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111觉得沈先生这会应该想想支线任务失败留下的bug。”
把脸埋在林建白的肩窝,唇轻摩擦着,“你是说我之所以还没离开这一卷,这就是bug?”
“叮,系统维护中。”
沈默抿唇,眉宇皱起,关键时候永远指望不上这货。
“不多睡会?”看着青年起身,林建白揽着他的腰把他压在自己胸口,手掌缓缓抚摸着他的腰际。
沈默摇头,起床穿衣服,站在衣橱前整理衬衫领口,套进去米色毛衣,他转身望着床上还没动弹的男人,“起来。”
“马上。”林建白掀开被子坐起来,赤裸的健壮身子暴露出来,有几道较深的伤疤,更多的是些许暧昧的咬痕,后背上有或深或浅的抓痕。
平静的视线停在林建白腿间坚挺昂立的器具上面,沈默穿好大衣,双手放进口袋。
被明目张胆的注视,林建白眼眸微沉,站起身走到沈默面前,腿间之物前端小口有透明液体滴出来,拖到地上,拉下一条长长的银线。
“不冷?”沈默从鼻腔发出一声轻笑。
林建白抓着沈默的手放在自己胀大的器具上,带动着他的手上下套弄,微微喘息着去吻他眼角那颗朱砂痣。
下颚抵着林建白肩膀,透过他身后的穿衣镜正好可以看到他背后的景象,那些伤痕无一不在提示着昨晚的疯狂,沈默垂下眼角,忧郁的神色掠过。
用手给林建白舒缓之后,沈默帮他穿好衣服,先洗漱完去看了眼林雪。
再回来时,直接去了洗漱间,站在林建白面前给他刮胡子,力道把握的刚刚好。
敏锐的捕捉到眼前的青年似乎有点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林建白紧锁眉宇,嗓音低沉,“怎么了?”
“将军,我想再听一次你昨晚对我说的那句话。”沈默声音淡淡的,垂着眼帘,看不清眼底的情绪。
林建白滚动了几下喉咙,绷紧面部肌肉,见过无数次生死存亡,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他有点紧张。
仿佛过了很久,又似乎只是一瞬过后,沈默听到耳边炙热的呼吸,低低的声音,
“....我爱你。”
沈默手里的动作一顿,沉默着帮林建白清理好下巴的胡渣,整理了他的军装领口。
搂着沈默的腰,林建白微抬下巴,眼角凌厉,“你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什么?”沈默挑眉。
林建白蹙着眉头,深深的凝视着他,“忘了说那三个字。”
“知道了。”
沈默说完就弄开腰上的大手迈步离开,谁知刚走出去几步又被抱回来,有力的手臂勒的他无法呼吸。
第26章卷三
两人在洗漱间待了会出来,副官走上前,递过去上海晨报,微低头敬畏的说,
“将军,五分钟前,南京国民政府那边来电,要求您尽快前去参加会议。”
看清报纸上的内容,林建白眉峰一冷,当下便吩咐副官领两支军队前往滨江码头。
“在家等我。”整理好军装袖口,林建白把军帽帽檐调正,俯身在沈默发顶亲了一下,快步离开。
沈默靠在门边,望着林建白挺拔的背影,眼睛跳了跳,他觉得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
上午他在士兵的保护下去医院看望陆志兴,没有发生争执,父子两人一躺着一坐着,聊起如今的局势。
陆志兴的话语有点奇怪,似是在托付,又像是知道什么。
“父亲,我喜欢林建白,跟我爱不爱国,这是两回事。”沈默平静的纠正。
“他曾经是北洋政府的不败将军,如今是国民政府委以重任的督军。”听到前一句的时候,陆志兴锁着眉,竭力忍住没有发怒,他的语气沉重,“秋风,你是我陆志兴的儿子,该走哪条路,希望你想清楚。”
沈默没有开口,眼角朝下。
“徐家跟我们陆家是几代世交,徐莹那孩子学识涵养都是一等一的,秋风,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病房陷入一瞬的沉静之后,有道淡淡的声音响起,“父亲,已经晚了。”沈默说完便朝陆志兴深深的弯下脊背,停顿了会就站直身子迈步离开。
陆志兴终究没有管住满腔的怒火与失望,桌上的茶杯被他扔出去,重重的砸在门上。
两天后,林建白回来,下巴冒出的胡渣衬着那张刚硬的脸庞,显得有些疲惫。
“出了什么事?”沈默按摩着林建白的太阳穴,蹙着眉头问。
林建白握住沈默的手放在嘴边亲吻,他的声音沉肃,“上海要乱了。”
当天夜里,将军府的宁静被一通电话打破。
沈默在林建白起床后就立刻穿好衣服出去,他听到书房里副官正在打着报告,很长,也很严谨,但他只捕捉到一句。
日军以保护侨民为由,要驻守的军队必须撤出闸北。
脚步飞快的进去,沈默脸色有些难看,他抿着嘴唇问书桌前看地图的林建白,“今天多少号?”
