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朝凤华(全文)》满朝凤华(全文)第1部分阅读

  满朝凤华
  作者:孤钵
  ━━━━━━━━━━━━━━━━━━━━━━━━━━━━━━
  无弹窗小说阅读尽在.40sy. 四邻书院縂是一个朲整理
  ━━━━━━━━━━━━━━━━━━━━━━━━━━━━━━━
  引子
  太阳已经向西边偏去,躲向远处连绵的山峦,把半边天都映成了瑰丽的红色。远山重叠起伏,却有一条蜿蜒迤逦的队伍从那连云接陌处走来,在红霞的掩护下,就像一条火龙,沿着曲曲折折的山路,蔓延过来。
  走到近处,才发现那是一条奉迎送嫁的仪仗队。迎娶的是燕国的皇后,送出的是孤竹国王室的宗室女。奉迎队伍最前边是身着红袍的正副婚使,骑在高头大马之上,其后紧跟着的仪驾,册亭和宝亭,或是执着凤旗,凤扇,或是香炉,凤伞,光是执伞的侍女就有二十人之众,浩浩荡荡的仪驾之后,便是未来燕国皇后所乘坐的凤车。
  整驾凤车都是鲜艳的明黄色,镂云鎏金的舆顶高耸着一只单脚而立的凤凰,那凤凰似是引吭高歌,引得顶盖四角的其余八只凤凰都齐齐衔珠仰视,整个凤车都明晃晃的,在夕阳下,更加的绚丽夺目,好似神鸟匍匐。
  凤车的前后各有四名命妇骑在马背上,将凤车护在中央,凤车的两面是盛装的扈从,扶舆步行。
  凤车之后则是浩浩荡荡的陪嫁队伍,送亲车舆以及护送的军士。
  凤车车壁忽而响起了轻轻的叩击声,后边一位骑马的命妇读懂了车内未来皇后要如厕的信号,上前轻声向车内说道:“小姐,前边不远有一间废弃的破庙,不如到前边稍事休息。”
  得到了默许,命妇便向婚使传达了这个讯息,整个车队都放缓了进程,几个太监先小跑进庙里简单收拾,拣了一处设起帷帐,放好如意桶,这才退出去,一命妇护着未来皇后步下凤舆,皇后掀开头上帷帽的珠帘,对命妇轻语了几句,命妇便差了一个小宫女扶着她进帷帐,自己则留守在凤车旁。
  过了好一会儿,小宫女才扶着皇后重新出来,一步一步地迈向凤车,命妇走上前想要搀一把,皇后却好像无视命妇,连手都没有抬起来,命妇受到冷落,有些意外,侧眼想偷睨皇后的表情,饰以珠翠的帷帽却将皇后的脸都挡住了,哪里猜得到皇后的意思。命妇只好垂手立于一旁,眼看着那怯弱的小宫女扶着皇后踏着马凳上了凤车,车帘放下,外面重新响起了开拔的乐声。
  只是这庞大的队伍离去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一个不起眼的宫女不知什么时候已然掉了队
  第一卷
  第一章 破庙惊魂
  杨柳池,是孤竹国边陲一个废弃的小镇,小镇上的百姓早两年就迁徙到地势更高,风水更好的地方去了。
  一场秋雨过后,雨后的飞鸟鸣虫叫得格外的响亮,而满地的泥泞冲刷了之前的一切痕迹。镇子里的房屋多以残破不堪,保存最完好的只有镇上的关帝庙,是用花岗岩堆砌而成,即便饱受风吹雨淋,也岿然不动。只是因无人打理,庙檐上早已经爬满了黄黄绿绿的野草。
  宛思秋揉了揉自己有点饿扁的肚子,听见那鸟叫声都忍不住砸吧砸吧嘴唇,一边安慰着自己,好了,好了,等下到了杨柳池的新镇子,就大吃一顿,补充补充行囊,再往东走两天就该出了孤竹国的国境。
  宛思秋伸手摸了摸袖子边的口袋,心头一凉,盘缠告罄了她掂了掂身上的首饰,只有等出了孤竹国的地盘,才可以把这些御赐的首饰当了,再寻别的生计。
  作为孤竹国大将军永南王的女儿,宛思秋知道有朝一日会被作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而嫁掉,所以从她穿来的那一年起,就在想方设法地替自己敛财,等到钱凑够了,就来个卷财私逃,找个陌生的地方过自己富足的生活。
  所以当她得知自己被孤竹国王嫁给燕国当皇后的时候,便知道自己逃离的这一天来了。只是自己太过于贪心,一直在等待着国王为自己置办的嫁妆和赏赐,以至于到最后居然错过了潜逃的时间国王似乎知道她的念头似的,在快要出嫁的日子里,一直派人守着王府,直到自己出嫁的那天,离开王府,出了京城,甚至走走停停了好几日,她才寻了个机会,迷倒了一个宫女,来了个掉包计,得空逃脱。
