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没有故事》第一章 九七和二十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村有一个二傻子,他每天四处游荡,每天都脏兮兮臭哄哄的,眼看着他一天天长大,他的父母不想再放任他疯跑闯祸就把他关在了屋里,二傻子用一身的蛮力硬是扯开了绑在门上的铁丝再次跑了出来。他的父母再把他关进屋里之后没有再用铁丝锁门,而是把一根扁担横着绑在了二傻子的腰上,这样二傻子一旦想要逃出房门的时候就被横着的扁担卡在了门框上,无论他如何拼命使劲都无法摆脱门框对扁担的禁囿,最终力竭颓坐在门槛上。我和小伙伴们放学路过二傻子的家,我们用手里的零食一次又一次引诱二傻子,他就一次又一次试图冲出来,却都是一次又一次被卡在那里。那时候的我们每每看到这一幕都兴奋的大笑。我长大了以后再想起这事却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了,取而代之的是挥之不去的悲凉和无力。
  第一章一九九七和二十
  今天是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一号首长赴港庆祝,全国人民普天同庆。
  二十年过去了,一九九七就这样永远消逝在我的生命河流中,一如我正在逝去的感情和热诚。不管我有多不想承认自己也成了一个二傻子,我都觉得有必要总结一下这二十年来走过的弯路。
  二十年前的今天,我是我们乡一中初二的学生,学校庆祝离开祖国母亲怀抱一百五十多年的香港孩子回家,我代表全班参加了演讲比赛,演讲稿是前天晚上从一本介绍香港回归历程的书上抄下来的,全校人手一册。我很精明地把每章浓缩成一段,浓缩不成时就原句照搬。我想着该如何在全校师生面前大声朗读完我的演讲稿,满以为我会因为我的剽窃照搬而脸红羞耻,结果发现每一个人的演讲内容都大同小异,敢情都是这么干的!哈哈。于是我取消了原定于演讲过程中的脸红计划,坦然上台,虽然最后我还是脸红耳热额头冒汗,但我断定那是因为天气太热的缘故。
  一定是这样,因为今天就好热,走走路就是一身小汗珠。周六,北京的大街上到处是一脸湿漉漉的行人,我完全可以不用担心行人看到我滑落不止的眼泪。有什么好顾忌的呢,每一个人都在忙着走自己的路,他们一定没有注意到我的脸,即便是看到了也会以为是汗水吧。
  今天玉康公园里的人分外的多,我的眼泪有点儿登鼻子上脸的肆意,不行不行,别人会以为我是个疯子的。转移注意力,我可以的。这个位于西南四环外的免费公园,地理位置的偏远成就了它过于奢侈的大面积,春夏秋三季眼睛所到之处尽是绿的叶子,走上几米远就有一种红的黄的紫的花,冬天则是一片枯树衰草,抬头看看永无尽头的雾霾,让人轻则眼酸心痛重则想要自杀。这个念头我不是第一次有了,活着有什么意义呢,难到像公园门口小广场上那些玩牌赌博的人那样活着么,每次来都能看到他们三五成群的挤在石桌上热火朝天高喊,用力地把手中的纸牌甩下去,仿佛这个世界上只有手中的牌。我怀疑他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来这里玩牌,他们没有家人么,他们不会心情不好头疼脑热的么,也许是吧。
  不远处的石子路上一对夫妻在逗弄着在蹒跚学步的baby,羡慕的情绪也在逗弄着我刚刚止住的眼泪。我小时候也是这样么,我没有印象,我的记忆始于上小学一年级左右,从那个时侯起,我的生活就是每天上学,放学后回家做作业,做完作业爬到平房顶上看着天空发呆。我一年只有一个月能见到我爸爸,他在很远的北京当兵,家里永远都是妈妈一个人忙里忙外,弟弟小我两岁,不爱读书,每天玩的不到天黑不回家,姐姐大我六岁,她有时候对妈妈发脾气有时候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偷偷地哭泣。
  我爸爸每年有十几二十天的探亲假,有时候是中秋节,有时候是过年的时候。上初一的某一天,爸爸突然回来了,我以为那是他的第十二次探亲假,结果他和妈妈说他提前离休了,那个时候我只知道爸爸要一直在家呆下去了。我甚至有些不适应,就这么突然有一天有一个叫爸爸的人就这样要一直住在我们家里了,我每天放学故意拖延在路上的时间,我真的有点不适应,有时候我在想爸爸那一阵子是不是也和我一样?