“1月8号。”
8号.....
沈默捋了捋因为起床太急没有拾的头发,垂下的眼帘遮住了其中的惊骇,原来这就是bug。
历史上的一二八事件提前了二十天。
在看到林建白对副官下达指令后,他脱口而出,“我必须跟你一起去。”
林建白拧眉,一脸煞气,“我不批准。”
扫了眼地图上涂着记号的几个地方,沈默抬眸,语气淡定,“这次我能帮到你。”
手放进他的发丝里摩挲,林建白的嗓音放轻,亲昵的哄着自己的爱人,“听话好吗?”
沈默抿直唇角,紧了紧垂在两侧的手,没有再说什么。
林建白走后一小时,沈默在书房里冷静的走了两圈,然后把随身携带的怀表拿出来,打开外面那层,把里面那张折起来的东西放进书桌抽屉一本书里面。
一张薄薄的纸,上面的数字惊人,能够让南方势力崛起一大步,也能让林建白在上海集齐大量的军资。
他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
林建白走后两小时,沈默开始焦躁不安,找出林建白平时爱抽的烟卷,点燃一支,靠着书桌静静的抽着。
同一时间,日军以二十余辆铁甲车为前导,分兵五路,从闸北各路口发动进攻,林建白亲自带兵猛烈还击。
天边泛起一抹鱼肚白,寒风吹拂,将军府正门站岗的士兵打了个哈欠,一夜没睡,尽管很困,却也不敢松懈。
外面火焰漫天,以闸北为中心的周围地区战场极为惨烈,街市四处可见火光。
日军在装甲车的掩护下,连续发起猛攻,日机也由航空母舰“能登吕”号起飞,对闸北、南市一带狂轰滥炸,战火迅速漫延。
这时,一辆小汽车经过,停在将军府外,车里走下来的男人穿着黑色大衣,双手懒散的放进口袋,俊朗的脸上带着一贯的笑容,看不清有几分真几分假。
门口的士兵看清来人,走过去问,“容爷,不知您来是...”
