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夏有点感动,她早就知道乌廷芳这个姑娘心眼儿其实挺好的,爱骂人爱冲动毕竟都是小毛病。
“谢谢你,我叫方夏,你叫我名字吧,不要叫我项夫人。”她很想告诉乌廷芳自己不是项少龙的老婆,不过现在还穿着项少龙的衣服,一句两句恐怕也摘不干净,便决定还是等项少龙来了再解释。
乌廷芳见方夏毫无芥蒂与她亲近,似乎有些意外,不过她本也只是更加敌视项少龙,从两人救她起,她就对方夏很有亲切感,此时便羞涩地笑了笑,说道:“那我就叫你夏姐姐吧。我叫乌廷芳,夏姐姐叫我芳儿吧。”
“芳儿。”方夏笑着喊了一声。
接下来的路上,方夏和乌廷芳的关系便自然而然的融洽起来,虽然并没有说很多话,但是相互扶着一起赶路,这也算共患难了,足以让两人彼此都亲近很多。
不过方夏看着如花似玉的乌廷芳开始有些哀伤,因为她问了乌廷芳的年龄,得知今年她还不到十六岁,比起来二十四岁的方夏几乎可以做她的阿姨了,特别是在这个早婚早育的古代。
就在这么偶尔闲扯中,三个人终于远远地看到了房屋和人烟,胜利在望,方夏觉得自己的步子终于不那么沉重了。
这时大概是早上j□j点钟的样子,长亭镇上已经热闹起来。望着来来往往的普通战国百姓,方夏身上的疲惫一扫而空,好奇又带着丝探究地观察着这些古人。
也许只是一个小镇的关系,这里人们穿着大都很朴素,只有极少人服饰考究。街上有男有女,男人都把头发束在头顶,女人则有的挽着发髻,有的束在身后。
方夏因被乌廷芳扶着,便没有注意脚下,只四处张望着被乌廷芳带着往前走。
“啊!”忽然,方夏感觉身后有一股大力把自己往前推了一下,她惊叫一声,差点跌倒,还好连忙抓住了一旁的乌廷芳,才勉强站住。还未及回头,方夏又发觉自己的脚踝被一个冰凉又纤细的东西缠住了,忍不住又要惊叫。
“什么人!”乌廷芳比方夏还要紧张,她还以为马贼来袭,见方夏站好立刻就回身摆了个防御的姿势并四处张望。
“芳儿,别紧张。”方夏有点哭笑不得,示意乌廷芳低头看地上。
走在前面两米处的陶总管这时也来到了她们身边,他一来就看到了地上趴着一个人,也就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刚刚提起的心总算松了下来。
方夏这时也看清楚了,缠住她脚踝的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一只人手,只是这只手瘦的皮包骨头,肮脏不堪,很是吓人。
手的主人似乎已经没有力气了,陶总管轻轻一扯,他便松开了方夏的脚。
方夏稍微后退了一步,仔细看着地上这个人。他看起来接近一米七,却全身细细长长,又瘦骨嶙峋,竟像是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少年。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无以蔽体,可以看到污渍斑斑的皮肤,头发也乱糟糟的,不知道多久没有好好洗过了。
他没有力气抬头,知道周围有人,拼命微微侧了侧脸,露出漆黑的半张脸颊,嘴里模模糊糊地发出微弱的声音:“救命,救我……”
方夏在现代时,并不是一个同情心泛滥的人,虽然有时在街上看到乞讨的老人或者小孩,只要不是那种拦路强行要钱的,她偶尔也会拿些零钱出来。但总的来说,她不是那种一看到乞丐就会掏钱的救世主。
不过眼前这人,虽然是强行找上他们,却并未让方夏心生厌烦,因为她清楚地看到在他的背上、腿上,有好几处都在流血,光着的脚上也结了厚厚地血痂。
他并不是乞讨,而是求救。
见过马贼杀人的方夏心理承受能力显然有了质的飞跃,再见如此血腥的画面,竟然也能保持表面的平静了。
方夏想救人,但她自己却没有那个能力。转头去看乌廷芳,显然这个善良的姑娘是不会见死不救的。而且乌廷芳思想简单顾虑很少,所以她比方夏还要急切,根本没管方夏反应,她已经着急对陶总管道:“陶总管,此人好生可怜,不如我们为他寻名医者帮他治伤。”
“大小姐,”陶方虽然也同情这个人,但还想着肩上重担,“我们尚有要事在身。”
乌廷芳救人心切:“那我们也不能见死不救。夏姐姐,你说呢?”这时乌廷芳想起旁边还有个方夏了。
方夏正要开口,远处却跑来五六个拿着棍棒的少年,他们骂骂咧咧得,一直跑到了他们面前。
这群少年都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个子都不怎么高,但个个脸上蛮横无理。他们根本没把方夏三人看在眼中,为首一个颐指气使,冲身后两人道:“去把那个臭小子拖过来!”
