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剩女传奇》最新更新

  收集情报
  晨墨原是想拒绝的,她和凤歌实际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但对他的印象一直不好,这种不好,不仅是因为第一次见面,他就大行非礼之事。而是觉得这家伙给人的感觉,和自己那个风流无情的生父很是相像:喜爱时,他可以对你甜言蜜语海誓山盟,一旦翻脸,却可以无情到将一颗爱他的心践踏到底。正所谓风流者薄幸,不外乎如此。
  她也知道,光凭几面交情,就这样贸然给一个人下判决书,有点草率。但奈何再理智的人,也有自己的禁区。而这类男人,就是她最厌烦的禁区之一。
  只是,她对他口中的部落结盟很感兴趣,想多了解一些,便只得耐着x子先应了。
  凤歌一直在观察雌x的脸色,见她先是犹豫的皱眉,片刻后,才勉强点头,心里顿时欢快的如小河流淌。感激地朝一本正经的自家大哥比划了个眼色,他紫眸含笑,快步跟上已经往外走的雌x。凤氏泡妞法则第n条:瞄准一切可能的机会,多和雌x单独相处。
  他一向善于揣摩雌x的心思,对雌x喜爱的话题也是了如指掌,只要给他单独相处的机会,他有绝对的自信,可以取悦雌x,赢得好感。
  格桑的树屋,在部落的最深处的一棵极特别的蓝皮大树上,那是大祭祀的专属树屋,每一代的大祭祀都居住在这里,代代相传。树屋的四周环绕着一片荆棘树,荆棘树外有两个强壮的成年兽人守着,附近没有其他兽人居住,显得特别安静。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屋外,凤歌正在心里头挑拣能引起雌x兴趣的话题,不料晨墨却先他一步开了口,“能和我说说部落结盟是怎么回事吗?”
  凤歌一惊,奇道,“怎么,你不知道?”
  晨墨点点头,面不改色道,“我是流浪兽人,没在部落里呆过。”她现在对外捏造的身份,就是一个幽居在与世隔绝的深谷里的流浪兽人,从没在部落里呆过,所以对很多常识x的东西一无所知。这身份用以解释她的与众不同,倒是极好用。
  凤歌果然信了,紫眸闪过一抹心疼,“那你一定吃了很多苦!”难怪她连狩猎、生火、煮饭都会,但凡部落里的雌x,哪需要自己去做那许多杂事。只需招呼两声,便有雄x会来帮忙。
  晨墨摆摆手,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没什么,习惯了就好,你还是同我说说结盟的事。”流浪兽人的身份她不过是捏造的,她可不敢深谈,万一露馅了,那可就麻烦。
  凤歌哑然失笑,“很少会有雌x会关心这种事,你真的很特别。”每到冬季,雌x习惯了窝在树屋里足不出户,雄x总会在第一时间保护她们,给她们最充足的食物,将她们隔离在危险外,她们唯一要做的,便是服从部落的安排。所以,她们虽然知道冬季的残酷,却远不如需要直面危险的雄x,体验的那般深刻。
  晨墨翻了翻白眼,废话,这关系到自己的生死,能不关心吗!
