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一流的钢材!艾德三人几乎要把两个矮人供起来膜拜。
但是,乔桑和莫斯比也留了个心眼,该保密的,他们绝对不会松口,就如高炉炼钢的原料,到底有哪几种,他们始终没有告诉三个铁匠。
铁匠们只知道有铁矿石,还能分辨出有石灰石,其他还有些什么,他们完全不清楚。这样,哪怕他们知道了高炉炼钢的原理,学会建造这种高炉,也始终掌握不了矮人炼钢的诀窍。
眼睁睁的看着矮人炼出一炉又一炉的钢材,开始按照领主的图纸制作武器,自己只能打下手,铁匠们的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但是他们也不可能直接开口去问,毕竟,矮人之前教授给他们的技术,已经让他们获益匪浅,再去刨根问底,三个铁匠拉不下那个脸。
按照宋默的说法,这就是思想觉悟还不够高,还没有树立把建设格里兰当做毕生事业的伟大目标。
要想发展,要想赚钱,就得死缠烂打不要脸皮!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幸好困扰三个铁匠的问题对宋默来说不算什么。
感谢应试教育,感谢发达的度娘和谷哥。理论知识宋默不缺,他缺少的,只是实际操作的经验。就像他一脑袋的武器图纸,却连支步枪都造不出来一样。
动嘴可以,动手,比登天还难。
如果乔桑和莫斯比知道自己绞尽脑汁保守的秘密在宋默面前根本就不是秘密,而自己让艾德三人学到的东西,才是宋默最想知道的,不知道会不会想一头撞死。
好在艾德三人还没将这件事情告诉宋默,宋默也就没机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矮人兄弟的痛苦之上。
作坊建成投产后一个星期,宋默期待已久的步枪,终于被送到了他面前。枪身是钢制的,枪托是木质的,入手将近十斤,和之前侏儒交给他的全木质步枪,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和步枪一起送来的,还有十枚依照宋默要求制作的尖头子弹。火药是宋默交给乔桑和莫斯比的,制作子弹用的铜矿石也是从罗德手里买的。宋默这次学乖了,给了图纸不算,步枪和子弹用什么材料,做成什么样子,是什么用途,巨细靡遗的和矮人兄弟说了好几遍。
虽然兄弟俩被宋默唠叨得耳朵要长茧子了,可效果却是惊人的。整支步枪做出来,与宋默脑海中的图片几乎是一模一样。
唯一的遗憾是,没有瞄准镜。
没有男人不爱枪,宋默迫不及待的打开枪机,将一枚子弹装入弹仓,跑到院子里去试枪。一声枪响,将领主府内的众人都惊动了,这种响声,虽然比不上之前领主要艾德几人做出来的那种手榴弹,,可听在耳朵里,也是够吓人的。
管家老约翰第一个从房间里冲了出来,就见宋默站在草地上,看着五十米外被射穿的木板,笑得合不拢嘴。
老约翰走过去摸了摸木板上被打出的弹孔,“领主大人,这就是您说的枪?”
“当然!”宋默把枪往肩膀上一扛,冲着老约翰一抬下巴,“管家,不是我吹牛,只要有一千支这样的步枪,再加上迫击炮和手榴弹,除非是万人大军,否则,咱们谁都不惧!”
听到宋默的话,老约翰先是激动了一下,然后脸色变了。领主大人说,一千?全格里兰,加上还在爬的孩子,满打满算还不到四百人!
“不用担心。”宋默笑眯眯的朝老约翰眨眨眼,“有了这个,人口不是问题,粮食不是问题,金币也不是问题!管家,从今天开始,格里兰的历史,就要改变了!哇哈哈哈……”
一激动,京剧腔再次出现。
老约翰看着笑得无比张狂的宋默,半晌无语。
枪响声也惊动了住在领主府的八个反教会人士。以哈洛德为首,八个男人在向格里兰领主交出“投名状“之后,就被安排住进了领主府。宋默已经下令,等到领主府重建工作完成,地们的下一个工作,就是在领主府的西面,给这些斗士和即将到来的斗士们,建造几栋集体宿舍。
按照宋默的想法,这些反封建反迷信反压迫的斗士,能在层层追杀之下依旧安然无恙,武力值和逃命本领肯定不一般!如果说服这群人投入到为格里兰建设添砖加瓦的强盗事业中来,一旦形成规模,这支队伍绝对能在整个光明大陆横着走!
