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们暖暖的小时光》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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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末和铁哥跟的项目是一个防辐射眼药水的广告,大致内容就是林直存是一个电脑黑客,每天忙着侵入这个电脑,侵入那个电脑,由于电脑辐射太多,眼睛视力严重下降,最后他侵入一个高科技研发中心的网站,调出最新研制的防电脑辐射的眼药水配方,顺利地拯救了眼睛。
  林直存打扮得跟骇客任务似的,坐在一台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打字,然后电脑屏幕就出现黑屏和一串串一直滚动着的白色英文字母。加上后期应该就是很高科技的感觉,但在现场看就是林直存这厮不停地对着键盘胡乱敲打,蹲在桌子底下的人不停地对着电脑按重启。而且末末发现林直存敲打的键来回差不多都是那几个,她就无聊地在一旁用笔记了下来,拼了半天才发现,他一直重复地在打“我好无聊,我无聊死了……”末末为她这个发现充分感到骄傲自豪,同时也觉得林大明星突然真实了很多,原来明星也会无聊啊。
  整个项目一共花了一个星期,末末连周末都没休息,每天回到家累得连话都不想多讲,不过这几天也很少看到顾未易,所以回到家也没人跟她说话,他好像是回学校做毕业设计了。他的专业是什么电子离子之类的,他跟末末提过一次他的毕业设计课题,末末硬是听不懂,后来为了表示捧场,只说了一句:“嗯,听起来会爆炸的样子。”从此顾未易就没再和末末讨论过他专业的问题了。
  今天是拍摄的最后一天,结束后厂家说要开庆功宴,所以就有了现在这个场景,觥筹交错间,铁哥被灌了不少酒,末末刚开始有铁哥帮着挡酒,后来铁哥醉到自身难保,她就开始被灌酒了。在她昏昏沉沉间,林直存走过来和她说话,末末硬撑着意识对答了几句,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一切都是凭条件反射。后来他从她手里拿了手机,到一旁去讲电话,再后来她看到顾未易出现在身边,拉着她说了些什么,她紧绷了一个晚上的弦顿时松了下来,安心地失去意识。
  林直存喜欢观察人,也许是因为演艺圈太复杂了,每个人脸上层层叠叠的都是面具,他观察起来觉得特别的有挑战性,这几天来他反而迷上了观察那个女孩子。那是挺简单的一个女孩子,她的上司叫她司徒,司徒应该刚出社会不久吧?一脸的青涩,做事倒是挺认真的,忙的时候看过她踩着高跟鞋一箱一箱地搬矿泉水进来发给工作人员,闲的时候很乖地跟在上司身边,听上司说教。待在演艺圈这么久了,他早就对美女这一种生物免疫了,她也不是多漂亮的女孩子,会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很爱笑,笑起来星光灿烂,嘴角有两个梨涡,眼睛水汪汪的,居然让他一下子就想到了那句“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
  看她被灌得七荤八素,眼睛眨个不停,手还会去捏自己的腿,应该是试图找回点意识。他过去跟她说话,她傻呵呵地笑,说:“我知道你很无聊哦,我看到你打字的手,你一直都在打我好无聊……”
  林直存被她逗笑,难得大发善心地问她:“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她摇摇头:“不行,被你一送,我就红了。”
  他还是笑,都醉成这样了她还有理智啊?突然觉得自己今天有点失常,但反正都多管闲事了,就干脆管到底:“那有什么人可以来接你回家的?”
  她很认真地想了一下,说:“guweiyi,你让他来接我,他会来接我的。”
  林直存要了她的手机,总算翻出一个叫“顾未易”的,打了电话过去,那边显然很着急,问了地址后匆匆挂了电话,不到半个小时就出现了。
  那是一个很英气的男孩子,眉目间有同龄人少有的沉稳,很客气地跟他说谢谢,态度带一点点防备,手始终环着司徒,很小声地跟她说,我要抱你起来了哦,然后把她打横抱起离开。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林直存不得不感叹,差不多的年纪,他们也许没他风光绚烂,但是他们却是真实的幸福,可以在路上手牵手,可以一起在餐厅里吃情侣套餐,也不知道是他比较幸运,还是他们比较幸福?只能说谁也别羡慕谁。
  顾未易把末末抱出酒店,找了个靠路边的台阶让她坐下,她软软地靠在他身上,嘴里念念有词。顾未易靠过去听,听半天都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只能无奈地揉揉她的头:“喝这么醉。”
  他扶着她挥手招计程车,好几辆车停下来,看到有个酒鬼,就又都开走了。顾未易仰天轻叹,拍拍她的脸:“司徒末,我要背你回去了,你抓紧我,听到了没?”末末皱着鼻子挥开他的手,又软软地倚在他身上。他恼怒地瞪她,最终认命地蹲下去,折腾了半天才成功地把她安置在背上。
  顾未易背着她往家走,她热热的呼吸混着酒气一直喷在他脖子、耳朵上,痒痒的,却不难受。她的手环着他的脖子,有时会突然尖叫一句然后勒紧他,两条小腿则随着他走路一翘一翘地摆动着。
  突然,她在他背后挣扎起来,边挣扎边喊:“脱掉脱掉脱掉……”
  顾未易怕摔着她,只得把她放下来,哄她:“不能脱,这里是大马路。”
  “我要脱。”她可怜兮兮地说,还吸了一下鼻子。
  顾未易无奈地笑:“那我们回去脱。”
  末末不干,跺脚:“不要!现在脱!我不舒服!”
