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是白雪皑皑的冬日。
准确的说,是冬日的早上...或许可能已经到了中午。
卧室里光线明亮,躺在床上,刻城已经连续睁着大眼睛看小吊灯看了两个小时了。
现在,他终于回过神来,擦干眼角的泪水,离开了暖洋洋的被窝。
起床,穿衣,洗漱,把昨天吃剩下的瘦肉粥随便热一下喝掉,这是他身为‘单身狗’的福利,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之后,他坐到书桌前,打开工作用的笔记本电脑,建立了一个全新的空白文档。
没问题,没问题的。
他如此安慰自己,脑海中,之前那些清晰的画面一一开始闪现,就像是一幕幕剪辑的视频片段一样,在他的眼前翻飞不已。
那是他过去的回忆。
他那该死的,见鬼的,怎么也忘不了的回忆。
尽管他时常像这样回想起来,但类似今天这样,让他忍不住泪流满面的情况,并不常见。
他知道,这是只堵不疏的恶果,是情感积蓄已久的大爆发,他没有宣泄的途径,也不想宣泄,所以就成这样了。
但,还是有些始料未及,难受至极,就像是穷人家的孩子第一次尝试生吃苦瓜,超乎想象的苦,比意料之外还要难吃,但却舍不得吐,为了填饱肚子,只能往喉咙里咽,哭着也要咽。
他也一样,只能任由那些画面在脑海中翻飞,任由自己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下,任由苦楚与愧疚,悔恨和悲伤在心头奔涌,却无法将其抛到脑后,没办法不去理会。
今日如此,昨日如此,过去的九年间皆是如此。
他从旁边的抽纸中取出一张擦了擦鼻水,抚上键盘,开始在空白文档上面写信:
「可爱的女孩:
你好。
很抱歉,冒昧给你写了这封信,但确实是有一些不得不说的事情,我想要向你传达。
再次抱歉一下,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你了,只能使用‘可爱的女孩’这个称得上万金油的称呼,但现在的我们真的只不过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许久不见,不,应该说是这么多年未曾见面的现在,我对于你的了解,可以说已经称得上微乎其微。
是的没错,到了今天,到了现在,我们可以说已经变成了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正如你曾经所说的那样。
但,又确实不是。
毕竟,我们也算是彼此的人生中第一次交往的对象,毕竟,我们曾经的关系是那么的亲密无间。
当然,如果那能称得上亲密无间的交往的话。
不,果然还是称不上的吧,我们最开始的那时候都才十一二岁,完完全全的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就算是曾经交往过,也完全不能算数的吧?
就算是后来到了高中,我也因为没能认出你而把你完全当成了另一个人,所以也不能算数的吧?
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呢?
总之,对于你,我这边是怎么都无法忘记的。
我无法忘记,曾经对你做过的那些过分的事情,我对于你的那些愧疚,每每想起,就像是用钢丝球在我的心口来来回回刮擦一样,很难受,很难受。
事情该从什么地方说起呢?
人生的意义...你看怎么样?
是的,人生的意义,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一直在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
但从来,都没有追寻到过。
最开始的时候,我只是在依照我的本能去活着,比如在小学的时候。
那时候,我在父母和老师眼中是个听话的乖孩子,努力学习,天天向上,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是个胆小鬼,是个欺软怕硬的人,是个爱慕虚荣的人。
本质上,我一点也算不上好。
虚荣和爱炫耀武力,算是我真正的‘特长’吧,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这么做了。
具体多小呢,小到上幼儿园的时候吧,但果然还是上了小学之后才开始记得清楚一点的。
小孩子与小孩子的相处其实没什么好说的,有点像是丛林的法则,那时候的我发育得几乎比周围的小孩都要强壮,长得也比周围的小孩子要高。
所以,我就常常使用武力来炫耀自己,在班级里扮起了正义英雄,专门找那些喜欢欺负弱小的同学茬。
于是到了后来,我反倒成为其他人眼中的大魔王了。
除了不善言辞这一点外,我几乎是个孩子中的一霸,与其他班级的几个小霸王平起平坐,共分那层教学楼一亩三分地的权威。
那时候的我是怎样活着的呢?