  只是自己那搜刮了几年的金银珠宝,全部都打了水漂。一想到此,宛思秋就无比的心痛,但也只能安慰自己,钱可以慢慢挣,但嫁到燕国去,这一生可就毁了。怎么着也得珍惜这重生的机会啊
  宛思秋长吸了一口气,想到马上可以离开孤竹国,想到他们再不能逼她去嫁人,想到可以先到小镇大吃大喝一顿,就再不犹豫,也不等庙外边的积水退去就要冲出去。
  脚步还没迈开,就听见外边传来一深一浅的脚步声,宛思秋下意识地就往回一缩,听见那脚步声往这边来了,回头一望,只瞄见偌大的关帝老爷雕塑,拿着包袱,匆匆就爬上供桌,往神像后边躲去。
  已经躲好的宛思秋才忽然想起,自己干什么要躲进来听这脚步声,只有两个人,其中还有一个步履轻浮,肯定不会是追她的兵士,和自己一样是个过客,看来这几日自己东躲西藏,有点草木皆兵了。
  宛思秋这时候想要出来,却已经不可能,那两个人已经一前一后跨了进来,只听见一个有点阴柔的男声吩咐道:“小玉,赶紧去拾些干柴来,本公子得把湿衣服烤干,如今这样子,实在狼狈。”
  另一个声音略显稚嫩,但却清脆温润,便如同他的名字“玉”一样,掷地有声,“公子,这刚刚下过雨,哪里还有干柴可以拣”
  宛思秋心里揣测着,看情形,是一个书生领着自己的书童。
  那公子有点不满,“这外边下雨,里面是湿的吗你自己动动脑筋,把这庙里头找点什么出来当柴烧不就完了”这公子矫揉造作,咄咄不休起来,“唉,你家公子好歹也是公认的天下第一才子,难道就这样浑身湿答答的见人那还不被人笑话死哎哟,我的绿绮琴啊,被雨淋湿了”
  被叫做小玉的书童只得连忙应声,那公子对于小玉的只答应不做事十分不满,马上又斥责道:“你怎么还愣在那啊赶紧,赶紧生火啊信不信我晚上抽你”
  在神像后面的宛思秋虽然见不着两人的面,可是听到一个书生说要“抽”自己的书童,无法抑制地就联想到原先看的一些小说,脑子里头无可避免地就浮现过一出香艳的画面,宛思秋赶紧制止自己这种漫无边际的想法,她不得不盘算着万一那书童找柴火找到这里来,一眼见到她,她该寻个什么样的理由比较好。
  宛思秋竖起耳朵,听见小玉放下背囊,脚步声忽远忽近,到处翻腾着东西,她正警惕地等待着,却听外边忽然有一阵疾风驰过,只听见小玉“哎哟”一声,应声倒地,那公子“啊”地惊叫一声,“你是”那“谁”字还没出口,就又一声惨叫,伴随着金属碰触到实物“嗤”地一声,“扑通”重重倒地,再无声息。
  宛思秋心底一寒,大气都没敢出,尽管身为大将军的女儿,看到的血与杀戮不算零,尽管社会的冷漠能让人对无关自己的旁人死生变得麻木,但却更让她珍惜自己的第二次生命。
  过了好久,直到确认外边再无声响,宛思秋才思虑再三,大着胆子探头往外一看,心陡然一突,只见一个华服男子倒在血泊之中,殷红的血从脖子上一道深黑色的血口子往外冒了一地,染红了几块地砖。
  宛思秋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没想到刚才还在这里念念叨叨的公子一眨眼就变成了死人一个。她忍不住心里默念了三声“阿弥陀佛”,幸亏自己有先见之明躲在神像之后,谁知道杀他的人会不会也顺道把自己给灭口了。以那杀手高超的武功,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两秒钟内解决了两个,连给公子说话的时间都没有,那捏死自己还不跟捏死蚂蚁一样简单
  她正盘算着该什么时候出去,出去早了,不知杀手还有没有在附近,可若是不走,要是再被别人发现这庙里的两具尸体,自己哪里还脱得了身
  正犹豫间,却只见眼前什么一晃,宛思秋定睛一看,旁边那个扎着双髻的青衣书童咕噜噜翻身坐了起来,揉了揉自己的后脑,原来那杀手只是把这个小书童暂时打晕了。
  宛思秋心里石头落地,看样子,这个杀手只是针对公子,倒不累及无辜,那么自己大概也没什么性命之忧。
  那书童小玉已经奔到了公子旁边,他背对着宛思秋,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瞧见他抬手探了探公子的鼻孔。
  小玉并没有如宛思秋所料地大叫一声,蜷缩到角落去,而是不屑地喊了一声,“这么容易就死了”那声音里头还有一点稚嫩,只是这冷漠的声音从一个十几岁的书童口里说出来,总让人有点不自在。
