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汗像忘了旋紧的水龙头,涔涔地在朱建民额上、手上直冒。
天气不热,事实上虽说是初春二月的上旬,寒流还是照来不误,暖气没有开得很大,正常二十五度恰恰好,而他也不是刚跑完八千里路那样喘吁吁;是的,他在流汗,但却是流冷汗。
打从踏入“迅雷”保全公司之后,他便一直发晕发汗,若非他他端坐在沙发上,只怕他早已瘫软在地上成了一摊泥。唉!说来可笑,又不是要他上断头台,也不是见鬼了,他干什么怕成这个样子?堂堂男子汗大丈夫是不能露出这一副德行的。怕什么呢?他是客户即使丁皓再穷凶极恶,总不会将他生吞活剥了吧!虽然那或许也有些可能——他要托保的东西可不寻常呢!
楼下那群彪形大汉——不像善男信女的保全人员已使他双腿虚软;再想到丁皓以往的历史,朱建民不自觉又打心底起了一阵冷颤——在高中时代,丁皓是个打架王,被数十家高中拒收后,靠父母的关系进入了“清冈高中”;那是一所私立的贵族学校,出身黑社会家庭的子女、阔少爷、成绩低劣的、爱吃喝完乐的——全在这里了。丁皓是黑社会老大的独生子,每天拿打架滋事当家常便饭,在学校半个月期间,他不仅成了校园内的地下盟主,更是附近各校太保共推的老大,成日为争地盘打架闹事,搞得安份的学生人人自危,一如身为会长的朱建民。
直到高二那一年,丁皓因过失杀人将对方砍成重伤,终于被捕入狱——没法子,谁叫当时被警察埋伏给逮个正着,这下子连他父母也保不了他!他入狱了——血腥的日子终于远离校园——善哉。
那是一段可怕的回忆,每当他想起来还会冒冷汗;即使身为好学生的他,从来就不必担心自己是受害人,丁皓向来不找好学生的麻烦。如今,他出狱了,自营保全公司四年下来,已成为信誉最为卓著的保全公司,连运钞车都得仰仗他们护航才安心。最特别的是,丁皓的员工全都是曾经犯过罪、坐过牢出来的人;这其实有个好处,黑白两道混得开,难怪让“迅雷”保全的东西万无一失。丁家虽早已退出江湖,不再混黑道,但其余威仍在,因此任何被丁皓网罗入公司、决定重新做人的受刑人,不必担心会被以前的老大召回,再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可以活得安全而踏实。相的益彰之下,难怪短短的四年,“迅雷”会凌架所有同业之下,成为业绩最好、营业额年年直线上升的第一名保全公司,除非是找死才敢去动丁皓公司受保的物品;而顾客有了这层认知,生意自然滚滚而来。
就是因为如此,今天朱建民才会硬着头皮前来,求见他曾经希望一辈子别再看见的人。进入保全公司,他坚持非要见丁皓;虽然在丁皓未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有夺门而出的冲动,但他不能跑——为了他的宝贝妹妹,他不能。
转载自炽天使书城扫校不详
“坚持要见我?”丁皓结实高大的身子整个陷入椅背中,双腿交叉横放在光可鉴人的大办公桌上,穿着步鞋的脚还百般无聊的抖着,七分吓人、三分冷酷的脸上满是不耐。他懒洋洋的眯起眼睛看着合伙人兼生死之交;那个坐在他办公桌上、英俊得可以当明星的男人——孟冠人。
“是呀,丁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咱们高中时期那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会长,叫朱建民。你记不记得?”孟冠人把一杯伏特加交给丁皓,自己则喝着红酒。比起衣着相貌,孟冠人是得天独厚的;他面孔白晰、英俊、气度雍容,配合一身三件式剪裁合身的西装,品味出众;他英俊有礼,风流而不滥情,是那种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型。全公司上下的女同事以及川流不息的女客户,全是冲着孟冠人而来。相形之下,丁皓是差很多的;他没有英俊的容貌,身材也太过壮硕,光看外表就足以吓得人牙齿打颤而不敢正视。他有双太锐利冷酷的眼神,生性不爱打穿正式衣服,永远是舒服就好;他不丑——但显然没有人知道这一点,良家妇女尤其是,一见到他就想拔腿逃走。站在挺拔出色的孟冠人身边,他不是女人注目的焦点,但他的气势却足以使任何一个地方变成冰窟。而打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好兄弟的这两个人,一暖、一冰,倒成为一个很奇妙的搭档。