  凤歌见她眼里的不耐,忙给她细细解释,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既然雌x感兴趣,他哪会不说,“其实,部落结盟这种方式,从很久以前就有了,是为了顺利度过血冬……”
  血冬每隔五六年就会出现一次,伴随它的来临,嗜血兽军团在三秋就会大量出现。由于冬季天气极其寒冷,能量消耗巨大,因此,兽人在冬季的体力和力量远不如秋季。为了能够减少冬季压力,并顺利度过冬季,兽人大陆里距离较近、关系较好的一些部落,就会结成联盟,挑选实力强悍的兽人,组成j英团队,在三秋开始,就会针对游荡在部落附近的嗜血兽进行剿杀。
  “这样的联盟有几大好处:一、主动出击,可以扫清部落附近的潜在威胁,不用时刻担心嗜血兽会闯进部落,骚扰到部落里脆弱的雌x和幼崽。二、嗜血兽喜欢成群结队活动,它们的r既美味又容易储藏,一旦能够剿杀成功,相当于部落在解决危险的同时,还能获得大量的食物。三、部落联盟后组成的剿杀团,集合的都是实力强劲的j英兽人,比单个部落的实力,要强上数倍,成功率也更高。”
  凤歌讲解的很耐心,甚至举了6年前的一个实例,那年他刚刚成年,就碰到了一次血冬。他的实力,在部落里的年轻兽人中,也算是首屈一指的,因此毫不意外地被选中, “嗜血兽的速度非常快,他们的獠牙是他们最重要的武器,非常锋利,和它们打斗时,一定要尽量避免被他们的獠牙刺中。”
  “每一次我们出击前,都会派遣飞行兽人先去观察数量,再决定什么时候出发,出动多少人……”
  “嗜血兽非常狡猾,每个嗜血兽军团,都会有一只头兽,是它们的领袖,群兽的行动都听它指挥。”
  “并不是每次剿杀行动都会成功,偶尔也会失败……不过,我从来没失败过,因为我发现他们有一些弱点……”
  “比起其他兽人,对付嗜血兽,飞行类的兽人更占优势。可惜的是飞行类的兽人特别少。所以每次血冬来临前,想和我们部落联盟的部落就特别多……”
  晨墨听得很认真,凤歌是参加过这样的剿杀行动,很多都是亲身体验过的,说起来自然绘声绘色。
  他不过是当成故事一样同她炫耀,她却是在认真的收集情报。
  只是,她发现这只孔雀,虽然有点自恋、有点爱炫、有点啰嗦、脑袋也有点二,不过在对付嗜血兽的一些行动中,却有几分指挥天赋。难怪他能坐上族长的位置,本来还以为他靠的是这张好看的脸孔和花言巧语,如今看来,这家伙,倒也是有几分能耐的
  二货凤歌
  许是自己也是经常上战场的人,晨墨一向对提着脑袋保家卫国的血x战士有几分好感。凤歌这厮虽然长得风流不羁,不过言谈举止里,却也可以看出,这家伙不是只会甜言蜜语的绣花枕头。
  因此,晨墨对他的印象略略好了一些,言语里也多了几分客气,“你们部落和南华部落,以前也结盟过?”
  “恩,格桑的姐姐,嫁给了我大哥,我们一向交好。你们部落许多雌x,也都嫁给了我们部落里的勇士。所以大家往来的比较多,我也经常来你们部落的,只是那时你还没来。”
  凤歌向来心细,见她脸色虽然清冷,但语气却缓和了许多,心中暗自欣喜,赶忙开始套近乎。
  “噢,刚才那个祭司,就是你大哥吗?”
  “不是,那是我二哥凤傲,他是我们家地异类。”
  “……”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很快进入了单身雌x的居住区。部落里的雄x不是在外巡逻,就是出去狩猎,但是雌x却多是留在家里。
  因此,两人进入雌x去后,便看到很多雌x正成群结队在树屋下聊天、整理野果。见了两人,那目光是齐刷刷的s来,如雷达一般。
  部落里的单身雌x,大多有点骄、有点傲,虽知道这个新来的雌x昨儿个帮了部落大忙,但却没有主动上来打招呼的,只是用或好奇、或怀疑的目光看着她。因为没亲眼见过,在她们心里,终究是不相信一个长得如此娇弱的雌x,有那能耐砍杀野兽。
  何况听到那些雄x,一大早就去给她造了个极漂亮的树屋,大家心里,多少有几分羡慕参合着嫉妒,因此,越发没有人上前示好。
  不过,路上朝凤歌打招呼的雌x倒是颇多,有许多都是粉面含春,笑意盈盈。可见这家伙以前常来,而且和部落里的雌x关系不错。
  凤歌对雌x素来是很温柔的,见她们问好,也条件反s般地答复了几句,“哇,娜莉,才多久没见,你的皮肤是越来越白皙了,比雪兰花的花瓣还要晶莹剔透。”
  “莉莉儿,你也是越来越漂亮了,要是我们部落里的勇士看了,一定为你倾倒!”
