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荷~~写完了,终于写完了!万岁万岁万万岁~~」
计算机前,于晨蓝打下最后三个字「全书完」之后,兴奋地跳到床上翻滚,大声欢呼。
太棒了!她终于把稿子赶完了!昨晚熬了通宵,好不容易才把稿子写完了。唉,这一次的严重卡稿差点要了她的命。
「快累挂了,眼睛快脱窗了,手也快断掉了~~我发誓,下一次绝对要提早开稿,绝对不要拖到截稿期限快到了才开工!我发誓!发誓发誓~~」她有气无力地趴在床上,发一些没有意义的陈年誓言。
要不要先睡个觉呢?她看看钟,快傍晚了,晚上还要出去帮刚回国的april接风狂欢,干脆不要睡了。反正她昨晚喝了太多咖啡跟蛮牛,现在就算想睡也睡不着。
「准备出去玩吧!」一想到可以出门玩乐,原本要死不活的她突然精神百倍,兴致勃勃地冲入浴室洗澡。
泡了个香喷喷的精油浴后,晨蓝穿著浴袍,哼着歌,心情愉快地打开衣柜挑选衣裳。平常躲在家里写稿时,她都是穿著普通的棉布家居服,天气热的时候,她甚至只穿内衣写稿,反正只有她一人在家嘛!今天难得要出门狂欢,当然要好好地打扮打扮了。
兴高采烈地穿上morgan的缎面紧身上衣,搭配在日本买的burberry新款短裙,足蹬gucci的土耳其蓝绑带鞋,脚趾甲也涂上chanel的晴蓝色指甲油,再淡淡地抹上c.d的唇蜜、刷上很炫的亮片睫毛膏,最后再喷上之annasui的白色洋娃娃香水。
挽着最最心爱的lv樱花公主包,晨蓝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乐得眉开眼笑。呵呵呵,真是太快乐了!写稿最快乐的就是收到稿费后可以去血拼,可以尽情买喜欢的东西来宠爱自己。
打扮得差不多了,她正要出门时,却听到门铃响了。
晨蓝走到大门口,透过门上的猫眼看清来人后,微笑地打开门。「嗨,采静!」
采静是住在三楼的职业妇女,有个好老公和一对可爱的儿女,也是晨蓝少数往来密切的邻居。
采静笑咪咪地拿着一篮水果。「我娘家送来很多水果,不嫌弃的话,请妳帮忙消耗。」
「请进。」晨蓝笑着让她进门。「谢谢妳喽,每次都拿水果送我。喝杯咖啡好不好?是妳最喜欢的蓝山咖啡豆喔!」晨蓝走进厨房煮咖啡,反正时间还早,她还可以跟采静聊几句。
采静把水果放在餐桌上,眼睛一亮地看着晨蓝。
「哇,妳穿得好漂亮喔!要出门啊?嘿,lv的樱花公主包耶!好棒喔,真的好美。我到lv去看过好几次,就是买不下手。唉,还是单身女孩好,赚的钱都花在自己身上。」
「别这么说,妳也很令人羡慕啊,一个美满的家庭不知羡煞了多少人呢!老公疼妳,小孩又乖巧。」晨蓝拿出搭配咖啡的香草饼干,拉着采静在小吧台前坐下。
采静问:「对了,我上次在漫画店看到妳的海报耶!画得很漂亮喔!最近稿子写得顺利吧?」
她是唯一知道晨蓝职业的邻居,因为两人常常在附近的美容院碰面,发现彼此洗头时都喜欢看小说而聊了起来。后来采静来她家玩时,发现晨蓝的书房有上千本小说以及出版社刚寄来的新书,晨蓝才告诉她自己的工作内容。
其余的邻居问起晨蓝职业时,她一律是以网络方面的工作含糊带过。
「还好啦!」晨蓝把咖啡倒入杯中。「赶稿时生不如死,其它时间都还满自由的。其实抱怨归抱怨,我还是很喜欢写稿,毕竟这是最适合我的工作。」
采静喝口咖啡。「唉,我好羡慕妳的生活喔!自由自在的,不用穿著套装、顶着大太阳跑来跑去,也不用在下大雨时出门上班。对了,晨蓝,我今天来找妳,是要跟妳说一件事的,妳……呃……妳有没有听过一些很奇怪的流言啊?」她的表情小心翼翼的。