  宛思秋心想这个小玉八成是被公子虐待得够呛,才会对他的死这么冷漠。现在公子一死,以后晚上终于不用被他折磨了。
  宛思秋心里暗暗对他道,你快些走吧,别看这具尸体了,赶紧逃离你的噩梦吧。这样我也好趁机开溜啊。可是小玉似乎没有走的意思。他忽然想到什么,伸手在那尸体身上一阵乱摸,里里外外都不放过。
  宛思秋心想这个书童不会已经被逼得有点变态了,伸长脖子只瞅见他从尸体衣襟里翻出一个荷包,小玉把那荷包往地上一倒,宛思秋的眼睛都要直了,荷包里滚出了一地的猫儿眼,祖母绿,玛瑙,珍珠宛思秋看着每一颗都比蚕豆大的宝石,想要不动心都难。
  哪晓得那书童抖了抖荷包,却好像没找到他想要的似的,转身抱住旁边的书箱,把书箱里头的书本都扔了出来,衣服散了一地,在书箱最底下寻到了一个绸布包。那布包裹着一个小匣子,匣子一打开,宛思秋差点就要惊呼出声了。
  第一卷
  第二章 名琴绿绮
  这匣子里头的珠宝比起公子荷包里的宝石,更甚一筹宛思秋见过不少珍宝,她一眼就相中了最上边的一柄仙人楼阁金钗,那枚钗在自己的嫁妆里头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是孤竹国国君赏赐,价值千金。可惜自己只顾着逃出来,别说那枚金钗没能顺带捎上,预先准备在身上的几个银锭子也都告罄了。
  眼瞧小玉把匣子里的珠宝全部都翻了一遍,宛思秋的口水都要滴到地上了。小玉翻了一会儿,还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低头看了一眼公子,终于觉得留在此地不妥,便不再寻找,而是把地上的宝石又重新拾起来,放进荷包,合上匣子。
  宛思秋看他收拾起来,眼看着就要夹带私逃,再按捺不住,出声道:“喂,见者有份”没想小玉正把匣子往书箱里放,猛地听到背后冷不丁冒出声音,吓了一大跳,手一松,怀里的匣子啪嗒落地,匣子里的珠宝首饰散落开来。
  宛思秋看到满地琳琅,恨不能弯下腰和大地来个亲密接触,看样子老天爷倒也没有把自己逼到绝路,这不在自己快要山穷水尽的时候,又给自己送钱花来了。
  宛思秋心情大好,对还没从惊恐中恢复过来的小玉毫不理会,一上前就眼疾手快地抢了那支仙人楼阁钗,轻轻拍了拍灰尘,幸好,没有摔坏。
  她对着小玉嘻嘻一笑,稍稍放粗了嗓子说道,“这可是江湖上的规矩,见者有份。喏,这些珠宝首饰,咱们两一起平分了”她说得十分豪爽慷慨,倒好像这些珠宝是她的。
  小玉瞪着一双汪汪的大眼,怎么都没想到关帝像背后还躲着一个人,小玉上下打量着眼前一身男装的宛思秋,只见“他”身着一件墨色长袍,头顶包着一方纶巾,袍子虽是新袍,却比不上自己公子的料子好,看起来也不过是一个穷酸的书生。
  宛思秋这几日都扮作男人,倒也没有人对她这看起来有点细皮嫩肉的书生表示怀疑,谁让读书人都孱弱金贵得很。眼前这书童显然也看不出宛思秋的真身。
  宛思秋刚才只顾把注意力放在珠宝上了,倒没细看这个书童,这时候她也打量了一下小玉,这书童和自己一般高,长得眉清目秀,一双眼睛就如同孩童般,清澈见底,稚嫩的脸因为刚才的惊吓,还有些惊魂未定,倒更衬得书童的清纯,宛若一朵芙蓉出水,濯清涟而不妖。
  尽管只是一个尚未长成的少年,但眉宇之间已经能将他成年后的模样瞧出几分来,灵透隽秀,不消两三年,定是一个能迷倒一片人的美男子。宛思秋盯着他看,尤其是那双眼睛,眼波溶溶泄泄,如同涓涓流淌着的水波,扔一颗石子,水纹迭起,足以惊起女子们心里的千层浪。
  那书童见这陌生人盯着自己看个不停,都被他看得心里发毛了。虽然看对方也不像是什么大有来头的样子,但公子新死,多少心底有点犯虚,强作镇定:“你是谁想干什么”
  宛思秋嘿嘿一笑,“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知道死的这个人是你家的公子,你家公子死了,你身为书童不但不悲伤不料理后事,还想趁机携宝私逃。要是让官府知道,你少则杖笞三百,多则发配边疆,最糟糕的是,官府寻不着杀你公子的凶手,成了一桩无头公案,到时候把你推出去当那替罪的羔羊,说你为谋夺财物,杀死主人,到最后连这条小命都没了。”宛思秋偷睨了书童一眼,小玉的脸色已经有点难看,“你,你想说什么”
