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去时,那两只螃蟹和扇贝已经不见了,就剩两个扇贝的壳子留在地上,已经被咬碎了。
原来这小东西吃螃蟹和扇贝啊,韩明秀松了口气!
这下子,不用担心能饿着它了,本来她还怕小狼不吃海鲜呢,要是它不吃海鲜,韩明秀真不知该拿啥喂它呢,喂肉的话肯定是不行的,她自己还不知道上哪去找肉吃呢,更不可能喂它吃肉了!
还好它吃海鲜,空间里螃蟹扇贝都堆成山了,足够它吃几辈子的了!
**
许是太乏的缘故,当晚,韩明秀睡得很香,直睡到第二天晌午才醒过来。
是被饿醒的。
昨晚就吃了半个榴莲,没吃啥粮食,根本不顶饿,这会子,她肚子里的五脏六腑都闹腾起来,眼看着就要造反了。
韩明秀揉揉肚子,安抚了一下五脏庙,睁眼看看外面的天。
嗬!
太阳都在正南方了,眼看着已经是晌午了!
她赶紧起身穿衣裳下地,忙着去喂鸡喂狼,答兑完鸡和狼,才倒出功夫给自己烧饭。
前天发的那盆面该死的还没发,韩明秀看看那一大块儿白面,就揪下一块来,擀了一轴面条,做了个过水面条,还打了个鸡蛋卤,又从窗台的花盆里薅了几棵毛葱,就着面条大口大口的吃下去了。
饭后,她从空间里翻出一把她娘做衣裳用的竹尺子,把尺子锯折,折成四段,重新给小狼崽子的后腿儿包扎固定。
苞米杆子不结实,用苞米杆子包扎,怕小狼淘气,哪下子没整正当了再把腿给弄伤就不好办了!
经过昨天的一系列事情,小狼崽子已经跟韩明秀很熟悉了,也信任她依赖她了,就由着她摆弄自己的两条伤腿,看着她把自己那两条腿重新固定后,小狼崽子还伸出舌头添了韩明秀的手一下,似乎是在向她示好呢。
韩明秀很高兴它这么快就接纳自己,对它照顾的也更精心了,天天都好吃好喝的供着它,有时还抱着它在自家的院子溜达溜达,算是给它放风儿了。
第21章 分肉
就这样,小狼崽子在韩明秀家住了下来,韩明秀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追风。希望它的腿能快点恢复,能像一只健康的狼似的,有追风逐月的速度。
为了照顾追风,韩明秀整天宅在家里,连初一十五这两天赶集都没去,就全心全意的照顾这个小东西了。
一连照顾了近一个月,一晃,到小年了。
小年这天,生产队儿杀猪分肉了。
孙敖屯儿生产队里每年都养四头大肥猪,往年都是队上杀两头再卖两头,但因为今年的收成好,大伙儿都没少分钱分粮食,生产队儿也比往年富足,因此,队长大手一挥,决定今年不卖猪了,把这四头猪都杀了分给大家,按公分儿分。
队长的英明决定,引来了大家阵阵的赞扬和热烈的掌声,韩明秀也跟着大伙儿在人群里鼓掌。
从打穿过来到现在,她天天吃海鲜白菜萝卜啥的了,还一块肉儿都没捞着吃呢,做梦都想大吃一顿肉片子拉拉馋儿!
分肉的时候,屯子里男女老少都来了。
在一阵欢声笑语中,四头大肥猪被兴奋的村民们抓住按倒捆好,俩屠夫操着刀子,红刀子进白刀子出,很快,四头大肥猪就被利落的杀死了。
杀死分解开来后,就开始抓阄分肉了。
因为猪身上的肉有肥有瘦,有好有赖,而大家又都希望自家能分到肉膘子厚,肥油多的好肉,所以,队上每年分肉时都抓阄来分,全村几十户人家都来抓阄,然后再按照阄上的顺序来领肉。
抓阄的时候,韩明秀抓了个二十五号,不算好也不算赖,虽然领不到大肥肉,但起码不至于分到全瘦的肉。
没错,现在韩明秀也想要肥肉了。
上辈子,她是一口肥肉都不吃的,就怕吃一点儿肥肉让自己也变肥了,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如今的她肚里一点儿油水都没有,巴不得能吃到点儿肥肉给自己贴贴膘呢,省得她长这么瘦。
二叔的运气不如她的好,抓到了三十五号,可想而知,等分到他们家的时候,肯定是肥的少瘦的多了。
本来,韩明秀以为二叔抓到不称心的阄会要求跟她换呢,没想到他竟然没跟她提这个要求,真是太阳从西边儿出来的!
