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天晴深深的叹了口气,顾顺阳连忙收敛面上的喜色,毕竟对面的三人中,还有一个是要变成丧尸的。
“能不能提取半尸人的抗体样本,阻止感染体变成丧尸。”叶晨满含希望的问道。
秦洛摇头“你这种想法很好,但是已经被证实是无效的。就算有效,你觉得以我们现在的情况,有可能提炼出抗体吗?”
叶晨的眼神再次暗淡,秦洛转头看向戴天晴“其实眼下的丧尸只是丧尸族的最初形态,因为人脑的复杂,他们被全身洗牌后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生长期。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可以把这些变成丧尸的人,看做是某物种的幼体。他们从本能开始逐步学习、转变,直到有一天他们变成成熟体。”
戴天晴的眉头紧了紧,他隐约觉得秦洛要表达的,绝对不止是表面那么简单。
果然秦洛还有下文“并不是所有的丧尸都会变为成熟体,只有其中极少的一部分才有可能慢慢成长,这也是一种物种的优胜劣汰。不过就算他们拥有了智慧,也只会变的更加凶残。这个星球上一切有血有肉的生物,都会沦为他们的食物,特别是人类。”
这几句话,彻底粉碎了戴天晴的奢望,他缓缓的闭上眼睛,“准备东西吧,无论如何我都不要做个没有任何人类记忆,只知道杀戮的行尸走肉。”
秦洛似乎打定了主意要当恶人“死亡也分两种:带着自己的记忆幸福的死去,完全丧失记忆麻木的死去。选择前者,你大约还有两个小时可以活,选择后者你应该还能再多活两个小时。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前者。”
方晓雨坐不住了“秦洛,你能不能不要说的这么残忍,我大哥他已经要死了。”
叶晨的嘴唇咬的死白,瞪着秦洛不说话。
戴天晴睁开眼睛,“晓雨,秦洛说的对,如果你们还当我是大哥,我希望你们能尊重我的选择。”
秦洛起身“珍惜这两个小时的相距吧,我就先不打扰你们了。”
说着他拉着墨上了楼,把大厅留给了三兄弟。
墨走在秦洛身边,忽然低声问道“我是不是不会被传染?”
秦洛扭头看他轻轻的点了点头,墨接着又道“你呢?”
秦洛摇头“我的抗体虽然没有你强,但是也不会被轻易传染。”
墨专注的看秦洛“我还在想,你明明是很关心我的,为什么不害怕我被感染呢。”
秦洛在转角处揉了揉他的头发“你的血对于病毒来说就是一种剧毒,它们见了你只有逃跑的份儿,所以你永远不用担心。”
两个小时后,秦洛再次回到大厅的时候,戴天晴的大半个身体已经失去了知觉,他连握刀子都已经无法办到。
“谢谢你秦洛。”戴天晴说的很真诚。
秦洛勉强点了点头,他希望自己下的这个决定是对的。
墨扶着戴天晴上楼的时候,秦洛对叶晨和方晓雨道“你们在外面等着吧,我不想用枪,尽量不破坏他的身体。但是结束后我和墨要在里面观察他至少两个小时,以确保他不会变成丧尸。”
两人谁都没有接话,秦洛也不指望他们此刻还能有什么常态的反应,紧跟着墨走上了楼。
秦洛将戴天晴领到了一个刘婶刚刚打扫好的客房里。当门关上的那一刻,戴天晴的眼泪止不住滑落下来,他听见叶晨撕心裂肺的哭声,以及方晓雨疯了一般的吼叫。
27第二十六章
戴天晴安静的躺在床上,呼吸微不可闻。黑青色的伤口处有阵阵腐臭散发出来,感染面积不断扩张,深色的脉络痕迹已经蔓延到了颈部。
墨将一只手臂平摊在桌子上,皱眉看着一脸纠结的秦洛。
秦雅的急救箱里,东西非常齐全。秦洛嘴角抽了抽,从里面拿出个一次性针管儿,瞪了足足两分钟,才把外面的塑料袋拆开。
墨轻叹了一声“不就是抽个血吗,你不用这么紧张。跟我以前在研究遭受的折磨比起来,比被蚊子叮一下都不如。”
秦洛将胶皮条缠上墨的胳膊,让他的血管慢慢鼓起“我、我不紧张。”
