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错性别的下场(穿越)》分卷(1)

  论认错性别的下场
  作者: 张源起
  文案
  方远穿成了书中的炮灰师兄,书中他和其他人都疯狂地爱慕小师妹,为小师妹痴为小师妹狂,为小师妹框框撞大墙。
  可惜最终是反派萧情得了手,不仅杀遍所有情敌,抱得佳人归,还在娶回人后将其冷落深阁,踩了正派一大脚。
  方远:呵,远离剧情保平安。
  然而在看过小师妹一眼后
  真香。
  *
  方远暗戳戳的喜欢人家,具体表现为:
  帮中了药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受了情伤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帮投怀送抱的小师妹盖上被子;
  这过程中,方远觉得小师妹也喜欢上了自己,具体表现为:
  他不小心亲到了小师妹的脸,有点软;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抱小师妹扑街了,有点重;
  小师妹羞涩一笑。
  他不小心撞到了小师妹的白肚肚,有点硬;
  小师妹意味深长。
  直至某日,方远和中了情药的小师妹一起滚到了洞穴中,发觉不对:
  那人眼神幽深,有力的手臂紧紧搂住了他:好师兄,怎么不说话了?
  不敢、不敢动。
  *
  那天,小师妹变成了好兄弟,方远哭着离开了门派,决定去寻找天涯另外的芳草。
  然而刚出门派,他就遇见了等候已久的反派。
  反派脱下了面具。
  方远:
  这赫然是他刚才负心抛弃的小师妹。
  11v1,结局he,攻女装清冷美人,男装神经病挂,左右手互博,前期箭头看不出,但唯爱受,弯成蚊香
  2剧情流感情流,慢热,微修罗场。
  3喵=v=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仙侠修真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方远,萧情(木栖吾) ┃ 配角:好多好多 ┃ 其它:神兽
  一句话简介:师妹变师兄
  立意:打破性别藩篱,共建美好世界
  第1章 穿越了
  乌木小洲
  清风剑派.
  乾元大陆自古以来修真盛行,光门派就有一到九品之分,从上到下,一二品能叫某某仙宗,三四品的尊称古教,五六品的则叫某某门,七□□品的就只能叫做派了。
  清风剑派就是一个七品门派,据说万年前也是个名震修真界的古教,可惜后人不争气,打架输了地盘,被人从资源最丰厚的中土赶去了东南的边缘小岛上,沦为多如沙海的七品门派的一员。
  但俗话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清风剑派还是比不入流的门派好许多的,七品宗门中论底蕴也算是佼佼者了,是以在乌木小洲混的不错,成了岛上的土霸王。
  不少凡人渴望着能拜入清风剑派,出人头地,脱离凡尘。
  如果能在清风剑派里混到内门弟子,那就太了不得了。
  如果还是大师兄,那简直是乌木小洲上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出门不横着走都对不起自己的身份。
  可方远完全高兴不起来,他坐在蒲团上,看着大道无为的挂墙直叹气。
  他,方远,是个穿书者,前世是个普通且快乐的大学生,熬夜看小说猝死,再睁眼就到了这个世界。他花了三天时间整理信息,终于确定自己是活在了书里的世界,就是那本他熬夜看的小说《逆袭之修仙》。
  书名简单粗暴,内容毫无营养:主角莫小凡父母不详,从小流浪,凄凄惨惨拜入清风剑派后备受欺负,凄凄惨惨2遭受陷害离开宗门游历大陆,凄凄惨惨3喜欢的女人惨遭反派抢夺,凄凄惨惨4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方远看到一半就猝死了,但想必后续剧情就跟点家其他书一样的套路:主角遭受大变后终于黑化,脚踩反派拳打正道,最后一统修真界称王称霸。
  没劲。
  可如果早知道会有穿书这一遭,方远一定仔仔细细把这本书读个八百遍,而不是囫囵吞枣导致现在只记得个大概。最残酷的是,他穿越的这个身份,是前期与主角作对的最大boss清风剑派大师兄,也叫方远。
  一个横行霸道、平平无奇的炮灰。
  现在,他已经把主角这样那样欺负了个惨了,还对主角暗恋的女人清风剑派的小师妹垂涎不已,在主角面前耀武扬威:
  就凭你这个杂种,也敢多看小师妹一眼?莫小凡,你也不去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滚滚滚,再让我看到你,我就一剑一剑切断你的手指头!
  想起原主曾经说过的话,方远整个人都是麻木的,多么标准的无脑反派语录啊。
  他好想躺平做一条咸鱼,可仇恨已经拉满,他躺平的后果可能是成为一条死咸鱼,还是被挂在旗杆上鞭打的那种。
  笃笃笃。
  方远正郁闷,竹楼的门突然被敲响,一个男声在下面说道:大师兄,小师妹已经回来了。按大师兄吩咐,其他人都已经准备好,就等着大师兄到场了。
  准备?准备什么?
