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此生应不负》分卷阅读37

  微弱光芒,将被子叠成方方正正的豆腐块,摆在木板床的中央,一边小声地回答着那女生说,“步兵出操的操场有些远,我提前去。”
  “哦,我都快忘了你是步兵了。”
  女生说完这一句便没再开口说话。
  锦颐不再理她,尽量减小了动静的去穿戴衣物,用最少的时间洗漱完毕以后,便悄悄地出门了。
  作者有话要说:万字完成,既然提前码完,就提前发出来了~
  在作者君看来,全是干货,毕竟码字的时候很流畅,没有灵感枯竭~
  然后,军校副本应该不会写太多,毕竟真真正正的对敌才是主线~
  这章应该没虫了,下午捉其他章的虫~
  谢谢哈哈哈扔了1个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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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章
  国民军校是军事学校,纪律十分严明,生活节奏非常紧张。通常五点半起床号响起之后,便再也没有了多余的赖床时间。所有人都必须在十分钟以内整理好一切,迅速在训练的场地集结完毕。
  所以在那之前,大家都是能多睡一分钟便多睡一分钟的。以至于锦颐到达操场的时候,步兵队的学员们一个都还没到,连李孟辉和三个队长也没到。
  他们同锦颐不一样。他们的寝室楼下,便是步兵队训练的操场。
  锦颐估算着离队员们集合的时间,约莫还有十分钟左右,既不愿浪这十分钟时间,也害怕跑得太远来不及集合,便绕着场地的一半跑了起来。
  十分钟的时间做不了太多什么,放到其他人的身上,或者便只会想着,干脆在操场上等一等,挨过这十分钟算了。
  但锦颐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她知道时间,从来都是挤出来的。
  军校每天五点半就起床,一天八堂课,四节学课,四节术科,一半要消耗脑力,一半要花体力,直到晚上九点半就要准时熄灯。除了训练的时间,最要紧的,就是那些理论知识了。那是在回到寝室之后,还要花时间去记忆的。
  大家晚上六点半下课,下了课就要去食堂吃饭,等到七点回到了寝室,多还是要复习上午的功课的。毕竟,每一次的小考,是不可能只考体训的。
  锦颐脑袋瓜聪明,学东西和记东西是要比旁人快一些的。但充了顶,她也就是能在晚上下课之后,比别人多省下一个钟头的时间。更多的,便只能是在晚上悄悄去到操场,和凭着其他时候挤下些时间了。
  每日早到的这十分钟,她跑不了一整个操场,那她就跑半个。她早上比别人多跑半公里,晚上又比别人多训不知几何。终有一天,她是会赶得上队里的其他人的。
  这么想着,锦颐慢跑的步伐又轻盈了许多。
  她尽量寻找着一个舒适的方式去跑,按着记忆里关于慢跑的模糊记忆,调节着呼吸,始终保持着一种放松状态。绕着半个操场跑了一圈下来,她竟也没觉得多累。
  等到她回到了原地不动,起床号也已经响起有些时候了。
  操场一旁的寝室里,步兵队的队员们也跟在李孟辉和三个队长的身后,挤作一团的小跑着出来了。
  “全体都有,快速列队!”三个队长远远地列作一排,高高的举起手指挥道。
  在见识过李孟辉的严肃过后,当着他的面上,所有人都是不敢有拖拉的。他们各自找准了自己的队长,站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立刻便集队完毕。
  或许,那期间,连一分钟都没有。锦颐默默想道。
  “向左向右看!”
  “向前看!”
  “全体向左转!”
  第三区队的队员们全体站定的之后,杨正队长紧接着又下达了一个又一个的口令。
  像这类经常会用到的口令,早在前一天集队练站姿的时候,队长们便已经悉数教过了。所以杨正队长的口令几乎是一喊出口,大家便做出了相对应的动作。
  “绕场五圈,起步跑!”
  五圈……那便是五公里了……
  队员们的心里有些犹豫,不敢相信这才是一开始,队长竟就叫他们跑五公里的距离。然而,正当着李孟辉的跟前,他们的身体是不敢迟疑的。即便是不敢置信,他们的步子还是迈了出去
  倒数第一排,倒数第二排,第三排……
  锦颐原本是第一排排头的那个,却成了最后跑的那个。
  但这样也好,至少在这个位置上,她是没有太大压力的。
  她就跑在那些男生们的后面,死死的紧跟着,勉力让自己不要掉队。但仅仅是那样一圈,她就已经十分吃力了
  原本自己跑步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等现在同这些同队的男生们一起跑了,她才发现,男生的步子迈得是要比女生大得多的。她自己跑的时候,还能控制一下呼吸,但等到她现在同队员们跑到一起了,她却发现,她是什么都顾及不到的。
  什么“三步一呼吸”,什么“尽量不要用嘴呼吸”,她的脑子里根本就什么都不记得。她只记得一件事儿
  她要追上去!
  跑步这东西,向来是只有喜欢它的人才能懂得其中的乐趣的。然而,当跑步变成一种强制性的、不得不去做的事情的时候,想必即便是喜欢跑步的人,心里也多半是痛苦的。
  尤其像锦颐这样还要权力去追赶着别人的人,每每望着别人的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时候,简直就是苦上加苦!
  是的,纵然她用尽全力了,纵然她已经很努力的去调动着全身的细胞了,她的脚步却还是渐渐慢了下来。
  她掉队了。
  但这却不是最糟糕的。
  更糟糕的是,长久以来的加速,使得她在跑到第三圈的时候,两条腿便完全脱力了。
  长跑是一项持久的运动,是要保留体力,匀速前进的。而她,为了能赶上其他队员的步伐,则是从一开始便在加速度,毫无保留。
  几乎是凭着头脑里残存的意志,锦颐机械的迈着双腿。
  头一次,她这样清楚的看清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距
  女人的体力是有着天生的弱势的,所以战场之上,鲜少有女人的一席之地,一句“男女有别”,便犹如天堑。
  为什么?为什么男人和女人间要有这样的区别呢?为什么天地之间,非得男人是刚强的那一个?女人是柔弱的那一个呢?
  人多说“柔以克刚”,可为什么,一个女人要打败一个男人,非得是要从征服那个男人的心开始呢?为什么女人不能堂堂正正的将男人打败一次?
  有那么一刻,锦颐甚至都忘了自己参军的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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