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里跳了出去,跳出了睡意绵绵的地方,往山坡底下飞奔而去,每次沿着这条路飞奔而下,身体处于惯性滑翔,我总得咬紧嘴唇才能够忍住尖叫。
露天市场,红底圆点的雪纺裙,印着牡丹花和仙鹤的绸缎裙子,桃红和柳绿,针脚都做得很差,却叫我的眼睛发亮,我在布匹里钻进钻出,欣喜地抚摩着那些图案,那些柔软的布片,那些繁复的蕾丝,几乎什么都喜欢。我没有一个富有的家庭,在东面城市里面我从不曾拥有一件漂亮的衣裳,所以面前的一切都叫人惊喜,那些廉价的裙子也叫人激动。我拉着小夕的手在露天市场铺子与铺子间的小路上走着,最后在一个卖墨鱼丸子的铺子前停了下来,两个人花两块钱买了两串丸子。
我从来没有自己给自己买过衣服,过去买衣服是一件特别大特别隆重的事情。十三岁那年过年,没有新衣服穿,妈妈因为要在家里做年夜饭,所以叫我自己坐公共汽车去爸爸上班的地方找他,结果爸爸陪着我在百货公司里逛了一个下午。那是冰冷的冬天,我身上还穿着一件丝毫不合时宜的灰色羽绒服,是过大的童装,绣着古怪的花纹。那个下午我一直看不到喜欢的衣服,那些好看的衣服又因为过于昂贵而不敢开口,于是爸爸带着焦灼的我在百货公司里逛了好几圈,越到后来越是沮丧,直到外面的天色已经彻底地暗了下去。爸爸说:“怎么办,实在是买不到你喜欢的。”而他还要回去继续上班。于是我捏着他塞进我口袋里面的车钱,坐上回家去的公交车,整个车厢里都挤着回家去吃年夜饭的人,充满了喜气,我想着第二天没有新衣服穿了,望着车窗外毫无意义的灰色楼群和树木,委屈得小声哭起来。
我对小夕讲着这件事,咬着墨鱼丸,她便成了我到南方后的第一个朋友。
后来我买了一条牡丹花图案的假绸缎裙子,那条裙子最后却是落得一个无疾而终的下场,我把它泡在洗衣粉里遗忘在水房里了,三天之后那些桃红色的牡丹花褪尽颜色,把整盆水都染成深红色,而那些假丝绸干脆全部缩水,皱成一团,我把它从水盆里捞起来,就直接扔进了走廊的垃圾桶里,不心疼,只是从此,买衣服再不是什么隆重的事情。
小夕习惯晚上熄灯后靠路灯的光在床上写信,她整个人趴在床上,在枕头上垫着一本厚厚的英文书,有的时候光着上半身,胳膊挡住了乳房的形状,在腰上盖一条毯子。
“你也可以写信。”她见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把笔咬在嘴唇里跟我说话。
“我不知道可以写什么。”我在撒谎,看着小夕在那里写信,笔尖不时地扎破信纸,并且笔尖与信纸摩擦着发出沙沙声,我的胸口再次涨潮,一些句子在我的手指间蠢蠢欲动,指尖发麻,我几乎就想翻身起来开始写信,那些句子已经要将我的身体挤破了,但是我在黑暗中拼命地想,却只看得到模糊的面孔在我的面前一晃而过,就好像失忆病人一样,我分明看到前一秒钟这张脸还清晰地浮现在东面城市的烟尘里面,背后是灰色的操场跑道,但是后一秒钟,这张脸连同背景一起消失,好像被擦去图像的录像带。
我竟然已经忘记了小五的面孔,小五的面孔。
于是说起恋爱来,我觉得小夕是有男朋友的,她总是半夜跑到走廊里打电话,手里捏一张电话卡,只穿着背心和短裤,肩膀靠在墙上,背对着宿舍的门,有的时候忍不住咯咯笑出声来。但是她不说,我们靠在床头什么都说,连罩杯的大小都彼此知道,但是她从不说起关于男朋友的事情,好似生活中从未有一个电话那边的人存在。女生宿舍门口总是有男生呆立着等各自的女朋友,在山坡的拐角处,那些男生抽着烟背着手站着或蹲着,但是我总觉得他们是窘迫的,他们跟背后那些有着巨大叶子的植物比起来竟是缺乏生命力的,他们如此乏味地站着,蹲着,等待着。每次我在水房里洗完澡,带着一身肥皂的香气,裹在湿漉漉的大毛巾里走在南北通风的走廊上时,我也总希望能够这样带着一身香气去约会,洗净的头发像只猫一样贴着耳朵,可是走走走,向外面一派葱翠的绿色走去,却总也不知道在那山坡拐角处等待着我的将是如何一个模样的人,我多么担心乏味。
“我们多少是有点残疾的。”忡忡坐在食堂里面说,她的面前摆着一碗罗宋汤,一碟子煎饺和醋,伸着两条笔直的腿,手里面还握着一瓶吮光了的冰可乐,用牙齿咬着吸管。
