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粉丝是昏君》第1章 新生

  月上中天,夜色漫长,已是三更天了,简宁却是半点睡意都无。
  来这个世界已经两天了,可她还是有些不明白:不就是打了个盹么怎么就穿越了呢
  穿了也不打紧,反正前世无牵无挂,换个地儿生活倒也不至于撕心裂肺。
  只是
  她微微侧头,看向窗外。月光穿过半笼着的窗户透进来,隐隐照出一片萧瑟。
  她怔怔望了半晌,不由发出一声叹息,悠悠的尾音带出一阵萧索。
  事已至此,还能如何左右思索,不过徒增烦恼。与其纠结,倒不如想想眼下困局该如何破解才是。
  她投身这主叫简三娘,倒与她同姓。只是这命运却是天差地别。
  说来简宁也非什么幸福人,小孤儿一枚。可因时代差异,也没沦落到吃不饱饭的地步。
  可现在倒好了,莫名其妙一穿,不但要面对生存压力,还要面对舆论压力。
  这简三娘出生时,母亲因生她而死,两个姐姐也相继夭折。家里唯一的男孩还因风寒发热烧坏了脑袋,受不起打击的简父也因此落下了病根,前不久更是因操劳过度,一病而去了。
  时人多愚昧,简父尚在时,因其秀才功名,村人还多有收敛。可如今简父去了,兄妹二人的处境也就可想而知了。
  莫说是跟邻里借粮了,就是走过人门口那都是要被骂的。如今还能留着他们在这王家村住着,已是大发慈悲了。
  难道要活活饿死饿死了还能再穿回去么这谁能把握得准
  不能再坐以待毙了
  家里还剩三日的口粮,还有十几文钱,这些家当挺多只能再苟活几日。若是不想法开源,那早一天死晚一天死又有什么区别必须得做点什么
  她魂穿过来两日,脑子一直疼得厉害,总有一些属于简三娘的记忆零零碎碎的闪现。虽是零碎,但也给了她一些帮助。
  总算也不是山穷水尽,穿越爸爸还是有点垂怜的,起码她从简三娘的记忆里发现了两个关键词:大明,正德。
  简宁是学汉语言专业的,所谓文史不分家,再加之前些年风靡全国的明朝那些事,倒对明史有些微了解。
  正德三年应该就是朱厚照在位期间吧这可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物质空前发达,精神却极度空乏,国民对话本小说的需求极大。
  上辈子,她就曾看到过相关资料。在明朝,话本小说的需求已旺盛到连白话史书都不放过的地步,若是自己能发挥所长,是不是就能生存下去了
  简宁是个网络作家,还是全职的那种,从大学时期就开始写小说,在她穿越过来前,已从业六年,写了一千多万字。
  已经有了六年的写作基础,如今再加上简三娘的记忆,若是在明朝写小说的话
  蜡黄的脸上渐渐有光彩透出,这一刻无数经典故事,段子在她脑海里闪过,也许我可以尝试着在明朝写小说发家致富
  手一下就握紧了,她忙从床上爬了下来,点着油灯就往简父屋里走去。
  幸好简三娘将简父的东西看得极为神圣,宁可将家具都卖了也未曾动过简父的东西。如今那些书籍,那些文房四宝就该派上用场了
  她轻轻推开门,黑暗逐被油灯驱散,亮出一片“虽死犹生”的场景。三娘敬父,概因简父未曾因莫测之语而怪罪她。
  不但没怪罪,反是处处维护,更是将其当男儿培养。不但教其读书识字,更是教了她许多为人的道理。甚至,简父不忍其受裹足之苦,以“贫家女不裹足”为由,硬是顶着同窗们的笑话,任其自由生长。
  父爱如此,怎能不令人动容
  回忆在简宁的脑海里闪着,头疼得厉害之余,眼睛也有些湿润。
  她不由自主地伸手摸向胸口,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对着简父的书桌拜了拜,嘴里轻声道:“伯父,三娘,此番机遇不知源何而起。但简宁既占了这身体,必履行职责,养活简二哥。若你们在天有灵,还请保佑我明日一举事成,赚得银两也得苟活。”
  说罢便觉身子一松快,疼了两日的脑袋竟好了。原本零碎的记忆也全部涌现,这一刻,她竟是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简宁还是简三娘
  怔愣了半晌,便是四下拜了拜,然后便深吸一口气,走到书桌前坐了下来
  研磨,提笔,微微思索后,在纸上写下两字:画皮。
  人与妖的故事总是显得格外动人的,特别是一个书生与女妖精的相逢。可画皮偏偏不是一个唯美的人妖恋,而是赤裸裸的嘲讽。