前提是,必须保证这支队伍思想的纯洁性!
反封建可以有,反迷信也可以有,反压迫更可以有!
但是,反对宋默格里兰,绝对不能有!
必须让这些人知道,要想革命成功,必须一颗红心向领主,全心全意为格里兰服务!
至于怎么做,通俗点说叫忽悠,学术点说叫洗脑。
不管怎么说,已经成功把领民和赛万斯忽悠上贼船的宋某人,对搞定这八个要靠他吃饭的反教会人士,还是十分有信心地。至于被关押在地牢里的瑞斯梅尔斯,宋默压根就没想自己能把他给忽悠了。在自己有把握抓住这家伙的小辫子之前,假妹子同志,还必须在地牢里面壁思过。
31、第三十一章...
宋默扛着枪走到院子中的一棵大树下,往树干上一靠,今天太阳很好,虽然快入冬了,中午的太阳,还是会照得人暖洋洋的。
“哈洛德,在领主府住得还习惯吗?”
“一切都很好,我们都很感谢领主大人的慷慨和仁慈。”
慷慨,仁慈?
听到这话的老约翰,忍不住扫了哈洛德等人一眼,他们说的这个人,是格里兰的领主大人吗?
宋默却和老约翰的意见不一样,听到哈洛德的话,领主大人很自然的点了点头,“感谢的话就不用多说,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们。”
“您请问。”
“不用这么严肃。”宋默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很想知道,你们究竟和教会结下了什么梁子,要被教会骑士上山下海的追杀?”
“……”
“很严重?”
“事实上,的确有些难以启齿。”
难以启齿?该不会和赛万斯一样凶猛,到上司家里去杀人放火,结果运气不好被发现了吧?宋默眼珠子一转,朝老约翰示意了一下,老约翰立刻心领神会,将刚刚被枪声吸引过来的仆人和侍女都赶回了工作岗位。不到两分钟,院子里只剩下宋默和哈洛德几人,连老约翰也没留下。
哈洛德这才接着说道:“实际上,我曾经是个见习主教,而这七个人,是跟随我的修士。”
见习主教和修士被追杀……宋默摸摸下巴,教派内讧?难不成宗教界人士也有江湖?
“我爱上了大主教……”
“虾米?!”宋默倒吸一口凉气,大主教?据他所知,整个光明教会中只有六个大主教,而且都是七十岁以上的老头子!
“……身边的圣女。”哈洛德奇怪的看了宋默一眼,这种事情值得他这么吃惊吗?
哦,圣女,不是大主教,宋默拍拍胸口,虚惊,完全是虚惊一场。
“然后呢?”
“因为各种原因,心爱的姑娘拒绝了我,而我不愿意放弃,所以决定将她从神的身边夺走!”
哈洛德的声音低了下去。宋默恍然大悟,于是,满脸皱纹的大主教得知了消息,大发雷霆,苦命的恋人只能亡命天涯,被教会骑士追杀?
不对啊,如果真是这样,和哈洛德一起被追杀的,应该是那个圣女软妹子,而不是这七个硬汉子。
“因为我当时是打算趁着夜黑风高之时,将圣女从光明大主教的神殿中抢出来的。”
抢出来?
“因为神殿的守卫太严密的,我只能带上帮手。”
帮手?
“却不想行动被发现了,教会下令严惩,我们很可能被一起送上绞刑架。因此,我们只能一起亡命天涯。”
宋默眨眨眼,这事怎么听着不太对劲?而且只是一次未遂的行动,就要被绞死这么严重?
“不是一次,同样的事情,我做了六次。”
“六次?”宋默下意识的问了一句,“不会下手对象都是光明教会的圣女吧?”
“你怎么知道的?”哈洛德诧异的看了宋默一眼,“遗憾的是,六次都没有成功。”
“因为抢软妹的行动不成功,又被追杀,所以你们就走上了反教会的道路?”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吧。”
听完哈洛德这番话,宋默的第一反应是,这家伙根本就不是看上哪个软妹子了,他只是为了抢妹子而抢妹子吧?
第二想到的是,这压根就是个以绑架圣女软妹为目的的犯罪团伙!而且一绑就是六次!还次次都不成功。
见过笨的,就没见过这么笨的!
可连这八个笨蛋都逮不住杀不死的教会骑士,岂不是比他们还要笨?堪称笨蛋中的战斗蛋?
