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这几个人是我挑过一遍的,您看看,钟意哪几个?”顾婆一开口,林湘顿时觉得落在身上的眼神变得更可怕了。
我看着个个都好。林湘很想这么说,她平日的口头禅就是“可以”、“好的”、“听你的”、“怎样都行”,但谈生意时显然不能这样万事随缘。
于是,她上前一步,开始选人。
女尊世界的女性力气普遍比男人大,顾婆挑了九个人,只有两个是男的,想来是他们天赋异禀。
类比现实,两个女人出来搬砖,怎么想都让人唏嘘。林湘有心照顾弱势群体,便把这两个男人都选上了,又挑了叁个看起来很稳重、叁十出头的妇女。
“就他们吧。”林湘说。
“姑娘!”一个没被选上的中年女人急了眼,顾婆事先和他们通过气,这次干的是搬书顺带清理屋舍的活计,活不重,东家面嫩,给钱大方,再好不过了,她怎么能忍受这种好事白白跑掉?
手臂一抬,女人指向林湘挑选的五人中最好欺负的软柿子,“您选人应该更慎重些,他一个不能说话的哑巴,哪有我们手脚伶俐?”
被女人指着的,正是两个男人中的一个,哪怕被人用手指着辱骂,他的神色也没有变化,一直半低着头,动也不曾动,木头一样无动于衷。
事发突然,林湘没有唐突出声,只把目光移向顾婆。
“姑娘,”顾婆狠狠剜了说话的女人一眼。让林湘选人更慎重,是觉得她挑人太随便吗?然后,她冲林湘陪笑,“老婆子并非故意诓你,元宵虽然口不能言,但耳朵很灵敏,和他沟通不成问题,他为人踏实肯干,是个心细的,力气也大。元宵——你过来,见过这位姑娘。”
怎么跟老鸨强迫手下的姑娘接客似的。林湘默默在心里吐槽。
被顾婆称作元宵的男人走到她面前,僵硬地弯起嘴角一笑。
哦呼。
林湘不得不承认,如果这男人真是鸭子,她……想嫖。当然,仅限于想想。
男人的五官生得很好看,不是这个世界偏好那种精致阴柔美,而是充满男性荷尔蒙的英俊帅气。说句被用烂了的形容,眉如刀剑、目若寒星不外如是。林湘尤其欣赏他那身健康的小麦色皮肤,以及右眼下那道险些擦过鼻梁的旧伤痕。这让她想到大漠的风沙、烈酒与羌管,充满了故事感。
但他的眼眸明明纯粹如水晶,没有丁点儿阅尽风霜的沧桑与倦怠。
这样复杂矛盾的气质最是抓人眼球。
她刚才是瞎了吗居然没有注意到这个大帅哥。
自我反省了一下下,轻微脸盲症患者林湘很快原谅了自己——对方低着头我不注意怎么会看清他的脸。
“小测试,元宵,你能听懂我的话吗?听懂就摇头。”
大帅哥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被“高冷”这一要素特攻的林湘在心里直呼老婆。而且,男人看着冷冷淡淡,却有着“元宵”这么可爱的名字(不管是不是谐音),创造他的神明简直深谙反差萌的精髓。
“很好。”转头望向刚刚说话的女人,林湘使出了网上冲浪多年学会的骂人秘籍——阴阳怪气大法:“经过我慎重(重音)的考察,元宵虽然不能说话,但反应依然很快,人很伶俐。我想,他应该比某些随意做出判断、随意插嘴误导他人的家伙要伶俐的多。顾婆,你说对吗?”
