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圣纪》第四百一十七章、红装少女

    
    “呸,就你这等破画,也敢来我饮墨斋,真是马不知脸长,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这种人该来的吗?”
    丑燕生被人推攘著,“扑通”一声,摔倒在地,而他所画的那几张画,也随即被几个青衣小厮扔出,直接扔在大街上,砸起一地的灰尘。
    雪白的画纸上,瞬间染上几抹乌黑。
    “你们……”
    丑燕生手指颤抖地指著那几个青衣小厮,可惜,对方根本连正眼也不曾瞧他一眼,各自抱臂,冷哼一声,随即如同两尊门神般,挡在饮墨斋门口,显然不会让他再靠近。
    “厮文扫地,厮文扫地啊!”
    四周,传来众人不断议论纷纷的声音,一个个指指点点。
    丑燕生见状,默默地转过身,不再看众人的眼睛。
    这样的情况,他已遇上太多。
    因为担心月底的月钱,所以自穷人巷出来之后,他便直接来到这浅水街,原想抱著自己的三卷字画到那些书画店铺看看,能不能得到他们当家的赞赏,愿意掏钱购买。
    如果可以,自然省了不少事情,而且价钱肯定还要比在街旁摆摊强上一些,也能更快凑足月钱。
    可惜,听到他不是来买画,而是卖画,又没什么名气之后,别说掌柜的没见到,直接便被两个小厮连人带画,推了出来,还将他的画作摔在大街上。
    但是,即便如此,丑燕生也只是默默地从地上爬起,然后来到那三卷画前,将其捡起,小心翼翼地拍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回头看了一眼那两名小厮,转身便走。
    身后两名小厮,冷笑看著这一幕,丑燕生的怂包之名,向来是出了名的,不然他们也不敢如此放肆,见其果然如此,都是乐得哈哈大笑。
    这已成为他们难得的趣味。
    而身后,其他围观群众,也配合地发出刺耳的笑声,一似嘲笑他这名落难之狗。
    丑燕生没管众人的嘲笑,径直拐过一个弯,抱著自己的书画,一瘸一拐地继续向前走,最终来到浅水街上,另一家门面最大的书画店,‘兰亭记’。
    听说这家书画店的老板,向来爱才,而且在象城极有名气,如果能看得他中,收下自己的字画,哪怕一文不取,也是一步登天。
    丑燕生抱著试一试的打算,决定再撞一回南墙。
    他虽然不爱钱,但是却想每日都有酒喝,如果能多卖点钱,他自然能换更好的酒,而且也不用为每个月的月钱烦恼了。
    兰亭记,是一座十分精致高雅的书画铺,一共分三层,其中第一层此时大开,门口人流穿梭不息,俱是象城本地的名流士子,甚至还有一些王公贵族。
    丑燕生抱著画作走进去,来到柜台前,刚提出要卖画时,柜台后一名富态中年汉子,斜眼瞧了他一句:“姓甚名谁,画作上有没有哪位名家贵族的印信?”
    丑燕生摇摇头。
    那位富态壮汉顿时满脸不耐烦的表情,挥挥手道:“啊呸,无名无姓,又没有值钱的印章,来此做什么?你这画简直一钱不值,画得再好也没用,走吧走吧,快走吧,别耽误我作生意。”
    “你……”
    丑燕生万万没有料到,他连将画作铺展开来给人一观的机会都没有,只是听到画者无名,又无贵族印信,便直接赶人。
    看著四周川流不息的买画人,俱是冲著名家画作而来,他苦笑著摇摇头,抱起自己的画作,一步一步地向外走去。
    “看来,没有名气,没有印章,想在书画店卖画,是不可能的,只能继续摆摊了。”
    心知就算再前往其他书画铺,也是自取其辱,这些人只看字号,印鉴,根本不看画技,自己的画虽然廉价,但也没必要非在此受人轻践,纵使卖得便宜一点,也要卖给识画之人。
    想到此,他一路前行,没有再找那些大的书画店进去兜售,而是直接来到街角的一处阴凉之地,摆开了摊子,将自己的三卷画作全部摆了出来,挂在路边。
    随即,就拿出一个小板凳,往书画后一坐,看著四周川流不息的人群,等待有人上前来问询。
    这浅水街,来来往往,俱是文人士子,那些书画店的老板不识货,他们总有几个人,能不看名声印鉴,只看画技,来看上自己的画作吧?
    然而,事情注定要让丑燕生失望了,那些士子文人,邀朋携友,倒也经过他的画摊前,可随便打量一眼,便大多是满脸鄙夷的离去。
    那些穿衣锦绣的,更是目不斜视,直接往那些名气大的书画店而去,他这个小小的画摊,躲在这街角的阴凉角落中,却看都没人看一眼,根本无人驻足欣赏。
    眨眼之间,时间从早晨便到了上午,清晨的雾气开始消散,太阳如同万道钢针一样扎下,十分刺眼。
    路过的人也渐渐减少,只有等到傍晚时分,气侯重又阴凉了,人流量才会重又增多起来。
    可丑燕生没有离开,还有三天时间,便到交纳月钱的时候,他手上剩余的铜晶,还不足五十铜,这三天,必须赚足三十铜以上,才能凑足月钱,不然就要被人赶出,流落街头。
    流落街头也就罢了,倘若无酒可饮,那才是生不如死。
    此时此刻,就算售价再低贱一点,他也认了。
    可惜,即使他心中已经将价格压得很低,足足一个上午过去,仍无一人光顾他的画摊。
    中午时分,他有些饿了,昨晚到今早都没吃,只能收起画摊,花一铜晶,在街角的老店买了一碗汤面,随便草草填满肚子之后,便再次回到街上,继续摆摊。
    可是,过了足足一个中午,运气不但没有变好,反而似乎更坏了。
    下午时分,街头走来几个青布绑腿的汉子,一看就与四周格格不入。他们满面凶煞,一路走来,不少像丑燕生这样在街边摆著字画摊的小贩都被赶走。
    接著,他们来到丑燕生的摊前,其中一人拿起一卷丑燕生所画的‘象江图’,看了一眼,随即满脸不屑,重重地呸了一声道:“这也叫画,大爷随手拿毛笔涂鸦的,都比你画得好,这里是老子的地盘,还不快滚?”
