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第7节

  他对古代文化挺有兴趣,就去研读了一番。
  这会儿就直接拿出来献丑了。
  毛笔字,大都从最基础的楷书练起。楷书又分为颜体和柳体,黎锦喜欢流体的均匀瘦硬,习的也是这种字。
  ‘书贵瘦硬方通神’,说的就是柳体。
  黎锦按照自己跟这家人说好的价格,写了一张单子。
  村长过目后确认无误,把单子还给村民。
  自己却站起来,对黎锦拱了拱手:“在下不才,先生远来却不知迎,还望海涵。”
  黎锦也赶紧拱手:“小子当不起先生,只是在镇上学过一段时间。”
  “您还未参加科举?”
  “还未。”
  “何时参加?”
  “明年二月。”
  “大善。”
  村民跟着黎锦从村长家出来,只觉得脑袋晕晕乎乎的。
  村长说的那些话他在脑袋里都得拐个弯才能反应出来,但他也知道,身边这个少年也跟村长一样,是个读过书的人。
  这少年好像还要参加什么科举……考上了就可以当官老爷!
  村长对这少年态度都如此和善了,这村民也赶紧拉着自家的架子车,跟黎锦去了鸿雁村。
  最后,一共装了三车猪草,黎锦跟村民轮流拉车,总算把所有的猪草都运到。
  回去后,黎锦觉得自己肩膀都要被架子车上的麻绳给磨肿了。
  六十文也不好赚啊。
  黎锦回去后洗了澡,算了算剩余的钱。
  收入:三百一十文(卖药材),六十文(麦草)。
  支出:二十七文(猪r_ou_),五十三文(菜籽和糖果),三文(包子),两百零二文(被褥),十文(一斗米和面,从李柱子家里买的)。
  最后只剩下七十五文。
  可他还没有重新修葺房子、买书桌、给少年添置新衣服,这算下来又是一大笔支出。
  不过黎锦也不急,至少现在家里吃喝都不愁,夫郎和孩子能养得起。
  他只需要一边卖药材,一边复习明年二月的童生试。
  但赚钱也不能仅仅依靠卖药材,他还得想其他的法子。
  等夏季过后,秋季梅雨一出,山都不能随便上。
  采药这条赚钱的线就断了。
  虽说古代山上植被多,不担心泥石流,但雨天路滑,万一他出了什么事,夫郎和孩子可怎么办。
  黎锦也没把家里的钱瞒着少年,他把自己赚钱的过程大致的说了说,随后把钱放在床内侧的一个小坑里,再把褥子盖上。
  那个坑是黎锦想起来的片段里面,少年经常塞钱的地方。
  但自从这个点被原主知道了,那里面的钱基本上就是放多少、少多少。
  如今他又把钱放在这里,说:“以后咱家的钱就存在这里,等你能下床,想吃点零嘴,就随便拿。”
  七十五文,少年得赚七天,而且还得保证不能花一文钱。
  少年从来都没想过,有朝一日,黎锦会赚这么多钱,放在自己藏钱的地方。
  还给他说:“这是咱家的钱,你随便花。”
  突然间,就在黎锦始料未及的时候,少年抱着他的腰,把脸埋在他胸膛。
  黎锦没和人这么亲密过,他有一瞬间的呆滞,身体是僵硬的,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直到……他感觉自己胸膛有些s-hi润。
  少年,这是哭了?
  黎锦把手落在少年的肩膀上,手心接触到他柔顺的发丝,还有温热的体温。
  少年哭了好久,才从黎锦怀里出来,他颇有点不好意思,黎锦身上是干净的水汽。而他呢,这几天自己都没洗澡,指不定有味道……
  这么一想,他更想哭了。
  黎锦如今这么好,他好担心黎锦会嫌弃自己。
  果不其然,黎锦说:“你……是不是有点……”胸肿胀。
  面对病人可以一本正经开口的黎锦医生,真的羞于说出那三个字。
  少年真的要被气哭了,他肯定是身上有味道,黎锦要嫌弃他了!
  黎锦见他委屈,坐在床边,偏过脑袋,没有看少年,经历了巨大的心理斗争,才说:“胸部,胀疼吗?”