晨蓝一脸迷惑。「什么流言?我已经三天没爬出门半步了,连吃饭都靠泡面解决。更何况,妳也知道我老是躲在家里,压根儿不认识几个邻居,妳还算是我比较熟悉的了。」她也不是自闭,只是不习惯跟邻居闲话家常。
「果然,妳还不知道。」采静一脸挣扎。「她们实在太可恶了,闲得发慌就造一些乱七八糟的谣言。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告诉妳,也许妳不知道比较好,可是她们真的太过分了!」
「到底是什么?妳就直接说嘛!」
「好吧,我说。」采静支支吾吾地道:「我在中庭散步时,听到住一楼的末婆婆跟住二楼的蔡妈妈说……说妳的工作内容好象很不寻常,她们说从没在中午以前看过妳,倒是常常看到妳在傍晚时,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门。蔡妈妈还说……说也没见妳外出上班,却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开进口车,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唉,还有一堆更乱七八糟的流言,我实在是说不出口。」
晨蓝咬着饼干,连气都懒得生,只是无奈地替采静说完。「我知道了,她们以为我是被有钱人包养的小老婆,或从事特种行业,对不对?」
采静很气愤。「这些三姑六婆真是闲得可以了,妳的生活型态又没有妨碍到她们,井水不犯河水,干么乱造谣啊?我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妳这些流言,怕妳听了伤心,但又觉得最好先跟妳说一声。」
晨蓝两手一摊。「我很无奈,但不会伤心啦!反正嘴巴长在别人脸上,她们爱乱嚼舌根是她们家的事。人各有志,有人要立志当天字第一号三姑六婆,我也无法阻止啊!」
采静又道:「最离谱的是,宋婆婆说她看到管理费收支表上的屋主姓名,嚷嚷着这栋房子的主人明明是一个叫做『雷博文』的男人,妳又不姓雷,不是雷家的女儿,不明白为何妳一个人住在豪宅里?绘声绘影地,说得好难听。哼,那老女人压根儿搞不清楚状况,雷博文是妳妈啊!」
晨蓝笑笑。「是,雷博文是我亲娘,没有人规定叫做雷博文的就一定得是个男人吧?这是我妈名下的房子,她跟我爸移民到纽西兰,剩下我一个人住在这里有错吗?难道因为我是独居的单身女郎,就必须敲锣打鼓地向大家宣告房子是怎么来的?笑死人了!」
其实晨蓝搬入这里的高级社区也才一年,一年前,在外交部工作的父母亲双双退休,各领了一笔丰厚的退休金,买下这栋房子给女儿当嫁妆后,两老就携手飞往纽西兰养老了。至于邻居口中的进口车,只是一辆适合女性驾驶的minicoopers。
当然,也是父亲送她的。
晨蓝懒懒地吃着饼干。「也不能怪她们啦,毕竟这里的邻居完全没见过我父母,再加上我深居简出,很少下楼到交谊厅跟别人哈啦,所以他们当然会胡乱揣测了。」
采静很不满。「妳的家务事为何要向各栋住户一一报告啊?反正这栋房子的确是妳的,又不是偷来或抢来的,与别人何干?因为不明白这些原委,就可以胡乱猜测妳的职业,乱伤害妳的名誉吗?真是过分!再怎么爱嚼舌根也该有个限度吧?这些三姑六婆也不怕嘴巴烂掉!」因为年纪相仿,她很喜欢晨蓝这个邻居,跟她很谈得来,所以听到好友被流言中伤,觉得非常气愤。
晨蓝耸耸肩。「算了,生气也没用,不要理会谣言就好了。人生苦短,我只想把时间拿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才懒得理会那些蜚短流长呢!」因为父亲是外交官的关系,她小时候在国外住过几年,直到上高中才回到台湾,因此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颇深,很清楚人要为自己而活。
