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第 5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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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望的人、观念或物品,会在传染的作用下,立刻受到人们自觉不自觉的模仿,使整整一代人接受某些感情或表达思想的模式。进一步说,这种模仿通常是不自觉的,这解释了它的彻底性这一事实。临摹某些原始人的单调色彩和僵硬姿态的现代画家,很少能够比他们灵感的来源更有生命力。他们相信自己的真诚,但若是没有哪个杰出的大师复活了这种艺术形式,人们便会一直只看到他们幼稚低级的一面。那些模仿另一位著名大师的艺术家,在他们的画布上涂满了紫罗兰色的暗影,但是他们在自然界并没有看到比50年前更多的紫罗兰。他们是受了另一位画家的个性和特殊印象的影响,即受到了他的〃暗示〃,而这位画家尽管古怪,却成功地获得了巨大的名望。在文明的所有因素中,都可以举出类似的例子。
  由以上论述可知,名望的产生与老干因素有关,而其中成功永远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每个成功者,每个得到承认的观念,仅仅因为成功这一事实,便不再受到人们的怀疑。成功是通向名望的主要台阶,其证据就是成功一旦消失,名望几乎也总是随之消失。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也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会把陌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当年罗伯斯庇尔把自己的同伙和大量的人处死时,他享有巨大的名望。当几张选票的转移剥夺了他的权力时,他便立刻失去了名望,群众齐声咒骂着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正像不久前对待他的牺牲品一样。信徒们总是穷凶极恶地打碎他们以前神灵的塑像。
  缺少成功的名望,会在很短的时间里消失。不过它也可以在探讨中受到磨蚀,只是时间要更长一些。不管怎么说,探讨的力量是极为可靠的。当名望成为问题时,便不再是名望。能够长期保持名望的神与人,对探讨都毫不宽容。为了让群众敬仰,必须同它保持距离。4群体的信念和意见的变化范围
  提要:(1)牢固的信念。某些普遍信念不易改变/它们是文明的主流/根除它们十分困难/信念在哲学上的荒谬性不妨碍它的传播。(2)群体意见的多变。不是来自普遍信念的意见极为易变/近百年来观念和信仰的多样化/这种多样化的真正界限/受到多样化影响的事物/混乱的报业造成了意见的多变。
  (1)牢固的信念
  生物的解剖学特征和心理特征有着密切的相似之处。在这些解剖学特征中,会看到一些不易改变或只有轻微改变的因素,它们的改变需要以地质年代来计算。除了这些稳定的、不可摧毁的特征之外,也可以看到一些极易变化的特征,如利用畜牧和园艺技术很容易就能加以改变的特征,有时它们甚至会使观察者看不到那些基本特征。
  在道德特征上也可以看到同样的现象。一个种族除了有不可变的心理特征外,也能看到它有一些可变因素。因此在研究一个民族的信仰和意见时,在一个牢固的基础结构之上,总是可以观察到有一些嫁接在上面的意见,其多变一如岩石上的流沙。
  因此,群体的意见和信念可以分成非常不同的两类。一方面我们有重要而持久的信仰,它们能够数百年保持不变,整个文明也许就是以它为基础。例如过去的封建主义、基督教和新教,在我们这个时代则有民族主义原则和当代的民主和社会主义观念。其次是一些短暂而易变的意见,它们通常是每个时代生生灭灭的一些普遍学说的产物,这方面的例子有影响文学艺术的各种理论,例如那些产生了浪漫主义、自然主义或神秘主义的理论。这些意见通常都是表面的,就像时尚一样多变。它们类似于一池深水的表面不断出现和消失的涟漪。
  伟大的普遍信仰数量十分有限。它们的兴衰是每一个文明种族的历史上令人瞩目的事件。它们构成了文明的真正基础。
