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刺睡美人》第二章

  五年前
  「琪莉高级酒店」内部一间隐密的包厢里,一名身穿黑色休闲服的男人正以优闲的姿态端起酒杯,轻啜了一口威士忌。
  不一会儿,包厢的门被打开。
  「老板,人带来了。」程伟恭敬地道,身後跟著一名短发,身上穿著酒店制服的年轻女子。
  男人没开口,只轻挥了下手,程伟立刻会意,带著其他手下一同退出去,并且关上门。
  包厢里,他坐著、她站著,他不开口,她也就静静地等,两人眼神对望,好一会儿,包厢里静的让人觉得可怕。
  「是你在店里闹事?」良久,他终於开口。
  「我没有闹事,只是自我防卫。」她淡淡回答。
  「你该明白这里是酒店,你们的义务是哄得客人开心。」
  「但并不包括让客人任意侵犯,不是吗?」她反问。
  「没错。但是你也不该动手打人。」他所经营的酒店,还没有人敢随便闹事的。偏偏这几天闹事的不是客人,却是他店里的小姐。
  原本这种小事,只需要交给店经理去处理即可,但谁叫他今天刚好来巡店,就让他遇上这等阵仗。了解始末後,他好奇地决定见一见这个胆大妄为的女人。
  她很年轻,依他猜测,顶多二十岁,可是她的胆子却不像是一个二十岁的女人。某一方面来说,她的勇气大得让人觉得有趣。只是不知道,她是真的不怕,还是因为无知。
  「我有请店经理作处理,可是店经理只叫我忍耐,说这是应该的。我记得,在这里做酒店小姐,职责是陪客人唱歌、点酒,让客人高兴,可是不代表客人想拿钱塞进我的内衣里,或者客人要我脱衣陪酒,我就得接受,不是吗?」她不认为自己做错。
  「你说的没错,可是你不该动手打人。如果店经理不处理,你可以选择不做,或者告诉我。」
  「在今天以前,我没见过你,根本不知道老板是个什么样的人。而我会来这里,当然是因为我需要这份薪水,不能不做。我自卫,只是保护自己而已。」
  他沉吟了一下。
  「或许,你不适合在这里工作。」他淡淡地下评论。
  她瞪著他好半晌,僵硬地点点头。
  「我懂了。原来你也是要我们去附和客人那些无理的要求。既然如此,你又何必在徵酒店小姐时,特别声明我们可以不必陪客人上床,只需要陪客人喝酒、聊天、唱歌就可以?」她深吸口气。「我马上就走,不再给你添麻烦就是,老、板。」咬牙切齿地加重最後两个字,她转身就往门口走。
  她才踏出一步,他已经出了声。
  「等一下。」
  「还有事吗?」她有没有听错,他的语气里居然有抹笑意!?
  「转回来。」他淡淡命令,语气里的笑意已经不见。
  她依言照做,转身再面对他。
  「过来。」他示意她坐到他身边的位置。
  她一挑眉。「你不是要我陪你喝酒吧?我刚刚已经被你开除了。」
  「我没说要开除你。过来。」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她皱眉。他刚刚不是说她不适合在这里工作,那不就是开除她了吗?怎么这会儿又说不是?
  「过来。」他再一次说,语气没有一点不耐烦,可是她就是知道,这男人没有耐性了。
  「员贝工陪老板喝酒是不合规炬的。」她咕哝,走过去坐下。
  他坐在一张单人沙发上,她则坐在另一张长沙发上。
  「你说,你需要钱。」
  「是。」她点头。
  「要多少钱?」
  「没有人会嫌钱多的。」她顶回去。
  「总有个底数。」他莞尔。她能不能好好回答一个问题?如果她面对客人都是这副模样,那就难怪做不好酒店小姐了。
  她想了想。「三十万吧。」
  「才三十万!?」真是让人不敢相信的……低!