不过,犯罪团伙的首脑见习主教哈洛德是见到圣女软妹就花痴,那这七个从犯是因为什么?他们该不会也对着圣女软妹花痴吧?
“因为修士的生活太单调了。”其中一个修士回答道:“我们需要为单调的生活,寻找一点刺激。”
因为寻找刺激被教会追杀,还摇身一变,从宗教界人士变成了恐怖分子……宋默无语了。
如果真被教会逮住绞死了,他们绝对不冤枉。
不过,这样胆大包天的家伙,不当强盗,简直就是浪人才!笨点不要紧,完全可以后天调教。关键是,笨蛋容易忽悠啊!殊不见脑袋大脖子粗的伙夫,被本山大叔一通忽悠,手表和自行车全部双手奉上?
搓搓掌心,计上心头。
宋默对哈洛德说:“跟着我,妹子大大的有!丰乳肥臀腰细腿长!”
哈洛德眼睛亮了。
宋默对另外七个前修士说:“跟着我,单调都是过去,的生活不是问题。爷们玩的就是心跳,玩的就是刺激!”
前修士们的眼睛也亮了。
于是,在妹子和刺激的双重诱惑下,八个前宗教界人士组成的绑架犯罪团伙,成功被忽悠上了宋默的贼船。
既然上了船,万事就由不得他们了!
宋默眉开眼笑的掰着指头算计:教会里的人都懂点医术吧?正经修士怎么说都要比乔治那个挂名的强吧?见习主教应该更厉害吧?
转头看向还在畅想美好生活中的哈洛德等人,一个想法在宋默脑海中逐渐成形。
两天后,宋默把一份关于如何展开领地中医疗卫生事业的计划交给了老约翰,并在老约翰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吩咐了一遍,老约翰听得连连点头。第二天,就带着几个仆人和侍女把领主府一层的一间客房和三间杂物间进行了大改造。墙壁被重新粉刷,屋内的家具大部分被搬走,只留下一张桌子,四把椅子,以及靠墙摆放,只够一人躺下的木板床。
哈洛德八人再次被宋默邀请进小黑屋长谈,在大棒和胡萝卜的双重诱惑下,八个赤脚医生开始了在格里兰领地中的行医生涯。
乔桑和莫斯比除了制造宋默要的武器之外,有了另一项工作,制造几件怪模怪样的器材,领主说,这叫医疗器械。虽然矮人兄弟俩搞不懂这些东西到底怎么用,但既然领主要,做就是了。
通过和哈洛德等人的长谈,宋默了解到,光明教会的医术,很难界定为中医还是西医,他们会熬制草药,也会使用西医的治疗方式。六个大主教,分成了两派,谁也没办法完全说服谁。直接造成了在哪位大主教的神殿中任职,学习的就是哪种医术。
哈洛德八个人,学习的全部是西医。算不上名医,可治疗一些普通的病症,完全不是问题。但遇到疑难杂症的话,他们就没办法了。
这一状况,更加坚定了宋默绑架一个主教的决心。当然,这只是想想,短时间内,宋默并不打算付诸行动。
就这样,一家无证无照的黑诊所,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式挂牌营业了。
哈洛德八个人分别在四个房间中“坐诊”,胸前挂着宋默特地为他们定制的听诊器。这个小东西很像主教使用的“听声筒”,但哈洛德肯定,这比那个更好。
其实宋默还想弄个体温计什么的,奈何格里兰根本就没人会做玻璃,只能暂时作罢。
在画着表格的纸上记录下面前老人的姓名年龄和身体状况,哈洛德示意他在名字那一栏按下手印,开了药之后,告诉他需要注意的问题,白发苍苍的老人笑着向哈洛德道谢,虽然不是第一次被感谢了,哈洛德还是觉得耳朵有些发红。
虽然光明教会的教义是帮助世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在教会的信徒身上,看到过这种笑容,听到过这种发自内心的感谢。
老人离开之后,领主府的红发侍女安妮掀开帘子走了进来。一身紧腰长裙,勾勒出她窈窕的身形,胸前的一对小白兔夺人眼球。见屋里的两个男人看得眼睛发指,安妮故意一挺胸脯,连骑士们的裤子都敢扒,姑娘压根就不在乎被两个猪哥盯着看。
更何况,领主大人说了,只要能让哈洛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金币绝对不会少!接到同样命令的,还有领主府的其他侍女。无一例外都是身强体健难推倒的漂亮辣妹子。
红发妹子表示,反正领主大人只说勾引他,又没说要嫁给他,真给勾起火来,一拳揍飞,完全无压力。果然近墨者黑,在强盗领主的熏陶下,纯洁善良的妹子,也逐渐黑化了。
“恩哼!”