采静笑道:「说得也对,的确没有必要跟那些无所事事的三姑六婆计较。对了,晨蓝,我还想跟妳说一件事。我家那个小叔很喜欢妳耶!上次他回来,去领挂号信时又遇到妳,对妳的印象很好喔,直夸妳又漂亮、又大方,还要我帮他介绍。」
「妳小叔?」晨蓝一头雾水。
「妳忘啦?我老公唯一的弟弟啊!虽然冠伟大部分时间都在竹科,不住这里,但他也在地下停车场遇过妳几次,还常找机会跟妳搭讪呢!上次社区办中秋联欢烤肉时,他不是很殷勤地一直帮妳烤肉、倒饮料,还拉妳合唱卡拉ok吗?」
「喔~~」晨蓝想起来了。那人是采静的小叔,偶尔会来这里住几天,好象很喜欢跟她聊天,不过她实在没有太大的印象。
采静调侃。「看来妳对他印象不深喔!冠伟如果知道了,一定会觉得很泄气。他从很久以前就想追求妳了,知道我跟妳是好友还很兴奋呢!他私下跟我说过,他最喜欢的就是妳这种类型的女孩,一直拜托我帮他拉线呢!」
「我?不适合吧?」晨蓝哑然失笑。
「为何不适合?」采静不死心。「据我所知,妳目前并没有固定交往的男朋友啊!那么就给冠伟一个机会嘛!我很了解小叔的人品,妳放心,他绝对是个上进又有责任感的好男人,跟我家老公如出一辙。他人现在在竹科当高级工程师,不过过一阵子就可以调回台北总公司,届时你们可以多多来往。」
「好象太突然了。」晨蓝还是笑。「嗯,我目前没有交男朋友的打算,也不是排斥啦,只是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写稿,跟稿子都厮杀不完了,实在没有时间去风花雪月。」
「没关系,我不勉强妳。不过将来如果有机会,跟冠伟去喝杯咖啡可以吧?」采静很热络。「感情的事当然要看缘分啊,倘若妳跟冠伟就是不来电那也没办法,只能说是缘分未到。可是我还是希望妳能给我小叔一个机会,跟他约会看看嘛!」
「好吧!」晨蓝大方地回答。「如果有机会,大家一起出去看看电影也无妨,反正都是年轻人嘛!」以为采静只是说着玩,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瞄瞄手表。「唉呀,我真的该出门了,下次再跟妳好好喝杯咖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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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一点。
聚会结束后,晨蓝先叫出租车回家,竹萱、亚亚、和aprii等一群女人则继续转往pub狂欢。她们说自己是神力女超人,就算彻夜不眠,隔天照样可以爬起来上班。
晨蓝是很想跟着去,但前晚熬夜的她困得要命,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只好先回家睡觉。
虽然是仲夏,但多雨的台北市又在入夜后淅淅沥沥地下起毛毛细雨。
「司机先生,麻烦你在前面路口的便利商店停车。」
晨蓝想到冰箱里已经空无一物了,连她最喜欢的优格都没有,因此想先到超商去采买一些食品再回去。
晨蓝在便利商店买了吐司、鲜奶、优格、泡面,还有一大堆零食,顺便买了几本八卦杂志。看看无聊八卦哈哈大笑,最能消弭赶稿的压力了。最后,她还跟店员取货,把一些在网络上订购的cd拿走。捧了个大袋子,她辛苦地走出超商大门。
但一走出超商,她就愣住了。天啊,雨势怎么变得这么大?哗啦啦的,简直是倾盆大雨嘛!她进超商不过十分钟耶,真是怪天气!
