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陌放下手中的酒杯,饶有兴致地说:“这一次换你请客如何我听说大盗萧十一郎刚刚抢了江东宋家,放火烧了整个宋府,全府上下无一生还。”
萧十一郎摊开手,摇头道:“既然是听说,沈兄就该知道听来的都不一定是真的。我身上可是没有一文钱了。”
沈陌挑眉笑道:“这世上有几人会相信萧十一郎身上没有钱,每次都要朋友请客”
“不多,你算一个,不是吗”萧十一郎给自己倒上了酒。
沈陌沉默了片刻,他这几年下来,倒是发现了一件关于萧十一郎的事。
萧十一郎的声名狼藉,世人都说他坏事做绝,一个盗贼的身上背负的命案比沈陌这个杀手还多。这的确是件奇怪的事。
既然是朋友了,沈陌就多关注了几分。萧十一郎的确很穷,他抢来的钱财都分给了贫苦百姓,自己并没有留下多少钱。
这么看来萧十一郎应该是个劫富济贫的主,那些烧光抢光的事情大多是别人假借萧十一郎的名头做出来的。
关键在于,沈陌在追查那幕后搅乱江湖之人的时候发现,最近几年下来,嫁祸给萧十一郎的那些事十分之是那幕后之人做的事情。
沈陌不知道那人为什么要嫁祸萧十一郎,甚至为萧十一郎的如此名声出工出力。但是他确信萧十一郎和那人的计划有关系。
“太出名了,就总有些人会打着你的名头做事,你也不澄清就这么看着,倒是自在。”沈陌忍不住感慨一声。
“我并不需要那些人的喜欢,不相信我的与我何干,相信我的又何需澄清”萧十一郎饮尽杯中酒,朗声笑道,“只要我胸中坦荡,别人就算将我当疯子又如何只要我做得对,又何必管别人心里的想法”
沈陌抬眸看去,勾唇一笑,这就是萧十一郎,世间毁誉,世人冷眼,与他何干自淡然一笑,转眼风轻云淡
这份洒脱很对沈陌的胃口,他自己大概也是这样的人。
这么想着沈陌还是没有告诉萧十一郎关于那幕后之人的事,既然那人的计划里有萧十一郎一份,迟早会找上门来。
而以萧十一郎的脾气来说,估计不会在乎名声的好坏,但是有人故意陷害把他当刀子使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个时候萧十一郎找上门,这场游戏就会开始不了啦,或者被延长开始的时间。
沈陌私心恶劣,他可不想错过好玩的。
这么想着,沈陌又看了眼萧十一郎,默默道:“就当是我每次请你喝酒付的酒费吧……谁叫你居然敢拒绝请客……”
从来只有沈陌拒绝别人的份,没有别人拒绝沈陌的机会。
、静待好戏开场来
萧十一郎和沈陌喝酒从来也不说正事,他们之间也没有什么正事好说。
本该没有交集的两个人成为了朋友,彼此之间却不去过问对方的生活,这两个人都游走在他人的世界之外,无意将自己的世界和别人相连,所以干脆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问。
喝酒这种事情,是为了消除烦恼的,不是为了找烦恼的。
请客的向来是沈陌,他这行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比起萧十一郎的窘迫处境不知好了多少。
“萧十一郎……”沈陌开口打算随便说些什么的时候。
一声大喝随之响起:“萧十一郎”
沈陌垂眸看着酒杯里的酒,淡淡道:“啧,你的麻烦,平白坏了酒兴。”
萧十一郎嘴角一抽,真是无比无辜。
“麻烦可不是我能控制的,沈兄。”
沈陌不理会他,萧十一郎也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转而看向叫他的人。
萧十一郎的仇家遍布江湖,虽然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是他背的黑锅,但是他的仇人之多让他基本上分不出他们是谁。不过眼前这人名气不小,萧十一郎恰好认得。
沈陌喝光了杯子里的酒,率先开口了,像是唯恐天下不乱似的,慢悠悠道:“关中黑道上的朋友有十三帮,每个帮都有个老大哥,能坐上十三帮强盗的总瓢把,想必也是个厉害角色。”
萧十一郎苦笑道:“是的。”
沈陌讥诮地笑问:“然而大盗萧十一郎又是如何招惹上强盗的”
萧十一郎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应该问他。”
敢于找上萧十一郎门的人都是有本事有自信的人。