有异必有妖,二叔这么贪心的人,竟然没打她的主意,这太反常了。
韩明秀琢磨着,他不会是像去年似的,等她分完肉再让她奶上她家把她的肉都给拿走呢?
不过,现在的她可不是过去那个老实巴交的傻丫头了,不管二叔和奶奶是怎么打算的,他们都休想再拿走她一片肉儿。
不光是肉,往后钱也好,粮食也罢,不管是啥,他们都别想再从她手里拿走一分一毫!
两个屠夫操着刀,村上的会计和队长负责看称和计数,按家挨户的给大伙儿分肉,轮到韩明秀的时候,板油儿和肥猪肉已经没有了,不过,韩明秀要到一块儿五花肉,肥瘦相间的猪五花,虽然瘦的比肥的多,但是已经很好了。
韩明秀很满足。
拿到肉后,韩明秀没有立刻走,她拎着肉对队长说:“三叔,等会儿要是有剩下的肉的话,我再买点儿,另外我还想再买两副猪下水,猪排骨要是没人要的话我也买了。”
说完,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中,拎着自己那三斤五花肉愉快的回家了。
人一走,村民们立刻议论起来。
“哎妈呀,小秀这是咋滴了,咋这么能祸害钱呢?她今年一共才分了二十多块钱,都拿来买肉吃了,明年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不会是撞那下子把脑袋撞坏了吧?从前她也不这么败家呀?”
“嗨,年轻人就是不会过日子,手里有点儿钱就不知道咋得瑟好了,等把钱霍霍没了,眼睛该长长了……”
一边等着分肉的韩志德听到大伙儿的议论,气得鼻子都要冒烟儿了!
这个败家的死丫头片子,钱儿到了她手就使劲儿霍霍,照她这个花法,等到小龙招工走了,她手里屁都剩不下了!
早知道她这么败家,当初就该把她推井儿里淹死了!
这会子,韩志德光顾着心疼去了,却忘了韩明秀儿买肉的钱都是人家自己辛辛苦苦挣的了。
为了挣这点儿钱,韩明秀不仅从学校里退了学,还天天跟成年人一样黑天白天的在地里劳作,一天都不歇着,一个小姑娘家,却能天天挣满公分儿,这在屯子里还是头一份儿呢!
韩明秀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村邻们热议的焦点了,也不知道她二叔心里一拉拉淌血了,哼着歌儿回到家后,就往锅里舀了一瓢水,把那三斤五花肉切成一块一块的,倒进锅里开始熬油。
在北方,熬油又称靠油呲啦,就是把肉里面的油都熬出去,剩下的肉渣子留着炖菜或包饺子吃,既不油腻又好吃,是一道北方的特色菜,韩明秀上辈子就很喜欢吃。
很快,锅开了,里面飘出阵阵醉人的香味儿,掀开锅盖儿,之间锅里面一块块儿肥瘦相间的肉在锅里滋滋的冒着油星儿,看得人食指大动,垂涎欲滴的。
韩明秀舔了舔舌头,转身从酸菜缸里捞出一棵酸菜,打算今晚就包酸菜油呲啦馅儿的饺子吃。
不过,等油呲啦靠出锅儿,她又把酸菜放回酸菜缸去了。
她今晚就吃油呲啦蘸酱油,就着大米干饭吃,别的啥也不吃,就吃纯纯的油呲啦……
三斤五花肉,都叫她给靠成油呲啦了,靠了半小盆油呲啦,还靠出半小盆儿的猪油。
靠完油,她把油呲啦放在灶台上凉着,刚从油锅里捞出来,太热,这会子还不能吃。
约莫着这会儿大队里的猪肉也差不多分完了,她决定先去生产队儿把肉买了,等回来时油呲啦也就不烫了,那时候再吃正好。
去大队儿的路上,一路都飘着香,今儿家家户户都分到肉了,又是小年儿,肯定都得炖点肉儿吃打打牙祭。
韩明秀一路上嗅着香味儿来到了队儿上,肉果然都分完了,村民们也都赶着回家吃肉去了,就剩下两个屠夫和生产队儿的几个干部正在拢账呢。
第22章 挣钱的门路
韩明秀看了看剩下的肉,肉没剩多少,大约还剩下五六十斤,都是精瘦的肉,不带一点儿肥肉的。
四副猪下水都还在,另外猪蹄子、猪尾巴和猪头猪排骨都在,韩明秀一看,剩下的都是好吃的啊,她都想包圆儿了,但是想想自己口袋里的钱,只好作罢。
最后,她买了两副猪下水,还买了五斤排骨和六斤瘦猪肉。
排骨虽然好吃,但是里面的骨头太多,压分量,大家都觉得买了吃亏,都不肯要,所以卖得价格也不高,才四毛钱一斤;猪下水包括猪心、猪肝儿、猪肺子、猪肚子和猪大肠,卖两块钱一副,猪瘦肉稍微贵点儿,五毛钱一斤,这些东西总共花了她九块钱。
九块钱,放在现在也就是一碗麻辣烫的价钱,谁都不会放在心上的。
但是在那个时代,九块钱绝对算得上是一大笔钱了。
要知道,她在地里辛辛苦苦的干了一年,才赚到二十二块七毛三分钱,现在她差不多拿出一半儿来买肉吃了,这种行为看在别人的眼中,那绝对是不会过日子,是纯粹的败家!