  宛思秋趁机蹲下,拣起地上的珍宝,“没什么,小兄弟,我这只是善意的提醒。再说了,现在只有你我二人在场,我也算得上你的人证,咱们两个人把宝物分了,就算官府问起,我也可以替你证明清白,好过你一个人申辩啊。”宛思秋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脸皮,不过为了自己以后的幸福生活,也顾不得什么廉耻了。自己挑中的财宝,足够自己还算凑合地过大半辈子吧。
  小玉自然听明白了宛思秋的意思,说白了就是想管他要封口费。小玉眼见面前的书生拼命地往自己怀里揣着东西,恨不能把所有的东西都据为己有,也不甘示弱,自己再不往回拿,一定被这个无耻的书生都拿光了。
  宛思秋揣了一堆,地上已经没剩什么好东西了,她侧头瞟了一眼地上已经冷却的尸体,心里想着这个人究竟是谁啊,看不出来一个普通的读书人能有这么多珠宝。
  “小玉,你家公子是谁啊”
  小玉抱着匣子正捡着被挑剩下的珠宝,心里本就对宛思秋愤愤然,不禁大声道,“不要叫我小玉”看宛思秋愣在那,书童咬牙道,“我有姓的,我姓索。”
  “索玉”宛思秋心想,这名字不见得比小玉好多少。“好吧,索玉,那你回答我的问题。”
  “他就是自诩的天下第一才子呗。”语气里满是不屑,回望了一眼血泊中的公子,“哼,天下第一才子董清秋。”
  宛思秋想了半晌,一点印象都没有,“配得上天下第一才子的,只有楚国的轩辕季老先生,只不过老先生三年前便销声匿迹,没了踪影。”
  索玉朝董清秋努了努嘴,“他不就是你口中轩辕老先生的关门弟子么只不过人家轩辕季淡泊名利,他则仗着师名坑蒙拐骗”索玉对已经成为死人的董清秋依旧咬牙切齿。
  宛思秋算是明白董清秋这么多珠宝是从哪里来的了。她蓦地眼睛一亮,看到书箱背后的那管被布裹得严严实实的古琴,心中一动,刚才听董清秋提到“绿绮”,她记得这管曾为司马相如演奏凤求凰的名琴是被轩辕季收藏,董清秋既然是轩辕季的徒弟,这尾名琴应该不假吧没想到今天竟然自己能亲眼所见她怀里的珠宝差点又全部掉地,所有的珠宝加起来,也没有那管琴值钱啊
  宛思秋眼睛放光,立马就扑过去。索玉眼疾手快,以为宛思秋要抢书箱,一把把书箱给护在怀里,想来那里头还有一些银两。宛思秋才对几十两银子没兴趣,一把拽住古琴,对不识货的索玉说道:“喏,那书箱归你,我就勉为其难拿这琴。这样比较公平吧”
  她迫不及待地掀开布袋一角,摩挲了一下这手里的旷世名琴,心满意足地笑了,断纹清晰流畅,轻轻一拨弦,音色沉浑而不失亮透,果然不愧是好琴今天的收获真是不小。
  掂量着自己已经把能捞得都捞得差不多了,宛思秋把琴小心翼翼地背在背上,对索玉似模似样地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先走了”得了这一尾名琴,再不消失,到时人财两空,可就亏大发了。
  索玉没想到宛思秋说走就走,背着书箱,看了一眼地上的尸身,一咬牙,也不再犹豫,跟着宛思秋就出去了。
  第一卷
  第三章 第一公子
  宛思秋背着琴,尽管身上的重量陡然增了十几斤,脚步却欢快得很,想着先到镇上大吃一顿,再走个半天就可以入楚国的国境,听说楚国人比孤竹国更好音律,这管琴应该能卖个超级好价钱吧到时候买个豪宅,置些奴仆
  宛思秋想得正高兴,冷不丁发现索玉就跟在自己后边十几步的距离,宛思秋放慢脚步,他也放慢,宛思秋加快,他也加快。
  “喂,你不用一直跟着我。大家各走各的,你这样跟着我,不是惹人怀疑吗”宛思秋看着索玉那双死死盯着自己行囊的眼睛,心里不禁有些发毛,这书童八成是反悔了,觉得和自己平分珠宝不大划算。
  索玉眉头一拧,“这条路又不是你一个人走的,你去镇上,我也要去的。”他紧紧护着胸口,估计还怕宛思秋想抢夺剩下的财物。
  宛思秋看着小心谨慎,却又对自己无可奈何的索玉,心想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点过分,便不再理会他,只是说道,“哦,那你就走你的,别看着我,咱们出了那个庙,就谁也不认得谁啊。”