  方远这几天把人认了个遍,自然知道下面的人是原主的一号狗腿,炮灰天团的螺丝钉,常安。常安因为曾经被原主救过,就一根筋儿的认准了原主,原主杀人他递刀,原主踩人他擦鞋,堪称狗腿中的典范,三观不要到了失智的地步。
  可外表看起来却是清瘦斯文的,像个读书人,因为二十七八的年纪,气质还比较稳重,没有其他狗腿的油腻和轻浮。
  常安见方远一直看着自己,不由理了理衣袖:大师兄,我身上有什么问题吗?
  方远摇摇头:没有。
  两人一起前往山门,常安在前面引路,方远走在后面,一边看风景,一边漫无边际的想剧情。
  他一会儿要见的妹子是清风剑派的小师妹,叫木栖吾,主角莫小凡暗恋的对象,颜. com1,不是女主胜似女主,不但牢牢吸引着主角注意力,书里的几个大佬也为她框框撞大墙,包括反派萧情。一群人为了她斗得你死我活,可最后竟然是萧情得了手,只是萧boss在把人抢到手之后就火速变脸,婚宴上公然抛弃她导致木栖吾自杀,给当时还在凄凄惨惨游历大陆的主角造成了十万年伤害,不可谓不狠。
  这么一个女孩子,会长的什么样呢?
  方远生出了一点好奇。
  他虽然对主角/反派的女人不感兴趣,但总要见见,方便下次避开。
  两人很快到了山门,路两边已经聚集了很多人了,可见小师妹的人气高超。不少男弟子翘首盼望,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但见到方远出现,便如潮散的退了一大圈。
  方远轻哼一声,心安理得的靠在石柱边。
  莫说,原主长得还是人模狗样的,十八岁正是长开的年纪,褪去了过分的青涩,少年腰细腿长,挺拔劲瘦。面容说不上俊美,但五官组合让人舒服。尤其是方远灵魂洗去了原主眉眼间的燥郁和阴沉,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
  不禁让旁边人多看了两眼。
  忽然,人群一阵喧哗,是外出历练的弟子回来了。
  清风剑派被乌木小洲的人奉若神明,年年向他们上贡,相对的,清风剑派也需要庇佑他们不受侵害,时常派弟子下山除魔卫道。木栖吾虽然是清冷一款的美人,却并不高高在上,每年接取门派任务最多的就是她,还不耽误修炼,因此原主虽然心里不高兴她出去,却没有理由阻拦。
  黄昏苍茫如血,晕着暖橙色的暗影,在山路尽头出现那个身影后,方远就愣住了。
  他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脏,在骤然的停止后,陡然灼热起来,烫得他四肢百骸都在发热,指尖发麻。
  脑海中忽然多出了很多记忆,是原主的,全是关于一个女子的:她或站或坐,或看书,或抚琴,喜怒嗔痴,神色一点点细微的变化,全映在他的眼里。
  最后凝成一张清冷如月光的脸。
  小师妹十六岁入门,原主十六岁时遇见她,他们一样高。
  那天师尊身后忽然就多了一个蒙纱的少女,静静立着,淡淡的眸光看过来,一下就撞进了他的心里。
  现在也撞进了方远心里。
  妈妈方远在心里说,我恋爱了
  *
  远处走来的人一步一步踏在石阶上,束在白靴边的银铃轻轻响着,稳健而轻盈。她只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纱衣,抱着一把桐木古琴,披风以金线绣满飘飞枫叶,垂落在脚踝。面庞清艳如梨花沾月,水影寒梅,已初见日后的风华绝代。
  那双清凌凌的目光看过来,难言幽深晦暗,让人有种心灵被击穿的战栗。
  美色无边。
  方远耳根轰的就红了,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脑子里一片混沌,什么都不记得,只木愣愣的站在原地。明明木栖吾身后的女子同样各个娇艳,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有木栖吾给他的心慌腿软的感觉。
  这一定是天道为了让他走剧情的阴谋!方远内心在美色打击下惨叫,因为小师妹越来越近,不自觉后退了好几步。也就是此时,他才发现自己挡在了一众人前面,正要让开,两道却忽然一声炮响,数百道紫色的烟花咻咻冲上天空,砰的一声炸开了绚烂的流光,照亮了大半个山峰。
  更有弟子乘风而起,在人群中施展清风术撒花瓣,纷纷扰扰,美不胜收。
  方远看着人群中那些撒花弟子熟悉的脸,忽觉有些不妙。
  那些人不是原主的狗腿子吗?他们要干什么?!