  那种不适应没有持续太久,我爸爸回家不到三个月在中秋节的那一天夜里突发脑溢血永远的离开了我们家。我并不理解这真正意味着什么,全家只剩下大哭,我那时候并没有真正体会到什么是悲伤,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以为我爸爸又回北京去了,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我哭是因为我看到妈妈和姐姐一天到晚的哭,我看到我十岁的弟弟缩在角落里,从那之后他的眼睛里茫然一片,没有任何内容,直到现在。
  我学习成绩很好,关于这一点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在外人看来这仅仅是因为我没有像弟弟那样每天在外面玩到天黑才回家而已,没有人知道我盯着书本的同时思绪早已飞的很远。藉于这个,我姥爷,一个退休在家的国税局老干部,把我接到他家里继续到镇上读初中。
  那一年就是二十年前的一九九七年。
  那一年,我姥爷和他娶了七年的第二任老婆,一个瘸腿但皮肤白皙眼神凌厉的城里老太太,还有我的小姨生活在一起。当时我的小姨还没有结婚,她和她后妈的关系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后妈和继女的关系。起初两人只是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磕磕碰碰,后来发展到在院里高声叫骂。我姥爷对此视若无睹,家里吵架时他干脆就躲到朋友家去。我其他几个姨严令自己的孩子不准叫那个瘸老太太为姥姥。我妈告诉我说你在那里住着,她要是对你好你就叫她姥姥,对你不好你就别叫。我不得不佩服那个城里来的瘸姥姥有着超出普通的小镇女人的心计,因为我没有看出她经常当着我小姨的面往我手里塞零食是在利用我打压我小姨,每次我接过瘸老太太从枕边饼干匣里拿出的各种好吃的东西时我都可耻的说谢谢姥姥,结果导致我小姨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怨毒。
  我小姨就在那样的环境下仓促出嫁了,嫁到一个离我姥爷家几十里远的村子里,对此我姥爷不置可否,连嫁妆也只是给了几条被子和床单,因为那个月我姥爷的退休金被后姥姥花的只剩下二十一块钱。那个场景我终生难忘,具体是这样的。那天我姥爷说要给我小姨买一些东西当嫁妆,后姥姥说:“老叶,你这个月的钱还剩下二十块钱吧?”我姥爷似乎愣了几秒,说:“还有二十一。”后姥姥说:“就这么点钱还买什么嫁妆,出嫁赶日子,以后补吧。”鬼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以后。我妈和其它几个早已不进我姥爷家门的姨们是在我小姨出嫁的前四天得知她出嫁的消息的,急匆匆赶来要去小姨的婆家看看是个什么样的人家,我小姨断然拒绝。然后我妈她们姐妹几个又立马凑钱给我小姨买嫁妆,我小姨只是掉眼泪。就这样,她们姐妹几个到我亲姥姥的坟上痛哭了一场用凑来的嫁妆送我小姨出嫁了。