就算屯子里过得最好的人家,也没说拿出九块钱来买肉吃啊,拿出那么多钱买肉吃,往后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正经过日子人家,是不会这么干的!
韩明秀可没想那么多,她就知道,好容易有不要票的肉了,必须得多买点儿囤着,不然以后想买都没地方买去了!
只是,把钱付了之后,她忽然意识到,她剩下的钱真心不多了。
上回去镇上花了她六块四毛钱,这回又花了九块,加起来就是十五块四,她一共只有二十二块七毛三分钱,如今就花剩七块三毛三了。
这七块三毛三,她得花到来年秋天生产队儿分钱的时候呢!
谁知道未来的一年会发生啥事儿啊,就算没啥事儿,这点钱儿也不够花啊。
回家的路上,她一边走一边琢磨起挣钱的门路来……
如今的生活环境她已经大致掌握了,在这个时代,百姓们基本可以保证都饿不死,但也仅限于饿不死而已,虽说大家都挺安于现状的,但是对于来自于现代且一直注重生活质量的她来说,这种紧紧巴巴的日子可不是她想要过的。
她得过上有钱花,有肉吃,想吃啥吃啥,想买啥买啥的生活,这种买点儿啥都得算计着,干一年挣的俩钱儿买几斤肉就没了的日子,她真心过不了。
不过,这个年代想发家致富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虽说她是后世穿越过来的,掌握不少这个时代的人不会的先进本领,但是那些本事再这个特殊的时代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别说是她的那些本事,就是她空间里的存货,在这个特殊的时代都不能随便儿拿出来卖,这个时代政策严,不让人随便做生意,否则就是投机倒把,走资本主义道路,这可是很严重的问题,搞不好要去被拉出去游街批斗,更严重的还得被判刑坐牢呢!
好容易重活一回,而且在过几年这种政策也就过去了,她可不想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把自己给填进去,还是好好想想,想个不会犯错误的致富路子吧……
想了半天,一直走到家,她没想出个办法来。
她看着满满的空间,无奈的叹了口气。
哎,这些存货都不能拿出去卖,真可惜啊,要是她的空间像某些网络小说上写的,能复制东西就好了,她可以把她的七块多钱放进去,复制出许多许多的钱来,就不用怕没钱花了!
想起网络小说,她忽然福灵心至,灵光一闪,终于叫她给想出个挣钱的办法来!
对呀,她可以写小说赚钱啊!
上辈子,她虽然是个翻译,但是上学的时候,她的文笔很好的,经常在一些刊物上发表文章,也拿到过不少稿费,这会子重操旧业不就行了吗?
这个时代还不像几十年后那样,网文遍地,各种类型的书籍满天飞,这个时代有文化又能写书的人少之又少,但是却已经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全国上下,认识字能看书的人很多,只是市面儿上的书却很少。
要是她能编出个精彩的故事来,在到某个著名的刊物去投稿,说不定就能被发表,发表了她不就有稿费拿了吗?
有了这个想法,韩明秀不由得为之一振,开始策划起写文的事儿来。
现在是建国初期,抗战胜利才二十多年,百姓们对先烈们在战场上浴血奋战、抵抗外寇的英雄事迹都很崇拜,既然这个时代的百姓们都有英雄情结,那她就编出一个英雄的故事来,以满足大家对英雄的崇拜和对祖国的热爱,肯定能畅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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