  少年一惊,所有的委屈都烟消云散。
  张大嘴巴,错愕的说不出话来。
  黎锦心里暗骂自己,你个禽兽。
  少年还小呢,还不到十八,还是个孩子。
  第17章
  黎锦自从之前听李柱子说过哥儿也有哺r-u能力的时候,就留心起来。
  甚至还在前天给村里的稳公送了一块猪蹄,请教关于哥儿哺r-u的事情。
  稳公自己也是哥儿,只不过年纪大了,学了点接生的手艺,镇子上、林村有哥儿生孩子,一般都是找他。
  但好巧不巧,秦慕文生孩子那天,稳公去隔壁村接生了。
  要不是黎锦恰好还魂过来,指不定真的要一尸两命。
  那稳公见来人是黎锦,知晓他夫郎刚生了孩子。
  也不避嫌,拿了猪蹄后笑吟吟地,给他说了诸多注意事项。
  “哥儿啊,这身体在力气和强壮方面,比不上男人。
  在喂养和照顾孩子方面,也比不上女人。
  所以啊,这就是哥儿如今不受重视的原因。”
  黎锦皱了皱眉,在他看来,不管是男是女、亦或者是哥儿,全都是人,那就不应该出现因为性别而存在谁看不起谁的情况。
  但在这个时代哥儿社会地位低,就跟他以前所在时空的古代,女人社会地位低,原因大抵是共通的。
  那稳公收了猪蹄,也不在乎黎锦的态度,讲解的尤为详细。
  “力气方面我就不必多说,哥儿做农活比不上男人,这个大家都知晓。
  但在哺r-u和孕育方面,哥儿虽然可以怀孕生子,但他们的胸部却没有可以储存r-u汁的地方,这就导致他们不能持续给孩子哺r-u。”
  黎锦问道:“所以说,哥儿不会有r-u汁,不能哺r-u?”
  他想,原来是李柱子说错了,那他就不用这么担心。
  毕竟就算在之前的时代,女人哺r-u不当也会产生很多病痛。更有很多孩子长牙了还不肯断奶,咬的母亲破皮。
  那稳公摇摇头:“非也,不能储存r-u汁,并不是不会有,这是两个概念。”
  黎锦:“……”所以呢?
  稳公说:“哥儿本身因为身体原因,r-u汁就不会那么充沛,所以一旦有r-u汁,需要赶紧让孩子吸了。要不然衣服会弄脏。”
  ……这时候是衣服弄脏不脏的问题吗?
  “不过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哥儿r-u汁最多维持生完孩子后一个月,之后就得依靠羊奶或者给孩子找奶娘来哺r-u了。”
  这些都是哺r-u的表面情况,黎锦又问了一些问题诸如‘哥儿哺r-u会不会疼’,‘需要炖什么汤来补身子’,那稳公听到他的问题后,神情诧异了半晌,最后用一种好像第一次认识黎锦这个人的眼神看着他,把这些情况都说了一遍。
  黎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所有答案,道谢后就转身回家。
  稳公看着黎锦的背影,喃喃自语,“村里多久没出现过黎锦这样的小伙子了啊。”
  最后黎锦主动问的那些问题,基本上只有哥儿的家人才会注意到,至于男方,只在乎孩子能不能吃饱,衣服会不会被弄脏,其他一概不管。
  黎锦见少年抱着自己哭,以为他是被疼哭的,这才有了此前的那句话。
  但问完之后,他就觉得自己说错话了。
  少年在生孩子那么痛的时候,都没哭的这么凶,胸部的胀痛应该不至于比生孩还痛……
  少年听到后,愣了一下,然后摇摇头。
  他也是第一次生孩子,此前在家里的时候,还不等阿爹教给他这些东西,尚书府就家破人亡。
  可以说,在嫁给黎锦之前,少年本身就是白纸一张,什么都不懂。
  黎锦轻咳一声:“稳公说过,最近一段时间你可能会不舒服,如果疼了,就告诉我。”
  少年虽然羞涩,但还是乖巧的应声了。
  晚上两人依旧大被同眠,包子睡在两个爹爹中间。
  最近一段时间,少年虽然身子重,嗜睡,但也正因为睡得时间多,所以早上也醒来的比较早。
  天擦亮的时候,少年感觉到身侧有动静,他缓缓地睁开眼睛,原来黎锦已经抱着小包子在喂米糊了。
  不过,今日黎锦抱着孩子的动作有些……略显僵硬,就好像一只手臂使不出什么力气一样。
  少年爬起来,说:“阿锦,我来抱着孩子吧。”
  比起以前,他如今敢在黎锦面前主动说话了。
  黎锦挑了挑眉,问道:“怎么不多睡会儿?”