  用一时的意见影响群众的头脑不难,想让一种信仰在其中长久扎根却极为不易。不过,一旦这种信念得到确立,要想根除它也同样困难。通常只有用暴力革命才能对它们进行革新。甚至当信念对人们的头脑几乎已完全失去控制力时,也要借助于革命。在这种情况下,革命的作用是对几乎已经被人抛弃的东西做最后的清理,因为习惯势力阻碍着人们完全放弃它们。一场革命的开始,其实就是一种信念的末日。
  一种信念开始衰亡的确切时刻很容易辨认——这就是它的价
  值开始受到置疑的时刻。一切普遍信念不过是一种虚构,它唯一的生存条件就是它不能受到审察。
  不过,即使当一种信念已经摇摇欲坠时,根据它建立起来的制度仍会保持其力量,消失得十分缓慢。最后,当信念的余威尽失时,建立于其上的一切很快也会开始衰亡。迄今为止,没有哪个民族能够在没有下决心破坏其全部文明因素的情况下转变它的信仰。这个民族会继续这一转变过程,直到停下脚步接受一种新的普遍信念为止,在此之前它会一直处在一种无政府状态中。普遍信念是文明不可缺少的柱石,它们决定着各种思想倾向。只有它们能够激发信仰并形成责任意识。
  各民族一直清楚获得普遍信念的好处,它们本能地知道,这种信念的消失是它们衰败的信号。使罗马人能够征服世界的信念,是他们对罗马的狂热崇拜;当这种信念寿终正寝时,罗马也注定衰亡。至于那些毁灭了罗马文明的野蛮人,只有当他们具备某种共同接受的信念,使他们取得了一定的团结,摆脱了无政府状态时,才能做到这一点。
  各民族在捍卫自己意见时,总是表现出不宽容的态度,这显然事出有因。这种对哲学批判表现出来的不宽容态度,代表着一个民族生命中最必要的品质。在中世纪,正是为了寻求或坚持普遍信仰,才有那么多发明创新者被送上火刑柱,即或他们逃脱了殉道,也难免死于绝望。也正是为了捍卫这些信念,世界上才经常上演一幕幕最可怕的混乱,才有成千上万的人战死沙场或将要死在那里。
  建立普遍信念的道路可谓困难重重,不过一旦它站稳了脚跟,它便会长期具有不可征服的力量,无论从哲学上看它多么荒谬,它都会进人最清醒的头脑。在长达1500年的时间里,欧洲各民族不是一直认为,那些像莫洛克神一样野蛮的宗教神话是不容争辩的吗?有个上帝因为他自己创造出来的动物不听话,便进行自我报复,让其儿子承受可怕的酷刑,在十多个世纪里,居然一直没人认识到这种神话荒谬至极。有过人天赋者,如枷利略、如牛顿、如莱布尼茨,一刻也没有想到过这种说教的真实性值得怀疑。普遍信仰有催眠作用,没有任何事情比这个事实更典型,也没有任何事情能更确切地表明,我们的理智有着令人汗颜的局限性。
  新的教条一旦在群体的头脑中生根,就会成为鼓舞人心的源泉,它由此会发展出各种制度、艺术和生活方式。在这种环境之下,它对人们实行着绝对的控制。实干家一心要让这种普遍接受的信仰变成现实,立法者一心想把它付诸实行,哲学家、艺术家和文人全都醉心于如何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它,除此之外再无他想。
  从基本信念中可以派生出一些短暂的观念,然而它们总是具有那些信念赋予它们的印记。埃及文明,中世纪的欧洲文明,阿拉伯地区的穆斯林文明,都是寥寥几种宗教信仰的产物,这些文明中即使最微不足道的事物,也都留下了它们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的印记。
  因此,幸亏有这些普遍信念,每个时代的人都在一个由相似的传统、意见和习惯组成的基本环境中成长,他们不能摆脱这些东西的检桔。人的行为首先受他们的信念支配,也受由这些信念所形成的习惯支配。这些信念调整着我们生活中最无足轻重的行动,最具独立性的精神也摆脱不了它们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支配着人们头脑的暴政,是惟一真正的暴政,因为你无法同它作战。不错,提比略今成吉思汗和拿破仑都是可怕的暴君,但是躺在坟墓深处的摩西、佛祖、耶稣和穆罕默德,对人类实行着更深刻的专制统治。利用密谋可以推翻一个暴君,而反对牢固的信念又有什么可资利用?在同罗马天主教的暴力对抗中,最终屈服的是法国大革命,尽管群体的同情显然是在它这一边,尽管它采用了像宗教法庭一样无情的破坏手段。人类所知道的惟一真正的暴君,历来就是他们对死人的怀念或他们为自己编织出来的幻想。