他身后顿时走出来两个胖墩墩的男孩子,挽着袖子去拉扯地上那个浑身是伤的人。
“住手!”乌廷芳娇喝一声,两名男孩顿时被吓得退后了两步。
陶总管见乌廷芳已经出面,便也只好上前。乌廷芳吓跑了那两个男孩,他便将地上的那人扶了起来。
不过后来看到方夏也来搀扶那个人,陶总管连忙道:“项夫人,男女有别,陶某一人足矣,请放心吧。”
方夏见陶总管坚持,只好退了回去。
扶着那人站好后,陶总管又厉声问对面那为首的男孩:“他是何人,你们为何要捉他?”
本来看到陶总管三人为那人撑腰,这些少年都有些退缩,此时又见陶总管大声喝问,少年们都怕极了,只有为首那个稍微有点胆色,昂着脑袋说:“我们不认识他,他不是长亭镇的人。”
“那你们为何追他,是你们将他打伤?”陶总管又问。
“他,他偷吃了我家的蒸饼!”那男孩有些底气不足。
“我没……没偷。是……是大婶儿给……我的……”被陶总管搀着的那人拼命解释着。
乌廷芳这时又忍不住大声骂道:“你们都听到了,他说不是他偷的。就算是他偷的,你们也不能为了一个蒸饼要将他打死,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心肠歹毒!还不快走?”
乌廷芳连骂带吓,总算把那群少年赶走了。到了这时,三人也没有了别的选择,总不能再把那人扔下了。
陶总管前面带路,扶着那人找到了一个医馆。
看病的医者是个须发斑白的老头,虽然诊脉时他摇头晃脑看上去不太可靠,但他却没有嫌弃病人身上污秽肮脏,认真地检查了他的伤口,然后抓了两包药。“这孩子身上的伤并不严重,洗干净了把这包药捣碎敷上,一日一换,这包熬好内服,早晚各一次。”
“孩子?”陶总管诧异地问了一句。
那老医生抬了抬眼皮看了陶方一眼,又低下头说:“嗯。个倒高,但也就十一二岁。”
顿了一下,他见陶总管三人都很惊讶,没再多说什么,只继续道,“他身上伤不重,只是饿久了。若是再无食物下肚,怕是今日也撑不过去了。但一时也不能叫他吃多,少用一碗粥,多用几次即可。”
陶总管谢过了医生,付了诊金,便带着乌廷芳、方夏以及那孩子找了间旅舍。
乌廷芳与方夏一间,陶总管与那孩子一间,因陶总管说会照顾他,方夏也没再过于关心,而是和乌廷芳一同进了房间。
这里的旅舍非常的简陋,但方夏没心情嫌弃,她已经困得睁不开眼了,和乌廷芳说了一声,她便倒在房间里那个铺着一条棉垫、不知道是不是床的地方睡死过去。
等方夏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一旁把她叫醒的乌廷芳,拿着一件深蓝色底色深红色花纹的女装递给她:“夏姐姐,长亭镇太小,这里卖的衣裙甚为劣质,你先委屈一下,待回了乌家堡,芳儿再为你准备上等衣衫。”
方夏睡得有些迷糊,揉着眼睛坐起来:“现在几点了?”
“何谓几点?”乌廷芳也跟着迷糊起来。
“啊……”方夏脑子转了几转,总算清醒过来,“就是,什么时辰?”