  说完也不理会索玉,握紧了行囊,脚步上加快。
  杨柳池的新镇就离旧镇不远,从废弃的旧镇往后边的山上走两个时辰便是。新镇建在半山腰上,再往上翻过这山头,便是楚国的地界。
  宛思秋只觉得胜利在望,眼看着前边山上隐隐透出楼阁屋檐角上插着的旌旗,偌大一个“酒”字让宛思秋肚子又配合地叫了两声。
  快入镇子的时候,只见镇口外面一溜站着许多锦衣华服的富人,看装束,像是当地的乡绅财主,每个人都引颈朝下往上山的路上看,像是在等着什么。
  宛思秋累得气喘吁吁,一抬头看到所有人都把目光停留在自己身上,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是疑惑,猜测,接着是窃窃私语,宛思秋只觉得情况不妙,被他们盯得浑身都不自在。她不由自主地步履加快,想要快速通过这群人,只听一个人忽然高声说道:“是他你看他背上还背着绿绮琴呢”
  宛思秋心里一沉,完了,坏事
  其他那些乡绅听到这人的高喊,脸上的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一个个都像是狗熊见到蜜糖一样,围了上来,把宛思秋困在正中央。
  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礼貌客套敬仰的笑容,个个作揖头都要碰到地了,“久仰才子大名,今日得以一见,实在是我等之幸。”
  “公子不愧是天下第一才子,公子仪表堂堂,相貌非凡,吾等一见,便知公子乃是人中之龙”
  这帮人说着蹩脚的文绉绉的话,一看见他们的油头肥耳,便知道平时的猪油吃得太多了,这让宛思秋身上忍不住起了一片鸡皮疙瘩,连连说道:“你们认错人了认错人了”
  这伙人都是一愣,他们也不曾见过董清秋的模样,只是得到消息,知道董清秋今日会路过杨柳池,所以在这里等待,看见宛思秋也是书生模样,又背着琴,心里便认定了是她。现在宛思秋连连说认错人,乡绅们不禁一时尴尬地愣在那。
  又是之前那声音忽然说道,“公子莫要唬我们,你背上明明就是绿绮琴”宛思秋只觉得背上一动,似是有人挑开了琴上的包布,她慌忙护住自己新收的宝贝,“别动我的琴”
  “公子果然是爱琴之人。”
  宛思秋这一举,加上那人认出了绿绮琴,登时又把诸人的疑虑给打消了。“素来听说公子不喜人扰,行事作风都十分谦逊,今日吾等总算是受教了。”
  “是啊,公子,我们虽然不是什么雅士,但也都对公子敬仰得很,还请公子不要对我们见外。我等在此处恭候公子已久,只为见公子一面”
  这伙肥头大耳一个个都表现出对宛思秋虔诚尊奉的样子,让宛思秋登时不知如何是好。她这一路都十分低调,就怕引起别人的注意,哪晓得已经快出孤竹国了,倒一下子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她若是坚决不承认,又怕惹来其他人的怀疑,可要是承认,势必会惹来更多人的注意。
  正自矛盾着,却只觉得眼前被什么东西照得刺眼,定睛一看,只见一人捧着黑漆木盒,盒子里头躺着一玫透雕玉璜,看成色应该至少是汉时的古物。
  那人恬着脸道,“这古物原来是一朋友送的,搁在我这里,却也是金子埋进了沙子,公子是高雅之人,古玉配雅士,这点薄礼不成敬意,还望公子不要嫌弃。”
  宛思秋心里咯噔,这块玉哪里是什么薄礼,这要是搁在现代,还不得卖个几百万啊,古代虽然没这个好价钱,但至少也够好吃好喝个两三年吧
  宛思秋不由心动,那帮人察言观色,也都纷纷说道,“公子,我们也都备有薄礼。公子不如移步镇上,我们已经准备好了酒菜”
  听着他们的话,宛思秋的眼中登时浮现出各种各样的奇珍异宝,这里有这么多的乡绅地富,不知道都要送给自己什么礼物呢这个天下第一才子董清秋,能够让这么多人巴巴得送东西上门,还真是厉害得很啊。
  宛思秋早已经被珠宝烧得异动,反正是孤竹国最后一站了,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既然这些人盛情难却,非要给自己献宝才觉得心安,那自己没有理由不成全他们啊,更何况真正的董清秋已经死了,好歹自己的名字里头也有一个秋字,就勉为其难替他接受这些人的虔诚吧。
