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他妈无聊,还不如去下本呢。{
林枫二十六岁,汉族,男,两年前用一种三流的成绩从一所三流的大学的商贸专业毕业。也许是拍毕业照时没选好位置吧,当时他选择了个不起眼的角落,还是第三排,再偶尔翻看毕业照时也就能勉强看到半张脸。
总之,两年了,愣是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他自以为自己在面试时表现不错,可就是从来都没有等到过找他上班的电话,“可能面试官一眼就看出了我纯朴善良的本质,看出我不适合做个奸商吧”他是这样自嘲的。反而在大学时开始玩的网游《炼狱》上运道还不错,他的吸血鬼角色也算强力,偶尔倒也能搞上个一两件不错的装备卖点小钱花,再加上有时也能接到一些带菜鸟刷本的活,一个月下来也能搞个近两千的收入。
有了收入了,林枫就更不大愿意出门去找工作了,按照他的说法,那是出力找脸色看,有那时间还不如努力下本呢,说不定人品一暴发,这烟钱就有了。可是这老呆在家里,这两老人急啊,整天扒着个电脑总不是个事。这不,求爹爹告奶奶的,愣是在市里最大的酒店“海明威大酒店”找了个位置。
原本不想来的,可扛不住家里老妈那一哭二闹三上吊啊,只好过来看看。原来说好是个财会方面的工作,可到了地方人家就开始忽悠了,先是说了这财会的工作不好找,又说了店里有个会计找他谈过准备离职,可辞职报告还没批下来,得耐心等几天。接着就可着劲地夸他长得好,和明星似的,把他给夸得乐呵乐呵的,几乎忘了自己姓什么。然后一不留神他就答应下来先在酒店当几天大厅接待,也就帮来店里的客人拎拎行理,办办杂活什么的。
这不,今是第一天上班。他跟着一群二十三四的小伙子等在大厅边上的员工走道上,等着客人出现。或许还是旅游淡季,来店的客人很少,一共六个接待员,他排在第四个,按店里的规矩,每出现一个客人由一个接待员上去负责接待,整整一上午了,这才第一次轮到他。
“就这生意,看来这酒店也不怎么样啊。要不回去跟老妈谈谈?明个不来了?”两眼盯着门口,心里不停地打着小九九,忽然他感觉到有人拽了他一把,这才发现有客人正在进门。
快步走到接待台,这时客人正和登记人员交谈着什么。这是个皮肤微黑的中国男子,一米八左右的个子,一身黑西装,微瘦,此时这男子正努力想挤出点笑容让自己显得更亲切些,只是左眼皮上那条半尺长的显眼的疤痕,让这种努力做了无用功,身边没有什么行李,看样子不像是来住酒店的。
“请带这位先生去513号房。”接待小姐满脸微笑地对林枫说。
“啊,喔,先生这边请。”林枫一下回过神来,领着客人向电梯走去。?
一路上两人什么也没说,只听见两人鞋子和地板的接触所发出的轻微的声响。
打开房门,林枫礼貌地将那男子请进屋子,利索的打开房灯,将一张印有接待台电话的卡片交到那男子手上,就想离开。
“慢点,别走。”那男子连忙出声阻止,只见他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的小盒子,又
“好的,先生。”林枫很愉快地答应了。很殷勤地开了门,满脸笑容的向9楼走去,心里美滋滋的。
“哚哚哚”林枫轻轻地敲着911房的房门,“谁?“房间里传来一声低沉的男声。
“先生,我送戒指来的”林枫连忙回答。
“戒指?”屋内的人很是诧异。
“嗯,您的同事…”林枫连忙回答,可是他忽然发现,自己还真不知道那个疤眼男子叫什么。“您的同事帮您代买的婚戒,就是左眼上有疤的那个。”
屋里的人沉默了半天,“进来。”
门被打开了。林枫连忙走进屋内,在房间里站着的是一个少年,二十岁左右,头发很长,孔武有力。进屋时他似乎刚刚洗过澡,满头的水珠。少年的手指显得很修长,看上去像练过弹钢琴似的。
“好年轻啊!“林枫暗暗地想。他连忙将手中的盒子交给少年,“先生,您的戒指。祝您新婚快乐。对了,您的同事说这个戒指花了5000块。如果没有其他事,我回大厅了。“
少年一愣神,默默地接过盒子。
林枫鞠了个恭,准备回头回大厅去,突然觉得心口一凉,只见一把细小尖锐的匕首准确的扎在他胸口心脏的位置,一种刺骨的寒冷正慢慢把他吞噬,顺着匕首往上看,那是一双有力的手,手指修长,那属于那个少年。
林枫用尽最后的力气抬起头,只见少年一边拿出一块手帕擦着手,一边从黑色盒子里拿出了一块宝石,一块通体血红色的宝石,红得像在燃烧。
“好红啊!”这是林枫活着时所拥有的最后一个印象。
少年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林枫一点点倒下,然后掏出了电话,默默地拨出一组数字。
“东西到了,洗干净了”
“很好,一路顺风。”
少年沉默了很久,还是忍不住说了。“那个人,有必要杀吗?他根本什么都没有看到。”
“也许他偷偷看过了呢?你也明白,为这个东西组织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我们的组织可不允许出现一点点差错。”电话那的声音,低沉却很坚定,有一种斩钉截铁的感觉。“别想这些了,快回去吧,一路走好。”
少年挂上手机,关上房门,向电梯走去。
只是他没有发现,在林枫断气的那一刹那,有一股轻烟般的东西从他的尸体里飘出,进入那血红的宝石里。
林枫看着水池中自己那苍白的面孔,看着那尖得像竹竿的手指,看着那嘴角露出的丑陋尖牙,不由想大叫一声“真他妈坑爹!”