“见我做什么?我开公司当老板可不是做应召男,客人指定要见我,我还得马上滚出去让他看个过瘾吗?将他轰出去!”丁皓懒懒地放下双腿,双手指关节弄得卡卡作响。“唔——我闷太久了!也许我该给他一个机会——冠人,你去探探他,看他有什么狗屁事要烦我?敢指明要见我的人本身就有些不寻常;有趣的话,我倒想玩一玩。”
自从有了盈余、有了分公司,业绩直线上升到现在首屈一指的局面之后,丁皓就闷着过日子到现在。他是个善于掠城的战士,却不是个善于经营的城主;在刚开始创业维艰的时期,他每天生龙活虎,如猛虎出柙,精锐无比,与敌人、客户交战于沙场,建立了信用第一的商誉。他也狠绝冷酷、身先士卒地向前冲,创下辉煌战果;然而对于那些已成为自己的所有物的城池却是无可奈何的。幸好他的生死之交哥儿们——孟冠人——天生就是个将相美才。打从孩提时代起,孟冠人为他拟下的第一个计谋开始,就注定他们今生于事业上的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在丁皓如狱七年间,孟冠人开始猛k书本,成为名列前茅的高材生,大学、硕士、博士之类的学位手到擒来。丁皓出狱后,二人联手打天下,完全没有用到二个家族的势力。
孟冠人微微一笑。“也好,我看他都快瘫在那了!你要真的出现,不把他吓得口吐白沫、死在现场才怪。”
“去你的!”丁皓咒了声。
孟冠人不以为忤,笑着出去。
丁皓看着合上的门,百般无聊的品啜手中的酒。最好那个书呆子有好玩的事来求他,负责再闷下去,他会考虑逃离公司,好好找人打一场架来抒发他过盛的精力。当然,女人也是可以,但是女人哪!只要跟她上过几次床就没完没了了;不见得是要名分,风尘女郎嘛,除了要钱之外,就是狐假虎威、作威作福一番了,还以为身价抬高了多少,俨然一副大姐头的样子——上一个女人就是这样。不过,话说回来,还没有女人敢对她没完没了——他不吃女人那套把戏!肉体上的交易一向银货两讫,稍微不识务的女人只消他一个眼神,当场就会尖叫逃开;丁皓很清楚自己的五官非常的端正,但聚在这么一张性格的脸上,加上壮硕的体型就十分吓人了——只消他一瞪眼,即使是男人也会吓得屁滚尿流,何况是女人。
说到女人,丁皓不禁想起父亲上回介绍的那一个女人,叫方什么萍的;一个黑道老大的女儿,混太妹出身,现在二十五岁,管理两家pub。算来两家可说是门当户对,对方长得也还过得去,也许他该考虑娶她,他实在懒得再找女人了——女人哪!是天底下最难缠、最爱耍心机,却又最愚蠢的动物了。
绣芙蓉2003年8月24日更新整理
幸好下来见他的是孟冠人,否则朱建民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在丁皓面前完整表达出自己的来意与委托。
孟冠人打趣地看着朱建民如释重负的表情;更确切一点的说,那神情的转换像死刑犯正要上午门处斩,却突然得知自己获赦免死的样子差不多。
他闲闲地开口问:
“你要保什么贵重的东西,贵重到坚持要见我们?”
朱建民怯怯地问:
“你们什么都保的,是吗?”
“在合理的范围内是的。”
“那么——”朱建民一鼓作气说出:“我要求丁皓保护我妹妹半年,在我出国的半年间,保护她不受任何男人骚扰。”
这实在是超出合理的范围了,甚至算是荒唐得过分。保全人命的生意不是没接过,有几次选举期间,公司的case应接不暇,员工几乎都出动去保护候选人了;但若说要保全一个女人的贞操就太夸张了。
“我想,你走错地方了!也许你该去买一副贞操带。如果你妹妹是花痴的话,或者你可以将她带出国。”
这种不正常的委托要是被丁皓听到了,准是先来一顿好打!孟冠人真是佩服朱建民的大胆;可是以他对这个好学生的了解,也明白这个不是胡来不要命的人,想必是走头无路、求助无门才会来找丁皓,因此孟冠人还等着听下文,不着急将他轰走。
朱建民急急地道:
“我昨天才被告知后天就得出国了;他故意不让我有时间办理我妹妹的签证,一同带出国。如果能带她走,我还会来求你们吗?”