怎么办?她住的大楼离这儿还隔几条街耶,好天气时散散步还无所谓,一下雨就很麻烦了。
她想了想,转身进超商想买雨具,不料店里刚好卖完了,只好作罢,再走出来。
晨蓝瞪着愈来愈大的雨势,没办法了,冒雨冲一下吧,这么短程的路是很难拦到出租车的。
抓紧包包和提袋,左右张望确定没有来车后,她一鼓作气地往对街冲过去。
但,就在她狂冲到路边时,「咻」的一声,一辆打从巷子里窜出来的摩托车突然像鬼魅似地呼啸而来,眼看就要撞上她。
「啊!」晨蓝大叫,反射性地往旁边一跳,人是逃过一劫了,但提袋内的物品却全部散落一地。更惨的是,摩托车还溅起一大片水渍,哗啦啦地泼了她一身。
「哈哈哈……」摩托车上两个头发染得乱七八糟、没戴安全帽、一身酒臭味的毛头小子,嘻嘻哈哈地蛇行离去。明知自己害人摔倒路边,却看也不看,甚至连一句抱歉都没有。
「oh!shit~~」晨蓝半倒在路边,气愤地大叫。这些人真是太可恶了!突然冲出来,差点撞到人,而且根本没开车灯,如果不是她闪得快,早就成为轮下亡魂了!
倒霉透了,怎么会遇到这么没水准的人?晨蓝火大地拍拍脏污,呜~~心爱的裙子已经被水渍弄脏了,这可是在日本才买得到的burberry蓝标商品啊,居然被弄脏了,她真是心痛死了!幸好她跌倒时死命护着心爱的樱花包,所以可爱的包包才没有受损。
看看掉落一地的物品,几盒优格都沾到水渍,杂志好象也弄湿了,不知道字迹有没有糊掉?唉,算了,事到如今只能自认倒霉了。把东西扔回袋内,她想站起身却发现脚踝处被地面上的铁钉刮伤,破皮流血了,annasui的漂亮黑色刺绣丝袜也被弄破了。
「天啊!」晨蓝忍无可忍地大叫。「怎么这么衰啊?我闭门赶稿好几天耶,怎么今天一出门就遇到这么呕的事!」
痛苦地移动小腿,她懊恼地发现雨越下越大,豆大的雨珠不断坠下,再继续站下去,她一定会被淋成落汤鸡的。
可恶啊,今天真是她的倒霉日!晨蓝苦着小脸瞪着天际。她得快点回家才行,可是脚受伤了,手上又抱着一大堆东西,真够狼狈的。
正烦恼着该怎么办时,一辆银白色跑车在她身边停下,车窗降下后出现一个她很不想看到的人--骆翔宇。
「嗨,于小姐!又见面了,真巧啊!」骆翔宇探出脸,笑着咧开一口白牙。
不巧!而且我一点儿都不想看到你!晨蓝连微笑都懒得挤出来,脚痛再加上心情恶劣,她现在根本懒得跟人寒喧,尤其是他!今晚真够衰的,跌倒弄脏裙子也就算了,又看到最不想遇到的恶邻,回家后一定要用海盐泡澡去妖气,并且去门口洒盐巴!
她紧绷着脸,一拐一拐地往前面走,心底不断抱怨老天爷真是爱整她啊!脚受伤还下大雨,是嫌她不够悲情吗?
「嘿,妳脚受伤了啊?」骆翔宇放慢车速跟在她身边。「流血了耶,我送妳去医院包扎吧,最好打一针破伤风比较好喔!」
「不用!」晨蓝冷冰冰地回答。她可不想搭这个恶棍的车,更不想欠他人情。
「妳怕痛?怕上医院啊?」骆翔宇又道:「不要逞强喔,伤口好象挺深的,不好好处理的话,很可能会留下疤痕喔!」
留下疤痕?这四个字让晨蓝的脚步微顿。天啊,如果她漂亮的小腿留下丑陋的疤,那她真是不要活了!美腿可是女人的第二生命,她很宝贝这双腿,不仅按时去角质、涂脚部专用滋养霜,甚至还拿美白面膜敷脚耶!