  「对你来说,三十万不算什么。但对我来说,它却是我未来一年的生活费和学费。」
  「要赚钱,你应该有比当酒店小姐更好的方法。」
  「但是,酒店小姐可以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赚到足够的钱。」她当然知道其他打工方式也可以,但收入都没有酒店小姐来得多。如果不是开学在即,她也不会到这里来。
  「如果你真的需要钱,就该懂得为钱折腰的道理。虽然我的酒店有经营原则,但是如果你太不懂得婉转、太不知变通,那么这里当然就不适合你待。」他点明。
  她够漂亮、也够年轻,但是——她却也太骄傲。
  太骄傲、脾气又太大的女人,并不适合到这里上班。
  她垂颜想了想,轻叹了声。
  「你说的对。」或许,她真的不适合这里。她站起来,「谢谢你跟我说了这么多,我明白了。我会另外找工作,不会再给你添麻烦了。」
  「就这样!?」他眉一挑。
  「我想要钱,但我也自认没有办法忍受别人对我毛手毛脚。这个工作不适合我,那我只好另外想办法。」她没回头。
  「你没有过男人?」他直问。
  「当然没有!」她回过头,眼眸直瞪他。他问这什么烂问题!?
  「哦?」他诡异一笑,怱然伸出长脚,她一时不防,险些被绊倒,直觉反应是跳上桌子,他却丢出手中的杯子,洒出的酒液让桌面一滑,她来不及自救地向前扑倒,正巧掉进他怀抱。
  他一侧身,收拢怀抱困住她双臂,长脚压著她反抗的双腿。
  「你做什么!?」她轻喘,双眸射出怒火。
  「你身手不错。」以一个不是「专业人士」的女人来说,反应算快了。
  「多谢称赞。」她要笑不笑。「如果这是你在考我,那够了吗?」
  他深望著她脸庞,突然拿著湿纸巾,擦去她唇上那抹太过俗艳的红色唇膏。
  「你做什么!?」她张大眼。
  没了唇膏,她粉色的唇瓣看起来略显苍白,却比刚才那张红唇来得顺眼。
  「你的名字?」
  「lily。」她说著店里的昵名。
  「本名。」她是故意装傻吗?
  她看了他一眼。「官宝儿。」是他自己没问清楚的。
  「官宝儿?」他露出一抹笑容。「你要钱,别说三十万,三百万我也可以给你,只要你当我的女人。」
  听到这种话,她眼里瞬间喷出怒火。
  「我不卖身!」她咬牙切齿地道,双手用力想挣脱,却被他握的好紧奸紧,动弹不得。
  「一个月。」无视於她的怒火,他继续说。
  「我警告你,我是人,不是商品,你再有钱也是你的事,但别想买我!」可恶!他力气为什么这么大,箝制的她动弹不得。
  「嫌钱太少吗?那么,五百万?」
  她怒极反笑。「大老板,如果我真要『卖』,那些客人之中也有大老板,我早就可以在他们身上淘金了,还轮得到你吗!?放开我!」
  「我要女人,从不必花钱,你是第一个。」
  「我该感激涕零吗!?」沙猪!
  「你知道我是谁吗?」多少女人,就算不为他的钱,也会为他的身分地位而主动巴过来。
  「你是总统的儿子也不关我的事,放开我!」
  「真的没有什么能让你点头?」
  「有啊,拿你的心来换!」她皮笑肉不笑。
  「心?」
  「等哪天你爱我爱到至死不渝、今生今世非我莫娶的时候,我也许会考虑。」她高高在上地道。
  他却放声大笑。「你不会是在跟我说爱情吧!?」
  「是又怎么样,有什么好笑的?」她眯起眼。「在你们这种人的字典里,男人和女人除了在床上之外,没什么好谈的,你有什么资格笑我?把做爱当成一种健身运动的你,又比我这个相信爱情的人世故多少?」
  她的话,让他蓦然静了下来,深深望著她。
  原本,他只是一时兴起,这种事不是非她不可。可是她的话,却让他开始觉得,非她不可了。
  没有多少人敢在他面前大放厥词,尤其是女人。可是她却打破了这项惯例,不但天真地跟他谈著爱情这东西,又大胆地嘲笑他对女人的行为。这样的女人,可还会有第二个?
  「喂,放开我啦!」他在发什么呆?