  少年脸上带着年轻人独有的青涩和阳光,抱着包子的时候,眼神跟包子是如出一辙的清澈。
  他说:“我睡饱了,最近身体恢复的很快,我就不用这么一直躺着了。”
  黎锦也没说什么,他们一个抱孩子,一个喂饭,很快小包子就吃饱,在阿爹怀里露出笑脸。
  今天早上黎锦的中衣熨帖的穿在身上,没有发生任何走光的情况。
  但少年却眼尖的发现,黎锦右肩处好像肿起来了。
  他看了好几遍,才鼓起勇气,说:“阿锦,你的肩膀……”
  黎锦笑着说:“没事,有点肿,过两天就好。”
  他没说这是拉架子车拉的,就少年那护犊子的劲儿,连割草都想自己上,黎锦不打算让他c,ao心。
  黎锦没多说,少年也不敢多问。
  但是等黎锦收拾好早餐回来,就发现少年已经扶着墙,在地上慢慢的走路。
  如今已经是产后第五天,按理说可以下床了。
  黎锦没拦着,就在旁边看着他挪动脚步,少年身高应该在一米七以上,但不知道是体质还是什么其他原因,少年就是不长r_ou_,下巴也尖尖的。
  他双腿笔直又纤长,完全看不出来这是一个刚生完孩子的人。
  吃完早饭,黎锦自己去上山采药,今儿正好是跟杏林堂约好的日子。
  他上次来过,这回就不用李柱子带着认路了。
  今儿上山的时间更早,黎锦采的药材也更多,甚至自己走的深入一点,还能看到其他种类的草药。
  黎锦把这些都装进背篓里,回自家院子再一一分类。
  临走前跟少年打声招呼,告诉他猪蹄汤在锅里,中午记得喝。
  少年听到这话,匆匆下床,走到门边,问道:“那你呢?”
  黎锦说:“我在镇子上吃两个包子,买点束脩的礼物拜见先生。
  这些天我都没去上课,理应道歉。”
  想了想,黎锦洗了手,进屋换上一身长袍。
  这就是他穿越过来那天身上穿的衣服,大概也是原主最拿得出手的一身衣服了。
  少年不等黎锦有所动作,就跪在床边缘,用比黎锦小了一圈却依然骨节分明,修长如玉的手给他系好衣服带子。
  黎锦视线跟着他的手而移动。
  等到少年整理好他的衣服,这才回过神来。
  ……那终究是一双男人的手,不似女人一般白嫩青葱、柔软无骨。
  黎锦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劲,但心头纷乱的情绪却被这双手神奇的抚平。
  他说:“我看你那些荷包和手帕都缝完了,以后别接这些活儿,可好?”
  少年表现得异常乖顺,“嗯,我给阿锦缝衣服。”
  黎锦本来都走到门口了,心里却因为这句话很是愉悦。于是又回去捏了捏少年的脸。
  看着少年露出乖巧错愕的神色,心情大好的背着背篓出门了。
  黎锦到杏林堂的时候,小伙计周贵背《伤寒论·汤头歌》背的绞尽脑汁,都没注意黎锦已经到了。
  “麻黄汤治太阳寒,麻桂杏草四味联.表……表……”
  黎锦笑着接道:“表实无汗头身疼,脉紧气喘更恶寒。”
  周贵:“对对对,就是这句!黎先生!您来了,我去找师父。”
  黎锦说:“劳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您上次采的药年份足,又新鲜,师父整天念叨您呢。”
  小伙计周贵进去后,不一会儿,吴大夫就掀开门帘出来了。
  今儿黎锦采的药多,估价足足有六百三十文。
  周贵说:“黎先生,您又会认药、又会背汤头歌,您会不会诊脉啊?”
  黎锦说:“略通一二。”
  吴大夫眼睛一亮,邀请黎锦进内堂详谈一二。
  黎锦跟着他进去,吴大夫直言不讳地说:“不知黎先生此前可有行医经验?”