万一留下疤痕,那她以后就不能穿迷你裙了,还有那些漂亮的细跟高跟鞋搞不好也不能穿,更遑论那一抽屉的annasui丝袜了!
oh!no、no、no~~
趁她犹豫之际,骆翔宇已下车绕到她身边,捉起她的手。「走啦,快上车吧,妳可别这样一路滴血回到公寓,吓死人了,别人搞不好还以为我们公寓发生谋杀案呢!」
被迫上车的晨蓝,冷冷地看着内部的顶级配备。奇怪了,这家伙到底是做什么的?居然开了一台价值数百万的莲花跑车!
她局促地移动身体。「喂,我可是有言在先,是你硬拉我上车的,我脚上的血迹如果弄脏了你的皮椅,你可别抓狂喔!」她知道很多男人都爱车如命,爱车只要有些微损伤就心痛得如丧考妣。
骆翔宇熟练地握着方向盘,微笑道:「无所谓,小小血迹吓不了我的,妳只要别在我车上生孩子就行了。对了,妳想去哪间医院处理伤口?」
无聊!低级!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晨蓝在心底暗骂。这家伙真是没品,以为这种烂笑话很好笑吗?
她打开车内灯,低头看着脚踝处,发现伤口比她想象中浅,因此稍微安心了点。「不用了,这种伤还要上医院挂夜间急诊,也太夸张了。请你直接送我回家,我家有医药箱可以处理。」
「ok!」他兴味盎然地看着她,包括短裙下的一双美腿。「出去玩吗?妳今天打扮得真漂亮!」没想到这个小女孩打扮起来也挺亮丽的。抹上淡淡彩妆的脸蛋闪烁着亮丽光泽:紧身上衣可以窥见她美丽的锁骨和纤纤细腰,她的肌肤白嫩,有种莹白的透明感,还有,那双美腿真是漂亮,又长又直,秾纤合度,搭配脚上的绑带细跟高跟鞋,简直美得令人舍不得挪开视线。
他很绅士地掏出男用手帕。「我车上没毛巾,将就点,用这个先擦一擦吧,妳头发都湿了,再吹冷气会感冒的。」
晨蓝被动地接过格子纹的男用手帕,困惑地看他一眼。这家伙还满体贴的嘛,他不在乎她脚上的血渍可能会弄脏昂贵的皮椅,倒是注意到她的头发一直在滴水。
这个人好象没有她想象中的恶劣,而且他还在雨夜中救了她。其实他大可对站在路边的她视若无睹,直接开车回家,压根儿没必要理她的。晨蓝反省地低下头,开始忏悔自己对待邻居的态度好象太差劲了,臭臭的脸活像个母夜叉似的。
不看还好,低下头后,她骇然惊叫出声。「天啊!完了完了~~哇~~」
听到尖叫声,翔宇吓得差点把车子开上安全岛。他镇定地握住方向盘,关心地询问道:「怎么了?脚上的伤很痛吗?还是妳哪里也撞伤了?」
「不是,不是我的脚……」晨蓝两眼发直,欲哭无泪地瞪着手上的樱花包--包包的底部被雨水和污水弄脏了,还染上了黑黑的机油!「我的樱花包,呜~~我居然把妳弄脏了!天啊,我不想活了~~」
虾咪?哇哩咧……骆翔宇抓紧方向盘,万难相信自己刚刚所听到的话。这女人……这女人真是怪到不可思议!脚被割伤了,还一直渗血,她的眉头却皱也不皱,甚至懒得上医院治疗伤口。但,一个被弄脏了的包包,居然可以让她哭天抢地、连声哀嚎?!