乌廷芳恍然大悟,回答道:“刚过未时。”
方夏揉了揉太阳穴,小声自言自语道:“未时,子丑寅卯、辰巳午未,也就是说大概三点多了,我睡了有差不多六个小时……嗯,足够了。”
“夏姐姐在说什么,算时辰吗?为何我听不太懂?”乌廷芳诧异地问道。
“啊,是这样的,我们家乡的计时方法和这边不太一样,我转化一下。”方夏笑笑。
乌廷芳这下有些好奇:“夏姐姐家乡何处?”
“呃,”方夏心想,说是山东也就是齐国估计是不行了,她根本不晓得齐国的事情,只好冒充项少龙的老乡了,“我家乡叫香港特区。”
“这名字好生奇怪。”乌廷芳念了一遍,似乎觉得很是拗口,于是又问,“不知此‘香港特区’位于何处?”
乌廷芳好奇心起,方夏却有些招架不住了。若是说香港特区在赵国的南边的南边,不知道乌廷芳是不是还要问方夏一路走来的见闻,那她肯定编不出来。想到这,方夏决定学习项少龙的招数,连忙指了指乌廷芳手中的衣服,说道:“芳儿,我还是先换上衣服吧,穿着项少龙的衣服实在有些不舒服。”
乌廷芳连忙点头:“啊,对,芳儿原本就是来给夏姐姐送衣服的。”
乌廷芳上当,方夏总算松了口气,就着她的搀扶站了起来。
说起来乌廷芳有些时候也蛮细心,还是在路上的时候,她见方夏穿着不合体的男装,便劝她找个地方换上女装。方夏当然不能说实话,只好撒谎说自己的衣服都在路上遗失了,只能穿项少龙的衣服。
这个谎话漏洞百出,只要稍微一想便能想到,就算衣服丢光,身上也至少得穿着一套吧。可惜乌廷芳这丫头没多想,当即便说等回了乌家堡一定送方夏许多漂亮衣服。
方夏知道乌家有钱,乌廷芳要送她她自然也不客气,笑笑谢过了她。不过她倒是真没想到乌廷芳刚刚会在她睡觉的时候,又专门去帮她买了一件衣服。
这件衣裙并不像乌廷芳说得那样差,只是不是色鲜艳的丝绸制品,而是细麻,但也算轻薄柔软了。
方夏对古代服饰还算有些认知,知道乌廷芳帮她买的这件应该叫做深衣。怎么穿倒也难不倒她,她以前挺爱看小说,尤其爱看穿越小说,还赶潮流去拍了一套古装写真。虽然现代仿的那些衣服和真正的战国服装大有不同,但是稍作研究还是可以穿好的。
站好后,方夏便解开腰带,脱下身上项少龙那件长袍。
乌廷芳自然地接过被方夏解下的腰带,好奇地低头研究着:“夏姐姐这条革带好生奇特,中间一段竟然可以伸缩自如。”
乌廷芳扯着方夏那条腰带中间带松紧的部分,抬头问她,却在看到她身上穿着的那条无袖连衣裙时,惊讶地张大了嘴。好半天她才道:“夏姐姐这件亵衣……”
“好生奇特?”方夏现在是知道了,在乌廷芳看来,她的一切与现代有关的事物都是“好生奇特”,于是不待乌廷芳说完,她便先笑着接上了。
乌廷芳闻言脸色一红。
方夏也不是想让乌廷芳不好意思,便连忙走上前去,从她手里拿过她给买的衣服,套在身上,对她道:“芳儿,过来帮我一把吧?”
乌廷芳连忙放下了手中的腰带,走上来帮方夏穿好了这件深衣,又主动帮她梳了一个发髻。
唯恐再让乌廷芳发现一些“好生奇特”的东西,方夏忍住心痒没有从她奇特的“包袱”中取出的她的小化妆镜照镜子,只是原地转了一圈,问乌廷芳道:“好看吗?”
乌廷芳很诚恳地点了点头:“嗯!夏姐姐果然还是穿女装更美。”
方夏满意的绽开笑容:“我们去看看那个被救回来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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