  “香蕊妹妹……”
  晨墨听了很是囧,看他一会儿赞赞这个的皮肤,那个的眼睛,其他人的身材,心里极度无语,不愧是大众情人、花花公子,这简直就是睁着眼说瞎话么。
  那个叫娜莉皮肤,黑得就跟从非洲偷渡来似的,这也能称得上上白皙?
  那个叫香蕊的,眼睛小得都快看不到缝了,他愣是夸得她眼儿好似杏仁般又大又漂亮……
  这么明显的夸张修辞,换了她,一定认为他故意在讥讽呢,不过,这些女人听着貌似都挺开心的,一边娇滴滴喊着讨厌,一边笑得跟春花般灿烂……
  兽人大陆的雌x,由于吃得好,干活少,大多体型都比较圆润丰满,看起来r鼓鼓的。只是她们的皮肤天生偏黑,肌肤也比较chu糙,看起来就像黑黑圆圆的一团。那样娇滴滴一笑,着实有些不搭调。
  晨墨看得恶寒,扭头看,凤歌居然赞得一脸认真,一脸的正经,一脸的诚恳。
  这境界,她忽然有些佩服,花花公子也不是谁都能做的……
  眼看他有逐渐被雌x包围、无法摆脱的趋势,晨墨耸耸肩,决定自个儿先闪,反正想问的都问到了,烈阳那儿,还在等着她回去准备晚上的烧烤大会呢!
  于是乎,等凤歌颇有风度的一圈赞完、寒暄完,回头找人的时候,结果悲催地发现,人家早就没影了。
  如果凤歌的大哥在此,一定会指着凤歌的脑袋骂个狗血淋头:你这二货,平日里看着挺聪明的,怎么关键时候,放着正经要追的雌x不去甜言蜜语,反而在她旁边赞美其他雌x,是不是脑袋被肥猪兽给踢了……
  晨墨甩开了凤歌,刚走出部落内围居住区,便看见烈阳笔挺站在红树区外面的草地上等她。夕阳照在他身上,镀出一层灿亮的金色,显得他的身躯越发挺拔。
  看见她的一刹那,他灿烂的一笑,“阿墨,你回来啦!”
  晨墨的心砰然一热,脑袋里突然闪过一个熟悉的片段,很多年前,当她还是一个小孩子时,她也曾有个家,也曾有个人,总会在门前那片柔软的草坪上,伸出温软的手,迎接她归来。
  不管何时,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等着她!
  心中珍藏于某处的回忆被触动,她不自觉地放软声音,“等很久了吗?”从下午被叫出去到现在,最起码过了2个多小时了。这傻瓜,不会一直在这儿等着吧?