顾婆自然连声附和。
拟定人选后,由顾婆牵头,她仔细看过契书,和五人一一签订了短期合同。
招工的事情解决了,林湘拎着她的零食,心情很好地晃悠回了家。
解决了房屋的打扫问题,还认识了一个百年一遇的大帅哥,今天真是收获满满。
走到宅院的门口,她慢下脚步,注意到门前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七、林湘姐。”没等她出声招呼,寻书放下臂弯里挽着的菜篮,冲她行了个怪里怪气的礼节,显然是还没适应自身身份的改变。
“来啦。”林湘没有在意她的束手束脚,反倒有些不好意思:“等了很久吧。”
扬了扬手里拎着的零食包,她解释道:“今天出门去了鸣玉坊一趟,正好顺路买了点心,我们进屋吃吧。”
寻书“嗯”了一声,像在林家时一样,主动退守在她身后两步之遥。这个位置既不会碍到她,有事又能立刻上前帮忙。
“我说,寻书啊,”正在开门的林湘有些困扰,她一点也不喜欢背后灵,“你现在已经不是我的丫鬟了,不用老是走在我后头。”
回头望着寻书,林湘的目光认真到有些烦恼:“你已经是个自由人了,不用再对任何人低声下气、毕恭毕敬的。”
无论是在女尊世界的新生活,还是寻书对她的态度,林湘都很不习惯。
上辈子她就是个有点宅的社畜加网瘾少女,从没想过有一天好好的过马路会被车撞(她一直觉得这种待遇该给自家不做人的傻帽老板享用),更没想过死了以后还能走狗屎运穿书。
早知道会这样,上辈子她看什么女尊np文,去看甜到齁的校园甜宠文不香吗。哪怕穿成了恶毒女配,还能上网冲浪,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唯一的朋友拿她当主子供。
“林……湘姐,我知道的。当丫鬟时的习惯,我都会改掉。”寻书答。
“这还差不多。”打开门,林湘做了个酒店迎宾似的欢迎手势,语气轻快:“寻书姑娘,进来吧。”
这间二进小院足足有五六百平,是原主自己的财产,初见时可把林湘吓得够呛。
“林湘”的爹爹以前是个戏子,他也算书香门第出身,不想家族倾覆,沦落成了伶人。因为容貌出众、歌喉婉转,他当初也算受人追捧。“林湘”的母亲林娘子正是被他戏台上抬袖回首的那一眼折服了,倾城之姿,粉墨难掩。惊鸿一瞥,念念不忘,便买了他做外室,当时就住在这间小院里。
后来,林娘子有了原主,将她爹接回了林家做小侍,这间小院则被租了出去,直到原主对林娘子指名说要这处房产,才又收了回来。
屋舍常年住人,倒也未曾荒废,林湘搬进来后连修缮都不用。只是,这里实在没什么原主她爹生活过的气息。白白让原主的一腔期待落了空。
两人穿过垂花门进了内院,直往西厢房去,林湘就住在这里。
“真的不用把过去照顾您的下人叫来吗?”寻书又一次问。林湘只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家小姐,根本没有独居经验,寻书无比怀疑,如果她不常来看望,林湘会把自己给作死。
“不用,我不喜欢他们。”林湘皱眉表示自己的嫌恶。
她初来这里的时候可摸得透透的,那群下人仗着原主自小没了爹,母亲又不疼,是个脾气软没人管的小透明,一个个脾气可横了,除了寻书外没一个好的。她卧病在床的时候,连杯热茶都要再叁嘱咐才能喝到。
想到这儿,林湘就觉得爽。下人们脾气再横,见寻书除了奴籍后还不是在她跟前跪舔,林湘吊着除籍这颗甜枣儿把他们支使得团团转,最后在离家时装懦弱推说不敢麻烦母亲,拍拍屁股走人了,啥忙也没帮,把那群下人的脸都气歪了。
“那再找一批新……唔……好甜。”
“是吗?”松开掉渣的糕饼让寻书自己咬着,林湘笑嘻嘻地给自己也拿了一块,“我谁也不喜欢,吃东西,别说这些了。”
她就喜欢一个人自自在在的。身为一个打工人,24k纯无产阶级,林湘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任何人的伺候,不然,她也不会求着林娘子为寻书除了奴籍。
比起照顾她的仆从,她更想要一个互相扶持的朋友。
坐着吃了一会儿零嘴,林湘有些口干,可有客人在,她也不好意思让对方喝凉茶。早就到了吃饭的点儿,她索性起身去准备晚餐,顺便把水给烧了。
寻书自然是会帮她的,两人坐在井边洗菜,天上的星星已经开始冒头,每当这个时候,林湘就特别想念白炽灯。
“我今天去爹爹的书店转了一圈,稍微收拾了一下,不出意外的话,一两个月内,书店就要重新开张了。”一片片把白菜叶子剥开,她说:“按照之前说的,到时候我就雇你替我看摊收银,呃,收钱,你呢,就是书店的二东家。”
“好。”
“不过先说好,我也是第一次开店做生意,如果到时候亏损发不出工资,我一定同意你不干走人的!”林湘对自己并不是很有信心。
“我不走。”把洗好的菜叶放进篾箩里,寻书的声音很是坚定,她是个耿直一根筋的人,一但下了决定谁劝也没用:“林湘姐把卖身契还给了我,还求林娘子帮我销了奴籍,我要报答你。”
“我搬家都是你在忙前忙后啊,如果不是寻书你教我,我现在连火都不会生,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你已经报答过我啦。”林湘不以为意。
“这不一样。”寻书非常执拗,她有一点点为林湘伤心,“您是千金之躯,不应该做这些下人的活儿,都怪……都怪林娘子和正夫出尔反尔,把许诺给您的资产都收回去了。”她罕见地开口说了前主家的坏话。
“不怨他们,是我自己没要。”对此,林湘一点也不难过,谁敢要属于女主角的钱啊,反正她是不敢,不仅不敢还赶紧跑了。但这些小九九她都藏在心里,只道:“我不想和他们扯上关系了,在那里……我不开心。”
这是真心话,原主的。
vvvvv
+像“我看着个个都好”、“哦呼”这种梗放在文里完全不影响阅读,就不解释了。解释起来挺没意思的,当彩蛋吧。
+把女主刚穿书的经历掰碎了揉在文章内容里,没有特别拎出来单说,不知道这么写大家习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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