我有几个目标,比如,我想变得显眼,我想获得别人的尊敬,我想去支配别的人,命令别的人,我不容许别人侵犯我的权威。
我很清楚我这么做的目的,那就是,我喜欢上了我们班的班花,我想让她注意到我,甚至,喜欢上我。
是的,就是这么一个愚蠢蹩脚的理由,却影响了我小学五年的人生,直到小学五年级的一个暑假,才彻底醒悟过来。
那天晚上,因为一些事情,让我突然看破了,就像是一瞬间长大了一样,当然还没这么夸张,但确实,我突然就不再希望班花也能喜欢上我了,当然我也不再喜欢她。
只是保留着作为男性对漂亮女性的好感。
是的,我在这里用了男性这个词,还有女性这个词。
这是因为,我当时确实已经觉醒了,并且时常会有关于这方面的妄想。
是的没错,我曾经是个妄想狂魔,我妄想一切,妄想自己是整个世界的英雄。
这一点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承认了,不过那时候我虽然停止了对小学班花的幻想,但我的恶劣秉性却一点也没有改变。
在老师和家长的面前,我是一个听话的乖孩子,上课认真听讲,回家也很听话,从不违逆父母,每次考试都是班上前几名,每天放学总是第一批被老师放出来的学生。
但同时,我也在班上炫耀着武力,我用胳膊搂住其他男生的肩膀,遇到纠纷我会举起拳头,他们就会吓得叫我‘大哥’。
我记得一个男生在上厕所的时候因为随口开了一下我的玩笑,我就气得紧紧抱住他不松手,直到他认错为止。
我果然是个混蛋。
但因为不善言辞这一点,确实是我的一大短板,无法让那些被我的武力所震慑的人心服口服,小孩子之间的那点武力威胁还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被我镇压过的很多调皮小孩都不服气,总是想方设法在言辞上激怒我,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找回场子。
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好面子的,并非只有我一个想变得显眼,想让漂亮女孩注意到,其他人也想,而我忽略了这一点。
因此,我开始跟某些人的矛盾不可调和,一言不合就动手。
小学六年级,那一年是我打架最多的一年。
那一年对我来说注定不凡,影响深远,首先,我很喜欢的一个班主任老师离开我了,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老师,从一年级开始就当我们班的班主任。
因为太过喜欢,所以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大到我永远也无法原谅她的程度。
因为我真的很喜欢她。
那是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
那一次,因为我们班的同学调皮,不好好上学,整个班级的成绩一直垫底,所以她在班会上的时候狠狠批评了我们一顿。
但性格温柔的她却驾驭不了淘气的我们,于是她哭了,在教室上崩溃大哭,眼睛通红,仿佛哭出来的不是泪水,而是血水。
我的人生中,第一次见到有成年人能哭成那样的,那饱含泪水的嘶吼,那不断挥舞的双手,那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那委屈到极限的哭嚎....以及最主要的,那词句间溢满而出的真情。
所有的一切,都真的感动到我了。
我成了她的粉丝,她就是我的女神。
我真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了偶像,因为什么,因为什么?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
当时的我根本说不出,觉得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工作努力认真负责?
不,那时的我觉得不完全是。
就是,一个大学毕业的成年女人,竟然会被我们这些小毛孩子逼到这种程度?
如果不是真的拼上一切的心血想要教好我们的话,能把她逼到这种程度吗?
