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再逢少年时》分卷阅读4

  在他眼前炸开。
  “那我走了啊,我今天当值呢,先生,我晚上再来!”
  谢桢还未发觉他对季恒总有些特殊的宽容,小时候莫说是叶云景,就是他师父要逼着他吃一口辣子他都能迈着小短腿爬上桌子以死相逼。
  他放下筷子起身给小孩开门,季恒拎着食盒蹦蹦哒哒的迈过门槛往外走,自从摔过一次之后季恒就长了记性,谢桢拢起耳边碎发送他出门,又温言让他当值的时候小心一些,平缓的声线温润如玉,丝毫不见半分棱角。
  季恒初来乍到,按常理讲肯定是要被老油条们欺负戏耍几个月,他被排到的当值时日最多,几乎每天都要背着枪在激流坞附近的山头上转几圈。
  可季恒到底是太实诚了,单纯简单的一个小孩,管事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巡逻值守、擦桌扫地、帮后厨背米背面,他涉世未深,也看不出别人是故意作弄他还是真的要他帮忙,整天都忙得脚不沾地。
  最离谱的一次是大半夜的跑去孤山集替同屋的前辈买酒买烧鸡,他那天险些跑断两条腿,硬是赶着早饭前跑回来给谢桢送粥,值守的时候就困得直点头,后来得空去喂马,草都没拿出来就直接倚着马厩睡到人事不省,惹得他那匹里飞沙饿得只能啃他头发。
  好在老油条们有点良心,觉得过分欺负小孩不好,琢磨着差不多了就适时的停了手,季恒这个年纪放在江湖上大概是乳臭未干的少侠,但在恶人谷里像他这般年纪就走上不归路的不在少数,当年的谢桢和叶云景走过三生路的时候都和他年岁相仿。
  季恒看着就是好人家里规规矩矩养出来的孩子,食不言寝不语,一股子认真劲透着些许稚气,值守的时候从不偷懒耍滑,摇杆一定是挺得直直的,他这种性格不算讨喜,但也不会引人讨厌。
  季恒的功夫很好,基本功扎实,身形上还没完全长开,他天生就是习硬功的苗子,骨架宽骨头硬,十指长且有力,下盘尤为稳健,游龙枪法讲究放自如,季恒瘦腰窄背,现在看上去时稍显瘦削,等再过两年他身子骨彻底长成,应当会是最好看的那种悍强韧的身材。
  他用的是柄银白色的旧枪,枪头系着两个白边的红翎子,保养完好的兵器看不出具体的年头,季恒用这把枪用得很小心,演武场上切磋的时候几乎不与人正面硬抗,总是仗着自己灵巧左右闪避,等到对手露出空档的时候再反身杀一个回马枪。
  他倒是真的赢多输少,输也是输在经验不足的时候居多,打赢季恒的人大都愿意揉一揉这小孩的头发,刀口舔血的江湖人原本就不拘礼节,季恒这样朝气蓬勃的少年人,在所谓的杀胚魔星堆里稀里糊涂的就混了一个好人缘。
  然而季恒记挂最多的还是谢桢,情窦初开的少年人其实很是难为情的,毕竟他连人事情理都不太懂,前几日的夜里他想着谢桢迷迷糊糊的睡着,清晨起来裤裆里就多了一滩白浊,臊得他只能第二天半夜才去偷偷摸摸的洗裤子,那天他还破天荒的没在谢桢屋里久留,只是草草打过招呼就走了。
  翩然雅致的万花先生自扬州那一擦肩而过就占满了他的头脑,季恒说不出是因为什么,他只觉得谢桢太好看了,那是一种符合他所有期待的美好,谢桢清俊温和,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但眼里又藏着他还窥探不到的东西。
  然而季恒自己也清楚,谢桢于现在的他来说还是有些遥远的,他小心翼翼的把谢桢藏在自己心里最隐秘的一个角落里,始于憧憬的懵懂感情总是略显幼稚,季恒每日都板板正正的试图塑造出一个年少有为的形象,暗自期待着谢桢能多注意他,哪怕一秒也好。
  季恒一下午巡守了激流坞外的两个山头,回来的路上偏西的太阳渐渐隐没去云层之后,空气愈发的湿润闷热,一场雨就这样要下不下的凝在半空中。
  季恒闷出了一身热汗,他下职回屋就立马脱了衣服去打水把自己从头到脚冲了个遍,他是个很爱干净的人,洗衣服洗澡用的皂粉都比别人要多,跟他同屋的大多数些五大三粗的汉子,一看他抓了一把皂粉认真洗头就吹着口哨笑话他比姑娘家还讲究。
  季恒很白,瘦高的身子紧韧白皙,他是只在练武的时候才吃过苦头的那种人,浑身上下除去手上的枪茧和脚底的茧子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吃苦受累的迹象。
  水珠沿着少年人的脊背滚落而下,季恒舀起一瓢水冲去头上的细沫全当没听见前辈的调侃,他平日里原本就注意整洁卫生,再加上他笃定谢桢看上去就肯定会不喜欢邋里邋遢的人。
  他拎着自己的小木桶踩着木屐啪嗒啪嗒的去衣架拿上晒干的衣服回屋,季恒擦干头发认真穿戴整齐,领口熨帖,发箍端正,连袖口的细小褶皱他都抻平了,打理好自己之后他就要往后厨跑,临出门前又特意洗了把手。
  季恒在未来的很多年里都这样颇为偏执的要求着自己,然而当他真的和谢桢在一起的时候他才发现这个俊秀如谪仙的万花先生私底下的生活习惯简直懒得令人发指,反倒还和那些笑话他讲究的武人们一样总说他把自己饬的像个小姑娘。
  虽然他一再向谢桢反复证明过他到底是不是个小姑娘,但是这副白净清雅的面相到底是陪了他大半辈子,等到他须发皆白的那一日,谢桢才捧着他的脸夸他总算是有点英雄气概了。
  最近几日激流坞里要比平时忙碌,来往的人忙着搬运沙土和油布,每年夏日这处据点都要防洪放淹,今年尤其如此,谢桢和季恒的住处都在城里的第一层靠里,地势平坦低洼,他们一个是文职不起眼,一个是资历尚浅的新人,都没能住在地势偏高的第二层。
  季恒和忙碌的同袍们擦肩而过,他零星觉出点山雨欲来的架势,但很快就被空气中的香味给勾走了思绪,后厨的师傅今日抓了一缸河蟹,清水洗净大锅蒸煮,切姜蓉混料酒、糖、醋调成酱汁,再温几十坛醇香黄酒,大锅饭总是架势豪迈,酒香蟹鲜混杂在一起,季恒用力蹭了蹭嘴角才把口水给咽回去。
  季恒在江南待得时日长,最知道河蟹的鲜美滋味,他喜滋滋的蹲在灶边等着河蟹出锅,发箍箍住的小马尾还带着皂角的清香,季恒挽起干净的袖子殷切不已的帮师傅添柴烧火,就指望着能抢几个又肥又大的螃蟹。
  他正是身体发育的时候,每顿饭都是吃得多饿得快,巡守消耗体力,季恒的肚子适时咕噜出声,忙着炒菜的大师傅瞥了他一眼,炒勺在大锅里闪电式的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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