“他?”孟冠人只好逐步来问;看来这人已紧张得说话都不挑重点了。
“对,他!他就是王平志,你应该记得的。”
“他在打你妹妹的主意?那你妹妹是智障吗?如果有人要染指她,她不会逃吗?她几岁了?”孟冠人大脑中已迅速整理出王平志那个杂碎的高中历史,想不到还有机会对头一次。
“不!我妹妹不是白痴。她二十四岁了,也很正常,虽然思想单纯,但是绝对不愚笨。我怕的是王平志那个小人;他有手下、有势力、又逐步将我赶出合伙事业。半年前我做错了一件事——我要我妹妹进入我的公司帮我的忙,想不到却引起王平志对她的觊觎垂涎。虽然我立即将我妹妹安排到别的地方去,隔开王平志,但他还不死心,现在千方百计将我弄出国,这样他就更好下手了。王平志在商场的势力十分吓人,使得戚亲朋友全不敢对我兄妹施援手,以致眼睁睁看我们朱家的事业流如入他手中;现在他又动我妹妹的脑筋……我真的走头无路,才会来找你们。”朱建民不怕别人笑他窝囊,反正他本来就不是从商的料子,更不善与人勾心斗角,现在他只求有个更强悍的人来替他保护妹妹。
“王平志吗?倒真是个声明狼籍的人物!”孟冠人低声自语,抬眼看着一脸期盼的朱建民。“为什么非要丁皓不可?不怕他吃了你那个宝贝妹妹?如果她真的美到可以令王平志不择手段也要一亲芳泽的话,就不怕丁皓也会吗?”
在他炯炯逼人的目光下,这一回朱建民却一点也没有退缩,他很平稳的直视孟冠人——
“丁皓保的东西从来没有出过差错。他虽是个很可怕的人,但他有他的原则,如果他对我妹妹下手,也只能怪我看错人,我认栽!因为我无人可托了,只好冒一次险;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说真的,给他还比给王平志糟塌好。”
“我得先恭喜你的好运。”孟冠人笑着说:“这案子基本上是不被受理的,但你来对了时机;第一、王平志那小子我们也看不顺眼,第二、丁皓的确无聊得快疯了,有了这种奇怪的事来烦一烦他倒也可以解闷。”
“你的意思是——”朱建民又喜、又惊、又喘气地猛擦汗……
“我接了!”他回答。
丁皓!看看兄弟我给你找来什么案子!孟冠人笑得一脸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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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我们这儿成了托儿所了?我看起来真的那么像保姆吗!”丁皓不敢相信地死瞪着孟冠人;这家伙竟然替他接下这种case给他消遣无聊!他的狠辣表情一点也威胁不到孟冠人,他坐在真皮沙发里仍优游自在的品茶。
“念在高中时同校情谊的份上,帮他一帮也无妨;而且,对象是王平志那只色狼呢!”
丁皓眼睛微闪,也坐到沙发上,问:
“是他?那个纨绔子弟?还是那么好色?”
“那家伙本来就阴险油滑,女人和权财是他生命的全部。真可惜你们没有对上。”
当年王平志是另一所私立高中的混混,四处抢地盘,为了争老大的头衔无所不用其极,威迫利诱,反正他有的是钱。在校时,对那些不肯顺从的人动辄加以欺凌致使无法再待下去,休学的休学、转校的转校,他正风光的时期,丁皓早已入狱,所以二人并未正面交过手;也由于丁皓不在,才由得王平志在邻校作威作福,甚至后来欺负到丁皓就读的学校。虽说丁皓入狱后,原有的太保集团已然瓦解,但若有人上门来踢馆,耀武扬威,他们也容不得外人来放肆;尤其当时还有孟冠人这个“赛孔明”坐镇。
战事起因于王平志公然在放学时刻,率手下守在校门口强掳校花带走;他的好色远近驰名。在孟冠人一声令下,那一群目中无人的小混混全军覆没,而王平志见苗头不对早已溜掉了;只怪他没打听清楚这是所云集各地角头老大子女的学校,是因奉丁皓之命解散帮派,让校园回复平静的——这些人已经很久没有活动筋骨了。
少了喽罗助阵的王平志,早在当天晚上见自己大势已去后,便匆匆办了休学,逃往国外留学去了,哪敢再多停留。
这件事孟冠人在每周日固定探监的闲聊中有提起过。事过十余年,想不到又可以对上这个杂碎;如今人家可是个很有势力的大商人,身价今非昔比,但仍是人渣一个。
孟冠人说出他接下这个案子的原因——
“保护一个女人谈不上好玩,甚至有一些麻烦,可是王平志这个人值得斗一斗。此人以并吞别人公司为乐,是个企图不劳而获的败类,该有人挫一挫他的锐气,不然他还以为自己是个真命天子,通吃黑白二道呢!也就是这种人破坏咱们黑道的形象。据我最近几年的观察,他身边吸收了不少黑道上的败类,究竟是想从事非法交易?还是用来壮大声势?动机颇值得探讨。”
“这个杂碎!”丁皓懒懒地点了根烟,仍是百般无聊的表情,吐出了一大口烟圈才问:“什么时候开始?”