“嗯?”中午时分外面又下雨,但是不妨碍太阳将植物的影子投射在桌子上。
“我是说,恋爱方面,我们多少是有点残疾的,过去要得太多,希望得太厉害,是因为被禁止,到现在真的可以肆无忌惮的时候,多少就有点无所适从了。”忡忡那么瘦小的一个人,头发因为洗了几遍褪去一层颜色而多少显出枯黄来,而且正在疯长,好像顶着一窝疯狂的鸟,她缩在太阳的光影里面,又拼命地咬起手指甲来,十只光秃秃的手指头一个一个咬过来。
“我记不得小五的脸了,我担心过去的事情我都要忘记了。”我说,忡忡咬一口煎饺,一股汁水溅在了她的白衬衫上。我们俩走出食堂的时候,雨就停了,水珠还挂在所有的叶子上面,在太阳底下熠熠生辉,我们沿着山坡往底下走,忡忡指着远处说:“那里有一个湖。”我望着山脚下一片浓郁的绿色,“就在那片树林的背后,他们都说那里有个湖,不过从这里望过去正好被挡住了。”忡忡走到山坡底下的便利店里买了四罐啤酒,拎在塑料袋里,我们坐在已经蒸发去水分的平滑石头上面,忡忡的指甲涂成光滑的黑色。
“以前我曾经带了一瓶伏特加到学校里,我们俩在小花园里面喝到微醉,还去上课,可是你到底相信么,我们现在真的是残疾的。”忡忡打开罐子,泡沫涌了出来,“只有过去,我们根本就不在乎对方是怎么样的,也不知道索取,只是爱太多了,装不下了,一定要分出去,一定要去爱别人。”
在南方山坡我真的见不到我所迷恋的美少年,难道美少年们还是滞留在原地么,难道只有我们往前走去了么?我在清晨做梦,梦见与人接吻,在南方山坡最初的日子里面我总是梦见与人接吻,各种各样的陌生面孔,但是他们的嘴唇湿润而且异常温柔,我在梦里几乎要激动得哭出来,并且身体在潮湿的被子里也湿润起来。有一天我在清晨醒来,脑子里还存着梦里面一个余音缭绕的吻,我突然看到东面城市灰蒙蒙的操场,我坐在看台上,似乎是运动会,周围都是跟我一样坐在水泥板上的人,而操场上面坐着小五,他穿着紫色的运动裤和白色的汗衫坐在操场中央,很远,于是我集中所有的精神想要将视线推近,我要看清楚小五的模样,我不敢有半点闪失,唯恐他的面孔突然又消失,他离我越来越近,我睁大眼睛,手指都要颤抖起来,我感到他的面孔很快就要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就要看清他卷曲的黑头发和棕色的脸,我因此而被巨大的幸福感所笼罩。但是走廊里面的电话突然就响了,操场、小五连同那个吻,顿时就被记忆擦掉了。太早了,天都没有亮,没有人去接电话,电话铃执著地响了整整一分钟,断了,我的心脏因为这突如其来的间断而猛烈地跳起来,再把脸埋进被子里,试图重新回到刚才的梦境中去,肯定已经是徒劳的行为了,我深深地被这种正在遗忘着的不安全感围绕,焦灼起来。
我不能再去想,这就如同一个真正的失忆者,那些图像一旦失去就再也回不来。
晚上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重新翻出来念,多么熟悉的暗恋,少女总是等候在门里面,透过门洞等待门对面的作家归来,身体里面充满了疯狂却又不自知的欲望,一次偶遇就能够咀嚼长久,最后甚至怀上孩子,为什么我总是能够想象她在怀孕后渐渐衰败的美貌,发胖的身体和妊娠斑,而到连孩子也死去之后确实是无以寄托,于是死。我在书页的翻动中重新得到巨大的快感,纸张的气味就已经叫人心起涟漪,叫我无端想念起在东面城市里对阅读的饥渴,每个周末都是在图书馆里面度过的,靠在书架的边上,根本不知道时间是怎样过去的,直到天色全暗,图书馆里惨白的日光灯跳动着亮起来,腿已经长时间血液循环不畅而无法移动,可是阅读叫我的脑子里充满了念头,那些念头在血液里奔腾着,叹息一个人的死去,叹息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种种揪心的背叛离合,刻骨铭心的孤独,那些优美的句子、韵律、节奏就此被藏在身体里面,一到适当的时候就要翻腾出来,叫人身不由己地往悲剧里陷。