  黎锦摇头,有也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如今这个身体,什么都没有。
  而且他的行医经验都是西医方面,中医还真的不擅长。
  吴大夫叹了口气,觉得还是自己想多了,镇子本来就不大,周围也只有八个小村子。
  镇上能有三个医馆就不错了,除了主街上的医馆有两个座堂大夫,他们杏林堂和另外一个百草堂,都只有一个大夫。
  但……他家里真的有急事啊。
  可杏林堂的老板对他有恩,他不能直接撂挑子不干。
  这回找到黎锦,也是病急乱投医。
  黎锦看着吴大夫的神色,把他心中的想法可以猜出一点。
  主动问道:“您可是想给杏林堂找大夫?”
  吴大夫点了点头,说:“是啊,但是咱们镇子还是小,人太少了。”
  黎锦觉得自己帮不上忙,他虽然认识草药,背过基本中医入门书籍,但让他号脉治病,这还是有难度的。
  再者,行医最忌讳没学成就班门弄斧,这样很容易出人命。
  最后吴大夫给了黎锦六百四十文,多的十文是长期合作的费用。
  黎锦出门后,按照记忆里的路线,先朝着杂货铺走去。
  古时束脩礼最常见的就是腊r_ou_和j-i蛋,他这些天没去上课,自然得好好上门致歉。
  黎锦想,幸好自己回忆起了原主读书的一些片段,要不然直接两眼一抹黑的出来,这才难办。
  第18章
  黎锦之前所拜的先生是一位落第秀才,名叫宋远。
  宋远弱冠(二十岁)之年通过县试、府试和院试,终于考取了秀才功名。
  之后参加过两次乡试,但都名落孙山,后来他消磨了斗志,不打算费心思考那举人,所以称为落第秀才。
  宋先生的家原本在下滩村,后来他有了秀才功名,同族人就给他在镇子上买了一座宅院,好让他平时闲了教本族的孩子启蒙。
  除此以外,宋远还收了周围村子的其他学生。
  毕竟当先生又不是做慈善,宋远也不可能风餐露宿,所以收其他村子的学生,那就得要束脩费了。
  黎锦买了十条腊r_ou_拎在手上,穿过主街,朝宋先生的宅院走去。
  他们平时上课就在宋先生家前院的偏房里,学生总共也不到十个,倒也不显得拘束。
  路过包子店的时候,黎锦又买了两个素包子。
  老板娘还记得他这个俊俏的后生,也没多说什么,就给他包好包子。
  正好今天老板娘那尚在闺中的女儿出来帮她蒸包子,刚好看到黎锦的侧脸。
  她闺女说:“娘,这个人好生眼熟。”
  镇子上的生意人没有世家那种让闺女和哥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老板娘的女儿就京城帮她蒸包子。
  老板娘说:“巧了,我上次见他来买包子,也觉得他眼熟,看样子应该是周围村子里的。”
  她女儿皱着没有思考一下。
  “可我就是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到过了。”
  黎锦还不知道原身以前经常买醉的事情差点就被包子店的老板娘给想起来了。
  他迅速吃完包子垫垫肚子,按照记忆里的路线,走到镇子的住宅区,拐了两个弯,就看到一个颇为熟悉的宅院。
  他走上前敲了敲门。
  宋先生的大儿子出来开的门。
  小孩今年才七岁,穿着缩小版的长袍,脸蛋圆圆,很是讨喜。
  他看到黎锦之后,煞有介事地询问:“这里是宋秀才家,请问来人是谁,寻主人何事?”
  ……这年头七岁地小孩子说话就这么文绉绉的。
  不过黎锦更加汗颜的是自己,他可是宋远的学生,这小孩居然不记得他。
  “在下宋先生的弟子,黎锦。前段时间生病请假,今日特地前来销假。”
  那小孩子听完,道了句‘您稍等,我去去就回’,随后就噔噔噔跑回去叫人了。
  今日正值沐修,黎锦的同窗都放假回去了,宋先生也得了空。
  他听到‘黎锦’这个名字,先是皱了皱眉,但又想起两年前黎锦母亲跪下求他的一幕,还是放下茶杯,说:“把他叫进来。”
  宋先生的宅院是两进的,从正门进入后,走几步就是影壁。
  小孩儿带着他从旁边的垂花门进入,穿过左边的抄手游廊,走到尽头再往右拐,就到了正堂。
  宋先生家里的孩子很懂礼貌,把黎锦带过去后,也不用吩咐,自己就跑远了。
  黎锦把背篓放在门外,拎着腊r_ou_和两百文的束脩礼进入。
  他给宋先生弯腰作揖,同时说道:“学生黎锦,拜见先生。”
  宋先生见他态度端正,脸色好了很多。
  让黎锦先把东西放下,坐在自己对面,淡淡问道:“前几r,i你请假,说夫郎生产,如今可顺利?”
