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纯的岁月中篇小说张宝同201612
红花山里开红花。这红花就是如火如焰的映山红花。
每到春季的三四月份,正值湘北地区雨水连绵之季,红花山里雾气飘渺,春意盎然,映山红便不知不觉地怒放起来,象一片片鲜红艳丽的火苖如火如荼地燃遍丘岭山野。待等雨过天晴,艳阳初照,沾着雨水的映山红花便在初春的阳光下,明媚地张开笑脸,朝着春光尽情地微笑着。这是一年之中映山红花最美丽动人的时节。
花开时节是人们最乐意来到山里游山玩水,观花赏景的季节。在被阴雨憋闷了许多天后,来到山里走一走,看一看,道是赏心悦目,心旷神怡。让心间留下一片畅快明亮的记忆,珍藏一份豁然美好的情致。
可是,这时正是春插农忙之季,很少有人来到山里观花赏景,匆匆而来与匆匆而去的人们大多都是来寻亲定情。这里的妹子就跟这山里的红花一样清秀水灵,也象这美丽的花季一样匆匆而开,匆匆而去。错过了这个时机,好妹子就让别人给定完上,给抢光了。因为山里有这么个习俗,春季忙于定亲,秋季忙着结婚。如果想要找个红花妹子,就得要早早下手。
红花山里的花红,红花公社的妹子更艳。中国有句古话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而在临江却也有句话说,“红花的妹子不愁嫁”。要不,你去县城里走上一趟,整个才有一公里长,半公里宽的大街上,稍稍有些花颜月色的年轻小媳妇,说起话来满是红花这边的口音。因为红花的妹子长得清秀,上门寻亲求情的人多,所以,也把红花妹子寻亲嫁人的眼头吊得很高,她们一心在想找个吃皇粮的公职人员,好跟着人家走出农村,从此脱离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生活。
玉秀是红花公社的妹子中最清纯秀丽的一位。不论她走到哪里,都好象有一片彩云在照着她,就跟舞台上的追光灯在追着她一样,让她鹤立鸡群,光彩照人,老是处在舞台的中心,而其他人却象是众星捧月那样在拱捧着她。
她今年只有十七岁,从红花中学高中毕业才一年,是红花公社茶岭大队的广播员。十七八岁正是农村妹子最鲜亮最明媚的花季,情窦初开,知情达理,给人一种梨花带雨和春光初露的感觉,也是农村妹子寻亲说媒的最佳时机。可是,玉秀眼头太高,心气太旺,不论是本乡的还是县城来的年轻后生,有当工人的,也有当干部的,一波波地把她家的门坎都给踏破了,可是,硬是让她没看上一个。气得父母不住地唉声叹气,骂她蠢气,骂她怪气,但是,却也对她没得一点办法。
可是,玉秀的运气就是好。她生在映山红开得最艳最盛的茶岭大队。她家门前就是罗江的江堤,屋后是产碧罗春茶的茶山。在茶山与罗江之间有一片一两里宽,十多里长的沃野平川。茶岭大队的十几个生产队就是沿着这条沃野平川依山傍水地生活着。这里不但山青水秀,而且物产丰富,粮食年年增产,人们吃穿不愁,特别是这里的妹子,更是红花公社的一绝。要不,人们都说临江妹子红花最艳,红花妹子茶岭最靓。作为大队广播站的广播员,那可是整个大队里最轻松和最让人羡慕的职位。所以,风光占尽的玉秀怎能不把眼头抬得高高的,把心气鼓得旺旺的
可是,她这种平静如水,无忧无虑的心境终久是要被人打破的,但这一天却来得是这样地突然。
那天和平常一样,雨一直在下着,而且下得很大。整个下午,玉秀都坐在大队部广播室里,捧着那本刚买来的革命歌曲大家唱,在小声地学唱着那支映山红歌曲。这支歌是新近八一制片厂出品的闪闪的红星中的一支插曲,歌曲感情真挚,曲调深沉,有很强的抒情性。玉秀非常喜欢这支歌,这些天一有空就照着歌本在学唱。
到下午四五点钟时,天色就已经有些暗了下来。她就考虑着晚上是不是要回家一趟,取两件单薄一些的衣服。因为春分已至,燕子也从别的地方飞了回来,天气就要慢慢地暖和了。
这时,大队的水书记从隔壁的办公室朝她喊道,“秀妹子。”
“么子事”她赶忙进到水书记的屋里。她看到一个知青模样的后生一手拿着斗笠,一手拿着扁担,身穿着蓑衣,站在水书记的面前。扁担的一边捆着锄头和耙子等几件农具,另一边是一个旧木箱。因为是刚冒雨过来,所以,他站在的地方,滴下了一片雨水。
水书记从办公桌前站了起来,对她说,“这是从公社茶场来的陈杰。我要回家,你带他去食堂吃饭。”
玉秀说,“晓得了。”就对那位知青伢子说,“我们去吃饭。”
那知青朝她直直地看了一眼,点头说,“好的。”便放下扁担和斗笠,开始脱下身上的蓑衣。
玉秀不习惯站在陌生人的面前,就走到屋外门前等着。这时,水书记走过来,小声对她说,“茶场黄书记说陈杰伢子不蛮听话,所以,就把他下放到生产队里劳动锻炼,接受教育。”说完,便冒雨走了。
玉秀当然懂得下放这个词的含意,就是遭贬的意思。她也知道公社茶场有三四十位从县城下来的知青,去年在公社文艺汇演时,还与他们同台演出过,只是平时与他们少有接触,也不熟悉。但是,这个陈杰被黄书记下放到生产队里,肯定是因为不服管教,不好好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要不,茶场那多的人,怎么会把他一人给下放到队里
她见陈杰出来,就带着陈杰顺着走廊走到最东边的食堂。因春插就要开始。大队部的人都下队了,所以,来食堂吃饭的只有他们两人。炊事员徐爹从大铁锅里给陈杰盛了一碗米饭,打了一小盘青菜,放在了他面前的桌上。玉秀拿了双筷子递给他,便坐在他的对面吃着饭。
食堂里的灯光很暗,但她还是能很清楚地看着他。他穿着一件黄军衣,是两兜的。个头在175米以上,剃着城里高中生的那种分头,相貌不但端庄,甚至还有些英俊和文气。这让她想起了毛主席诗词中的那两句话“恰同学少年,书生意气”。可不,城里的人跟乡下的人真是不一样。尽管红花公社的妹子远近闻名,可是红花的伢子却很是一般,别说见不到这样书生意气的英俊少年,就连个头都差着半截子,哪有象他这样地帅气高大
因为对他有了一些好感,再看着他,玉秀就觉得这知青伢子哪象个不听话的人。但她也知道人的外表与本质有时是不一样的。她见他吃饭吃得很香,很快就把一碗饭吃完了,就想他可能走了二十多里的山路,饿坏了,所以,不等他吃完,就拿起他的碗,又给他添了一大碗饭,还给他加了一些菜。这时,她看到他用很感激的表情朝她微微地笑了笑,那笑容明媚灿烂,把人心一下照得透亮。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