  普遍的信念从哲学上说往往十分荒谬,但这从来不会成为它们获胜的障碍。当然,如果这些信念缺少了提供某种神奇的荒谬性这一条件,它们也不可能获胜。因此,今天的社会主义信念虽有明显的破绽,这并没有阻止它们赢得群众。这种思考得出的推一结论是,和所有宗教信仰相比,其实它只能算是等而下之的信仰,因为前者所提供的幸福理想只能实现于来世,因此也无法反驳它,而社会主义的幸福理想要在现世得到落实,因而只要有人想努力实现这种理想,它的许诺的空d无物立刻就会暴露无遗,从而使这种新信仰身败名裂。因此,它的力量的增长也只能到它获得胜利,开始实现自身的那天为止。由于这个原因,这种新宗教虽然像过去所有的宗教一样,也以产生破坏性影响为,但是将来它并不能发挥创造性的作用。
  (2)群体意见的多变
  以上我们阐述了牢固信念的力量,不过在这个基础的表面,还会生长出一些不断生生灭灭的意见、观念和思想。其中一些也许朝生暮死,较重要的也不会比一代人的寿命更长。我们已经指出,这种意见的变化有时不过是些表面现象,它们总是受到某些种族意识的影响。例如在评价法国政治制度时我们说明,各政党表面上看极为不同——保莫派、激进派、帝国主义者、社会主义者等等,但是它们都有着一个绝对一致的理想,并且这个理想完全是由法兰西民族的精神结构决定的,因为在另一些民族中,在相同的名称下会看到一些完全相反的理想。无论是给那些意见所起的名称,还是其骗人的用法,都不会改变事物的本质。大革命时代的人饱受拉丁文学的熏陶,他们的眼睛只盯着罗马共和国,采用它的法律、它的权标、它的法施,但他们并没有变成罗马人,因为后者是处在一个有着强大的历史意义的帝国的统治之下。哲学家的任务,就是研究古代的信念在其表面变化背后有什么东西支撑着它们,在不断变化的意见中找出受普遍信念和种族特性决定的成分。
  如果不做这种哲学上的检验,人们会以为群众经常随意改变他们的政治或宗教信念。一切历史,无论是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文学的历史,似乎都证明了事情就是如此。作为例证,让我们来看看法国历史上非常短暂的一个时期,即1790到1820年这30年的时间,这也正好是一代人的时间。在这段时间,我们看到,最初是保皇派的群体变得十分革命,然后成为极端的帝国主义者,最后又变成了君主制的支持者。在宗教问题上,他们在这段时间从天主教倒向无神论,然后倒向自然神论,最后又回到了最坚定的天主教立场。这些变化不只发生在群众中,而且发生在他们的领导者中。我们吃惊地发现,国民公会中的一些要人,国王的死敌、既不信上帝也不信主子的人,竟会变成拿破仑恭顺的奴仆,在路易十八的统治下,又手持蜡烛虔诚地走在宗教队伍中间。
  在以后的刀年里,群众的意见又发生了无数次变化。本世纪初〃背信弃义的英国佬〃在拿破仑的继承者统治时期,成了法国的盟友。两度受到法国入侵的俄国,以满意的心情看着法国倒退,也变成了它的朋友。
  在文学、艺术和哲学中,接下来的意见变化更为迅速。浪漫主义、自然主义和神秘主义等等,轮番登场,生生灭灭。昨天还受着吹捧的艺术家和作家,明天就会被人痛加责骂。
  但是,当我们深入分析所有这些表面的变化时,我们发现了什么?一切与民族的普遍信念和情感相修的东西,都没有持久力,逆流不久便又回到了主河道。与种族的任何普遍信念或情感全无关系,从而不可能具有稳定性的意见,只能听任机遇的摆布,或者——假如其说法还有可取之处——会根据周围的环境而发生变化。它们只能是在暗示和传染的作用下形成的一种暂时现象。它们匆匆成熟,又匆匆消失,就像海边沙滩上被风吹成的沙丘。
  目前,群体中易变的意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这有三个不同的原因。
  首先,昔日的信仰正在日甚一目地失去影响力,因此它们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能够形成当时的短暂意见。普遍信仰的衰落,为一大堆既无历史也无未来的偶然意见提供了场所。
  第二个原因是群众的势力在不断增长,这种势力越来越没有制衡力量。我们已有所了解的群体观念的极其多变这一特点,得以无拘无束地表现出来。
