时候的事了,一缕魂抓回来一个小女孩,我知道他们都喜欢这样“滋补”的小人儿,不过,一缕魂没有杀她,而是把她丢给了我,说是让我玩。
坟山除了几个‘怪物’,其他都是死人,反正我是不太明白一个小女孩有什么好玩的,但是,总算是有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玩具吧。
我把平时的玩具都捧给她,炼骨人的骷髅,一缕魂的小黑幡,还有一些毒蛇毒虫,都是我在坟山辛辛苦苦抓来的。
可是那个小女孩她一点都不喜欢我的玩具,不喜欢也就罢了,还一边嚎哭,一边骂我,说要等他爹爹来了之后把我碎尸万段。
我当时很生气,狠狠推开了她,只是,我那么一推,她竟比小树苗都不经摧残,立刻死了。
我又把她丢给了一缕魂,告诉他以后别再给我抓这种玩具了,只知道哭,还要让他爹爹来杀我,她不稀罕我,我也不会稀罕她。
虽然我是失手杀了她,但是,我以后不会再喜欢这种玩具了,无聊透顶了,相比起来,我甚至更喜欢炼骨人的那些骷髅。
我记得,当时一缕魂笑的前仰后合,说我是个祸害,也是个天才。
对我来说,天才还是祸害,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我只知道,从那以后,假和尚开始教我修炼,炼骨人和一缕魂也把自己的看家本领交给我了。
我学的很快,在他们第一次带我出坟山的时候,我才十岁,打劫了一个镇子,收获不小,也很顺利。
我也受伤了,疼……可能有吧,但更多的是兴奋,那天晚上兴奋的都睡不着觉,见到鲜血让我兴奋!
后来,江湖上有了“坟山四怪”的称号,我也成为了四怪之一,被人叫做“少年狼”,在此之前,我应该是没有名字的,一缕魂一直叫我狼崽子。
狼吗?这个称号也算跟我有缘,江湖上的人觉得我年少嗜血,没有人性,我不屑一顾,反而越来越喜欢这个称号。
坟山老祖是坟山的老大,我很少能见到她,她一闭关就是一二年、三五年。
十二岁那年,坟山老祖出关时,修为大涨,她很高兴,大手一挥,给了我一把刀,就是阎王刀,其它三怪都说,这是坟山老祖最大方的一次了。
我很喜欢阎王刀,从那以后,阎王刀就是我唯一的朋友,它不会离开我,不会怕我,不会哭嚎着让父亲来把我碎尸万段,它永远都会跟我并肩作战。
坟山是个充斥着死气的地方,坟山内外,完全是两个世界,外面的人觉得我是怪物,我看他们更像是怪物,贪生怕死,胆小如鼠,藏着许多奇怪扭曲的**,只要我把阎王刀架在他们脖子上,他们就可以不认兄弟、不要妻子、抛弃同伴。
多可笑啊,既然都是假的,还得意什么?
如果有一天遇到厉害的对手,炼骨人他们抛下我独自逃命了,我不会感觉到意外,他们就是这种人,连我也是,再说了,他们也没有对我说过什么会生死与共的话,那都是狗屁,一文不值。
十五岁的时候,一缕魂让我抓一些女人来,让我做鼎炉,那说那样修炼会事半功倍。
我当然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假和尚就好那口,他每个月都会定期抓女人回来,当然,最后没一个能活着离开的。
可我不,我对女人深恶痛绝,从杀了那个小女孩之后我就深深地认为,女人太弱了,也太聒噪了,我不需要鼎炉,我告诉一缕魂,除非这世上能有女人接得住我的阎王刀,否则,我永远不需要女人。
我自信,这世上不存在这样的女人。
可是,我偏偏就遇上了那么一个女人!
那次,跟以往无数次打劫一样,虽然对方是中洲人尽皆知的斩龙将郑古,但我一点都不怕,我倒是想见识见识,那老头有什么本事。
我们是有备而去,只是,我们的对手竟然不单单是郑古,还有些别的人,几个养尊处优的皇子,还有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我压根就没注意,或者说,我眼里从来进不了任何女人,可那次很特别,偏偏就是她识破了我们的计谋,坏了我们的计划!
打成一团的时候,我也跟她交手过,她竟然接住了我的阎王刀!
她很强!有着令人热血沸腾的爆发力!我打的很过瘾,忘了她是男人还是女人这件事,是一缕魂再三提醒,才让我想起来!
对啊,她接住了我的阎王刀!
我说话算话,她接住了我的阎王刀,她就是我的女人!
后来,发生了许多事,我一直在留意她的行踪。
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江月初。
在西川郡,我又见到她了,我想把她带回坟山,用计谋吧,她竟然不上钩,用抢的吧,竟然被风澈那个小白脸拦住了!
对了,风澈那个小白脸也惦记她!
她不喜欢我,我知道,因为每次她的杀气都很直接,动起手来也不含糊,所以,我每次见她都得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不过,我并不觉得沮丧,反而很兴奋!这就是我的女人!
西川郡,真的发生了很多事情,我永远会记得那个地方,那也许,是我这辈子最精彩,也最珍贵的地方。
她经历了很大的挫折,被一群道貌岸然的人算计了。
这种事我见多了,可是,她似乎没见过,她杀了很多人,她失控了,也是因此,我见识了她的强大,远远超出了我的认知。
阴差阳错吧,我被她带到了翡翠湖,在湖底,封印的是魔界的殿前魔灵——浊月魔龙。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真正意义上的魔,跟那些半吊子的魔修完全是两码事!