“我从闸北那边过来。”容四扯开唇角,挑了一下眉毛,“目前战况不太理想,将军有话要我传达。”
片刻后,将军府的大门拉开,有士兵跑进去传递消息,十九军跟二十四军被困,南京政府那边没有动静,由宋培带领的三十五军也迟迟不出兵援助。
很快,一辆军车从将军府出发。
“大清早跑来当信差,还真是无聊。”角落里,容四靠着墙壁,修长的手指间夹着一支烟卷,他仰头看着天空,笑的有点伤感,“你也看见了,我现在在做好事积功德,争取能得到点福报,下一世,我会去找你,怎么惩罚都好。”
风过,烟卷上的火星子时明时暗,发丝轻微晃动,那双总是含笑的眼眸掠过落寞与懊悔。
等沈默赶到的时候,商务印书馆总厂和东方图书馆在日军投掷的炸弹下付之一炬。
他从顽强抵抗的士兵那里得知林建白已经前往北站,那里作为上海陆上交通枢纽,得失关系整个闸北的安危,林建白带走的只有一支主力军,全军四十五人,全是跟随他历经杀场的老兵。
去往北站的途中,沈默坐在车里看着街上混乱的人群,那些被地下党鼓舞着游行的队伍在这时候无疑不是在妨碍干扰国民政府的政策,给那个在前线战斗的男人带来的只怕是极大的阻力。
北站的情势恶劣,战火激烈,他刚下车就见几个士兵从四面过来,为首的男人一身杀气,眉眼凌厉,踏着一地的弹壳废墟走来。
看到牵挂的男人完好无损,沈默弯起嘴角,当余光无意撇到一处,脸上安心的笑容骤然凝固。
1932年1月9号上午10点35分,第九军还活着的士兵看到青年突然拿出一把枪对准他们的将军方向。
林建白脚步停顿,凝望着不远处的青年,眉宇刻出川字,他的目光深邃如墨。
砰一声枪响,几乎同时的,枪声又响。
镜头仿佛被放慢无数倍,林建白看着青年胸口有血花喷涌而出,鲜艳的色在瞳孔放大。
他的世界空白了。
副官回头,隐藏在暗处的杀手被打中眉心,当场身亡,他想到某种可能,寒意从脚心扩散,手一松,枪掉地上,他煞白着脸咚一声跪下去。
那名对沈默开枪的老士兵是林建白手下最得力的爱将,一生都在保护他的将军。
那一刻,他看到将军有危,来不及多想,本能的打出一枪。
混沌的大脑清晰之后,他拿着枪的手不停发抖,也跟着跪下去。
烽火没有因为青年的血停止,枪击声迅疾,手榴弹炸出的浓烟渗透进空气,堵在目击这一幕的所有士兵心口。
沈默在倒下去的那刻落入熟悉的宽厚胸膛,他勾起溢出血液的唇角,“你的士兵还真是死忠。”
“快,军医在哪?快啊----”硝烟弥漫的北站外,沉稳从容的将军慌乱无错的大喊。
副官跌跌撞撞的跑开。
“我说过...我...我能帮你。”沈默喘息着,脸色苍白如纸,额前冷汗渗出,他力的挤出笑容。
手抹着青年嘴边不断冒出的血水,怀中人的温度在一点点降低,林建白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恐惧。
“把...把头低下来一点..”
林建白僵硬的低头,一滴温热的泪水从赤红的眼睛里泛出,顺着眼角滴落,啪的打在沈默那颗朱砂痣上面。
“....活着....等我..”失去温度的唇贴着林建白的耳朵,沈默缓缓伸出手去摸他的脸,想要更深的记住这个男人。
手无力的垂下去,半空中被轻微颤抖的大手握住,发抖的嘴唇轻吻着手心。
“欠你的....我爱你...”最后一次呼吸着男人身上的气息,沈默虚弱的闭上了双眼,再也没能睁开。
第27章卷四
沈默看着面前的戈壁荒漠,已经没了最初的震惊,他淡定的环顾陌生的地方。
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残阳如血,孤寂荒凉。
“嗷---”
一声狼啸冲入耳膜,沈默神色一紧,他僵着脖子侧头,对上一双充满审视和锋利的蓝色眼睛。
“叮,恭喜沈先生正式开启《大风起,菊花黄》,任务,在乌力罕.巴图的大婚之夜取代公主,与他行夫妻之事,协助物品,菊花灵三颗,顶级蒙汗药一包,多柯勒草原地图一张,随想随到。”
“把这副身体的具体情况告诉我。”在脑中冷静询问,沈默不敢动,仍由着面前的银狼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舔着。
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
“叮,阿呆,年龄15,天朝人氏,父母经商,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遭遇罕见沙尘暴,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在狼群长大......”