墨了然的点头“原来你手抖是冷的。”
秦洛抬眼瞪墨“这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墨偷偷的弯了嘴角,这样的秦洛看上去即别扭又可爱。
秦洛不知道别的男人有没有这个毛病,他是天生对打针就过敏。让他拿刀拿枪,杀丧尸砍怪物,他能眉头都不皱一下。受了伤,咬咬牙,忍忍也就挺过去了。不过不怕刀见血的爷们儿,未必就不怕护士姐姐手里的小针头。
墨看他手还在发抖,有些无奈道“你要是不行,就让那个叶晨来吧。”
秦洛没好气的哼了一声“是男人就不能允许别人说他不行。”
墨微微一愣,脑子里迅速划过一堆儿童不宜的画面。弄的他有些燥热,忍不住舔了舔微干的嘴唇。
秦洛低头用棉球沾了酒精,轻轻在墨的手臂上擦了擦。捏着针管儿又掂量了好一会儿,也没敢下手。
墨也不拆穿他,在他看来秦洛虽然杀人的时候带着股狠厉,内心其实满柔软的。绝对是那种你对他好一分,他就会对你好两分,你给他五分,他就还你十分的人。
秦洛刚刚跟他商量,用他的血救戴天晴的时候说过,这种方法成功率非常低。血族的血液不光能对抗引起异变的病毒,从某种角度上讲好比剧毒。不论是丧尸还是人类,只要注入少量就足以致命。正常情况下,戴天晴的存活几率不会超过千万分之一。那种电影里,血族们只要咬上一口,就能让对方变异;或者给对方喂点儿自己的血,就能制造出另一个血族的事情,现实里并不存在。
血族说白了也是人类的一种进化方向,只是这种进化发生在上千年前。他们一样拥有血肉之躯,虽然衰老的极其缓慢,但同样有着一颗鲜活的心脏。因为视觉极其敏锐,他们对光感反应很大,所以他们不喜欢强烈的阳光。并非像传说中那样,吸血鬼会在阳光下灰飞烟灭。什么害怕圣水、大蒜、十字架那更是无稽之谈。
他们只吸食新鲜的血液,也是一种进化的表现。血液中含有一种无形的神奇能量,末世前未被人们发现,所以才有了对血族的种种传说。末世后这种能量被发现,血族吸食血液就变得很好解释。他们通过自己特殊的牙齿,可以直接提炼这种神奇的能量,并把他们转化到自身。也正是这种吸食,他们才有了更悠长的生命。而血族之所以更喜欢袭击人类,也是因为人类体内这种特殊能量更为稠密的原因。
有些人一直贪恋的渴求着这种进化,他们不停的研究,企图得到最终的密码。可惜,直到末世爆发,血族开始现世行走,人类成功的转变成血族的例子,仍旧凤毛麟角。秦洛此刻的做法,希望到底有多渺茫,他自己非常清楚。只是没有尝试,他不想轻言放弃。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告诉方晓雨和叶晨的原因。
千万分之一的概率,在一个人身上发生,和零基本没有什么区别。他不想给了别人希望,再把这个希望狠狠捏碎。如果让那两个人知道,给戴天晴注射血液的,就很有可能换成是叶晨。这种如同亲手杀死自己亲人的方式,那个家伙说不准就会崩溃掉。这不是秦洛想看到的,所以秦洛决定自己来做这个恶人。
墨看着秦洛都快闭上了的眼睛,无奈的问“你,确定能准确的把针头插入我的血管吗?”
“不、不能……”秦洛有些沮丧,戴天晴不能再耽搁了,紫黑色的脉络,已经蔓延到了他的颈部,照这样的劲头,用不了多久,病毒就会侵入他的脑细胞。到时就算是真有奇迹发生,他的记忆也被破坏掉了。可是对于打针,他还是摆脱不了本能的抗拒。
墨伸手抓过针管儿“还是我自己来吧。”
秦洛用手背抹了把脑门上渗出来的细汗“你还不是一样没干过。”
“看着好像挺容易。”墨不打算告诉秦洛,他吸食了那些研究人员,捕获了他们的记忆后,取血样对他来说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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