我在高考前最后的那些夜晚听无线电里的小说,在拥挤的宿舍里空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在柔和的风笛声里面听一个个的故事,我最喜欢那个写会褪色的红头发女孩的人写的小说,偶尔在深夜里的电台里听到,总是会一直听到念完,天空露出鱼肚白来。
于是我提醒自己,哪怕我忘记了小五的模样,也绝对不可忘记那些疯狂的暗恋时光,我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了好几遍,便记得自己铰着蘑菇般的短头发,在灰蒙蒙的城市里面,沿着墙壁,疾步快走的模样。
若我可以绕开这一段不说,我一定会选择不说,当我第一次跟父亲来到南方度假,在孤零零的医院里面打电话给忡忡的时候,我就只想与她一个人分享南方的葱郁。但是我绕不开,绕不开忡忡也绕不开j先生,我心里害怕很多事情,可是不知道如何去躲,这是到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的,我是个根本不知道如何去躲的女孩,我绕不开通往女生宿舍的坡路,也绕不开那个抛锚在路边的黄昏,更躲不开不堪回头去看的初恋,我只知道沿着墙,迅速地向前面走去,如若是死,我定是撞墙而死。
二○○○年的冬天,忡忡在网络聊天室里遇见j先生,同年冬天,我恋爱了。
其实南方山坡是根本没有冬天的,这里的四季根本就没有明确的分界线,但是我依然习惯于沿用东面城市的计时方法,当十二月份到来时,我觉得这就已经是冬天了,但是这里的冬天依然有着常青的树木,那些浓艳的花朵照旧在肆意开放,雾气和潮气笼罩着的山坡在十二月里显得更加迷人。那时候网络聊天室多少还是很流行的玩意儿,我与忡忡都在聊天室里有各自的名字,她叫重重,与她的名字同音,我叫特洛伊,因为光头女人辛妮德·奥康娜的一首歌,我与忡忡都喜欢里面的一句话,大致说的是:“没有另外一个特洛伊可以被焚毁,
若我归来,我定将杀死一条龙,我将重生。”宿舍里的电脑不能上网,于是我们晚上一起去图书馆的机房里排着队上网,我们在聊天室里面厮混那些消耗不去的时间,与陌生的名字搭话,或者人来疯地玩最最老版本的超级玛里奥,小人吃蘑菇,扔子弹,在水管里钻来钻去。
“j,”忡忡吐出这个音节的时候嘴唇拉得扁扁的,好像两片树叶一样,满怀着令人心醉的迷惘,“他叫j,他说他是个作家,他的开场白特别有意思,他说以后他有一个小说要用我的名字做主人公。”哪怕是多年之后,我都会记得从忡忡嘴里吐出这个音节的时刻,她的嘴唇,她身后湿漉漉的葱翠。
我突然之间就愤怒起来,我感到这是一个多么陌生的音节,我甚至不了解这个音节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是j,是杰,或者是其他什么符号所发出的声音,而且我丝毫看不起这文艺小说般的开场白,于是我的嗓子变得尖细起来,我用很刻薄的语气说:“他是个过气的作家么,为什么用那么蹩脚的开场白?”但是忡忡丝毫听不出我的尖酸,她走到我的前面去,耳朵里面塞着耳机,她迷恋辛笛奥康娜,也迷恋涅槃,还迷恋收音机头乐队,她收集所有的唱片,在东面城市里,这曾经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我陪着她拐过很多小弄堂,在棚户区里面转悠,寻找卖唱片的地方,那些用廉价的玻璃纸包裹起来的唱片叫她眼睛大亮。于是此刻,她缩回了音乐里面,走到我的前面去,走在山坡上,我恨她如此的悠然自得,恨她。
于是我故意提高嗓门说:“你还记得季然么?”
她突然转过头来,扯下耳机,很认真地说:“我记得,我很想念他。”然后她快步向前走去,我也快步地跟在她的背后,“但是我根本就找不到他了,他的电话号码都背不出来了,这怎么可能呢,才半年的时间而已,就背不出他的电话号码了,那个号码好像就在手边,可是对着电话机却怎么也拨不出来。”
“听说他是考到南方来了。”我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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