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只白骨精》村里有只白骨精_分节阅读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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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更要仰仗老天爷的风调雨顺。
  凡事都要往好的一面想。林娇是个乐观的人,安慰了自己几句,见那几条鱼已经奄奄一息,赶紧拾掇着烧了鱼汤。大约是鱼肉本身确实够鲜美,就她那手艺,出来的汤尝起来味道居然还不错。
  水缸里的水已经只剩个底儿了,林娇吃过了饭,拿扁担挑了两只木桶去挑水。汲水的地就在之前她洗衣服的桃花溪上游,家中没打井的村人,都是到那汲水的。
  林娇晃晃荡荡地到了地方,弯腰把桶按进水里。木桶本就有些分量,再加上满水,从这里一路挑回家,尽管路不算长,但绝不是件轻松事。也不知道以前的春娇怎样,反正林娇第一次挑水时,因为躲懒不想来回几趟,把水汲满了,结果在半路上倒了了大半,等到家时,两只桶里的水只剩个底。所以这次她学乖了,只汲了半桶不到的水。即便这样,挑担起身的时候,两条腿还是有些晃晃悠悠。
  “阿娇,我帮你!”
  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
  林娇回头,看见一个穿了青布短衫的青年正站在自己身后,肩上斜背了个褡裢。他有些清瘦,但面皮白净,眉眼清俊,与林娇这半月来见惯的乡间男人有些不同。此刻他正望着自己,一双眼里满是掩饰不住的欢喜之意。
  林娇没见过这人,但想必从前与春娇是认识的。正迟疑着,那青年已经不由分说地抢过她肩上的扁担,重新到溪里汲了两桶满满的水,稳了下,站直了身。
  看得出来,他应该也不是常做这活的,开始的时候也晃了几下,只很快,便挑了水大步稳稳向前而去。
  林娇愣了片刻,只好跟着慢慢往回走,与这青年中间隔了几十步的路。半路时,对面正好走来两个挑着空桶的妇人,想必也是打水的。这两人林娇认识,那天春娇跳水她醒来后,村里围观的人来了不少,她两个也在。一个是杨老二家的李氏,一个是住她家边上的春杏,比春娇大几岁,也是个丈夫去打仗了便没回来的寡妇,自己没儿子,就从大伯家过继了一个养着。
  杨老二家的看见了前头的那青年,笑嘻嘻打招呼道:“哟,青山,进学回来啦?你娘平日都舍不得让你干重活,你这是帮谁挑水呢?往后高中状元,骑了高头大马回乡,可不要不认婶子……”
  林娇回过了味,原来他便是石寡妇的儿子石青山。
  石寡妇精明能干,一心疼爱儿子,又深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道理,所以尽管入学的束脩和书本钱在寻常庄户人眼中虽是笔大支出,到儿子八岁时,就他送去个私塾里上学。后来家中男人出意外没了,石寡妇听私塾先生说自家娃是块读书的料,好好念的话,往后金榜题名指日可待,一咬牙,便仍供着儿子上学。
  石青山天资聪颖,晓得寡母不易,对自己期望又高,所以读书十分刻苦。十四岁那年杨能文代他出征后,他便考中了县学的秀才,年岁最小的一个,一时名声大噪,县里最有名的东山书院破格减免了束脩招他入学,十里八乡的村人也都知道桃花村石寡妇家出了个文曲星下凡的儿子。只是他运气不好,次年的秋试因了朝廷打仗被取消,三年后十八岁,又逢太后国丧,当今皇帝宪宗是孝子,命天下斩衰三年,自然也不开科。到了今年,朝廷这才下了重新开科取士的皇榜。石青山如今已经二十出头,等待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这一科,他与天下所有读书人一样,欢欣不已,石寡妇更是紧张。离秋试虽还有大半年的时间,却催着儿子重回书院静心读书,准备八月的乡试。
  石青山见是同村妇人与自己搭讪,笑了下,叫了声李婶,脚步却没停,挑着担飞快而过。
  杨老二家的目送石青山,扭过了头,撞见正走到了自己面前的林娇,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回头几次,目光有些狐疑地在她和石青山的背影间来回转了几圈,撇了下嘴,便斜着眼从林娇身边而过,林娇听见她呸了一声:“老肥猪上屠,挨刀的货!妖精!”