  宛思秋于是说道,“既然诸位盛情相邀,在下若是一再推辞,倒辜负了各位的盛情,这是在下的不是了。”
  那些乡绅听宛思秋的话,登时放下心来,连连请宛思秋往上行,却听一人说道,“那不是公子的书童么”
  第一卷
  第四章 盛情难却
  宛思秋反头一看,原来索玉刚好从山上上来,看见她被众人团团围住,脸色一变,心底一虚,不自主地就想到庙内惨死的主人。
  乡绅看到索玉愣在那,一边对宛思秋道,“即使是公子的书童也比别家的要灵光得多。”一边朝他招手,“这位小哥行快些,一起到镇上吃些酒去。”
  “是啊,是啊,天下第一才子的书童也该是天下第一书童才对”这帮人不合时宜地拍着马屁,登时让索玉脸色煞白,宛思秋明白索玉的心境,定是不想让人认出他的身份,眼看着索玉转身就要撒腿跑,宛思秋赶紧喊住他,“小玉”
  她走到他身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话里有话道:“怎么了,还在跟我闹别扭你再这样不识好歹,不是要让旁人看本公子的笑话么也不怕别人说些什么,到时候你又有什么好处”
  索玉抬眼看着宛思秋,忽然明白过来她现在才是天下第一才子,更是大骇。那群乡绅在旁边还是一个劲地恭维,宛思秋却心安理得地受用,捏着索玉的手微微用力,告诉他应该怎么做。
  “喏,这个你先替本公子收着。”宛思秋把玉璜塞到索玉的手上,“仔细些,可别弄丢了,辜却了老爷们的一番好意。”她相信后边还有更多得宝物,就先用这个来安抚收买一下索玉,别让他出什么茬子。
  宛思秋认定索玉并非一般的蠢顿稚童,自己点到即止的话,他听得明白。果然,索玉不再挪步,只是心有不甘地看了宛思秋一眼,没想到宛思秋会无耻得假装董清秋骗钱。
  宛思秋瞪了索玉一眼,心里对他说道,又不是我想装的,谁让你那个该死的公子名气这么大,我要是不承认,那帮人怎么肯放我走再说,你瞪什么瞪,不满你收起盒子干什么,还不是也想捞一笔。
  宛思秋拽着索玉的手,礼貌绅士地朝那伙人友好地一笑,众人便簇拥着宛思秋朝镇上走去。
  杨柳池镇不过是个新建的小镇,但因为处于孤竹国的边陲,是往来楚国与孤竹国商贾的必经之路,镇子热闹非常。
  镇上的有钱大户人家也不少,尽管宅子不大,但都修的精致富贵。这帮乡绅摆酒便在其中一户人家里。
  宅子的主人并没有出来迎接,而是招呼着下人在家里收拾一切,等宛思秋到的时候,笑吟吟地赶紧把这位天下第一才子给迎了进来。
  正厅内满满当当摆了三张圆桌,最中央那张圆桌可以围坐二十人。众乡绅簇拥着宛思秋坐到上席,然后就一窝蜂地开始抢座位,土豪劣绅自然不会像读书人一样假模假样讲究什么风度,一个个掏了银子出了珍宝,自然都想离才子近一点。
  没抢到位置,地位略低地就只能到旁边两小桌上就座,坐在小圆桌旁的索玉也受到了非常的礼遇。想来巴结不到董清秋,巴结一下他的书童,也是赚了的。
  宛思秋心情大爽,桌上摆着的酒菜都非凡品,几番客套,主人便邀功似的向宛思秋介绍:“早知道公子要来,十天前就请了上等的厨子过来,公子尝尝这道菜,名叫贵妃鸡,我请的厨子,可是从前在宫里头的御厨,这道菜,是咱孤竹的子贵妃最爱吃的一道菜,所以叫贵妃鸡。公子远道而来,也尝尝咱孤竹国的御菜”
  主人献宝似的,宛思秋到底不是董清秋,她对什么孤竹国的子贵妃没啥好感,自己作为孤竹国永南王的千金小姐也不是没吃过什么御厨的菜,只不过现在肚子饿了,也懒得那么讲究,于是抬起筷子,就要下筷夹去。
  筷子还没碰到鸡,就被旁边坐着的一个乡绅拖住,“公子还是先尝尝咱们楚菜,我们可是特意把楚都最好的酒楼厨子带来,请公子先尝尝鲜。要不先试试这个艳香红烧鱼,嘿,这鱼也是我们带来的刀鱼,我们带来了一百条,就怕在路上死了不新鲜,还好,剩了不少活鱼,这刀鱼的肉可是最鲜美,公子尝尝鲜,哦,对了,小心鱼刺。”
  宛思秋眼睛一亮,咽了咽口水道:“没想到还能吃到刀鱼,说起来,这长江上游的鱼虽肥但终究不及中下游河湖里头的味美鲜嫩。”宛思秋一直呆在孤竹国,相比于楚国,孤竹国属于高原山地,或许他们会觉得刀鱼味腻,可对于宛思秋来说,早已经怀念起中原东部的美食,否则也不会一心逃往楚国。