  最后,第三个原因是报业最近的发展,它们不断地把完全对立的意见带到群众面前。每一种个别的意见所产生的暗示作用,很快就会受到对立意见的暗示作用的破坏。结果是任何意见都难以普及,它们全都成了过眼烟云。今天,一种意见还来不及被足够多的人接受,从而成为普遍意见,便已寿终正寝。
  这些不同的原因造成一种世界史上的全新现象,它是这个时代最显著的特点。我这里是指政府在领导舆论上的无能。
  过去,就在不久以前,政府的措施、少数作家和寥寥几家报纸的影响,就是公众舆论真正的反映者,而今天作家已经没有任何影响力,报纸则只反映意见。对于政客来说,他们莫说是引导各种意见,追赶意见还怕来不及。他们害怕意见,有时甚至变成了恐惧,这使他们采取了极不稳定的行动路线。
  于是,群体的意见越来越倾向于变成政治的最高指导原则。它已经发展到了这种地步,竟然能够迫使国家之间结盟,例如最近的法俄同盟,就几乎完全是一场大众运动的产物。目前一种奇怪的病症是,人们看到教皇、国王和皇帝们也在同意接受采访,仿佛他们也愿意把自己在某个问题上的看法交给群众评判。在政治事务上不可感情用事,过去这样说也许还算正确,但是当政治越来越受到多变的群众冲动的支配,而他们又不受理性的影响,只受情绪支配时,还能再这样说吗?
  至于过去引导意见的报业,就像政府一样,它在群众势力面前也变得屈尊偏就。当然,它仍然有相当大的影响,然而这不过是因为它只一味反映群众的意见及其不断的变化。报业既然成了仅仅提供信息的部门,它便放弃了让人接受某种观念或学说的努力。它在公众思想的变化中随波逐流,出于竞争的必要,它也只能这样做,因为它害怕失去自己的读者。过去那些稳健而有影响力的报纸,如《宪法报》、《论坛报》或《世纪报》,被上一代人当做智慧的传播者,如今它们不是已经消失,就是变成了典型的现代报纸,最有价值的新闻被夹在各种轻松话题、社会见闻和金融谎言之间。如今,没有哪家报纸富裕到能够让它的撰稿人传播自己的意见,因为对于那些只想得到消息,对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所有断言一概表示怀疑的读者,这种意见的价值微乎其微。甚至评论家也不再能有把握地说一本书或一台戏获得了成功。他们能够恶语中伤,但不能提供服务。报馆十分清楚,在形成批评或个人意见上没有任何有用的东西,于是它们便采取压制批评的立场,只限于提一下书名,再添上两三句〃捧场的话〃。在对年的时间里,同样的命运也许会降临到戏剧评论的头上。
  今天,密切关注各种意见,已经成为报社和政府的第一要务。它们需要在没有任何中间环节的情况下知道一个事件、一项法案或一次演说造成的效果。这可不是件轻松的任务,因为没有任何事情比群众的想法更为多变,今天,也没有任何事情,能够像群众对他们昨天还赞扬的事情今天便给予痛骂的做法更为常见。
  不存在任何引导意见的力量,再加上普遍信仰的毁灭,其最终结果就是对一切秩序都存在着极端分歧的信念,并且使群众对于一切不明确触及他们直接利益的事情,越来越不关心。像社会主义这种信条的问题,只在很没有文化的阶层,如矿山和工厂里的工人中间,能够得势,中产阶级的下层成员以及受过一些教育的工人,不是变成了彻底的怀疑论者,就是抱着极不稳定的意见。
  过去25年里朝着这个方向演变的速度是惊人的。在这之前的那个时期,虽然与我们相距不算太远,人们的意见还仍然大致存在着一般趋势,它们的产生是因为接受了一些基本的信仰。只根据某人是个君主制的拥护者这一事实,即可断定他持有某些明确的历史观和科学观;只根据某人是共和主义者,便可以说他有着完全相反的观点。拥护君主制的人十分清楚,人不是从猴子变过来的,而共和主义者同样十分清楚,人类的祖先就是猴子。拥护君主制的人有责任为王室说话,共和主义者则必须怀着对大革命的崇敬发言。凡是提到一些人名,如罗伯斯庇尔和马拉,语气中必须含有宗教式的虔诚,还有一些人名,如凯撒、奥古斯都或拿破仑,也万万木可在提到时不予以猛烈的痛斥。甚至在法兰西的索邦,也普遍存在着这种理解历史的幼稚方式。
  目前,由于讨论和分析的缘故,一切意见都失去了名望;它们的特征很快退化,持续的时间之短很难唤起我们的热情。现代人日益变得麻木不仁。