他瞠大双眼。「有没有搞错啊?现在受伤的是妳的脚耶!包包弄脏了有什么关系?擦一擦,不然送到店里请专人处理不就好了吗?毕竟只是一个皮包嘛!」所以说,女人真的是很复杂的动物,永远有办法令男人感到错愕。
「呜呜~~」晨蓝心痛不已地抱紧包包,好象被割下了心头肉般。「你懂什么啊?这是lv的限量樱花包耶!有钱也买不到啊……」
呜呜~~她好想大哭喔!虽然她喜欢买精品犒赏自己,但积蓄毕竟有限,这款樱花包应该是她买过最贵的包包了。那笔金额让她现在一想起来,心头还会泣血呢!而且啊,这还不是有钱就买得到的!樱花包风靡全球,她可是透过好多关系,拜托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好不容易才透过一位空姐在新加坡抢到最后一只,款式还是罕见的公主包,当初她拿到后简直是欣喜若狂,一直宝贝得要命呢!
可现在……她爱不释手的樱花包居然在她摔倒时跟着被弄脏了,不但底部被污水弄脏一大片,甚至还沾上柏油路面残留的机油,黑嘛嘛的……哇~~她真的好想大哭啊!
「你们男生不会懂的啦……」晨蓝哭丧着脸。「我宁可自己少一块肉,也不想心爱的樱花包受损啊!呜~~」
「老实说,我还真是不懂……」骆翔宇看得目瞪口呆,这个老是恰北北的女人居然会为了一个包包而悲痛不已?诡异,女人真是全天下最难解的谜题。
他好奇地问着。「对了,聊聊妳吧?妳从事什么行业?在哪里高就?」他对这个谜样的邻居充满了疑问,看她一身名牌,配件也都很高雅,手上的戒指和手环虽然造型简单,却都是乔治?杰生的精品,更别提手上那只连男人都被迫认识的--樱花包了。
晨蓝没好气地把包包摆在身边,吸吸鼻子。「你在社区听到很多关于我的传言吧?」三姑六婆比匪谍还可怕,传播能力更是无远弗届,她相信他一定也听到那些乱七八糟的谣言了。
他坦荡荡地承认。「我的确是听到了各种流言,不过谣言的版本太多又太离谱,令人匪夷所思,所以我干脆亲自向妳求证。」造谣的不是他,他只是被迫收听,问心无愧,而且他可没有继续传播下去。
晨蓝淡淡地瞅他一眼。听到自己的八卦固然令人不悦,不过,她倒是挺欣赏他的坦率--直接向她求证,而不是忙着继续加油添醋地散播。
「你听到什么流言?说来听听吧,我自己都很好奇呢!」反正完稿了,没事做,她倒想听听那些八婆替她捏造了多么传奇复杂又荒谬离谱的身世。
「哦?妳真的想听吗?那我就说喽!宋婆婆说,妳是从事特种行业的女郎,所以收入优渥,花钱没节制;d栋的陈奶奶却斩钉截铁地说妳一定是被包养的情妇;e栋的王委员则说她老是看到妳在晚上外出,常常玩到凌晨才回来。有一次她带着警察挨家挨户地作户口普查,当时都下午四点了,妳居然睡眼惺忪地前来应门,所以,她说妳的行业很不单纯。」
喔~~晨蓝听着,心底很不是滋味,但也气不起来。反正大部分的流言,采静都跟她说过了,版本老套,毫无新意。不过她觉得有一点很恐怖--谣言的传播速度还真快溜!她连a栋的住户都不认识了,d栋和e栋的婆婆妈妈居然如此关心她的生活作息,甚至连她下午几点起床都记得一清二楚?啧,谣言的散播速度果然比细菌快一百倍,这些女人没去当间谍真是太可惜了!