  这篇出自聊斋的小故事被多次演绎,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为其做了更为深刻的解读,可谓是恒言警示的名篇。
  画皮的故事并不复杂。在简宁看来,其实就是一个渣男忽视贤惠正妻,包养小三,最后没了性命,而其妻又拼命使其复活的故事。
  全篇总字数两千字都不到,可却是将王生之渣,陈氏之贤,妖精之邪勾勒得淋漓尽致。而陈氏所为,其实在简宁这个现代人眼里看来,简直就是圣母,是封建社会对妇女的迫害
  蒲松龄虽对王生进行了讽刺,可却是对陈氏进行了高度的赞美,不能说蒲松龄错了,因为在当下那个时代,陈氏的确是道德典范,值得赞扬。只是在现代女性眼里看来,却是有些令人生气。
  当然,简宁也只能自己在这里嘀咕下,她可不敢将这些想法流露到自己的作品里去,毕竟三观不同,说出来了,她可能就要被人道毁灭了。
  提笔略一思索,简宁准备开始下笔了。她没变态的记忆力,而且也不想当文抄公,所以她打算用自己的语言加上自己的理解,避开明人忌讳的东西,重新创作这篇故事。
  说白了,就是打算写同人。
  当然,为了能刊印成册,快速赚到钱,所以简宁打算将这个故事写成一个两万字的小短篇。
  两万字,在这年头也不算短了,能刊印成册了,这对她下一步的生存计划很重要。
  “唰唰唰”,简宁写得非常快。有了简三娘书法技能的加持,再加之原文的构架,很快,简宁便是完成了一万字。
  甩了甩有些酸疼的手,起身伸了个懒腰,望了望窗外,见晨光熹微,时有鸡鸣声响起,便知天色将晓,自己得做饭了。
  揉了揉有些酸胀的眼睛,凭着记忆来到厨房。才将柴火塞进灶膛,便听得身后传来一个憨厚的声音,“三娘,我来帮你。”
  “阿哥怎起了不多睡会儿”
  “我饿了,三娘,所以起来帮你做饭。”
  简二哥脸上带着憨憨的笑,将火折子递给简宁,“吃饱了,我帮三娘干活。”
  简宁心里一暖,这个便宜傻哥哥人虽傻,可却处处体现着对妹妹的依赖与关照,笨拙却又暖人心肠。
  嘴角带上一丝温和的笑容,“你坐着吧,这灶火不好生的。”
  “那我帮你淘米。”
  “嗳。”
  简宁点点头,“多抓几把米,我们今个儿吃个饱。”
  “啊真可以吃饱吧”
  简二哥很惊喜,他今年二十岁,正是能吃的时候。父亲去后,他都不记得饱是什么滋味了。
  “嗯,今个儿朝饭多吃些,等会我们去县城。”
  “去县城去县城做什么”
  简宁扬起唇角,道:“去找个天天能吃饱的门道。”
  “天天能吃饱跟爹爹在时一样么”
  简二哥的眼睛变得亮亮的,“三娘,我再也不要吃鸡蛋了,能吃饱就行。”
  简宁一阵心酸。长在新社会,生在红旗下的她,哪怕是个孤儿,也从未体会过饥饿的滋味。看着眼前瘦得像麻杆儿般的哥哥,再想起简三娘为了省口粮给哥哥而活活饿死,心就像被什么东西堵了一般,闷得厉害。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史书上最美丽的描绘抵不过现实的残酷。三娘一家便是最好的映照。
  微微侧头,将心里的不适与恐慌压下,拿着火钳子挑了挑火,道:“阿哥将米放着,先去洗漱吧,水热了。”
  “嗳。”
  简二哥很听三娘的话,拿着麻布将脸抹了一把,刚要放下时,却听三娘道:“阿哥,漱下口。”
  简二哥愣了下,见三娘给自己比划着,虽不明白三娘要做什么,但还是很听话的执行了。
  一番忙活,天已大亮。简宁将熬得浓稠的粥端给简二哥,道:“吃吧。”
  “嗳。”
  简二哥应着,欢喜地将粥拿过去,看着厚厚的粥,眼里直发光。拿着筷子一边搅着一边吹着,连声道着,“好香,好香。”
  简宁不由哂笑。谁说她家哥哥傻的在吃上挺聪明得呢
  兄妹二人端着碗,蹲在厨房吃着早饭。虽是无桌椅可用,也无小菜佐粥,可二人却是吃得香甜。
  完了,还不忘舔了舔碗。没法,少油水的年头,粮食显得格外珍贵,特别简宁也正是张身子的时候,经不起饿。
  收拾完碗筷,简宁将之前简三娘修改过的简父之衣也穿上。记忆里,三娘也曾想去县城找个抄书的活计,可她最终还是玩不过城里人的心眼,吃了一次亏后便是作罢了。
  如今简宁来了,这套衣服也就能继续发光发热了,一番整理后,给自己梳了个男儿头,便是带着简二哥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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