  烈阳笑着摇摇头,眼睛亮亮的,“没多久。”说实话,他不喜欢去部落的内围,虽然来部落好几年了,但他对那里,总有种陌生的感觉。可是他又担心雌x,他进部落这么久,也没怎么和大祭司说过话。但雌x刚来,就被大祭司叫了两回。前回是询问身份背景,这回不知又有什么事?他心中担心焦虑,坐立不安,索x一准备好材料,就跑这儿蹲点站岗等候。
  晨墨瞧着他脚底下那个凹得深深的土坑,哑然失笑。这家伙说谎,他有个习惯,在一个地方站久了,就会不自觉地用脚去刨土。看这土坑的深度,怎么着也得站了个把小时了。
  她微微抿了抿嘴,也不戳穿,只是示意他变成兽形,“我们赶紧回去吧,等天黑了,就要招呼客人了。”
  这好歹是她的答谢大会,虽然血冬、嗜血兽什么的很叫人担心,但是相信兽人们经历的多了,也有了一套自己的应对方法。
  而且现在才一秋,她就算想帮忙,也不急在一时,还是先应付晚上的烧烤大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依然努力码字中,,,,,
  谢谢大家的支持哈,,,,
  关于有亲提到有r无r,本人不擅长写r文,汗,是清水文,,,想吃r的,这,要失望了。。。
  晨墨请客
  当太阳下山的时候,2队外出狩猎的兽人小队率先归来,部落里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已经结婚的雌x,纷纷跑到部落门口迎接自己的丈夫或者孩子。没有结婚的雌x,也打扮得漂漂亮亮,希望获得更多勇士的关注,好挑选出最让自己满意的雄x。
  一队的领队队长,是巨鹰族的七勒,今天他们的运气很不错,在路上碰到了一支正在迁徙的青马小队,数量大约在100只。这种野兽个子适中、x格胆小温顺、没什么攻击力,除了速度快一点,其他几乎没什么优势。因此,在没有任何伤亡的情况下,他们很轻松的就搞定了整只青马小队。再加上路上猎的一些圆耳兔、肥猪兽什么的,今天的战果非常丰盛。
  等带着小队把食物上缴后,长得五大三chu的七勒,很是开心地拍拍自己兄弟七谷的肩膀,“阿弟,明天就看你们的啦!……纳奇那小子呢,嘿嘿,也让他看看我的厉害。刚才美思可一直冲着我笑呢……看见没,你看见没?”
  “看见啦。”七谷翻翻白眼,怏怏地看了自家笑得嘴都歪了的阿哥,阿哥喜欢美思,不过美思貌似对纳奇更有意思,所以阿哥什么都要同纳奇攀比。
  七勒看看自家一向活蹦乱跳,充满活力的阿弟,一副有气无力的模样,不由奇怪,“阿弟,你怎么啦?饭没吃饱吗?怎么说话声跟咀咀虫似的,连声都没了。”
  七谷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又委屈又羡慕地怨念,“纳奇他们,都被新来的雌x邀请去参加烧烤大会了,你没瞧见,他们得意的样儿!”怨念啊怨念,早上要不是被安排去河对岸放哨,他也会去帮忙的。呜呜呜,现在却只有羡慕的份儿。
  七勒听了,大眼瞪成了铜铃,“啥,有这样的好事?!真的,假的?”部落里的单身雌x,大多身娇r贵,除了偶尔腻烦呆家里,出去采采果子摘摘花,其他的活很少做。尤其烤r什么的,她们总嫌点火太危险,切r血淋淋的太恶心,烤r油腻腻的太反胃,十个里面有九个半,是不愿做的。倒是那些结过婚的雌x,脾气会收敛很多,有时会帮忙烤一些。这新来的雌x明显就是单身的,居然这么……
  七勒忽然一下子想不起该用什么形容词了。他只在昨晚远远瞄见过一次,看着是个细细长长的身材,好似风一刮就会倒。脸是没看清的,但阿弟说她比莱丝还漂亮,那应该是很漂亮的。毕竟莱丝是部落之花,是部落单身雌x中最漂亮的一个,就算是他心仪美思,也不得不承认对方比自己的心上人要好看的多。
  既漂亮又能干的雌x,啧啧,难怪纳奇那总是板着脸装深沉的家伙,也会心动…诶,等会儿,既然纳奇喜欢那个新来的雌x,那不是没有强劲对手和他抢美思了。那他和美思不就可以……哗啦啦,口水中……
  知哥莫若弟,七谷一看自家阿哥露出了一副傻乎乎的激动表情,就知道他肯定又在自我妄想了。摇摇头,他喃喃自语“哎,不行,就算没份吃,我也要去看看……”
  就在七谷打算浑水m鱼,偷偷去烧烤大会转一圈时,有两个小贼已先他一步到了,并跑到了大树底下放r的石桌上,咬r吃。
  这会儿晚饭的时间还没到,被邀的兽人也还没来,晨墨正在准备调料,分装在几个石碗里,好让兽人们待会儿自己选择x地撒着吃。
  一时不察,没料到两只毛茸茸的小东西,混迹到了已经烤得有几分熟的r堆里。倒是烈阳眼尖,一个揪住尾巴、一个按住脑袋,一下子就把俩偷r小贼给逮住了。
  晨墨一看,却是格思和泰洛,不由惊讶,“怎么是你们?”