  他不语,一手伸往她脑後,托住她後,低首吻住她的唇。
  突来的举动让她完全愣住,作不出任何反应;他则趁机攻城掠地,原本制住她的姿势转为搂住她。他吻得既深且狂,完全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她的心瞬间跳得又急又猛,快喘不过气来,但他的吻却让她意乱情迷,随著他在她唇内勾动的陌生情潮,她抵挡不住地轻吟出声。
  只是一个吻,却轻易让她撤守,完全无计可施……
  他不舍地放开了她。
  「很涩,可是很诱人。」他评论著,手指怜爱地抚过她被吻得红肿的唇办。
  「你……居然吻我!」她回神,眼里瞬间喷出怒火。
  可恶!她想狠狠教训他,却发现自己还使不出力。
  「只是一个吻,就可以让你瘫软在我面前,你还要拒绝吗?」口是心非的小女人。
  「你无耻!」喘过气,她得空扬起手,便回敬了他一巴掌。
  他的眼神瞬间变得冷硬;她被他眼里的冷厉吓了跳,推著他想站起来,但他却不肯放人,使劲握著她的手腕。
  「就凭这一巴掌,我可以要你的命。」
  「就凭你强吻我,我也可以杀了你!」就算惊怯,她还是不甘示弱。
  「你想在这里就变成我的人吗?」他沉黯下眼神,欲望昭然若揭。
  「你!?」她惊了。
  她知道,他不是虚声恫吓,而是真的会这么做。别说外面有一堆他的手下,光是一个他,她已经应付不了。
  「接受这项交易,或是就让我在这里占有你。」
  他是认真的!
  意识到这一点,她顿时慌乱,可是现实的状况却没有让她失措太久,她闭了下眼,然後再张开,神情镇定地看著他。
  「好,我接受。但我有条件。」
  「说说看。」她很聪明,也够冷静,知道自己没有反败为胜的机会,便没在他面前多逞强。
  她的机智,让他更想拥有她了——暂时。
  「你以三十万买我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我希望你不会有别的女人。而且,你要保证你身上没有任何怪毛病、会用保险套。如果你做不到,我们就什么都不用谈。」
  「可以。」她的条件很合理,也证明了她的确够聪明,懂得在这种时候保护自己。「但是,你只要三十万?」她不想趁机得到更多钱吗?
  「对。」她淡淡回应。
  要赚钱,她会自己想办法;会答应他,是不得已。只要先有这些钱,加上她之後的打工,应该足够支撑她到大学毕业。她不会留下三十万中的任何一毛钱,不会让自己以後每次用到这些钱,就想到这件事。
  他深望著她神情,将她的心态看在眼里。
  「待会儿你可以先回去,明天我让程伟去接你。」他放开她。
  「不必等到明天,二个小时後,你可以让他来带路。」
  「也好。」他深沉一笑,然後唤来手下送她回去,交代等她准备好,便将她带到他的地方。
  从今晚开始起三十天内,她是他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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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天当他的女人,遇上的,就是凌晨三点半他带伤回来的阵仗。宝儿还真是有点啼笑皆非。
  黑衫上的血迹并不明显,可是只要一摸,就轻易可知道那血流的多惊人。程伟护送他回来的时候没有多说,他进门後也没有开口,她看了那伤口一眼,就开始在抽屉和柜子里翻找,拿出急救箱後,她到他身边,脱下他的上衫,开始替他的伤口消毒、上药、包扎。
  感谢高中时期护理老师的热心,让她学会基本的包扎法和外伤急救方法,否则现在就糗了。
  包扎完毕,她收好医疗用品放回抽屉,然後回身看著他。
  「过来。」他示意。
  宝儿这才走过去,在他面前一步的距离停下,他却以没受伤的手臂直接拉她入怀;宝儿直觉想挣开。
  「别动。」他低语。
  她闻言停住动作,僵硬地让他搂著。
  「看到我受伤,你不怕?」
  「如果你要的是一个看见血就吓昏、吓哭,或者歇斯底里、尖叫等等的女人,麻烦你下次在进门前五分钟先打电话通知我,那我会尽力配合你的要求。」她没好气地回道。
  她又不是棉花糖似的女人,难道还得扮柔弱,才能符合他们这类男人对女人的想像吗?
  他闻言低笑。
  「你说话一向这么夹枪带棍的嚼?」那就不难想像,为什么她这个「酒店小姐」会做不下去了。
  「个人陋习,恕难改变。」她耸耸肩。「如果你现在後悔,想要找一个比较温柔、驯服、软绵绵的女人,要取消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也可以接受。」
  「不了。」他要那种女人做啥?
