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苦逼男配的逆袭之路》分卷阅读10

  白连宇,那不过是我的一时兴味,我并未付出过真感情,而那人,也不配被人喜爱。确如恒舟所言,我于感情一事上迟钝又愚笨。我并不知晓你的心思,也不清楚我到底将你放在何等位置。我一直以为我是视你为至极,因为你可懂我,理解我,也正因为如此,当年你要离开时,我会觉得苦恼,会觉得伤感,甚至有些愤怒。现下想来,我当时也是愚笨的可以,一个可以牵动我诸多思绪的人,又怎可能只是普通的知交好友呢。想来,我心中早就有你的一席之地,你我二人也算是两情相悦的。只不过,你用情颇深,我不及你。
  沈清霭闻言不语,只是将头抵在我的肩上,身体发战,似是在忍耐什么。
  清霭,我的心空荡了三十多年了。我从没爱过什么人,三十载匆匆而过,能拨动我的情绪填满我的心的人只有你一个。同样的,这三十年里,我也只被你一人爱过。在感情上我是个失败的人,我不讨喜,也不懂得如何关心别人,我迟钝,自大,狂妄。清霭,我这么一个人,你可愿意给我一段时间,让我介入你的生活?清霭,你可愿意给我时间,让我爱上你?
  会吗?
  半晌,沈清霭才说出一句话。他的声音闷闷的,带着厚重的鼻音,我伸手摸向他的眼角,一片湿意。
  会。
  且不说我本就对他有意,就单论沈清霭这个人,爱上他,并不是什么难事。
  好。
  得到了回应的我将怀中人搂紧。沈清霭仍旧将头抵在我的肩上,不让我看到他现在的表情。我猜他在哭,因为我能从肩上感受到被泪水浸湿的感觉,但我又猜他可能在笑,毕竟多年夙愿达成,总是一件欣喜之事。
  书房内一片静谧祥和,屋外有阵阵鸡鸣鸟叫。小竹山的生活更像是农家日子,平平淡淡鸡毛蒜皮,却又满足而幸福。
  想我在朝堂上勾心斗角二十年,如今来到这里,有怀中人相伴,过一过平淡的生活,也不妨是一件趣事啊。
  有这一切,是我的幸运。
  作者有话要说: 不多说别的啦
  筒子们欢迎来看文啊啊啊
  亲一个
  么!
  我会努力。。。。
  滚走。。。
  ☆、【三】恒舟(一)
  本人名陆恒舟,年二十八岁,个体程序员,淘宝店主,爱好宅腐,性别男,性向女,家庭简单无父无母,勤奋向学,这么多年一直找不到女朋友。
  作为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五好青年,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无神论者,平时看一些恐怖片灵异文也都是秉着一种去科研,去调查,去找茬的心态默默地一边看一遍吐槽的。而当我再次睁开眼时,我就算再唯物,再现实,再不信鬼神灵异,我也不禁要在心中大吼三声。
  去你娘的贼老天!
  任谁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从一个一米八的糙汉子变成了不到四岁的三寸丁,这心里,都不会好受的。
  事情的起因是一杯不小心被我碰倒的水。从杯子里洒出的水浸润了我的插线板,让本来已经有些年头的插座不负重荷开始漏电,而倒霉的我呢,就在去摁下插座开关的时候,光荣的,被电流击中,不省人事。
  如果只是身材年龄缩水了还好,毕竟怎么说从二十八岁变成三岁都是我赚了,但是从现代的科技发达社会到古代的农耕社会这我就有点不能忍了。我的动漫啊!我的小说啊!我辛苦经营初见起色的淘宝店啊!我刚买的外星人电脑啊!就这样离我而去,再也不能回来了。
  不过,我还是一个坚强的人的。在经历了最初的懵逼和随后的愤愤不平悲痛欲绝后,我渐渐接受了现在的设定。虽说现在的我只有三岁,而且生活在落后的古代,但好歹的老天没有特别亏待我,他收走了我优沃便利的生活,但是给了我一对和蔼的父母,还有有权有势的家庭。我的父亲是当朝一品丞相,我的母亲是大家闺秀,他们恩爱异常,后院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总的来说,初来到古代的时候,我的日子过得是格外的滋润。
  无忧无虑的生活持续了两年,五岁的时候,金陵小竹山的山主逍广先生游历到长安,我父亲望子成龙,更巧与逍广先生有些交情,便让我拜在先生门下,随着先生去金陵学习文韬武略。
  初到江南的那一年,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先生阅历丰富,知识渊博,还懂得寓教于乐,因此学习与我而言并非难事。再加上我本来就不是真正的五岁孩童,学起来更加不费力气。更让我惊喜的是先生还教导我武功,这让我这个看着武侠小说长大的人格外的激动,只不过先生所授的武功套路与我在小说中看到的大相径庭,但隐隐的又有一种熟悉感,甚是奇怪。
  真正让我意识到我到底来到一个怎样的世界的,是我那个可爱的小师弟。在我六岁时,先生下山游历三个月,回来时怀里抱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婴儿。那个小孩儿粉粉嫩嫩的,不哭不闹,特别可爱。先生很喜欢他,亲自照顾他许久,还给他取了个不错的名字,沈清霭。
  如果说最早我只是对这个世界有些许熟悉的感觉,那么现在,我算是彻底明白我到底重生到了怎样的一个鬼地方了!
  我他妈的根本不是重生在了一个架空的世界!
  我他娘的重生在一本小说里!还是一本玛丽苏bl5p小说!
  去他奶奶的!
  说多了都是泪,这篇小说是我看过的为数不多的np小说。本来嘛,这个设定就踩了我的雷点,换做平时我是怎么也不可能去看的。但架不住这篇小说的一个配角也叫陆恒舟,跟我是同名同姓,这就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最终,我的好奇心战胜了我看文的原则,我十分手贱的点开了这本小说,然后很光荣的,瞎了我的狗眼。
  这哪是bl小说啊!这根本就是披着男男皮的玛丽苏小说啊!
  小说的主角是个青春做作心机婊白莲花男,就连名字都带着婊气,叫做白连宇。白连宇同学出身世家,备受宠爱,只不过家里猫三狗四太多,骄纵的小少爷一不小心就着了人家的道,掉进池塘淹了个半死,再醒过来,这个壳子就换了一个人了。
  穿越人士白连宇本身是个小受,自以为穿越大神把他扔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让他来搞基。而他呢,也确实不负众望,先后勾搭了三个江湖门派的大佬,然后带着自己的三个姘头加入了反叛军,成功将反叛军的头头,这个国家未来的皇帝,我们的男主角,大皇子方景桓收入帐中。而这位方景桓,就是我未来的好兄弟,现在还蹉跎在皇宫中的不受宠的皇子。
  当然了,上述是这本小说的简略介绍版。恕我无能,实在描绘不出小说中你爱我他爱我你们既然都爱我那便和平相处吧不然我会愧疚致死的狗血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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