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小学生)------括号内为小说的第一人称。
我是爱丽莎·巴尼斯,是私立圣祥大学附属小学叁年级的一名小学生,今年已经9岁,居住在海鸣市。
不过别看本小姐只是一名普通的小学生,我可是十分聪明的,我的智商至少也比那个笨蛋奈叶高十倍。
不过只是此刻本小姐的心情并不是很好,其实我是放学后跟奈叶闹翻了从圣祥小学跑出来的。
那个奈叶真是太过份了,本小姐见她这一排上课不在状态,有时则看着窗户发呆,有点担心所以才过去尝试了解一下她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那一个奈叶我每次提问 这个问题她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或者回答我没什么事情支吾以对,她的那一个行为看起来像没有事情呀。
最终我在今天再次询问,奈叶再一次支吾以对 之后终于忍不到, 当着奈叶面前拍抬表示不满后就跑了出来。
但是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我太激动奔跑的时候并没有看前方的道路,不小心撞到了人, 那个人身影看上去应该是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小学生。
"你怎么走路的,连本小姐在你的前方也看不见吗?你怎么还照直撞过来?"
虽然知道事情是我自己不对在先,可是因为我的坏性格加上心情有一点不太好,所以下意识地先把话闹过去。
其实我这句话内也有包括担心她有没有受伤的意思,但是直到我发现不妥当后收回已经来不及了,不知道她是否能感觉到我的关心。
其实我自己心里也明白,这样也感觉到才怪,被人撞到之后还要这样被人闹,那个人只会觉得我是无理取闹吧。
我真的是太...现在怎么办但是我又拉不下这个面子道歉。
"抱歉!"
事情出乎我所料的, 儘管我的语气真的不友善, 但是她也比我先站起来向我道歉,并伸出手打算把我扶起。
你别这样呀,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做错就反驳我的话呀,不然这样我可是会觉得很惭愧的。
我的心里是这样想,但是本小姐没有把心里的话说出来,这根本就不可能说出来好吗?
我抬起头看向申出手想把我扶起的那一个人, 待我抬头看到她脸孔的那一刻,我的内心有一点颤抖。
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不,是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萝莉?
长而柔顺的银色秀发直到腰间,滴溜溜的眼里闪着璀璨的光芒,粉嘟嘟的脸颊透着一丝娇羞与可爱,翘翘的小鼻更加显示她的可爱,水唇在阳光的照耀 下闪闪发光。
这... 这简直就是神明创造出来最完美的艺术品,不行... 本小姐...本小姐居然会看呆, 这样她察觉之后问我为什么看着它我怎么回答呀!
幸好不知道为什么她看着我的目光也有一点呆滞,机智的我立即想转移她的视线,避免她察觉。
"怎么了,你这个眼神是被本小姐的样貌迷倒从而感到自卑所以傻了吗?"
鸣, 我这个坏性格又来了下意识的说了出来, 我有什么条件跟她这让说呀,我自己什么样貌自己又不是不知道,儘管真的是不差,但是和她相比就 差不是一星半点,我这不是自取其辱吗?
她把我扶起来之后, 我看到她因为我这句话面色变了一下。
果然是我的性格太恶劣了吗? 总是控制不到自己这个嘴巴不小心下意识就伤害了别人。
当初和奈叶第一次吵交也是因为我控制不着自己的嘴巴和行动伤害了铃鹿。
"没错,我的确是被大小姐你的样貌迷倒了。"
唉! 果然是这样吗? 我果然不让人喜欢呀。
欸,我想着想着发觉到有一丝不对劲, 惊讶的看着她
"你刚刚在说什么? 可以再说一次吗?"
她没有任何质疑和思考的立即回答我: "我说我的确是被你的样貌迷倒了。"
她再继续挥挥手对我说道: "嘛,虽然的确是被你迷倒了,可是我却没有感到自卑的说,我对自己的样貌还是很满意的,至少也不比神明的艺术品差, 你说是吗?
她这是显摆,绝对是显摆吧,我都没有见过人这么自恋的, 还要和我差不多年龄,嘛! 虽然她的样貌的确是不差。
"哼! 既然你都这样道歉了,本小姐就大方的原谅你吧。"
她听到我的话后露出高兴的笑容,并对我伸出了手。
" 什... 什么。"
"既然大小姐你愿意原谅我的话,那么我们就握手做个朋友吧, 差点忘记自我介绍,我的名字是夏月。"
"真是的, 既然你都这样求本小姐啦,本小姐就满足你的愿望吧, 你应该因为能够和本小姐握手而感到荣幸。"
虽然我话是这样说,但是我的手可是很快就握上了夏月的手。
"我的名字是爱丽莎·巴尼斯,你可是要心存感激的把这个名字永远记在心里呢。"
这是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不过正因为当时认识了她,她的存在改变了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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