关中十三帮的总瓢把自然担得起这份自信。
“快刀”花平,他其实很矮,但是很多人都会忽略掉这一点。因为他全身上下看起来充满了一种震慑力。他的腰间挂着一把刀,花平能成为关中群盗之首,正是因为这把刀。以“快刀”做绰号,足以见得他的刀有多快。
萧十一郎的武器也是刀。
两人都是盗贼,可这两种盗贼应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本不用说之间有什么仇恨了。可花平的架势,是来讨说法的。
“萧十一郎,你劫走了我十三帮家的货,于是就有兴致来这里喝酒了不知道你打算给我的兄弟们什么说法”
听得花平说所,沈陌微微挑眉,这手笔可不一般。也难怪花平亲自找上门来了。
萧十一郎摇摇头:“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花平沉默片刻,缓缓道:“那就拔出你的刀吧。”
萧十一郎笑嘻嘻道:“还是你先拔刀吧,不然就没有机会了。”
沈陌嗤笑一声,端起酒壶给自己再满上一杯酒。他的动作不算快,也不算慢,堪堪等他倒好了酒,那边的事情就已经结束了。
快刀之所以叫快刀,自然是因为他够快。可是遇上了比他更快的萧十一郎,花平的输赢已经很明白了。
而为了了解到这一点,花平也付出了他的代价,一只左手。
江湖山谁不知道,花平的刀虽然可以双手出刀,但是他用的是左手刀,他的左手比右手快一倍。
沈陌笑了,那笑容邪魅却又温柔,交织着光明的美好和黑暗的堕落,让人看了不由被夺走心神。
萧十一郎,真不愧是像狼一样的家伙。
狼一般不主动攻击人类,但是他们对待猎物通常很凶残。对待敌人,他们从不手软。
花平的脸色很苍白,失血让他看上去精神萎靡。
他的神色虽然凄凉,但没有悲愤不平之意。显然对萧十一郎的刀法心服口服。
这倒也算是个好汉。难怪能坐稳关中十三帮的总瓢把的位置。
既然输了,这说法也就要不成了,也不恋战,也不逞强,走得干脆利落。
沈陌拿起酒杯,看着酒杯上的纹路,似笑非笑地打趣道:“好你个萧十一郎,关中十三帮家的货都到手了,居然还请不起我喝酒”
“十三帮的东西一个铜板我也没有捞到,这酒还是得你来请。”
沈陌举杯,仰头一饮而尽,然后笑道:“也罢,知道你一文钱也没有了,这酒我也不惦记着你来请了。反正好戏马上就要开始了。”
“好戏”萧十一郎疑惑地看着沈陌。
沈陌若无其事地说道:“花平都被招惹到了,黑白两道上全是你的仇人,这种不受欢迎的程度,已经足够让好戏上场了。呵呵,我是指,你马上就有大麻烦了。”
“麻烦又如何有时我会觉得累得很,但却从不敢休息,因为人生就像是条鞭子,永远不停地在后面鞭打我,要我往前面走。既然我只有不停地往前走,那么能遇到一些不平凡的事也不是挺好的,否则,这段人生旅途岂非就太无趣”萧十一郎说得很轻松,只是话里面有些许的萧瑟落寞。
“说得好,当浮一大白。”沈陌笑道,“那就拭目以待,看着到底是什么样的好戏,什么样的麻烦了……”
、无关风月总成痴
江湖传言,据说“飞大夫”公孙铃只用一根手指的力量,就可以挽奔马;那手“燕子三抄水”的独到轻功,更可说是冠绝天下;再加上医道高绝妙手回春,武林中有很多人都尊之为“公孙三绝”
公孙三绝住的地方也绝得很,他住的屋子是个用石块砌成的坟墓,睡的床就是口棺材。 他觉得这样子最方便,死活都不必再换地方。
沈陌不知道萧十一郎为什么会和公孙三绝扯上关系,他听所过飞大夫的事情,知道这飞大夫的脾气虽然怪,但心肠却不坏。如此一来,总不至于有深仇大恨。
秉着好戏将要开场的原则,沈陌不介意和萧十一郎走一段路。
萧十一郎却是很尴尬,他和沈陌相交多年,其实从来没有深交,只是聚一起喝喝酒罢了。现在沈陌俨然以好友的姿态和他同行,还真有点不习惯。
“飞大夫是四娘的朋友,四娘从关外回来,总是要看看他的。”
萧十一郎的朋友很少,除了不知道怎么就勾搭上的沈陌,其中最重要的当属“女妖怪”风四娘。她出关远走六七年,如今突然回来,不知为何
沈陌神色未变,听着这么一次解释,明白萧十一郎这是不太自在。
懒懒一笑,沈陌看着萧十一郎说道:“风四娘听说是个难得的美人,萧十一郎有这样的红颜知己,真真羡煞旁人。”
萧十一郎下意识不想沈陌误会,也没有多想就开口道:“我与四娘只是朋友。”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