  我后姥姥最大的对头出嫁了,她再也不维持她伪善的画皮脸,在我姥爷面前对我亲的像是三伏天的大太阳,在我姥爷背后对我冷的像是三九天的寒风。最明显的改变就是她再也无需利用馋嘴的我去孤立我小姨了,于是发生了令在夹缝中寄生的我难得能笑出声的一幕。有一天我姥爷从外面回来,手里拿了一罐健力宝,看我在院子里的小石桌上写作业就顺手当成奖励给了我。当时我还不知道可乐是什么东西,健力宝就是我所知道的最好喝的碳酸饮料,我大喜过望,刚要打开,这时候从我后面伸过来一只手一把抢了过去,我回头一看,是瘸子后姥姥,她说:“写你的作业,小孩子喝什么饮料,喝水就行了。”说罢用力拉开了健力宝的拉环,仰脖子就往嘴里灌,咕嘟咕嘟地馋的我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就在这时候我姥爷不知怎地出现在了她身后,她猛地一惊停止了灌饮,用力把嘴里的一口咽了下去,突然报应发生了,她喝得太猛了,碳酸饮料特有的气体上涌像一个引爆的手榴弹一样在她胸腔里翻腾上来,她怕我姥爷看见,硬是咬牙憋住了一个大大的饱嗝,她忽略了紧接着翻腾上来的第二个饱嗝,她还没来得及再度咬牙就已经被震得脸红脖子粗,她两眼圆睁,大颗大颗地泪珠子从眼眶里急速外冒,比当时的第一恐怖片聊斋里的吊死鬼还要吓人。我实在忍不住笑了,也不知哪来的胆子,一头趴在作业本上开始狂笑,那快感比喝了十灌健力宝都要开心。哈哈哈。
  我当时不明白我姥爷对家里的一切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我更不明白我姥爷为什么非要让我在那住着。我就这样夹夹缩缩地在那里读完了初二和初三。我迫不及待地要去县里上高中,为此我逼迫自己学习到了忘乎一切的地步。就在我中考完的前一天,我的瘸老太太后姥姥死了,死于她的多年宿疾。她本来对她的病早已习以为常,她本以为排斥走了我小姨她可以利用我姥爷可观的的退休金优裕的生活下去,谁知道就这样死了。对此,我姥爷多年不来往的亲戚和女儿们欢欣鼓舞,甚至有一个精研易经在我们当地以算卦闻名的老爷爷把这件事情归功于我,他说我眉黑命硬,是我把瘸老太太克死的。于是所有人都说我立了大功都对我笑脸相迎。我只想飞一般逃离那个冷热交替的寄居地。
  我感谢地上的大蚂蚁把我当成树爬到我身上把我从二十年前的九七回忆拖了回来。背上的汗把湿透了的半袖粘在身上,像怎么也甩不掉的过往。我不想再想起令我心痛的一切。我要想点开心的事情。有这样的事情么?有吧。
  那一年的春晚上,那英和一个脸上涂了两坨嫣红发型像一只猫一样的女歌手合唱了一首让人愿意一遍又一遍回味的歌,我和同桌说那首歌真好听,后来有一个女生写了一个纸条给我说我会唱,我教你吧。那个女生坐在我前排,她是我们班的文娱委员,我看到那张纸条时全身酥酥的,心里酸酸甜甜,像是长大以后第一次喝酒时瞬间轻飘飘地听不清身边的一切声音。后来我并没有和她学唱那首歌,我们那学期结束后全年级按成绩分班,前五十名划为重点实验班,我是第一名,我轻飘飘忘乎所以忘记了和她相约九八。后来我想起她时只记得她在回答老师提问时举起的右手,她的右手白白净净的,不像我的手一年到头黑乎乎的有时还有裂口和冻疮。
  后来我到了几十里外的县城读高中才知道那个像猫一样妆容的女歌手当时就已经是两岸三地闻名遐迩的大明星,再后来关于她的感情的新闻和她的歌声一样都成为了飘渺如云端的传奇。