  「如果你觉得抱够了,可以放开我了吗?」她僵硬得有点腰酸。
  「如果还没呢?」
  「那能不能休息三分钟,待会儿再继续?」她挺直身,知道是他放松了手臂。「我还不习惯跟你这么接近,请见谅。」她退後一点,拉开彼此的距离,才生硬地解释。
  「无所谓。」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她一直都忘了问他的名字。
  「殷逢远。」
  「身分、职业呢?」
  「你好奇?」他眼里闪过一丝难解的光采。
  「没道理我跟了一个男人,却连他是谁都弄不清楚吧?」她反问。「当然,你也可以不同答我,不过,我想知道就是了。」
  「酒店是我经营的产业之一,而我走的,是黑社会的路——」他才打算详述,她却打断他的话。
  「这样就够了。」她深吸口气,转移话题:「你受了伤,要不要先到床上休息?」
  「不急,先把你想说的话说完。」她大概别了一肚子疑问吧。
  「你怎么知……算了。」她的情绪,在他这个「大哥」面前,大概也是藏不住的吧,那她就直说了。「在这一个月内,我有行动自由吗?」
  「原则上有,但我不希望找不到你。」
  「我去哪里,会先告诉你,不然也会留下纸条,这样可以吗?」她说。既然得「绑」在一起一个月,总要先确定一下相处的方式。
  「可以。」他点头。
  「我的行李要放在哪里?」来这里乾等了他三个小时,她只大略熟悉一下这栋公寓的环境,至於行李,则还放在一旁。
  「主卧室,你自己找位置放就行了。」他闭了下眼,感觉到手臂的刺痛蔓延。
  「那……」她迟疑了下,最後还是深吸口气,摇摇头。「我没有问题了。」
  反正……「那件事」迟早都会发生,拖延也没有意义。
  「你的表情像要上断头台。」他抚著她的洁白面庞,语气似笑非笑。
  「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经验丰富。」她低哝。
  「放心,我现在受著伤,所以你今晚得到『缓刑』。」他才说完,立刻看见她轻松了下来,他不觉挑了挑眉。
  他有这么可怕吗?就算他真的想要她,在这种身上有伤口的情况下,她只会更不自在,他自认还没有急色到这种程度。
  「我……我只是问问……」她讷讷地红了脸。
  哎,早知道会遇到今天这种事,她应该先交个男朋友来练习一下,现在就不至於手足无措了。
  她的无措,终於让他淡淡一笑。
  「扶我回房吧。」
  「喔。」她依言而仿,将他扶上床,脱下鞋子、盖上棉被。
  他睡著,她则到客厅找出自己的画册,边画漫画,边胡思乱想,
  当一个大哥的女人,要做些什么呢?看起来,他好像什么也不要她做。
  不过话说回来,她烦恼什么呢?她这个大哥的女人,三十天後就会下台一鞠躬,能做的事情大概也不多。
  只不过,他为什么会看上她呢?她又不够妖娇美艳……
  两个根本不相爱、也不热的人,要一起做那么亲密的事,他百无禁忌,她可别扭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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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当然是不好受的,毕竟两人体型上的差距甚大,再加上她毫无经验,他得到释放,她却不舒服到隔天。
  後来,她才知道,虽然他有过「床伴」,但从来没有将任何女人留在身边过,她是第一个。
  那又怎么样呢?三十天後,将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来进驻他的屋子吧?而她,并不算特别。
  宝儿的个性从来不是逆来顺受的那一型,她在他身边,总是抗拒居多、听从的很少,每每让殷逢远对她是发火也不是、不发火也不是。
  一个月,说长不长,却也足够一个人,开始习惯另一个人的体温:只是她的习惯,只刚开始,便要结束。
  他很爽快,说好的三十万在她住进他屋子的第二天,就汇进她的帐户,一点也不怕她提前跑掉。而她的条件,他也遵守了,在检查过身体没有任何疾病时,他让她看了报告,才要了她,每一次,都不忘仿防护措施。
  一个月期满,她没有跟他道别,只悄悄收拾了行李,主动地离开了他的屋子,然後与他不再相见。
  他没有再找过她。也许,早已将她这个用钱买来的女人给忘了。可是女人就是很奇怪,明知道是一场交易,可是她却无法轻易忘了他。
  後来她终於知道,原来女人还是很宿命的——很难忘记自己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就算不爱他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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