安妮坐到了哈洛德面前的椅子上,胸前的小白兔又是一跳,哈洛德轻咳一声,总算是把持住了。
策划了这一切的宋默,此刻正坐在卧室的窗前,一丝不苟的擦拭着手中的步枪。从枪托到枪筒,没有任何遗漏的地方。动作仔细,轻柔,就像在抚摸心爱的情人。
过了一会,终于将整支枪擦拭干净,宋默端起枪,枪口朝向卧室的墙壁,手指扣在扳机上,嘴里发出了轻轻的一声“砰”。
随后眯起眼睛,嘴角微勾,好像刚刚还站在他面前的敌人,已经躺在了血泊之中。
又过了一会,宋默站起身,瑞斯梅尔斯已经被他关了快半个月了,应该去见见了。
32、第三十二章...
关押瑞斯的地下牢房在地修建的城堡最底层。作为逃跑行家的地,联合祖祖辈辈把牢底坐穿的侏儒,一起设计并修建了这些阴森恐怖,号称呆上几天就会让人崩溃的地下牢房。
可是,在瑞斯梅尔斯面前,这间阴森恐怖的地牢,似乎根本就是个摆设。在透过门上的气窗看清楚里面的情景时,宋默面无表情的看向看守牢房的地,目光中充满了怀疑。
“你们确定,修建的是牢房,而不是豪华的客房?”
“领主大恩,我们宣誓效忠您,绝对不会对您说谎!”
“那里面的情景怎么解释?”宋默干脆用双手直接把地提起来,正对着气窗,结果,地也愣住了。
“领主大人,我真的不知道!”地脸色变得惨白,宋默之前动不动就叫嚣要煮了他们的事情,的确给这些绿皮小个子,留下了心理阴影。看到宋默神色不善,地连忙辩解道。“领主大人,我发誓,我绝对不知道!”
“那就是其他人知道了?”
“不,我们都不知道!”地的声音都带上了哭腔,“他是个魔法师……对,他是个魔法师!”
地似乎抓住了救命稻草,大声叫道:“领主大人,他是个魔法师!这里面的情景,一定是他弄出来的!”
“是吗?”
宋默还是有些半信半疑,但眼前这个地吓得快尿裤子了,很明显没有说谎。
难不成,这真是瑞斯梅尔斯自己在捣鬼?魔法师真有这么神奇?
带着疑问,宋默用钥匙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室内的布置根本不像关押犯人的牢房,倒像是用来招待尊贵客人的客房。地上铺着酒红色的长毛地毯,墙上挂着花色鲜艳的壁毯,房间正中是一张雕花的四柱大床,床帐上用金线绣着花纹。靠近墙边摆放着一张圆形的茶几,茶几边坐着褐色长发的美人,美人面前还摆着一杯热茶,茶水升腾起白色的水汽,让捧着一本书安静坐着的瑞斯,美得极不真实。
唯一煞风景的是,美人捧着的书不是优美的诗集或厚重的史书,而是一本出自领主大人之手的人体艺术。
这本让罗德血溅三尺的小册子,瑞斯却看得津津有味。
果然,这货本质上还是个男人吗?但是,这书是怎么到他手里的?