  还有一件事不得不提,在我姥爷家住的这两年,我但凡有个头疼脑热感冒发烧都会去附近的一家民康诊所去看医生。这是所有当地人的生活习惯之一,当地人只有得了只能等死的大病才会去医院。平日小毛病都去家附近的小诊所,所以不管多大的村子,方圆二里地以内一定有一家诊所,诊所的医生都是全科大夫,从头到脚的大小毛病他都能治,就算治不好也治不死,又没有挂号费,也不需要医院那么高昂的费用,所以这样的诊所里每天都人来人往,罕有门庭冷落的时候。
  至于医生到底是哪家神仙院校毕业的,无从考究。我去的这一家就更特殊一些,这家诊所的医生是个从省医科大学毕业的年轻人,这在我们那个地方绝对是凤毛麟角,听说他之所以会沦落到我们这种乡下小镇开诊所,主要原因是因为他父亲是我们当地的一个老中医,家里有世代相传的治疗肝病的祖传秘方,祖祖辈辈传男不传女,传长不传幼,据说疗效神奇,所以小小两间房的墙壁上挂满了锦旗,连窗帘都省了。这位沦落到民间的医科大学毕业生是被他老中医父亲一耳光扇回家的,他本来要留在省城的,祖传的规矩一巴掌把他这个长子从省城扇回来了家里。从那以后他就开始在那个小诊所里行医问诊,他的高学历无疑为他的诊所增色不少,也使得他分外的忙碌,人缘也分外的好。
  然而他很少回家,据说和家人关系很紧张,吃住都在诊所里。他对他父亲为他张落着娶回来的娃娃亲媳妇儿也是淡淡的,媳妇儿是个大方端庄的女人,大部分时候住在家里伺候公婆,有人看到在接近后半夜的时候她悄悄地来到诊所来陪伴医生,即便是这样,结婚三年了也没有生育,这不可避免的成为了当地人的谈资。这一切都是别人嘴中的闲话,我并没有亲见。
  我第一次见到这位医生是因为我那年冬天咳嗽了快一个月也不见好,我姥爷给了我四块钱让我去那个诊所去看病。我看到诊所里放着的侯诊的长凳上坐满了人,我站在靠近凳子的一端等侯。好在有一个病人结束了问诊,带上医生给开好的药包起身离去,这时候年轻的医生抬起来头看到了站着的我,微微一笑,用眼神瞄了一下刚腾出的空位,轻声说,坐下稍等一下吧。我几乎站立不稳,那是一张那么与众不同的脸,眉清目秀,细长浓密的睫毛与微微翘起的嘴角相互呼应始终都挂着笑意。他一边专心对坐在面前的病人详细的问诊,一边用一只手搭在病人右手的脉博上把脉,最后又从一大堆瓶瓶罐罐里用一根特制的小勺㸓出一粒粒各种颜色和大小的西药片,分放在面前铺好的六张正方形灰纸上。我明白这是两天的药量,意思是先吃吃看。我看着他有条不紊地诊完我前面的几个病人,这使我的等待变得一点儿也不漫长,等轮到我的时候我甚至还没回过神来。
  他招手示意我坐在他面前的一张椅子上,把海绵材质的长方体放在我的右手腕下,伸出两根手指搭在我的脉博上,我的心跳顿时犹如快而急的鼓点一样狂躁不安,我正盯着医生的眉眼看,他突然抬眼望向我,须臾,问我:“有点儿面生呀,你是哪家的孩子?”我来不及思考就脱口而出:“我是在这里上初中,住在我姥爷家。”
  他紧接着问我说:“你姥爷家在哪里呀?”我说了我姥爷的名字,他意味深长地发出一声哦就不再问了。我姥爷在这附近一代很有名,不仅仅是他先后娶了三个老婆,这在农村本已是极其罕有,更是因为他是一九三七年以前参加革命的老dang员退休干部。我了解医生的那一声长长的哦为何如此悠长。
  把脉结束后,他又问了一下我其它的一些症状就开始从那些瓶瓶罐罐里取出来药片分放在早已铺好的纸片上。“认识元健吗?他在三班,我弟弟。”医生突然问我,我摇摇头。
  “你在几班?”