  这时常安走出了人群,一敲锣鼓,大声唱道:大师兄与木师妹真乃天作之合,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狗腿们应和,一派喜气洋洋: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嫁给他嫁给他!
  大师兄向小师妹求亲啦!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道侣一生一起走,走遍天涯无尽头!
  方远瞬间成了人群焦点,无数弟子窃窃私语的看着他,夹杂着暧昧的打量。没想到啊,大师兄这么猛,才弱冠就敢向木师妹求婚。虽然说门规不禁止,但大家都知道,掌门对大师兄寄予厚望,是不希望他过早结侣的。
  尤其是大师兄一副要沉溺女色的模样,恐怕木师妹又要被责罚了。
  但他们都不敢说出口,只围观木栖吾走到了方远面前。
  方远整个人都麻了,他现在试试从山上跳下去回地球还来得及吗?嗷?来得及吗?因为尴尬,他整个人都在发热,手心里篡着一把汗,眼睁睁的看着木栖吾走到他身边
  而后薄唇微启,擦肩而过:
  滚远点。
  第2章 追人的自我修养
  清风剑派有个大师兄,名叫方远,是个炮灰。
  清风剑派有个小师妹,名叫木栖吾,是个女配。
  清风剑派还有个杂役弟子,名叫莫小凡,是主角。
  木栖吾是莫小凡得不到女人,但方远,却是莫小凡可以揍得到的死炮灰,他将在莫小凡对木栖吾的暗恋事业上发光发热,为莫小凡的黑化疯魔打下坚实基础,然后光荣领便当。
  方远求婚木栖吾一事,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门派,闹得沸沸扬扬。
  翌日方远出门,门内弟子看他的眼神再也遮挡不住其中的嘲讽。首先当然是因为原主在门内横行惯了,自愿做他狗腿子的有,不愿屈服的同样很多。
  其次,全宗门的人都觉得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木栖吾,年方十八,貌美如花,天生灵体,资质上佳,在没有亲传师父的情况下,进阶速度不逊于身为掌门大弟子的原主,且常年带队下山除魔,稳稳占着战绩榜一,在弟子中的威望与日俱增,不是方远这个形式上的大师兄可以比的。
  而她不仅能打,才情也是双绝,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灵纹地理无一不晓,即使出门向来低调,也多次被画进附近几个小洲的美人图鉴上。更难得的是,美人如斯,性子却和婉,与人与事从不自持身份,救助凡人尽心尽力,不知是多少修士的梦中情人。
  这样的女修,嫁到中土都够资格,她曾经就吸引了中土某一家族的继承人来求亲。大部分人觉得她没走,只是时机没成熟,或者说没找到好借口,毕竟修真界重视师门,轻易不能离开。
  相反原主,以他的心性,沦为平庸是必然。
  若是两情相悦也就罢了,可木栖吾分明对方远的纠缠避之不及,十分厌恶,见面连话都不想多说几句。
  在事情发酵的第三天,掌门出关,传召两人。
  方远走进大殿的时候,木栖吾已经跪在中间了,上首一个中年人负手背对着他们,察觉到方远脚步,首先就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方远:
  他明醒得很,乖乖跪在了木栖吾旁边,中间起码隔了两个人的距离。
  清风剑派掌门樊愈真人,相貌平平,修为平平,能力也平平。他激情发扬炮灰之间的友爱精神,偏心原主偏心到了一个境界,十分纵容万分关心,让方远一度怀疑原主是不是他的私生子。
  最后被反派萧情萧大boss徒手捏碎喉管,丢在了群妖中间。
  下一个就是被他拼命护在身后的原主。
  樊愈真人冷冷一哼:你倒是还知道过来,还认得我这个师父,没被女色彻底迷昏了心窍!
  掌门虽然看上去是个清瘦普通的中年人,但实实在在高了他们几个大境界,带着真气的冷哼声震动方远心脉,他眼前一黑,嘴角流出血来。
  木栖吾毫无损伤,见此眼尾微提,淡淡看了他一眼。
  樊愈真人更加恨铁不成钢:你看看你,这木栖吾究竟给你下了什么药,竟连这基础的护体防御都忘了,成什么样子!你这样出去,莫说被同道打杀,只怕是几个凡人都能把你捅个对穿!
  木栖吾闻言只垂首:弟子知错。
  清风剑派清规戒律繁琐,又向来轻视女子,弟子间若是出了什么事,都是责难女修的多。木栖吾若非天赋过人,凭着方远对她的在意,早就被掌门逐出内门,此时也懒得多费唇舌解释。
  方远刚才还有些懵,此时陡然回过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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