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他得出几点信息。
一,这副身体在从漠南迁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强盗,几经磨难,终究没有活着看见绿洲。
二,天朝和亲的队伍将会在十日后抵达,他必须赶在前面混进巴伦族落,接近乌尔罕.巴图。
理清所有思绪,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帘,不知道那个男人现在怎么样,希望抽屉里的东西能起到帮助。
身下的黄沙经过一天的烈阳晒烤,残留的温度灼人,沈默动了一下身子,身边那匹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喷鼻。
似是确定了什么,银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这会像是在表达某种欢喜。
沈默脸上浮现犹疑,缓缓伸出手,随即就见银狼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心。
绷着的神经松懈,他在心里舒了口气,这匹狼是当年救下原身的两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经在两年前老去。
可以说世上与少年最熟悉的就是这匹老狼王了,好在对方没有从他的气息里察觉出什么。
狼王昂着头,引颈长啸,悠长的啸声彻响,让这片无边沙漠愈发萧瑟荒芜。
下一刻沈默就见黑压压一片从四面八方出现,近了才看清是一头头野狼,没见过真狼的沈默头一次见到一匹,已经惊吓不小,这会有上百头朝他的方向狂奔而来,着实震撼了一把。
所有的狼围着沈默呼啸,声音之大,刺激的耳膜发疼,他抬手把身上脏乱的古怪衣服整理了一下,试图直立行走。
没有人教少年像人一样走路吃饭,活了十五年,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狼,四肢在地上爬着走动。
老狼王伏在地上安静下来,余下的上百头狼像是接到狼王的命令,在沈默周围跑了几圈就转头分散跑开。
天边不知何时有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洒在无垠的细沙上,覆盖了一层清冷的银色,有风徐徐而来,卷起的风沙宛如一缕轻纱飘舞。
沈默趴在狼王身上,双手轻拂着它两边的银色鬓毛,这副身体极为虚弱,不知道能撑多久。
晚上的时候他忍着恶心喝了几口野狼叼上来的沙狐血,又咬住一块血淋淋的肉吞下去,剩下的都给狼王吃了。
在沙漠里,活着最重要。
六天后,一个少年出现在巴伦部落外围的多柯勒草原,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头年老的银狼。
沈默蹲在河边,把头埋进水里不停的喝水,直到感觉肚子撑了才抬起头,抹了把脸上的水珠,他满足的叹息。
看着同样俯在水边喝水的狼王,沈默把它眼睛周围的沙土洗干净,“多喝点水,能不能成功就看晚上了。”
夜晚,万籁俱静。
沈默紧了紧脏破的衣服,跟着狼王沿着隐秘的小路,避开巴伦族外守夜的几个族民,从后面的帐篷那里躲进去。
今天是巴伦族一年一度的摔跤节,族人们聚集在篝火旁载歌载舞,为今天得胜的勇士们呐喊。
沈默跟狼王没敢靠近,偷偷躲在远处山丘那里望。
巴伦族的男女在长年累月的狂风烈阳下皮肤粗糙,身材健硕魁梧,他们奔放热情,尤其是女子,看到仰慕的勇士,就会送上烈酒,在族人们的鼓舞中示爱。
篝火旁掌声与起哄声大起,一名壮的英俊勇士跑过去抱起头扎花色布巾的女子高兴的大吼。
“请大汗赐婚!”