  对于理念的衰退不必过于悲伤。无可争辩,这是一个民族生命衰败的征兆。当然,伟大的人、具备超凡眼光的人、使徒和民众领袖——总之,那些真诚的、有强烈信念的人——与专事否定、批判的人或麻木不仁的人相比,能够发挥更大的影响,不过我们切莫忘记,由于目前群众拥有庞大的势力,因此,如果有一种意见赢得了足够的声望,使自己能够得到普遍接受,那么它很快便会拥有强大的专制权力,使一切事情全要屈服于它,自由讨论的时代便会长久地消失。群众偶尔是个步态悠闲的主人,就像赫利奥加巴勒和梯比留斯一样,但他们也是狂暴而反复无常的。当一种文明让群众占了上风时,它便几乎没有多少机会再延续下去了。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推迟自身的毁灭的话,那就是极不稳定的群众意见,以及他们对一切普遍信仰的麻木不仁。
  第三卷 群体的分类(一)
  提要:群体的一般分类/(1)异质性群体。它们的不同类型/种族的影响/群体精神敌不过种族精神/种族精神代表文明状态,群体精神代表野蛮状态。(2)同质性群体。它们的不同类型/宗派、身份团体和阶级。
  我们已在本书中论述了群体动理的一般特点。仍然有待说明的是,不同类型的集体在一定刺激因素的影响下变成群体时各自具有的特点。我们先用几句话来谈谈群体的分类。
  我们的是简单的人群。当许多人组成的人群是属于不同种族时,我们便看到了它最初级的形态。在这种情况下,惟一能够形成团结的共同纽带,是头领或多或少受到尊敬的意志。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不断进犯罗马帝国的野蛮人,来源十分复杂,因此可以把他们作为这种人群的典型。
  比不同种族的个人组成的人群更高的层面,是那些在某些影响下获得了共同特征,因而最终形成一个种族的人群。它们有时表现出某些群体的特征,不过这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敌不过种族的因素。
  在本书阐述过的某些影响的作用下,这两种人群可以转变成有机的或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我们把这些有机的群体分为以下两类:
  (1)异质性群体
  a.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
  b.有名称的群体(如陪审团、议会等)
  (2)同质性群体
  a.派别(政治派别、宗教派别等)
  b.身份团体(军人、僧侣、劳工等)
  c.阶级(中产阶级、农民阶级等)
  我们将简单地指出这些不同类型群体的特征。
  (1)异质性群体
  本书前面研究的一直就是这种群体的特点。它们是由有着各种特点、各种职业、各种智力水平的个人组成的。
  我们只根据事实便已知道,人作为行动的群体中的一员,他们的集体心理与他们的个人心理有着本质的差别,而且他们的智力也会受到这种差别的影响。我们已经知道,智力在集体中不起作用,它完全处在无意识情绪的支配之下。
  一个基本因素,即种族的因素,使不同的异质性群体几乎完全不同。
  我们经常谈到种族的作用,指出它是人们行动最强大的决定因素。它的作用在群体的性格中也有迹可寻。由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个人组成的群体,如果他们全是英国人或中国人,同有着任何不同特征但属于同一个种族的个人——如俄国人、法国人或西班牙人——组成的群体,会有很大的差别。
  当环境形成了一个群体,并且——虽然这种情况相当罕见——其中有着不同民族但比例大体相同的个人时,他们所继承的心理成分给人的感情和思想方式造成的巨大差异,立刻就会变得十分突出,不管让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是多么一致的利益,都会发生这种情况。社会主义者试图在大型集会中把不同国家的工人代表集合在一起的努力,最后总是以公开的分歧收场。拉丁民族的群体,不管它多么革命或多么保守,为了实现自己的要求,无一例外地求助于国家的干预。它总是倾向于集权,总是或明或暗地倾向于赞成独裁。相反,英国人或美国人的群体就不拿国家当回事,他们只求助于个人的主动精神。法国的群体特别看重平等,英国的群体则特别看重自由。这些差异解释了为何几乎有多少个国家就有多少种不同形式的社会主义和民主。