  这是原主为了逃课请的假。
  他虽然不在乎夫郎,但却以此当借口逃课,着实品行卑劣。
  黎锦面上带了笑容:“顺利生了个哥儿,夫郎也平安。”
  宋先生道:“看你如今浪子回头,那我就不再多念叨。
  已经是当父亲的人了,应当戒急戒躁,一心向学,考取功名,也好光宗耀祖、荫妻庇子。”
  黎锦自然应下。
  宋先生又问:“明年二月的童生试,你可要参加?这两年来,你都在守孝,已经耽误良久。
  我这里的学生,一般都会在十四岁参加第一场考试,不为求取功名,只是为了感受气氛、熟悉环境。
  好为了下一次一举中的做准备。”
  ……所以这就是把正式考试当模考。
  黎锦说:“先生觉得我的学问,可以去参加考试吗?”
  宋先生说话丝毫都不委婉:“第一次当然考不上,所以说让你先去熟悉环境。”
  黎锦很想说,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
  毕竟是成年人了,定力和自制力比小孩子好很多,头悬梁锥刺股一般发奋的学习,大概还是有点机会的吧……
  宋先生看出黎锦的想法,劝诫道:“切不可好高骛远。
  童生试分为三场,第一场县试就要考五科,准备起来难度很大。”
  顿了顿,他又说,“不过你如果有这份上进心,明日自备纸笔,把我这里的《四书》《五经》都抄了去,回去多加背诵。
  如果你能在九月背完这些书,我就提前教你八股文、经论、策论的写作模式。”
  黎锦赶紧站起来再次作揖:“拜谢先生。”
  宋先生很满意他的态度,况且这次黎锦跟以往那畏畏缩缩、心不在焉的状态完全不一样。
  就好像真的突然长大了一样。
  作为先生,对努力勤奋的学生,自然不会泼冷水。
  眼看着就要到午饭时间,黎锦也不多留,出门买纸笔了。
  =
  宋先生家里也不慎富裕,他的妻子是同村的一个女人。
  并无任何妾室。
  中午吃饭的时候,妻子看到那两百文,有些惊讶。
  “孩子说黎锦来拜见你,我还不当回事,他这怎么突然送礼?”
  顿了顿,“早知道应该留他吃饭的。”
  两百文虽然不多,但也得普通庄家汉赚半个月了。
  宋先生想,自己的妻子什么都好,就是对这黄白之物看得太重。
  在他看来,黎锦拿多少束脩礼都行,礼轻情意重。
  宋远说:“无碍,我让他明日来把《四书》《五经》抄了回去背诵,你明日可以留他吃饭。”
  妻子:“………………”她真的只是嘴上说说。
  她家丈夫别看是个秀才,做人却如此木讷。
  不过这样也好,做事一板一眼,正正经经,一辈子都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
  黎锦这回在正街上逛了两三家,比对了一下纸笔的价格。
  他之前写病历都习惯了用电脑敲,最多就是签字的时候用一下钢笔。
  一朝穿越,一切都回到解放前。
  黎锦最后选了最便宜的兔毛毛笔,至于原主之前的纸笔,好像都卖掉买酒喝了。
  酒瘾上来后什么都控制不了,这种人黎锦上辈子也见过,只是没想到原主居然也是其中一位。
  至于抄书和练字用的纸,黎锦打算买不一样的。
  抄书是为了着墨均匀,以后好拿着背诵;但练字,那就比较耗费纸,黎锦打算买最便宜的毛边纸。
  “少年郎,宣纸一刀一两银子,买起来不划算。不若买四开的竹叶纸,只要两百文一刀,毛边纸一刀四十文。
  如果你两个都各买一刀,送你两支兔毛笔和一块墨,如何?”
  店家看黎锦年纪小,虽然穿着读书人的长袍,但因为洗的次数多,颜色已经有些褪去。
  一看就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所以他也让着一点,寒门出贵子,万一这年轻人以后飞黄腾达、考上秀才了,那他这家店肯定不愁没生意!