孟冠人翻了下行事历——
“后天早上。朱建民要求你去与他妹妹同住,可是地区太远,又是山区不方便,所以我要求他妹妹明天来公司报到。往后半年内,她是你的私人秘书,住在你的公寓内,二十四小时都尽量在你的视线内。如果她有能力的话,酒店、夜总会的事宜也可以带她去了解一下;现在公事全上了轨道,不必用什么脑筋,至于我呢,暂时当个闲人是无所谓的,我守在保全公司就行了。”孟冠人早将一切打点妥当,他又道:“如果要对上王平志,最好让他以为朱建民的妹妹是你的女人。”
“我不要我的屋里有女人的东西。”他咕哝着。
“女人可以做家事呀!何况这是最周全的保护。”孟冠人笑得像什么似的。
“你的笑好奸诈。”他又眯起了眼。
“你知道,如非你我都是男的;要是生下来是一男一女的话,早在指腹为婚中成了恩爱夫妻,孩子都好几个了。同甘共苦呀,兄弟!如果我非娶不可的话,为什么要让你闪在一旁凉快呢?我们的好日子不长了,现实习一下有女人住在一个屋子中的感觉也不错。”
两个男人都是而立之年,家中催婚催得紧,只不过丁皓还算得上自由,孟冠人就不同了;身为大企业的第一顺位接班人,家人都巴望他快些生下后代,快些回家接位,简直逼得他快发疯了。
丁皓倒没有生气,眼中浮现出少见的淘气。
“他们还不死心啊!这么多年了?威胁要将你登报作废也没真的实现,枉费你努力地为非作歹,屁用!”
孟冠人最烦的就是这件事;他已经这么努力地败坏家声了,怎么家中那群大老还是死死认定非他接位不可呢?
他们二人打从没出娘胎就被双方父母指腹为婚,想不到都是男孩儿。从小到大难兄难弟同甘共苦,又同时非常有志气地要自行创业,做自己有兴趣的行业——这是打幼稚园便立下的宏愿。丁皓还好,父亲解散帮会后,只有两家夜总会与三家酒店要他打理,虽花不了多少时间,但反正都已上轨道没什么好费力的;孟冠人就不同了,对于所有人垂涎的大财团继承人宝座,虽不至于到不屑一顾的地步,却是能闪就闪。
他们比较喜欢双手挣来的成果,事实上他们本来就有能力闯出一片天地;当创业者的滋味比当继承人光荣多了。孟家三代经营的家族大机构,直系、旁系亲属众多,堂侄表亲人才济济,也并不是非他接位不可,偏偏孟家老太爷硬是认定第四代人才中孟冠人一枝独秀、无人可比,所以非他不可。孟冠人当然生就一副运筹帷幄的金头脑,但他生性浪漫闲散,喜欢将工作当游戏,一旦继承了事业,不逼得自己正经八百到发疯才怪!而且那不是他的志趣所在。
至于丁皓,原本母系那边也属意他继承一些事业,但他的过往事迹令人不敢领教——只有高中学历,并且没有毕业,又服过刑、坐过牢,干的坏事可以足足列成一公里长的罪状,这自然吓跑了母亲娘家那一边的人,乐得他现在大喊无事可做。
“生个孩子吧!冠人。将孩子丢到家中让那群大老们有事可做,你就真正自由了。”丁皓不怎么真心的建议。
孟冠人挑起眉,将一杯酒递给他。
“我是优生学主义者,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女人够资格当我天才儿子的妈。”
二人干杯,一仰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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