明明是去应征当财会的,却一不留神当了酒店接待,当接待就当接待了吧,又犯贱帮客人送东西,送个东西还送进了个杀人狂手上,结果死得不明不白的。真不知道父母知道自己的死讯该是多么地伤心。“让你贪,让你贪,不就是一百块钱么,没见过啊!把命都搭上了,冤不冤,就问你冤不冤啊?”林枫死命地抽自己的嘴巴。
更诡异的是死后居然搞穿越了,你说我一个好好的中国人,死后不进阴曹,不入地府,居然进了个这么个叫炼狱的鬼地方,还穿进了个这么丑陋的身体里,这可都是那个叫卡尔的造的孽啊!林枫吐槽着。
那一天,当他被寒冷吞噬,觉得自己就要game0ver时,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觉得温暖起来。当他恢复意识,他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无边无际的血红的空间。空间里的那些血红色正不断向他涌来,
“这是哪?有人吗?”林枫想大喊,都无论如何都发不出一丝声音。只有那些血红不断地,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向他涌来。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年?两年?还是十年?林枫己经完全丧失了时间感,他只觉得自己变的越来越精神,周围的血红色也越来越淡薄了,
这是一个来自某个叫炼狱的地方的叫卡尔的吸血鬼留下的记忆片断,确切地说这是某个叫卡尔的成神的吸血鬼的记忆片断。原来他现在所在的这个空间就是那个他看到的血红色的钻石内部,而那个血钻实际上就是卡尔的神格碎片。记忆里含含糊糊地说卡尔在炼狱被仇敌围攻,无奈之下运用秘术将神格自爆,并将其中精华部分运用秘法进入其他世界。并将一部分记忆输入神格,希望能找到个传人为自己报仇。
而血钻就是进入地球的那部分神格碎片,千百年来,神格在人们手中不停周转,却始终无法激活,它无法感受到一个与自己相近的灵魂,直到林枫的死亡,在林枫死去的一刹那,这血钻立刻感受到了他的灵魂的存在,并将它吸取进来。
过了很久,等到林枫将所有血红的能量都吸收干净,忽然间,时空一下子顿住了,然后他感觉到整个空间都在晃动,紧接着整个空间一下子像玻璃一样破碎成了粉末,结果林枫就发现了自己的成了这副鬼模样。?
“这该死的卡尔,人都挂了还不知道长一个心眼,好歹也要把仇人是谁告诉我啊,咱也好避着走不是?啊呸,是记着给他报仇。再说了,给我的肉身不能找个帅点的?长得这么报歉,出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吸血鬼。”林枫口里念叨着,“不过这肉身是谁啊?不会是卡尔的子孙吧?啧啧啧啧,下手还真狠!“
忽然间一阵眩晕,一股庞大的信息流一下子冲进他的脑袋,这是这个肉身原本的记忆,原来这个炼狱世界与他原来所处的地球有很大不同。首先这个世界是有魔法存在的,除了去学习魔法外,这个世界里每个生物一出生就会被炼狱世界赋予一个先天魔法,这是它们生存的根本。
而这里的所有物种都有两种繁殖方式。除了最基本的自然生殖外,还有一种生殖方式。那就是在炼狱的某些特殊的地方,每年都会平空出现一些新生的生物,这些生物一出生就是成年,而且脑袋里只有关于这个世界的最基本信息,以及一些生物本能,这些地方则被这些物种称为祖地。而这里则是吸血鬼一族的祖地,而他则是一名光荣的新生的原生吸血鬼,新生生粉嫩嫩。
“这下我也成天生地养的了?齐天大圣孙悟空?”林枫一愣,不过说实话,这副身体实在有点废材,对不起穿越众这高大上的身份啊,力量薄弱,动作迟缓,就连身体自带的本能法术也是个垃圾,一个自发的清洁术,这能力要他干吗,难道只是为了以后再也不用洗衣服了吗?不谈与记忆资料中的那些优秀的先天魔法相比,就是同上世他玩的《炼狱》中所有的吸血鬼所具有的技能相比也大有不如。
一想到上一世的吸血鬼角色,林枫忽然觉得头部一阵刺痛,顿时天旋地转,一下子晕了过去。
等林枫再醒过来,他突然发现自己脑子里又多了一大堆东西,丫的,当我脑袋是垃圾桶啊,要装啥装啥!不能这样,要不我可真怒了!
神格这东西相当复杂,而且每一个神的神格的本质都各不相同,但至少有一样东西是所有神格中一定得包含的,那就是规则。但是被林枫吸收的那份神格中所包含的规则,在它在地球的千百年里已经消磨的一干二净,所以虽然当林枫穿越过来时这个世界的意志就注意到他灵魂中所蕴含的神格碎片了,只是一直没找到其中包含的规则,这下这炼狱世界的世界意志可不干了。
不能够啊,我就是这个世界本身,在我的地盘上还有我找不到的东西?不行,我可得好好找找,一定要找回来,傲娇的世界意志君一直在努力地解析着林枫。
所以当林枫一想到记忆中的吸血鬼角色时,世界意志一下子通过他的记忆了解了这些游戏吸血鬼角色所包含的各种规律,比如技能,天赋,角色数据化等等,并且立刻将它吸收为自己这个世界所包含的规则,补全了自己。
更令林枫兴奋的是这世界意志顺手将这规则赐予了林枫,使之成为了林枫的能力,并且还将林枫的身体直接数据化。
简单地说,他,林枫,这下成为了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游戏角色,一个吸血鬼玩家。然后这世界意志终于满足了,完美!
啊呸,偏执狂什么的最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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