宋默开门的声音在寂静的室内显得有些突兀,瑞斯却丝毫不以为忤。抬起头看向宋默,微笑着向他问好,“日安,领主大人。”
姿态那叫一个亲切,笑容那叫一个自然,好像他刚刚在看的不是升级版的妖打架,而是一本描绘生物自然行为的科学著作一样。
宋默关上门,走到瑞斯的对面,拉开椅子坐了下来。瑞斯打了个响指,宋默的面前,立刻出现一杯散发着香气的奶茶和一小块草莓蛋糕。
“请用。”
亲眼见到凭空出现的蛋糕和奶茶,宋默觉得很不可思议,魔法师果然是个神奇的生物。他错怪地了,回头要道歉,宋默不是个好人,却不是个不愿意承认自己错误的小人。
不过这样一来,宋默有些明白为何魔法师比光明教会更不受国家掌权者的待见了,比起大多数时间只喜欢动嘴皮子,余下时间用来客串医生的光明教会神棍们,这些能随手变出任何东西的魔法师,简直就是逆天的存在。
人可以不生病,也可以没有信仰。
但不能不吃饭,不穿衣服。
魔法师不单能满足人类的这些需求,还可以做到升级加强版。想要一片面包,直接给你一条,想要一块烤肉,干脆给你一头野猪。
万一哪天这些魔法师不安于室,想到国王的宝座上留下到此一游的墨迹,哪个国王能hold得住?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宋默再想不明白,他就真成了二师兄了。凭借眼前这家伙的本领,怎么可能轻易被自己打昏,又哪里是一个地牢就能关得住的?这家伙分明是故意被自己抓回来的!或许是因为看出来自己不待见他,干脆演了一场异世版的“苦肉计”。
不得不说,瑞斯梅尔斯这个人,聪明得让人害怕。
早知道事情是这样,他当时那一剑就该直接戳下去!虽然结果肯定是伤不到这家伙一根汗毛,至少可以解解气。
看宋默瞪着面前的蛋糕却不动手,瑞斯拿起致的银叉,叉起一块蛋糕送进自己嘴里,又叉起一块送到宋默的嘴边,“尝尝看,你不喜欢草莓吗?”
嘴边的蛋糕甜香诱人,奶油上覆盖的草莓,就像是穿着草裙在他面前大跳摇摆舞的美人,让人口舌生津。
宋默到底没能抵抗得了蛋糕的诱惑,这不能怪他,在连续吃了几个月面包之后,能吃上一块蛋糕,那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反正不要钱也毒不死,宋默不打算继续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
看着这样的宋默,瑞斯眼中的笑意加深了。虽然他接近宋默格里兰的目的的确不单纯,但不影响他对这个人产生好奇和兴趣。
他很特别。从身体,到他的灵魂,都很特别。
瑞斯交握双手,支着下巴,笑看宋默将一整块蛋糕吃完,又将奶茶一饮而尽,说道:“要不要再来一块?”
宋默擦擦嘴,对瑞斯说道:“不用了,谢谢”
“不用谢,能招待你,是我的荣幸。”
“我不会问你为什么一定要接近我,估计问了你也不会说,就像上次一样。”宋默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你既然想留在这里,就不能继续白吃白喝,必须工作。”
白吃白喝?瑞斯险些把嘴里的茶喷出来。
看守牢房的地,三天才给他送一块面包。如果他不是个魔法师,估计已经被饿死了吧?
瑞斯不得不为宋默这番话竖起大拇指,这种睁眼说瞎话,面不改色颠倒黑白的能力,实在是我辈中人的不二楷模。
“工作?”
瑞斯手肘支在桌面上,单手撑着头,笑看着宋默,“您希望,我为您做什么呢?”
“很简单。”宋默伸出手,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眨眨眼,“脱衣服就行了。”
脱衣服?
瑞斯愣了一下,然后神色变得暧昧起来,“为了你,我很乐意。”
话落,直接解开了上衣的第一颗纽扣,还想继续时,宋默却突然阻止了他。
“不能这样脱。”
??
“躺到床上去。”
宋默干脆拉着瑞斯走到床边,把他推倒在了床上,然后直接一把扯开了瑞斯的上衣,镶嵌着宝石的纽扣崩落在长毛地毯上,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瑞斯似乎有些意外,看看被扯开的上衣,说道:“我不知道,原来你更喜欢主动。”
“恩,我喜欢主动。”
宋默敷衍的点了点头,把瑞斯的上衣扒干净,却没动瑞斯的裤子,告诉他在这里等着,跑出房间,几分钟后,抱着画板和纸笔又跑了进来,把门一关,画板一架,嘴角一勾,“美人,你可是答应的了,这就开始吧。”
瑞斯眨眨眼,看看宋默的画板和画笔,视线又转到被随手放在茶几上的小册子上,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我可以拒绝吗?”
“不能。”宋默一呲牙,举起了一直背在身后的步枪,一声枪响,床头的花瓶碎裂成数片。
瑞斯垂下了眼帘,眼中闪过一抹若有所思。
这种武器,让他联想起当初在宋默房间中看到过的图纸,原来,是这样用的吗?
看着沉默不语的瑞斯,宋默突然有了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之前在瑞斯面前几次吃瘪,好不容易威武一回,却还是对方故意设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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