  林娇装没听见,见那个春杏倒是停下了脚步,看着自己的目光里仿佛有些同情,欲言又止的样子,便朝她笑了下,继续往自家去,进了院子里,看见石青山已经挑了空桶从屋里出来,两人迎面碰上,下意识便道:“谢谢你了。”
  石青山仿佛有些错愕。林娇这才反应过来,忙改口道:“前几天就听你娘不停念叨说你要从书院回来。她正盼着呢,你赶紧回家去吧。”
  石青山哦了一声,说:“你家缸子里水空了,我挑满再走。”说着又快步而去。
  石青山不顾林娇阻拦,来回三四趟,终于把大水缸挑满,放下扁担时,林娇见他额头出了汗,微微有些气喘,能武还拉住他还不停问着书院里的事,有些过意不去,递过一条刚洗的布巾,笑道:“擦下汗吧。要是不嫌弃,带两个能武蒸的馒头回去,尝下他的手艺。”
  石青山并未接布巾,只抬袖擦了下自己额头,然后拿过刚才放在桌上的褡裢,解开了。里面除了书本笔墨,还有个纸包。他拿了递给能武道:“阿武,给你的,酥烙。”
  林娇瞟了眼,见纸包里果然是几块沾了糖粉样的东西。这种零嘴,不用想也知道是奢侈品。能武显得很高兴,手刚伸出去,却很快又缩了回去。虽看不见林娇,却仍朝她站的方向转过了头。
  林娇想推脱,石青山已经开口道:“我也给我娘带了一包。这是特意给阿武的。”说着塞到了能武的手上。
  林娇见他这样说了,再推脱便有些没趣。能武欢天喜地朝石青山道谢。石青山这才收了包袱往外去,林娇跟着送了几步。两人一前一后到了院子的篱门前,石青山突然停下脚步,转过了身,手上竟又像变戏法般地,多出一块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粉蓝色细布,脸微微有些泛红,低声道:“我知道你喜欢这颜色,这是给你的。”
  林娇没提防吓了一跳。还没回过神儿,他已经把布搁在边上的石磨盘上飞快而去,这次是真的去了。
  ☆、第四章
  林娇哎了一声,见他人转眼便从自家院子外的那条泥巴路上没了,盯着那块布看了一会,脑子里忽然蹦出几天前石寡妇过来串门子时的情景。
  当时石寡妇一边帮她挑拣今春播种要用的谷种,一边说道:“阿娇啊,村里人都在背后说你的闲话,婶子我却不信,听见了还要骂她们几句。别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婶子我最清楚了。那些听风就是雨的长舌妇们,以后个个都要拔舌头的!”
  林娇有些感动。又想起自己刚醒来那天,屋子里人虽围了不少,只看热闹的多,真帮忙的,也就只有她了。知道她人虽辣,说话也大嗓门,人却十分热心,刚要表示下谢意,石寡妇看她一眼,欲言又止。林娇最善察言观色,立刻笑道:“婶子还有什么话,只管说。”
  石寡妇停下手上的活,凑近了些,这才低声说:“阿娇,婶子把你当自己人,也就不瞒你了。我家青山自小聪明,提起我儿子,十里八乡的哪个不知道,连书院的史院长对他也器重得很。那史院长,你也知道,祖上曾在朝中做过官,世代书香门第,是连朝廷都知道的大儒啊。我前次给青山送吃食和衣物过去的时候,院长夫人听说我来了,竟亲自招呼我请我吃茶,问了好些我家青山的事,又夸他前途好。夫人有个闺女,比我家青山小了几岁,知书达理那就不用说了。我瞧夫人虽没明说,我却也听出了几分意思,必定是相中了我家青山……”
  石寡妇说话的时候,虽然尽量在掩饰心情,但说到最后,眉梢眼角的喜色是遮也遮不住。
  林娇心想这是好事,正要恭喜几句,却见她忽然瞟了自己一眼,亲热地问:“阿娇啊,婶子这些年待你如何?”