  由此可见,种族的气质对群体性格有着重大影响。它是一种决定性力量,限制着群体性格的变化。因此可以认为,一条基本定律就是,由于种族精神的强大,群体的次要性格相比之下并不十分重要。群体状态或支配群体的力量类似于野蛮状态,或者说是向这种状态的回归。种族正是通过获得结构稳定的集体精神,才使自身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摆脱了缺乏思考的群体力量,走出了野蛮状态。除了种族因素之外,对异质性群体最重要的分类,就是把它们分为无名称的群体——如街头群体——和有名称的群体,如精心组织起来的议会和陪审团。前一种群体缺乏责任感,而后一种群体则发挥了这种责任感,这往往使它们的行动有着很大的不同。
  (2)同质性群体
  同质性群体包括:(1)派别;(2)身份团体;(3)阶级。
  派别是同质性群体组织过程的第一步。一个派别包括在教育、职业和社会阶级的归属方面大不相同的个人,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共同的信仰。这方面的例子是宗教和政治派别。身份团体是最易于组织起群体的一个因素。派别中包含着职业、教育程度和社会环境大不相同的个人,他们仅仅是被共同的信仰联系在一起,而身份团体则由职业相同的个人组成,因此他们也有相似的教养和相当一致的社会地位。这方面的例子如军人和僧侣团体。
  阶级是由来源不同的个人组成的,和派别有所不同,使他们结合在一起的不是共同的信仰,也不像身份团体那样,是因为相同的职业,而是某种利益、生活习惯以及几乎相同的教育。这方面的例子是中产阶级和农民阶级。
  本书只讨论异质性群体,把同质性群体(派别、身份团体和阶级)放在另一书本里研究,因此我不打算在这里谈论后一种群体的特点。在结束对异质性群体的研究时,我会考察一下几种典型的特殊群体。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提要: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群体犯法时在心理上也许不能称之为犯罪/群体行为绝对是无意识的/〃九月惨案〃参与者的心理/他们的逻辑、残忍和道德观念。
  在兴奋期过后,群体就会进入一种纯粹自动的无意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它受着各种暗示的支配,因此似乎很难把它说成是一个犯罪群体。我保留这一错误的定性,是因为最近一些心理学研究使它变得十分流行。不错,群体的一些行为,如果仅就其本身而论,的确是犯罪行为,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同一只老虎为了消退而让其幼虎把一个印度人撕得血r模糊,然后再把它吃掉的行为是一样的。
  通常,群体犯罪的动机是一种强烈的暗示,参与这种犯罪的个人事后会坚信他们的行为是在履行责任,这与平常的犯罪大不相同。
  群体犯罪的历史说明了实情。
  巴士底狱监狱长的遇害可以作为一个典型的事例。在这位监狱长的堡垒被攻破后,一群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团团围住,从四面八方对他拳脚相加。有人建议吊死他,砍下他的头,把他挂在马尾巴上。在反抗过程中,他偶尔踢到了一个在场的人,于是有人建议,让那个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他的建议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
  〃这个人,一个干完活的厨子,来巴士底狱的主要原因是无所事事的好奇。心,他只是想来看看发生了什么。然而由于普遍的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相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甚至自以为应为杀死一个恶g而得到一放勋章。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那l露出来的脖子,因为武器有些钝了,他没能切动。于是他从自己兜里掏出一把黑柄小刀(既然有厨子的手艺,他对切r应当很有经验),成功地执行了命令。〃