那个魔修表面上对她并不客气,但是我知道,它其实处处都在保护她,有时候,保护不是一味地充当屏障,而是要让她直面残酷,刺激她成长。
我当然好奇为什么一个大乘境的魔会对她这样,但是,我更高兴于,我可以接近她了。
我跟她说了,我带她回坟山,给她最好的,但是,她完全当我是空气,她不相信我,更不信任我,她从来没把我当做自己人。
她之所以留着我,大概是因为……善良?
我真的很想教育她,经历了西川郡郡守那种人渣,她怎么还能善良?我也是人渣啊,我还是杀人如麻的怪物,干嘛对我手下留情?
但是我没有,我还想活命,还要活着从小白脸手里把她抢来,然后带回坟山。
我想让坟山老祖帮我,可是被她识破了,我也就老实了,说实话,我从出生以来就没怕过谁,不怕坟山三怪,也不怕坟山老祖,大不了就是死,死?那我就更不怕了!
可是我怕她。
只要她瞪我一眼,我能把最近一个月干的坏事都回想一遍,然后一一认怂道歉。
我还因此改了许多习惯,比如,我不能随便杀人,不能随便骂人,连自称‘老子’都不行。
我学会了看她的脸色,只要她满意,我的成就感就会空前高涨。
对了,她叫我“小狼”,这么一个杀我威风的名字,可我接受了,因为只有她会这么叫我,我觉得这是唯一一个她给我的特权。
浊月魔龙给了我一部高级的鬼修功法,我因此一改过去十六年乱七八糟的修炼,真正修了鬼道,前后真的是天壤之别!
我发誓会效忠江月初。
我的初衷是保护她,我怀疑浊月魔龙给我挖了坑,难道他觉得我比不上风澈那个小白脸吗?我必须听从她的命令,这让我失去了很多主动出击的机会。
反正誓言是我发下的,从我口中说出的,我一定会做到的。
她解开了浊月魔龙的封印之后,找西川郡郡守报了仇。
从此之后,她会越来越强,我知道。
我也自由了,坟山老祖成了她的奴隶,这世上没有人能把我抓回坟山了,而且,我突然觉得,坟山已经不是我过去喜欢的坟山了。
分别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彻底想通了,坟山已经过去了。
我这个人,从来都没有目标,混天过日,过一天算一天,可是,也许就是在从翡翠湖之后,我所有的想法都变了。
也许,我应该在鬼道上寻求建树,我应该变得更强,要强到能保护她的程度!
所以,我离开了坟山,并且发誓不再回头。
我找到她,死皮赖脸跟着她,我认定了她就是我的女人,即便她只喜欢风澈那个小白脸。
那又如何,我看上的女人,我认。
后来我才知道,她之所以纵容我这个怪物赖着,是因为她把我当做朋友。
朋友吗?对我来说是个陌生的词汇,但是,我知道这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因为她的朋友很少,而我是排的上号的,我很高兴。
她是护着我的,在很多时候都是,我也很高兴,也许,我知道了些许“朋友”的意思,这世上,她会是除了阎王刀之外,唯一一个会与我并肩作战,不会丢下我的人。
她在中洲成了任何人都无法撼动的丹仙,也就在那么两三月之间而已!
这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虽然听上去很玄乎,但我知道,她值得。
一切都在不停的变好,转变……来的很突然,她被赤游和雪漠王算计,带走了,我也被带走了,当时明明是可以逃脱的,但是她不让我解开鬼婴的封印。
我发过誓听她的话,所以照做了。
后来发生的许多事情,都让我措手不及,我以为是我没保护好她,后来才发现这都是她的将计就计。
她在赤火国的皇宫之中,让整个中洲变天了!
她解开了所有魔界的殿前魔灵,她让整个雪漠一族人间蒸发了,她让通往魔界、妖界、鬼界的‘界面之门’打开了!
那一夜,真的很精彩,成为了中洲强者永生难忘的一夜。
后来,她回到了魔界,做了她的王。
这一切,在我看来理所当然,我看上的女人,她配得上世上所有的殊荣!
她喜欢的、爱的,都是风澈,那个小白脸。
我从未放弃过把她抢走,但是,风澈是个疯子,我觉得,他之所以没有杀我,是因为他觉得我根本不会威胁到他,他自信江月初对我没有朋友之外的任何男女之情,并且深深的知道,我会永远保护江月初。
看吧,他多狡猾,他采取了对江月初最有利的措施,但这也恰恰是因为,他爱惨了她。
所以,我并不讨厌风澈,准确来说,我把他当成是我最强大的对手。
我会永远保护她,在任何她需要我的时候,我都会出现,别管是因为什么,因为她是我看上的女人也罢,因为她是我发誓效忠的人也罢,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把我当成朋友的人也罢!
我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杀人,可在她回到魔界之后,有的是手下供她驱使,她根本不缺我这么一个杀手。
而我,不可能永远做一只长不大的狼,我叫做少年狼,但我也该去追逐狼群,我也该去征服狼群!只有成为狼群里一呼百应的那只头狼!我才有底气再去找她!再去保护她!
所以,我去了鬼界,那个完全没有人的界面。
我在那里修炼,成长,暗无天日,岁月更迭,可我只要想到将来会有一天再见到她,我做的一切就无比的值得!
我的人生,是从遇到她才开始的。
也许,一个人真的需要一个目标,它就像是天边遥不可及的星辰,我日以继夜的追逐,不是真的要把它摘下来,而是,因为它的指引,我做的每一件事都变得意义非凡,我的存在,亦不可替代。
我站在力量的巅峰,所有人都要叫我一声“王”,而不是“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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