这是一个竭尽全力在为了我们奋斗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真的特别美。
我于是成了她的粉丝,每次她上课,我都是听课听得最认真的,每次她叫人起来回答问题,我都是举手举得最积极的。
那时候班上流行的奖励机制还是小红花大红花,每次我得的都最多,红花贴满了照片周围的墙壁。
我把曾经最讨厌的事情变成了最喜欢的事情,把枯燥的课程变成了最期待的事情,那就是被她点名起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诵课文。
内向的我,不善言辞的我,傲慢无礼,不屑于向他人展示自己的我,腼腆害羞,没有勇气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说话的我,克服傲慢,克服羞涩,克服所有的困难,鼓起那该死的勇气,在上课的时候,当她想要点人起来的时候,我总是高高举起我的右手。
课课如此,课课如此,连续两年,让我甚至成为了一个开朗外向的孩子。
直到五年级结束。
没错,刚才也说了,她在六年级的时候抛弃了我,抛弃了班级的大家,离开了小学,去了另一所中学,也不当教语文的班主任了,在几个班级轮着教物理。
我当时气炸了,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很气,心里不停咒骂:这件事没完,绝对没完。
就算是至今想来,这件事我也始终都难以释怀,尽管我知道,那才是成年人的选择,去到中学任教的话,薪水会更高,待遇会更好,工作也会更加轻松。
但她也确实不再是我的女神了。
我直接粉转黑。
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接受这个现实。
失去她,是我人性中幽暗面的第一次觉醒。
那个勇敢的我,外向的我,每天都是阳光的我,死了,不善言辞的我,内向的沉默的我,那个虚荣傲慢暴戾阴暗的我,再次觉醒。
不,应该说,这才是我的本性。
但说实话,也不是那么的夸张,就是隐藏在小孩子内心深处的,那一点点的恶。
比如,我在游乐场玩滑滑梯的时候,看见一个一年级的小朋友竟敢插我的队,心情不好的我气得直接将他从两米高的位置推了下去,头砸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那血,一滴,一滴的,滴在地上,像是开了一朵鲜红的血蔷薇,一朵,两朵,然后血滴连成一条线,孩子哭着走了。
而我当时的心里就像是发生了十级地震,完全懵了,头晕目眩,天旋地转,也瞬间理解了什么是‘大祸临头’。
我什么也感知不到了,只听到身边的玩伴让我快跑,赶紧跑。
但我没有跑。
我不能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脑中回想起了我的偶像班主任,我的女神。
她说过,如果做错了事,就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能逃避。
于是当时我那双腿怎么都没能动起来。
然后,那孩子的家长来了,我被带到了接管我的班主任前,噼里啪啦一顿狠批,还请来家长,赔了钱。
当然,卑鄙的我咬紧牙关就是说我不是故意的,就算那个被破相的小孩再怎么叫都没用,我不是傻瓜,唯有这一点我始终坚持。
我的女神走了,我的卑劣和阴暗回来了。
不,它一直就在我的心中。
我从来没都不是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我只是个假装好孩子的...坏家伙而已。
就像是你的事情一样。
是的,在我的女神走了以后,你来了。
你给我写情书,我第一次收到的情书是你写的,那一天,我紧张得满手是汗。
我的心中充满了喜悦,别误会,那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东西,因为里面全是得意和傲慢,是卑劣的雀跃和欣喜。
原来我这么恶劣阴暗的人都会有女孩喜欢!
这个世界怎会如此美妙?
那一天,阳光明媚地洒满大地,小鸟在树上唱歌,我把你给我写的情书小心地揣在兜儿里,等到我跟发小们玩到晚上,他们都已经坐公交车回家的时候,才在橙黄色的路灯下,一边走一边拿出来看。
我敢打赌,那一天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忍不住哼唱起了不知名的情歌——哪怕仅仅只是旋律。
可能,那称得上是我人生中最高兴的时刻,我实在是太高兴了。
可第二天我就失望了,因为我偷偷见了你一面,然后发现你不是我中意的类型,不,应该说是你身材的问题,你实在是太胖了,简直就像是一个白白嫩嫩的肉球,而且你在我那些发小死党中流传的外号,也并不怎么好听。
如果跟你在一起,说实话会让我很没面子。
但如果拒绝你的话,那我就脱离有女孩子像舔狗一样主动追求我的虚荣了,我知道你的学习成绩非常好,这一点还是让我挺有面子的,所以,我就开始卑鄙地吊着你。
对于你死缠烂打式的疯狂追求,我不接受,也不拒绝,直到后来你慢慢醒悟过来,主动放弃。
而没有在意你的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你上初中的时候父母离了婚,还特意去改了名字,导致上高中那段时间我完全都没有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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