    “嗯?”
    丑燕生微呆,没料到会有剧变。
    这几个人他从来没在此浅水街上见过,怎么今日一来,就要赶他收摊,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蛮横无礼之人。
    他不愿走,说道:“几位大爷,小生已经饿了数日了,只能卖画糊口饭吃,还请大爷大人有大量,愿谅则个,饶恕小生一马吧!”
    “呵呵,啊呸……”
    那为首的青年壮汉,先是“噗”的一声,在他花了三昼夜才好不容易画出的那张象江图上,吐了一口唾沫。
    随即,“啪”的一下,拿起将其往地上一扔,再用力在上面踩了几脚,刹那间,这张花费丑燕生数日心血好不容易画出的象江图,就此沦为废纸,一钱不值了。
    丑燕生大急,连忙上前抢救,但是,他哪里是那几个青年壮汉的对手?
    眼见剩下两个壮汉又瞅中了他剩下的两幅画,他顿时不顾一切,也不知哪来的力气,“嗖”的一声就越过三人,来到画摊前,两手一张,闭眼大声道:“想毁了我的画,先从我尸身上踩过去吧!”
    “呦,倒还有两分骨气。”
    为首青年壮汉“嘿”的一笑,挥手制止了两名手下,随即走到丑燕生面前,用力拍了拍他的面颊,笑嘻嘻道:“想让我们放过你也行,来,把今天的例钱交出来,这是我们保护你摆摊的费用,一共十个铜晶,你该不会不交吧!”
    “什么……十个铜晶?”
    丑燕生几疑以为自己听错,他两张画,估计也就能卖个二十铜,而且其中还有几铜是买纸笔的钱。
    这个青年壮汉,什么也没做,一张口就是十个铜晶,那就等于他这四五天的辛苦全部白费了。
    “这不可能……”
    他正是缺钱的时候,怎么可能这个时候交出十个铜晶,再说就算有,这几个人毁他的画在前,又找他要钱,一看就是地痞流氓,交过一次,便有二次,有过二次,以后日日月月,月月年年,几乎便是无穷无尽的后患,所以他坚决不交。
    然而,他一坚决,对面那青年壮汉顿时怒了,对著两名小弟使一个眼色,两人顿时会意,上前拉住丑燕生。
    而那壮汉头领,则疾风一般越过他,径直走向他剩下的两副画,将其中一副一把扯下,双手用力,“咔嚓咔嚓!”两三下就扯成了稀巴烂,随手掼在地上。
    丑燕生见状,眼前微冷,目中闪过一道极锋利的光芒。
    不过想到什么,他又沉默下来,默默低下头。
    那青年壮汉伸手向最后一幅画扯去,那幅画画的是一株桃花,画上的桃花,一朵朵一簇簇,鲜红灿烂,栩栩如生,既有桃之绚丽,亦有桃之简静,赏心悦目。
    画旁还题著一首小词,短短几十字,却写得十分漂亮。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这是古经上的一段话,所以,这张画,便被丑燕生命名为:‘桃夭’。
    这是丑燕生最喜欢的一张画,也是他花费心血最多的一张画,画了足足七天七夜,若非最近急用钱,他实在舍不得拿出来售卖。
    然而此时此刻,别说售卖,眼看这幅桃夭,也要步象江图和另一幅画的后尘,被那青年壮汉伸手扯碎。
    就在此时,街道拐角传来一声娇喝:“哪里来的泼皮无赖,也敢在这浅水街撒野,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随著话声,蹄声得得,一名红装少女,骑著一匹高头大马,如风一般疾卷而来。
    人在半空,手中鲜红的马鞭,已经一甩一卷,向著那青年壮汉的双手圈去。
    “啊哟!”一声惨叫,青年壮汉根本没有料到这突如其来的惨变,双手顿时被马鞭圈住。
    那马上少女竟然恁大的力气,用手一挥,那青年壮汉便如同一只破麻袋般,双足一空,整个人已经腾云驾雾,呼呼飞起。
    马上少女再次手一松,马鞭便陡然挺得笔直,青年壮汉的双手不由松开,人在半空,无足可立,“扑通”一声,远远地摔跌开去,落在一旁的洗墨池中,惊起水声一片。
    大街之上,人群一阵惊呼。
    青年壮汉的两名手下,望著跌入池中的“大哥”,又望望那名跃马挺立的红装少女,一时竟是犹豫不决,不知是先去救人,还是先替自己的大哥报仇?
    ps:第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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