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是我CP粉头子》分卷阅读4

  发了。
  芝士鸡蛋饼:余味姐妹们,我好像搞到真的了这是什么小情侣一起重游大学校园的情节ps:没有打扰到他们哦,我就远远拍了几张图片x9
  热评一:镜面湖的小水藻:图片看这个妹妹让老于去一边等着,自己去买麻辣香锅太宠了吧
  热评二:求你们营业:虽然都没露脸,但是配一脸啊啊啊啊啊啊
  热评三:今天瑶瑶结束单身了吗:光线昏暗,佳人在畔。恋爱的酸臭味都要溢出屏幕了我真的。好。想。谈。恋。爱。啊。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热转一:viavia:落泪了,我觉得自己是他们的媒人。
  第六章
  viaviavia这不是邵薇薇吗看来她一点也没有好好反省自己,呵。
  不过我和于之昂现在正在炒cp,她算是我们俩的cp粉头子了吧,是不是不应该让她继续会好一点呢。
  我抱着我儿子纠结了十分钟,哦,我儿子是毛绒企鹅。
  最终我决定暂时不去找邵薇薇讨个说法。不得不说,被动跟于之昂成为cp,是我作为一个演员热度最高的话题。
  但是坦白讲,我很怕大家热情褪去之后就忘记了我。我特别希望能有人因为这个cp而愿意去了解我,甚至更进一步地喜欢我,这样我才能继续当一名演员。
  还有一个问题,于之昂是国内一线男星,我现在是万万不及他的。如果cp粉们刷得太过头,他的粉丝一定会讨厌我。但是顾及到履冰的宣传,在电影下架之前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还有几个月的时间,自己一定要在与于之昂保持互动的同时也保持距离,不过于主动,才不会引火上身
  所以我最终得出一个结论:要想红,就要在这几个月内好好经营“余味”cp。
  如何好好经营呢
  先了解于之昂
  “儿子,你爸爸的命运就在这几个月啦。”我晃了晃一旁的企鹅,“爸爸现在要去研究一下自己的cp,你一边呆着自己玩吧”
  如何短时间内了解于之昂首先从cp粉入手。
  我翻出了自己平时窥屏的小号,关注了包括邵薇薇在内的一大批cp粉。当晚几乎翻遍了我们俩的各种视频,质量最高的当属邵薇薇同学的第二个视频,整整二十分钟,用我们俩的各种视频剪辑出了一部微电影
  这个视频下面的评论中,有人甚至夸我演技还可以,我心花怒放
  看来我还应该感谢一下邵薇薇同学。
  我从晚上十一点一直看到凌晨三点半,早上八点钟被手机铃声吵醒时觉得自己快猝死了。
  年纪大了,身体就是不比从前啊。
  履冰微信群里发了c大点映反馈文章,风评还算可以。
  写影评的五十位同学里有五位同学夸了我。十分之一,相当可观了,我很满意。
  正高兴着呢,于之昂给我发来一条微信:师哥,我今天搬到思源的房子去,47902。师哥住哪里呀,不知是否方便过去拜访一下
  不是说下个月搬过来,这个月还有好几天呢
  我家几号楼来着好像是47卧槽,那不是就住我楼上吗
  我本以为他过来坐坐寒暄一下也就算了。一开门,一只巨大的企鹅玩偶直接把我吓得退后了三步,只见于之昂一边关门一边说:“师哥,听说你喜欢企鹅,我就在网上买了一个,没想到这么大。”
  “没没事,大点好,我就喜欢大的”
  “还有一件事,不好意思啊师哥,我那边今天还开不了火,借你家厨房做个菜。”
  “你还会做菜”我有点惊讶。
  “是啊,跟我妈学的,这样想吃她做的菜时就可以自己做着吃了。”
  “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呀。不知是谁这么有福气以后能把你带回家。”我调侃他道。
  他把衣服挂在了衣架上,弯腰提起了装满蔬菜的袋子,然后看向我说:“师哥说笑了。”
  那一瞬间我脑子里毫无原因地冒出一个念头:他这张脸真的太适合演戏了
  第七章
  “师哥的厨房一看就是没怎么用过,不过厨具倒是挺全的。”
  “要不要”我刚想问需不需要买一些调味品,就见于之昂从袋子里拿出了一大堆瓶瓶罐罐。
  这人准备工作做得也太充分了吧。
  我立刻换了个问题:“要不要我帮忙啊我会洗菜。”
  于之昂把另一个袋子递给了我:“师哥想吃什么菜就从里面挑出来洗吧。”
  我大略翻了一下,足足有十来种蔬菜,甚至还有一条鲤鱼
  我把鱼拎了出来,说:“可以做鱼吗”
  “可以呀。”于之昂从上边的柜子里翻出一条紫色的围裙,穿戴好之后手绕到背后,在腰上打了个蝴蝶结,然后回头看着我说,“吃鱼的话,最好配米饭。”
  这个我家真没有。
  于之昂好像知道我想说什么似的:“我家有,我上楼拿吧。”
  我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折腾了快一个小时,两菜一汤终于上桌了。
  不得不说,于之昂手艺真不错,尤其是鲤鱼,一点腥味都没有。
  还有这汤,也太香了吧,我吃了三碗米饭之后又喝了两碗汤。
  “师弟,你这厨艺也太好了。你说是跟你妈学的是吗那你妈做菜那得好吃成什么样啊”
  “我妈年轻的时候是厨师。”于之昂开口道。
  “那怪不得,你从小到大生活一定很幸福,羡慕。”
  于之昂笑了笑,没说话。
  “师哥,我问一个问题。我这样冒昧地过来,你会不会觉得我有点冒犯”
  嘿,这人,知道自己做菜好吃,故意挑在吃完饭之后问这个问题。
  “我说实话啊,你刚来的时候是有点。但是尝过你的手艺之后,我巴不得你来冒犯我最好天天来不然我去你那冒犯也行哈哈哈。”
  “那我也问一个问题吧。”我把椅子摆正,坐直了身子,“以后你做菜的时候,我以后可不可以过去蹭饭买菜洗菜洗碗这些事就都交给我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他忙起来可能两三个月都回不到一次家。但,许是因为他这一借厨房的举动,我觉得与他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不少,之前单方面结下的梁子已经不存在了,我在心里把他归为了“较好的朋友”这一类。
  他弯了弯眼睛,开口道:“当然可以,我的荣幸。”
  那个念头又冒出来了:他这张脸真的太适合演戏了
  吃过饭后,于之昂被一个电话叫走了。
  我躺在沙发上,开始思考于之昂为什么会这么红。
  第一,于之昂长得好看,很独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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