  以上指出的过程的作用,清楚地反映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因为来自集体而更为强大,杀人者认为自己是做了一件很有功德的事情,既然他得到了无数同胞的赞同,他这样想是很自然的。这种事从法律上可以视为犯罪,从心理上却不是犯罪。
  犯罪群体的一般特征与我们在所有群体中看到的特征并无不同:易受怂恿、轻信、易变,把良好或恶劣的感情加以夸大、表现出某种道德,等等。
  我们会发现,在法国历史上留下最凶残记录的群体,即参与〃九月惨案〃的群体中间,这些特征一应俱全。事实上,它与制造圣巴托罗缀惨案的群体十分相似。这里我引用了泰纳根据当时的文献所做的详细描述。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是谁下了杀掉犯人空出监狱的命令。也许是丹东或别的什么人,这并不重要。我们关心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参与屠杀的群体受到了强烈的怂恿。
  这个杀人群体杀了大约3to人,而且它完全是个典型的异质性群体。除了少数职业无赖,主要是一些小店主和各行各业的手艺人:靴匠、锁匠、理发师、泥瓦匠、店员、邮差等等。在别人的怂恿下,他们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厨子一样,完全相信自己是在完成一项爱国主义任务。他们挤进一间双开门的办公室,既当法官又当执行人,但是他们丝毫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他们深信自己肩负着重要使命,着手搭起一座审判台,与这种行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他们立刻表现出群体的率直和幼稚的正义感。考虑到受指控的人数众多,他们决定把贵族、僧侣、官员和王室仆役一律处死,没有必要对他们的案件…一进行审判——这就是说,在一个杰出的爱国者眼里,对于所有的个人.只凭职业就可证明他是罪犯。其他人将根据他们的个人表现和声誉做出判决。群体幼稚的良知以这种方式得到了满足。现在可以合法地进行屠杀了,残忍的本能也可以尽情地释放了。我在别处讨论过这种本能的来源,集体总是会将它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正像群体通常的表现那样,这种本能并不妨碍他们表现出一些相反的感情,他们的善心常常和他们的残忍一样极端。
  〃他们对巴黎的工人有着极大的同情和深刻的理解。在阿巴耶,那帮人中的一员在得知囚犯24小时没喝上水后,简直想把狱卒打死,如果不是犯人们为其求情,他是一定会这样做的。当一名囚犯被(临时法庭)宣告无罪后,包括卫兵和刽子手在内的所有人都高兴地与他拥抱,疯狂地鼓掌。〃然后开始了大屠杀。在这个过程中,欢快的情绪从未间断。他们围在尸体旁跳舞唱歌,〃为女士〃安排了长凳,以享观看处死贵族之乐。而且这种表演一直充满着特殊的正义气氛。
  阿巴耶的一名刽子手当时抱怨说,为了让女士们看得真切,把她们安排得太近了,使在场的人中只有很少的人享受了痛打贵族的乐趣。于是决定让受害者在两排刽子手中间慢慢走过,让他们用刀背砍他以延长其受苦的时间。在福斯监狱,受害人被剥得精光,在半小时里施以〃凌迟〃,直到每个人都看够了以后,再来上一刀切开他们的五脏六腑。
  刽子手并非全无顾忌,我们指出过的存在于群体中的道德意识也表现在他们身上。他们拒绝占有受害人的钱财和首饰,把这些东西全都放在会议桌上。
  在他们的所有行为中,都可以看到群体头脑特有的那种幼稚的推理方式。因此,在屠杀了1200到1500个民族的敌人之后,有人提议说,那些关着老年人、乞丐和流浪汉的监狱其实是在养着一些没用的人,因此不如把他们全都杀掉,他的建议立刻就被采纳。他们中间当然也有人民的敌人,一如一位名叫德拉卢的妇女,一个下毒者的寡妇:〃她肯定对坐牢非常愤怒,如果她能办到的话,她会一把火烧掉巴黎。她肯定这样说过,她已经这样说过了。除掉她算了。〃这种说法好像很令人信服,囚犯被无一例外地处死了,其中包括50名12岁到17岁的儿童,他们当然也变成了人民公敌,于是全都被解决掉了。