  宛思秋再不客气,夹了一口鱼肉就送入口中,“嗯,不错,不错,鱼皮肥糯滋润,肉质软嫩香酥,这上面勾芡的酱,酱味鲜咸之中有甜,地道,地道”宛思秋心情畅快,不由又夹了一筷。
  乡绅们不觉心情大快,由衷赞道:“公子不愧是天下第一,连对楚国的鱼都这么了解。也不枉我们这么不远千里从楚国赶到此地了。”
  宅子的主人见宛思秋兴趣在鱼,登时有被比下去的挫败感,他力图挽回道:“公子马上就要去楚国上任了,到时候天天都得吃楚菜,不如先多尝两口咱们孤竹国的佳肴奇shu网收集整理,以后想吃恐怕也不容易”
  宛思秋正吃得高兴,一边点头敷衍,一边夹了别的菜送入口中,吃了半晌,才蓦地想起刚才众乡绅说的话,停止咀嚼,打量了众人一番,惊诧道:“你们不是这个镇上的”
  那些乡绅相视一笑,对宛思秋尴尬笑道:“是,我等是专程从楚国到此地来恭迎公子上任的。”
  第一卷
  第五章 绝代双姝
  宛思秋没吱声,望了临桌的索玉一眼,暗自埋怨自己只顾着高兴,其实应该问问这个董清秋的贴身书童,董清秋去楚国是做什么的。她还单纯得以为天下第一公子就是四处游历,到处骗吃骗喝呢。她刚才还一度萌生要继续伪装董清秋的念头,可是看情形,这个董清秋是要去楚国当官的
  宛思秋擦了擦嘴,打着哈哈道:“清秋何德何能,劳烦各位大驾千里迢迢到此地来迎接在下。清秋到了楚国,自当去拜访各位才是。”
  明知道宛思秋说得是客气话,这帮土豪劣绅却也是心情大快,一个个站起身向他作揖,又各自送上自己的礼物,一边对宛思秋尴尬笑道,“我等也知道,若是到了楚境,皇上早已经遣了钦差大人恭候公子,我等又哪里有机会见到公子一面所以才斗胆到孤竹国来恭迎。”
  “是啊,公子,为了见公子一面,我们在此镇都住了半个月了。不过,总算是没白费功夫,呵呵。”
  宛思秋看到众人送的礼物,都已经在面前堆成了小山,笑得都要哭了,好半天才把听到的话给回味过来。为了迎接董清秋,楚国的皇帝竟然还派了所谓的钦差大臣在边境等候这个董清秋有什么能耐,能够受到这号的待遇
  宛思秋心念一转,明白过来,董清秋的师父轩辕季曾为楚国开国皇帝的军师,替楚国开辟了大片疆域,开国皇帝曾打算封轩辕季为王,与其共享富贵。可是轩辕季替楚国打下江山之后,就放下一切,游历名山名川去了。听说现在的楚国皇帝,虽只登基三年,却励精图治,大有楚开国皇帝的作风,想来是想有一番作为,现在轩辕季早已经八九十快入土,又不见了踪迹,反倒是冒出来一个自称是轩辕老先生徒弟的天下第一公子,楚皇求贤若渴,虽不知第一公子到底怎样,但料来轩辕老先生收的关门弟子定然有过人之处,自然不肯放过。宛思秋扫视了一帮众人,看来这班楚人对自己这么客气,八成就是因为楚皇的态度,想先巴结自己,有求于己。
  宛思秋心里暗笑,且不说那个真正的董清秋看不出来有什么过人之处,他们要是知道董清秋早已经横尸荒野,现在这个不过是个女扮男装,招摇撞骗,混吃混喝的假清秋,肯定要气得吐血。
  宛思秋暗暗一喜,多亏这帮人先一步在这里堵住自己,要是到了楚国还被认为是董清秋,拉去见楚皇,到时候身首异处的恐怕就是自己了。
  “诸位实在是太客气了,以后有用的到清秋的地方,只管说一声,清秋定当尽己所能”宛思秋十分慷慨地许下了一个空头支票,惹得众人一个个感激涕零,恨不能又把钱财多送些。宛思秋看了一眼索玉,这个小少年对自己理所当然地笑纳众人礼物而目瞪口呆,宛思秋顿觉好笑,只觉得这眼睛明亮的小书童实在有趣。
  这一顿饭吃得宛思秋云里雾里,宛思秋算是明白这伙人的所求,这班土绅听说楚皇有意施行新政,恐触及到自己的利益,又知道楚皇对轩辕季的关门弟子十分推崇,便想借董清秋的口来反对新政,而他们许诺给董清秋的,自然是大把的财富和土地,宛思秋当然一一允诺,反正她又不是真的董清秋,捞完这一笔,就找个地方隐居。
  在众人的马屁声中,宛思秋不觉多喝了两杯,酒足饭饱之后,微微有了醉意。作为董清秋的书童,索玉也被灌了两杯,到底是没开化的小童,他的酒量还不如宛思秋,才喝了两杯就闷头坐在一旁说不上话了。