「妳不想解释吗?」骆翔宇好奇地看着她。老实说,敢在她面前直言不讳地说出谣言,就代表他压根儿不相信那些毫无根据的八卦。虽然这女人每次跟他见面时都是一副脸臭臭的样子,不过,长年在国外经商,阅人无数的他很相信自己的眼光--她绝不是从事特种行业的女人。她眼底的傲气很重,一身傲骨,绝对无法委屈自己的。
「我为什么要解释?」晨蓝耸耸肩。「嘴巴长在别人脸上,那些长舌妇们爱把我说成荡妇卡门或是圣女贞德,都是她们的自由,与我无关,我只想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清静日子。」
「是吗?」翔宇更感兴趣地看着她。这女孩真的很有意思,三姑六婆的闲言闲语对她而言就像是苍蝇乱舞,她懒得去理会,但却对一个心爱的包包如此重视。不过坦白说,他也很不认同那些八婆的造谣功力,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就随便把一个女孩子说得这么难听,真是很不厚道。
他掏出上衣口袋内的名片。「还没自我介绍。这是我的名片,有空来店里选瓶酒吧,我专门代理南法的葡萄酒,好邻居,免费赠送一瓶,我还会叫店员给妳贵宾卡喔!」
晨蓝接过来,看着上头的文字。啧啧,原来这家伙是洋酒代理商,台湾好几家连锁的高级洋酒专卖店就是属于他的,难怪有办法买豪宅、开名车。
她把名片收入皮包里。「谢谢。至于我的工作……你真的想知道啊?其实很难解释啦,反正就是自由业。」她打算搪塞过去。
「自由业?自由业分很多种耶!哪一方面的?」
他还真是不死心啊!晨蓝翻翻白眼。「有关计算机方面的。」她都用计算机打稿,工作的确是跟计算机有关。唉,不是她不想认真解释自己的工作,而是要跟一个男生说明何谓罗曼史小说,是有些困难的,因为男生大部分都不看,根本一点儿概念都没有。
「计算机?是网络方面的吗?」骆翔宇自然地把她想成是利用网络经营拍卖商品的职业卖家,他猜她应该就是从事这一方面的吧!「妳很喜欢这份工作吗?」
「普通啦,也不是每天都很喜欢。」一想到接下来又要工作,晨蓝的脸就垮了下来。虽然编辑还没给她下次的截稿日期,不过应该也不会让她逍遥太久啦!呜呜~~可能过一阵子又要陷入水深火热的赶稿地狱了!她的命好苦啊~~
「妳看起来很痛苦耶,是职业倦怠吗?」翔宇看她皱着可爱的小鼻子,一个念头突然闪入脑中。「要不要我帮妳介绍工作?」
话一出口,他也很惊讶自己为何会这么说?虽然旗下拥有庞大的连锁洋酒店,年度营业额惊人,但他很少过问人事,这方面完全交给人事部门全权负责,从来没有滥用职权,硬塞个人进公司的纪录。
也许是她浑身的青春活力和坦率吸引了他、也或许是她眼底跳跃的不驯光芒攫住了他的视线,总之,他觉得若把她拉来麾下工作,似乎挺不错的。
「帮我介绍工作?好啊!」晨蓝当他只是随口说说,也开玩笑地回答。「我只有一个原则--钱多、事少、离家近!不用打卡、没有上下班的时间限制;最好中午以后再上班,而且随时可以请十来天的假出国去玩。」
「哦?」翔宇好笑地看着她。「小姐,哪里有这种工作,请妳立刻介绍我去,再远再难我都会飞奔而去的。」
她到底有没有出过社会啊?以为钱会从天上掉下来吗?他虽贵为堂堂洋酒企业的亚洲区总裁,但还是要日理万机,加班到深夜是家常便饭,一遇到旺季更是忙到焦头烂额,连睡眠都不足,遑论可以随时放下工作出国玩,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晨蓝似笑非笑地睨了他一眼。「很抱歉,我是懒惰虫,只适合这种工作。」坦白说,她目前的工作就差不多是这样啊!唯一不符合的只有她最心痛的一点--钱不多。不然还真是事少、离家近呢!
说说笑笑间,车子已经进入社区的地下停车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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