  林娇一怔,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自己到此虽不过半月,却也从能武口中得知她常过来帮忙的。自然郑重说,“婶子对我自然是好,处处照应。”
  石寡妇笑了下,这才叹了口气:“阿娇啊,你男人从前替我家青山去打仗,一去就没回。虽说有当年我家男人那事在先头,只也是天大的恩情。如今撇下你一人和能武怪可怜的,做人不能忘本,婶子这才尽自己的力,能帮你几分是几分,这是在还恩。往后我家青山若是能出人头地,婶子自然也不会忘了你。咱们大夏国的寡妇也不是不能改嫁,你要是有这心思,跟婶子说一声,婶子会悄悄帮你留意下有没好人家。你年岁不大,样貌又好,也不愁嫁不到合心的,只那都是后话了。如今你既然还没出杨家的门槛,平日言行就要越发注意,千万别犯一时糊涂,害自己空想,也给旁人招来闲话……”
  林娇记得石寡妇当时跟自己说这些的时候,眼睛一直在看着自己,有点试探的味道。当时还不大明白她说那些的用意,以为只是想起与黄二皮有关的谣言在劝自己,只是含含混混地应了几句。现在联想起片刻前石青山的一言一行,忽然醒悟了过来。
  难道是石青山对自己,哦,不是,是对春娇日久生情,石寡妇知道了,这才故意在自己面前说了那番话,意思是提醒自己,做人不能忘本,更不能肖想不该得的东西,比如她儿子石青山?
  这年轻人喜欢春娇,这一点林娇觉察到了。她对这个今天才见到的年轻人第一印象不错,但也仅此而已,却不知道春娇之前对他到底是何想法。
  石青山虽然比春娇大,但按惯俗,却应该称呼她为“嫂子”,但是……想起石青山之前对自己的亲昵称呼和投过来的目光,凭女人的直觉,林娇觉得没那么简单。
  这个认知让她大感不妙。
  她初来乍到,之前的春娇在这个桃花村里,人缘明显混得也不好。现在唯一能给她搭把手说句话的,就是欠了杨家人情的石寡妇。石寡妇泼辣,眼里揉不得沙子,与她处了几次,林娇早摸到了她的脾气。且因为儿子石青山的缘故,她在村人眼中也有些分量,平日还算说得上话。只是欠老杨家人情是一回事,她的宝贝儿子和老杨家的寡媳搭到一处去,这却又是另一回事。石青山看起来前途一片光明,眼看又有门好亲事,她这个做娘的,又怎么会让自己的儿子与春娇这样身份的女人缠到一处去败了名声?
  这样想来,上一次应该是她趁了黄二皮闹出的风波过来探自己口风的。要是坐实了她心中的疑虑,自己也就彻底得罪了这个村里目前唯一还能帮自己的人。到时候要再出什么事,自己可就真孤立无援了。
  分清利害,尽量把有用的人拉拢过来,迟早能派得上用场,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条斗争法则。所以现在,她要想站住脚跟,就得巴结好这个石寡妇,彻底打消她的疑虑,让她相信自己对她儿子没有丁点的念头。要不然万一那个陈百天夫妇生事,自己连哭都没地儿去了。
  早明白这一点就好了!
  林娇有些后悔,悔不该刚才居然没拦住石青山。他替自己挑水来回好几趟,肯定落入了旁人眼中,说不定现在已经传到了石寡妇耳朵里了。她本来就有心病,这下只怕心病更重。
  石青山留下的那块布料,颜色是雨过天青的蓝,虽不是绸地的,却也是乡下少见的细布。要是春娇还在,看到他送的衣料,不知道会是什么心情,反正现在在林娇眼中,这就是块烫手的山芋,越早抛掉越好。
  林娇已经打定了主意。拿过布料回屋找了块粗布把它包了起来,正要叫能武一道作陪去石寡妇家,突然听见院子外有人在喊,放下布兜出去一看,是个面生的乡下妞,黑壮黑壮的,嘴唇有些厚,穿件洗得泛白到处是补丁的靛蓝粗布褂子,一双光脚踩地,看脸模还带了些稚气,也就十五六的样子,个头却比林娇高出一大截。林娇知道她</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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