  这句话太有遐想的空间了,顾未易脸红了一下:“不行。”
  “我的脚好痛嘛……”末末拉着他的手晃,“我要脱鞋。”
  顾未易错愕,为自己的不纯洁忏悔:“那脱了鞋你要乖乖让我背回去,不准动来动去。”
  末末点头:“好。”
  顾未易蹲下去,解开她高跟鞋上的细带,抬头跟她说:“把右脚抬起来……不对,你抬的是左脚,抬另一只脚,对了。”
  她的脚背磨出了水泡,难怪一直叫痛,想想她的脚还真是多灾多难,顾未易想着,把她的裤管撩起了一点,疤淡得都快看不见了,幸运的家伙。
  末末打了一下他的头:“我想吐。”
  顾未易赶紧拉着她到路旁的垃圾桶,一手拍着她的背,一手把她垂在颊侧的头发撩起来抓在手里向上握着。
  “好了没?”顾未易拍着她的背。
  末末一脸迷糊:“好了。”
  他放下她的头发,问:“还会不会想吐?”
  末末摇头:“不会了。”
  顾未易蹲下来:“那就趴上来,我们回家了。”
  “好。”末末顺从地趴上他的背,顺便在他衣服上擦了擦嘴。
  顾未易皱了皱眉头,背起她:“司徒末,你很脏。”
  末末呵呵直笑,又把脸在他背上蹭了几蹭。
  顾未易撇过头去看她,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眼神有点失焦,脸上有着奇异的嫣红,但却是对着他微笑着的。他突然觉得脸上一阵燥热,忙调转头去看路。
  她喝醉的样子和平常差挺多的,没那么倔强了,听话多了,懂得撒娇了,多了点女孩子特有的让人心疼的娇气。
  背着她走了二十多分钟,她似乎已经睡过去了,软软的脸贴在他脖子上,勒着他脖子的手渐渐松开,搭在他肩膀上,身体慢慢地从他背上往下滑。他晃晃背上的人儿:“司徒末,别睡觉。”
  “好。”她呢喃了一声,脸在他脖子上蹭了蹭。
  顾未易又叫了她两句,得不到回应,反而是她的身体一直在往下滑。他硬是托着她,手已经有点发麻。又多走了十来分钟,顾未易坚持不住了,爱情的力量再伟大,人也不过是血肉之躯。他只得放下她,搂在怀里,拍拍她的脸:“司徒末,醒一醒。”
  她扁着嘴睁开眼:“我好困。”
  “别睡,我们走回去。”顾未易把两只高跟鞋归到一只手去,空出一只手来牵住她的手,“走一走就不困了。”
  走了两步,末末就不肯动了,顾未易拉她,她干脆蹲在地上耍赖。
  顾未易没办法,只得又哄她:“司徒末,起来,快到家了。”
  “我不要,脚很痛。”她蹲着,拿手去戳自己脚上的泡,然后咯咯笑起来,“里面有水耶。”
  顾未易叹了口气,终究还是对她生不起气来,只好苦笑一声,认命地蹲下去:“上来吧。”
  末末欢呼一声扑上去:“我要睡觉。”
  “睡了就不背你了。”顾未易威胁她。
  “那我不睡了。”即使是醉了,末末也是很识时务的。
  五分钟过去,顾未易感觉背后的人又在往下滑,无力地翻翻白眼:“司徒末,你说了不睡的。”
  没有得到反应,他往上托了托她的身子,叹:“司徒末,我一定是上辈子欠你的。”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顾未易陪司徒末看偶像剧,有一部叫《恶作剧之吻》的,女主角喝醉了,男主角就是一路背背停停地把女主角扛回家了。他看得心有戚戚焉,司徒末却感动得大呼小叫,扯着他的衣服说:“顾未易你都没对我这么温柔过!”顾未易看着那个熟悉的场景,掐着怀里女人的下巴,咬牙说:“你敢喝醉我就把你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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