  主人将宛思秋请到偏厅休息,只让乡绅当中最有势的两个坐陪,免得吵到了才子。一阵香风袭来,宛思秋只觉得那浓郁的香味太刺鼻,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抬起眼,差点没把酒给吓醒了,不知何时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已经端着茶站在自己身边,她轻轻下福,举着茶杯齐眉,用一种做作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娇腔发嗲道:“公子,请用茶。”
  宛思秋要不是喝完酒身体反应比较迟钝,定能被这样一句话给震到桌下。主人趁机向宛思秋道:“这是小女桂花,对公子敬仰得很,每天早晚都吟诵公子的诗词。”
  宛思秋头皮发麻,“哦,多谢小姐美意。”说着伸手就去接桂花端着的茶杯。
  桂花扭捏得把茶杯送到宛思秋手里,手捏兰花指,取了手帕,掩口胡卢,宛思秋看不下去,只有别过头去。一瞥眼,看主人正在打量自己,心里头跟明镜似的,这个主人八成是想让自己的女儿色诱自己,不过他女儿实在是这样的色诱能成功才怪,更何况自己是个女人
  宛思秋再不敢拿眼去看桂花,务必要让主人看出自己对他女儿实在没兴趣。
  那主人见桂花马蚤首弄姿也不能够吸引宛思秋,只得一皱眉头,说道:“桂花,你二妹在做什么也不给公子送上点心”
  宛思秋一颤,抬眼看到主人的二女儿从后堂出来,更是出了一身的冷汗,这位小姐画的妆比刚才更甚,都看不出是人是动物了。宛思秋为防主人又整出个三女儿来色诱自己,只得站起身道:“清秋叨扰多时,也是时候赶路了。”站起来,身子晃了两下,有一点不稳。
  第一卷
  第六章 桂花梨花
  主人和另外两名乡绅看了看外边,齐齐制止道:“公子,天色已晚,这要是上山去,不知道会遇上什么野兽,还是等明天一早,我等再雇人送公子上山。”孤竹国山林较多,行人赶路多结伴而行,或者请人护送。
  宛思秋也知道现在离去不太现实,于是改口道:“既然如此,清秋就到客栈稍息一晚再走。明天再到此向诸位道别。”
  宛思秋其实也知道,“好客”的主人又怎么会轻易放宛思秋走推脱再三依然无效,宛思秋带着那么多金银珠宝,也不好就这么走了,加上头有点昏沉,只好留下来暂住一晚。又怕那主人喊出自己的女儿们来抛媚眼,马蚤首弄姿的,就直接装醉睡下。
  尽管天下第一公子董清秋留宿在李老爷家里,这是个很大的机缘,但李老爷想到董清秋明日就要去楚国,不禁心里犯愁。
  他可是花了不少钱,才让那些楚国来的乡绅在他的宅子里头招待董清秋,原本是想攀龙附凤,可是末了才想到董清秋要做的是楚国的官,自己虽然离楚国不远,但家业都属于孤竹国,就算认得董清秋也基本上占不到什么便宜。
  李老爷越想越是不甘,对着自己两个精心打扮的女儿面斥道:“把你们生养出来,怎么一点事都办不好害老子赔了这么多钱进去,到时候血本无归”
  李老爷越想越气,看着两个女儿,自己都觉得丑,“真是没用,生了你们这两个赔钱货一点用都没有”
  桂花和二女儿梨花被李老爷骂了两句,很是不甘心,辩解道,“那个什么天下第一才子,那么柔弱,说不定那个就不行呢,看见我们姐妹俩居然没反应,定是想掩饰他身体上的不足”
  “不足你个头”李老爷气得不行,“亏你还成天说要替爹爹分忧,这么点事都办不好人都已经给我弄到家里来了,结果见你一面,就倒胃口”
  梨花也很不服,“爹爹,说不定是他想着到了楚国,皇帝一高兴就给他许婚呢,所以在外头不敢胡来。”
  “你知道个屁,这普天下的男人,就没有不吃腥的”李老爷被自己两个女儿气得胡子开叉,“你知道我为什么费这么大力气,花这么多钱把他留下么我托人打听到的消息,楚国的皇帝有意把自己十六岁的妹妹许配给他,嘿,他这一去楚国可就是驸马爷了你们要是费点功夫用自己的身子留他一夜,日后你老爹我也可以到楚国去攀攀亲。到时候驸马爷还不多拿些好处来塞住我们的口他要是没当驸马更好直接把你们扶做正室,成了什么丞相夫人之类的。咱们李家可就飞上枝头一个个都成了凤凰”
  李老爷yy得正爽,连带着两个女儿也跟着幻想起来。还是大女儿桂花知道事多,眼睛一转,对李老爷说道,“爹,我听说有一种药,给女人吃了,可以让女人浑身燥热,情动不已,若是给男人吃了,则是兴阳温肾,可以久战不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