  反正这么卖他也不亏,只是赚的不多罢了。
  竹叶纸的主要原材料是竹子,纸张表面光滑,没有宣纸那样着墨方便,抄了书需要晾干一段时间。
  但却比宣纸实惠太多。
  黎锦觉得老板人委实不错,把竹叶纸和毛边纸都买了,放进背篓里。
  至于毛笔和墨,他包起来放进袖口里。
  老板见黎锦买完还在店里打量,他推销道:“我这里还有些字帖,颜体和柳体都有,少年郎可需要?”
  黎锦最后把两本字帖都买了去。
  虽然他上辈子学的是柳体,但这辈子活在了古代,他不想单单只学一种字体。
  柳体和颜体如今已经是科举写文章的主流字体。
  但正因为主流,所以成了每一位考生都会写的字体。
  要想让自己的答卷从一众考生中脱颖而出,那自然不能一味的临摹和模仿。
  黎锦思考着,或许,等到他练字十几年后,可以集众人之所长,写出有自己独特风格的字体。
  比如,明清时侯盛行的馆阁体。
  现在已经六月中旬,明年二月就该考试,黎锦现在也只能从临摹起步。
  他只希望在考试前,自己写出来的柳体可以又快又整齐。
  给考官和上司看的文书,整齐、干净才是最主要的。
  如果为了炫技,那就本末倒置了。
  这是科举考试,而不是书法比赛。
  黎锦自问不是什么可以开创一派书法主流的天才,但练字是真的可以陶冶情c,ao。
  他打算以后有多余的时间,就去好好的习字。
  天赋不够,勤奋来补。
  这么一来,黎锦一共又花出去六十五文。
  但他要买的还不仅仅是这些,黎锦想,j-i蛋和蔬菜可以跟村里人买。
  少年最近身体已经在恢复期,饮食可以不用这么清淡了,他打算多买点五花做红烧r_ou_。
  而且街口的r_ou_包,少年好像很是喜欢,黎锦又买了俩带回去。
  ——少年啃r_ou_包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一脸满足。
  老板娘看着他笔挺的背影,觉得熟悉又陌生。
  就说这身长袍明显感觉挺眼熟的啊,怎么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呢?
  突然间,老板娘的女儿想起来了。
  “娘,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在小酒馆里喝酒的那个人!不过他最近好像挺久没来了。”
  镇子上人多,大家没那么熟,谁也不知道谁的跟脚。
  故此,黎锦那点破事也没人知道。
  最多,就是经常做生意看到了,才会留意一下。
  这么一提醒,老板娘自个儿也想起来了。
  她说:“俩人长得倒挺像,但总感觉跟换了个人一样……”
  第19章
  认出来是一回事,但老板娘也不会对此过于深究。
  总归是不认识的人,何必在乎一个人经历了什么,才从只懂得胡闹一下子变得如此沉稳清贵。
  再说了,老板娘觉得还有种可能,就是自己认错人了。
  想到这里,她把所有的杂念摒弃在外,又大声吆喝起来:“卖包子咯,热腾腾的r_ou_包子。”
  这会儿刚过午时,日头正晒,黎锦本可以找个茶馆歇歇脚再走。
  但他着实放心不下家里的夫郎和孩子,走热了就找个树荫歇坐一会儿,然后再次启程。
  这么走走停停,黎锦一共花了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
  他到家的时候,申时(下午四点)刚过,院角的柿子树下蝉鸣阵阵,厨房飘来米糊煮熟后的清香。
  黎锦把背篓放在屋檐下,这才觉得肩膀解放了出来。
  他还是高估了这个身体,昨儿拉了架子车,今儿再背背篓,真的感觉肩膀都要被绞的血r_ou_模糊。
  少年站在厨房里,看着黎锦揉肩膀,清澈明朗的眼眸瞪圆,毫不掩饰自己的关怀。
  黎锦对他招招手:“过来。”
  少年今儿大概没少练习走路,已经可以不用扶着墙,平稳的走到他跟前。
  还不等少年反应过来,手上就被塞了一包温暖的东西。
  他垂眸一看,又是镇子主街上的r_ou_包。
  皮儿薄馅儿多,r_ou_汁鲜美,藕丁清脆,很是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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