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她明月好(校园)》5、绅士

  教职工都走得差不多了,校园里彻底安静下来。
  池月磨蹭着收拾书包,特意等了会儿,才走出行政楼,上帝啊,原谅她现在根本没勇气面对傅希琛。
  可惜,这次上帝没听见她的祷告。
  池月走出行政楼,发现傅希琛竟然还没走。
  而他的面前,站着个女生,女生长发飘飘,穿着浅灰色紧身连衣裙,外面没套校服,手里提着小提琴,大概刚从音乐社出来。
  池月走近了些,听见一句,“傅希琛,我不会放弃的。”
  傅希琛没什么表情,站在那里,听着她说,倒也没有不耐烦。
  女生红了眼眶,口气藏着委屈,“那我退一步,傅希琛,你现在不喜欢我没关系,但是你也不许喜欢别人。”
  平心而论,女孩的眼泪确实让人心疼不起来,大概是学过声乐,格外保护嗓子,她哭诉的时候都是从腹腔发声的,浮夸,又少了点那么真情实感。就连眼泪也是悬而未落的那种,泪珠挂在睫毛上,画面优雅得过分。
  可是一个人真的带情绪的时候,是无法保持优雅的。
  池月在心里暗暗的想,这个女生应该没戏,果不其然,那头听到傅希琛说:“早点回家,下午还有迎新。”
  和各大小说里的校园男神不同,傅希琛傲气是有的,但不高冷,反而有那么点英国绅士的味道,礼貌,和恰到好处的疏离。
  他负责的小组开会讨论遇到争吵了,他从不发脾气,只耐心地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然后提出解决思路;
  他带的新生负责读书活动出了岔子,他会善后;
  哪怕是不认识的同学,上去问他题,他也会教;
  ……
  只是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骨子里都透着淡漠,不是对现存人和事的淡漠,有时候池月觉得,那是一种对生命的淡漠。
  眨眼的功夫,傅希琛已经不见了。
  家里的司机早已等在校门口,池月摸了摸口袋里的那只笔,最终还是选择上车。
  车厢内很安静,车速平缓。
  池月想起自己数学考满分的事,抬头,望了眼正在开车的人,又低眉。
  汤叔也算是陪池月从小长大的人,据说二十年前,她还没出生,他就在池家工作了。池月出生后,见汤凯丰的次数到比见自己父母的次数还多。
  池月想了想,还是开口,“汤叔,这次开学考试,我数学考了满分。”上扬的语调,带着点撒娇,或许还有求表扬。
  果不其然,正在开车中年男子听到这句话后,笑得合不拢嘴,“真的吗?阿月真棒。”
  “谢谢,”池月笑,“那妈妈,”开口,刚说叁个字,又作罢。
  车拐了个弯,汤凯丰打着方向盘,一边观察着前面的路况,一边说:“老爷和夫人这阵子比较忙,等他们有时间了,就会回来看你。”
  “嗯,我知道的。”池月点头。
  车厢内再次恢复沉默。
  这番话,汤叔说了十多年,池月渐渐也就习惯了,即便父母回来,在家待不了两天就会走,更何况,两人还不是同时回来。
  中午道路拥挤,车停的时间比开得时间还久,池月掏出口袋里的那只笔,在手背上描描画画,很快一只蝴蝶,栩栩如生。
  傅希琛的睫毛浓密,是最像蝴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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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
  全校师生将近叁千人都挤在阶梯教室,七八个音响同步转播台上话筒,池月坐在靠后的位置,都能清晰的听到台上人的说话。
  前排,高一的新生精神满满,坐得端正笔直,认真聆听校长的教诲。
  校长的话几年不带换样的,中间高二的学生有的在看闲书,有的几个小姐妹在窃窃私语,还有的开始打起哈欠,昏昏欲睡。
  后排,高叁的学生那就更不得了,背书的背书,做试卷的做试卷,哪怕讲话,那也都是在互相抽背知识点,谁都知道高叁是要分不要命的时间段,多浪费一秒就可能被对手甩开一位名次。
  直到傅希琛上台,全场像是约定好似的,陡然安静。
  平海中学的校服好几套款式,最好看的就是傅希琛今天穿的这套,男生是黑色单排平驳头的西装外套,内搭同色系英伦小马甲,白衬衫。
  傅希琛站在台上,身形修长,挺拔。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高一年级c班的傅希琛,很荣幸今天能够站在这里跟大家分享……”
  傅希琛的声音比校长要小很多,但现场更安静。
  刚才吵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会儿静下来,池月才发现,原来学校的音响也不是那么顶好,隔着他的声线,能听到滋啦的电流音。
  音响转播着傅希琛的演讲,声线清澈,若朗朗清风,和煦,在校园内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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