  当一周的工作结束时,所有这些处决也终于停止,刽子手们想来可以休息一下了。但他们深信自己为祖国立了大功,于是前往政府请赏。最热情的人甚至要求被授予勋章。
  1871年巴黎公社的历史也提供了一些类似的事实。既然群体的势力不断增长,政府的权力在它面前节节败退,因此我们一定还会看到许多性质相同的事情。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提要:陪审团的一般特点/统计数据显示,它们的判决独立于它们的人员成分/影响陪审团的方法/辩护的形式与作用/说服关键人物的技巧/令陪审团迟疑或严厉的不同罪行/陪审团制度的好处。
  由于不可能在这里对所有类型的陪审团…一进行研究,因此我只想评价一下最重要的,即法国刑事法庭的陪审团。这些陪审团为有名称的异质性群体提供了一个极好的例子。我们会看到,它也表现出易受暗示和缺乏推理能力的特点。当它处在群众领袖的影响之下时,也主要受无意识情绪的支配。在这一研究的过程中,我们不时还会看到一些不懂群众心理的人犯下错误的有趣事例。
  首先,组成群体的不同成员在做出判决时,其智力水平无关紧要,陪审团为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已经知道,当一个善于思考的团体要求就某个并非完全技术性的问题发表意见时,智力起不了多少作用。例如,一群科学家或艺术家,仅仅因为他们组成一个团体这个事实,并不能就一般性问题做出与一群泥瓦匠或杂货商十分不同的判断。在不同的时期,尤其是在1848年以前,法国政府规定对召集起来组成陪审团的人要慎加选择,要从有教养的阶层选出陪审员,即选择教授、官员、文人等等。如今,大多数陪审员来自小商人、小资本家或雇员。然而令专家大惑不解的是,无论组成陪审团的是什么人,他们的判决总是一样。甚至那些敌视陪审制度的地方长官,也不得不承认判决的准确性。贝拉·德·格拉热先生是刑事法庭的前庭长,他在自己的〈帼忆录》中用下面一席话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今天,选择陪审员的权力实际掌握在市议员手里。他们根据自己环境中的政治和选举要求,把人们列入名单或从名单上划掉。……大多数选人陪审团的人都是生意人(但并不是像过去那样重要的人)和属于某个政府部门的雇员。……只要法官的开庭时间表一定,他们的意见和专长便不再有多少作用。许多陪审员有着新手的热情,有着最良好的意图的人,被同时放在了恭顺的处境下,陪审团的精神并未改变:它的判决依然如故。
  对于这段话,我们必须记住的是它的结论,而不是那些软弱无力的解释。对这样的解释我们不必感到奇怪,因为法官通常和地方长官一样,对群体心理一窍不通,因此他们也不了解陪审团。我从一个与刚才提到的这位作者有关的事实中,还发现了一个证据。他认为,刑事法庭最著名的出庭律师之一拉肖先生,处心积虑地利用自己的权利,在所有案件中反对让聪明人出现在名单上。但是经验终究会告诉我们,这种反对是毫无用处的,这可由一个事实来证明,即今天的公诉人和出庭律师,以及所有那些关在巴黎监狱里的人,都已完全放弃了他们反对陪审员的权利,因为正如德·格拉热先生所言,陪审团的判决并无变化,〃它们既不更好,也不更差〃。
  就像群体一样,陪审团也受着感情因素极强烈的影响,很少被证据所打动。一位出庭律师说,〃他们见不得有位母亲用茹房喂孩子或者一个孤儿〃;德·格拉热则说,〃一个妇女只要装出一副惟命是从的样子,就足以赢得陪审团的慈悲心肠。〃
  陪审团对自己有可能成为其受害者的罪行毫不留情,当然,这些罪行对社会也是最危险的,但是对于一些因为感情原因而违法的案件,陪审团却十分优柔寡断。对未婚母亲的杀婴罪,或者用泼硫酸来对付诱好或抛弃自己的男人的妇女,他们很少表现得十分严厉,因为他们本能地感到,社会在照常运转,这种犯罪对它没有多大威胁,而且在一个被抛弃的姑娘不受法律保护的国家里,她为自己复仇,非但无害反而有益,因为这可以事先吓阻那些未来的诱j者。
  陪审团就像任何群体一样,也深受名望的影响。德·格拉热先生十分正确地指出,陪审团的构成虽然十分民主,他们在好恶态度上却很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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