族人们纷纷重复,一声比一声响亮。
有道浑厚的声音传出,“准。”
激烈的欢呼声响起,有祝福,也有庆祝巴伦族接下来的喜事。
沈默寻着声音搜寻,借着大片火把的光亮,他看清了被拥戴的人。
彪悍威猛的高大男子赤着上身,玄色腰带随意绑着,腰间挂着一把银色弯刀,肌肉粗犷,胸口有图腾栩栩如生,骨节粗大的手接过族人递上来的一坛酒,仰头大口饮着。
他就是这卷的任务目标,巴伦族的新任大汗乌尔罕.巴图,性格火爆野蛮,嗜血残忍。
想要接近那个暴力狂,并且取得他的信任,简直比登天还难,就算不死也会丢掉半条命。
飘来的空气里除了烈酒的香味还有诱人的肉香,沈默舔着干涩破血的嘴唇,疲倦的双眼眯了眯。
第28章卷四
巴伦族的大汗永远都要比别人狠,第一勇士,最强的男人。
对于生活在草原的族群而言,女人用来增加人口,马是战斗力,食物是不够的,尤其是冬季来临之前,需要去抢去争。
所以他们不需要仁慈,优柔寡断的大汗,只需要最狠最厉害攻击性最强的领导者。
如果领导者不够强,他们会反抗,会去推举更强的勇士。
但巴伦族人对他们的大汗虽有尊敬,却没有效忠。
在他们心里,只有两个字,生存。
乌尔罕.巴图就是巴伦族威望最高的男子,他坐上大汗之位那天,屠杀了二十多名强盗,用热腾腾的鲜血洒遍族外的双峰泉。
今日的摔跤节之所以史无前例的壮大,一是为了庆祝今年的牛羊丰,二是与天朝的谈和协议。
月光下,火把上的光焰随风摇曳,族人们端起大碗爽快的喝酒,大口吃着烤熟的羊肉。
篝火边一匹银色的巨狼猛然窜出,正在饮酒的男子猝不及防,面前的火架被扑翻,酒坛被他掷出去,砸在那匹奔跑的狼身后,哐当一声响。
这一幕发生的太过突然,狂欢的夜晚在狼啸声中被打破,族人们看着银狼矫健的身影从他们视野闪电般穿过,等他们反应过来,寒光一闪,锋利的匕首直袭乌尔罕.巴图的心脏。
空气骤然震荡,噌一声,弯刀出鞘,乌尔罕.巴图粗壮的手臂猛地一挥,刷,弯刀劈下,头颅飞起,鲜血噗的喷涌,在半空划出血色的弧线。
所有族人没有一点恐惧,更多的是亢奋,对强者的崇拜。
那名不知何时站在乌尔罕.巴图身边的女子失去头颅的身体砰的倒在地上,浓稠的血咕噜噜的往外冒。
有族人上前撕开女子的衣服,后颈的黑蝎子图腾暴露出来。
是扎西里的人。
乌尔罕.巴图面色狰狞,舔着弯刀上的鲜血,本就骇人的眼神愈发可怕,他转动着嗜血的眼睛,忽而一睁,望着那匹已经奔至不远处山丘的银狼。
眯起眼睛望着男子抬起左手做出一个奇怪的手势,沈默瞳孔一缩,低估了对方的杀戮心。
原以为派狼王涉险去破坏暗藏的杀手对乌尔罕.巴图的行刺计划已经够表达他的诚意,现在看来,他太大意了。
眼看狼王离他越来越近,沈默突然微昂头发出一声长啸,啸声由小变大。
刹那间苍茫旷野里狼啸声横空而起,由远及近,一只只狼在高低不齐的山丘出现。
浓墨般的天幕下,一双双闪烁着森森绿光的眼睛在夜色中犹如死亡的幽火。
一阵呜呜的牛角号声突起,巴伦族人有秩序的靠拢,老弱妇孺纷纷进帐篷,坚守的全是年轻力壮的男子。
生活在草原的族群们都清楚狼群的追逐有多可怕,所以他们举起弯刀,却不敢贸然攻击。
沈默在狼王不停蹭他裤腿的情况下,伸手接过对方嘴里叼着的羊肉,表扬的拍了拍它的脑袋。
形势对他很不利,他在赌,赌乌尔罕.巴图对他的兴趣有多大。
“我刚才帮了你。”看着渐渐走近的暴怒狮子,沈默滚动着喉咙,黑亮的眼睛里有冷静,也有被掩藏的紧张。
乌尔罕.巴图脚步微顿,弯刀回鞘,他打量着突然出现在部落的陌生少年,身子骨比那群牛羊还要柔弱,能悄无声息闯进来,胆量不错。
扫了眼到少年腰部位置的银狼,乌尔罕.巴图眉峰微挑,狼这种野性凶残的动物竟然会被驯服。
有点意思。
耳边咕咕的声音挺大,狼王好像在说,它饿了。
沈默额角一抽,他不吃,狼王是绝不会先吃的,可这会实在不是享受美食的时候。
狼王嗷呜一声,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