  “我在一班。”我终于恢复了平静。
  “实验班呀,挺厉害的么,你进班的时候第几名?”他问我。
  “第一。”我答。这回轮到医生盯着我看了,竟然持续了快有十秒,这是我用自己的心跳声计时出来的结果。
  “先吃两天的药,吃法都写在包装纸上了。”他把药递给我,最后算帐才两块一毛钱,放在今天,连挂号费都不够。
  我走出诊所,一路上都在忌妒他那个叫元健的弟弟,我想他有这样神奇的哥哥,别说是在三班了,就算是在十班也是多么奇妙的人生呀。唉,那年我十三岁,已经开始意识到有些事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得到,我学会了叹气。
  两天以后,我的咳嗽大大缓解,我再次走进诊所的时候,不由得开始对挂满诊所墙上的锦旗正视起来了。那天正赶上诊所里难得一见的没人,医生正坐在桌子后面静静的发呆。我不想打断他,就那么安静的站在门口好一会儿他才发现我来了。他恢复了平日里恰到好处的微笑,问我:“还咳嗽么?”我说:“快好了。我姥爷让我再来取两天的药跟一下。”
  他让我坐在上次那张椅子上再次为我把脉,其实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搞清楚他到底是中医还是西医。把完了脉他又让我张大嘴巴用手电筒照着看看我的喉咙,说:“是好多了,再接着吃一天药吧。”
  他在往纸片上分放各色药片的时候问我:“你叫小鱼?”
  我点点头。
  “我弟弟认识你,你姥爷给你起的名字吧?”
  我再次点点头。
  “你姥爷一定是想要你跳龙门吧?”他装好了药包,并没有立即递给我,“全乡八个村子,六百多名初三学生,你第一,没准儿真的能一跃龙门。”
  我不知该如何接这话,只呆呆的看着他,他的笑意更浓了,伸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头顶,说:“加油小鱼儿,有朝一日跳出去了就不要再回来了。”
  我一直没明白他干嘛抚摸一下我的头顶,我轻飘飘的走出诊所,全靠惯性才走回了家里。我问我姥爷那个医生是哪个学校毕业的,我姥爷只是说省城。从那以后我对医生和省城充满了向望。后来和我的几个同学谈论此事,其中一个人说你看这么大的一个村子里,能住二层小楼的就只有开诊所的医生家和村主任家里,而且大人们都说医生家盖楼用的建材要比村主任家的高档好多。和我说这话的那个同学后来留了一级比我晚一年上了大学,他选的是医科大学,我总觉得这和当初的那次讨论不无关系,再后来的一次聚会上我故意旁敲侧击绕了八个弯子向他就打听那个医生,他的兴致一下子高了起来,说:“还是医生牛逼,人家结婚三年没生孩子,一生就是一对龙凤胎,肯定有秘方。”我哈哈哈大笑,我敢肯定我这位同学一定会在医学道路上勤恳钻研下去,一定会。
  今天云庆笑嘻嘻地过来跟我说:“二十天以后我们就分手吧,我想结婚了。”我懵住了,没去想他为什么把分手期限定在二十天以后,我觉得是时候回忆一下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我奉劝一下那些有这倾向的站在路口张望的尚在年轻的孩子们,这真的是一条不归路,这条路绝不是你所了解到的那样酷,它很苦,心里苦又无法宣之于口。男女之间的感情就算是再薄弱也有转化为亲情的那一天。同性之间永远没有这一天,有的只是背叛和日益凉薄,不要以为美国的黑人总统那么哗众取宠的一吆喝就是留名青史的壮举了,是苦是甜都是自己尝过了才知道,真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台湾那个弹丸之地跟在美国屁股后面做了很多不知死活的二逼行为,只有这个效访最是直接通向死亡的。怎一个作字了得!正所谓大厦将倾,必出妖异,这很明显是当政者退出舞台之前咬牙做出的乏善可陈又想留名青史哗众取宠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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