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第2节

  很好,都是她爱吃的菜,可以饱餐一顿了。
  刚这么想完,紧闭的房门就被人一脚踹开了。
  第2章 她是来找你拼命的  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
  门被踹开的时候,林晚嘴里正吃着红烧肉,还没来得及咽下去。
  冷不防听到门被踹开的声音,吓了一跳,差点被噎着。
  好不容易把嘴里的红烧肉咽下去,她才将目光落在来人身上。
  来人也在看她……旁边的桌子上的饭菜,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咽完口水,她才看向林晚。
  两人目光对视上的时候,林晚鬼使神差的问道:“吃吗?”
  对方听她这话,明显愣了一下,只很快便回道:“吃!”
  言罢,转身就跑。
  速度之快,林晚都没反应过来。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对方已经跑没影了。
  “不是说吃吗?怎么跑了。”
  嗨皮:“拿碗筷去了。”
  林晚:“……”
  是个狠人。
  “对了,她是谁来着?”
  她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记忆是没有画面的,所以,她并不知道来人是谁。
  嗨皮:“许朝歌。”
  许朝歌……那不就是这本小说的女主。
  “她怎么会来这里?”
  嗨皮:“这里是她家。”
  “她家?我怎么会在她家?”这剧情不对啊!
  不等嗨皮回答,许朝歌就拿着碗筷跑回来了,速度还是那么快。
  林晚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嗷嗷待哺的人,只能暂时压下心中疑惑。
  “白米饭就一碗,我吃过了,你介意吗?”
  “不介意。”那可是白米饭,别说是她吃过的,就是她吃剩的,许朝歌也不介意。
  她都不介意,林晚还能说什么?
  默默分了半碗给她。
  全给是不可能的,她自己还饿着呢!
  分完饭,林晚本来还想着要不要说些什么缓解尴尬,见对方得了饭就开启埋头苦吃模式,一点也不尴尬,就歇了心思跟着埋头苦吃。
  吃饱喝足后,许朝歌很自觉的收拾起碗筷。
  林晚见了,忙道:“我来收拾,你去忙。”
  许朝歌是偷跑回来的,田里还有活没干完,听她这么说,也没跟她客气,放下碗筷一溜烟跑了。
  跑到屋外,她突然顿住脚步,一脸迷茫。
  她回家干什么来着?
  不管了,干什么都不及吃一顿香喷喷的饱饭重要。
  这么想着,她又一溜烟的跑了。
  林晚一直等到屋外没动静了,才用心声问嗨皮道:“我怎么会在她家?”
  嗨皮:“陆少钦抱你过来的。”
  林晚:“我问的不是我怎么过来的,是我怎么会在她家?小说里,这个时间段,我不应该在知青点吗?”
  嗨皮:“听说过蝴蝶效应吗?”
  林晚:“你的意思是我穿书影响到小说的发展?”
  嗨皮:“差不多。”
  “我就穿个书。”什么都没做,怎么就影响到小说的发展?
  嗨皮:“别说穿个书,你就是吃顿饭都可能影响到小说的发展。”
  林晚想到自己刚才和许朝歌吃的那顿饭,脑壳有点疼。
  “我刚才吃的那顿饭影响大吗?”
  嗨皮:“挺大的。”
  “挺大是多大?”她穿个书,就从知青点跑到许朝歌家,再吃顿饭,任务会不会直接完成了?
  知道她内心想法的嗨皮,很想说一句“想得美”,又想到她的尿性,忍了忍,到底没说。
  “她是来找你拼命的,结果吃了顿饭就走了,你说影响有多大?”
  “找我拼命?”想起来了,这个时间段许朝歌还一心想嫁给陆少钦,原主对她来说,就是情敌一般的存在。
  想到小说里的狗血“四角恋”,林晚的脑壳更疼了。
  这任务似乎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
  “我以后还能吃到我姥姥做的饭菜吗?”
  嗨皮:“能。”
  “那就好。”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几顿饭就能解决的问题,林晚没有再难为自己的脑壳,很快就将其抛之脑后,动手收拾起桌上的碗筷。
  “突然多了些碗筷盘子出来,会不会惹人怀疑?”
  “会,但是没关系,我收起来就好了。”说着,它就把林晚收拾好的碗筷盘子全都收起来,连带许朝歌拿来的碗筷一起。
  林晚见了,有些无奈道:“突然少了一副碗筷不会惹人怀疑吗?”
  “会。”说着,它又把许朝歌拿来的碗筷变出来,还贴心的洗干净了。
  倒是省了林晚的事。
  “你变东西这么方便,下次再出现今天这种情况,能不能在人看到之前,先把东西收起来?”这次来的还好是可可爱爱没有脑袋的许朝歌,要换做别人,她的任务可能真的直接完成了。
  嗨皮:“不可能的,想都不要想。”
  林晚:“???”
  不可能就不可能,连想都不让想,是不是有点过分?
  “那下次再开小灶得慎之又慎,不能再发生今天这种情况了。”
  嗨皮:“不会再发生今天这种情况了,下次我会在人看到之前把东西收起来的。”
  林晚:“你刚才不是说不可能吗?”还让她想都不让想。
  嗨皮:“刚才不可能,不代表现在也不可能,反正对你又没坏处,计较这么多干什么?”
  林晚想想也是,便没再跟它计较,把碗筷放到厨房后,就准备离开许朝歌家回知青点。
  刚出许朝歌家,就看到一男的朝许朝歌家的方向跑过来。
  第3章 跳海  我等了一辈子,她都没有回来。……
  见她从许朝歌家出来,那男的跑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等到她跟前的时候,已经是用走的。
  “你没事了?”
  “嗯。”林晚虽然不认识对方,但从对方身上那军人特有的气质,不难看出对方应该就是陆少钦。出于礼貌,回答完对方的问题后,她还说了句,“谢谢你救了我。”
  陆少钦听她这话,眼里不由自主地闪过一丝诧异。
  林晚见了,还以为自己谢错人了,忙用心声跟嗨皮确认。
  确认对方就是陆少钦,她的眼里也不由自主地闪过一丝诧异。
  诧异陆少钦为什么会因为她的话感到诧异。
  陆少钦之所以感到诧异,是因为他没想到林晚会感谢他,他以为林晚会像上辈子一样怪他多管闲事。
  是的,上辈子。
  他重生了,在林晚落海的前一刻,眼睁睁地看着她“失足”落海。
  刚看到林晚的那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梦回他和林晚有所牵绊前,像是在给他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
  他也重新选择了,选择了她希望的不多管闲事。
  他就站在船上看着,看她在海里浮浮沉沉,看她在某次沉入海里后,再也没有浮出海面,看她……看不见她了。
  海面上彻底没有了林晚的身影。
  陆少钦连去思考她是故意不浮出海面,还是真的溺水了都没有,几乎是下意识地纵身一跃跳入海中,拼了命的朝她沉下去的方向游过去,生怕她有什么闪失。
  等他把她从鬼门关救回来,才想起这只是一场梦。
  既然只是一场梦,那他何必难为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考虑后果,也不用担心林晚醒了会怪他多管闲事,大不了他在她醒来之前先醒来。
  这么想着,他也没避嫌,直接抱起林晚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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