  两只小东西胆子极大,被逮后不但不脸红,还理直气壮地朝大会主人提出抗议请,
  “阿墨姐姐,你忘记邀请我了,我也要吃你做的烤r!”
  “阿墨姐姐,我也要参加烧烤大会,造树屋的时候,我也帮忙了!!”
  两只小东西嘴里都叼着小块r呢,一说话一张嘴,那r叫掉了,可把他们心疼死了,很想用爪子去捞。兽人大陆的兽人,从小就被灌输要珍惜食物,这几乎成了他们的本能。
  晨墨看着他们的小眼珠死死盯住地上的r,不觉莞尔,立时猜到,小家伙们想必是听到了她晚上要请客的风声,赶来凑热闹。
  8岁前的兽人,变身能力还不足,大多喜欢保持兽形。她对两只小可爱的感觉不错,见它们湿漉漉的小眼镜,巴巴儿的看着她,身后的小尾巴摇啊摇,一副憨态可掬的馋嘴模样,心里发笑了一回,自然是愿意答应的。反正经过前阵子的积累,她包裹里的r类还比较多,多做一两份不算什么。
  只是他们的行为,还是需要纠正一番。想来想,她走上去,mm两只毛茸茸的小脑袋,“想吃就直接和我说,以后,可不带这么偷偷mm的,这样是不对的!……好了,现在开始,如果你们认真完成我吩咐的事情,那我就正式邀请你们参加我的宴会。”
  格思和泰洛听了,眼睛瞬间闪亮无比,大放可爱s线,萌得晨墨又是按着它们的小脑袋一阵揉捏:嗷嗷嗷,尼玛,小东西太有杀伤力了!!
  烈阳在一旁看得无奈的笑,自家雌x,似乎对兽人们毛茸茸的兽形,十分喜爱。
  当草地上第一堆篝火点燃时,纳奇带着20多个兽人,喜气洋洋地参加了部落历史上,第一次由雌x发起的烧烤晚会,这在若干年后,成了他们生命里最美好的记忆。
  晨墨对任何事,都喜欢认真对待,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只要自己承诺了,便喜欢做到尽善尽美。因此,对于晚上的烧烤大会,她是动了一番脑筋的。兽人的树屋因为都是用木材搭建的,所以屋子里没法点火,所有烹煮的事情,都只能放在树屋外解决的。为了取水方便,晨墨选择了红树区边上的河边草地,堆上四个石头灶台,架起烤r架子,每个篝火边可以坐上个五六个人,这样分开坐,既不会太拥挤,又不会太孤单。
  篝火旁边的大叶子上,放着满满的烤r。这些r都是涂抹过蜂蜜,也用简单的盐、调料腌渍过,本身就带着点味道,而下午的时候,她又和烈阳一起将它们烤到了七八分熟,因此,兽人们只需拿到架子上,稍微加热下就能食用,十分方便。而且旁边的是石盘里,还放着辣椒、五香粉等几种兽人大陆所没有的调料,兽人可以g据自己的洗好添加,颇有几分自助的味道,但是又不麻烦。
  当然,每堆篝火上,还驾着一个大大的石锅,里头煮着满满的一锅野菇炖菜r汤,只是蘑菇野菜放的多,r只当点缀般放了一点点,因此喝起来不油腻很是清爽。若是烤r吃得油腻了,喝几口汤,既美味又解腻。
  晨墨自然是主人,忙进忙出的招待,虽然没太多热情的话语,不过照顾得颇为细致周到,对于一帮子从没享受过雌x温柔对待的兽人大老爷们,这已然是天堂的待遇啊,心里那个美滋滋的,就差飘到天上去了:美食当前,美雌在旁,呵呵,太爽啦!!
  而烈阳是她的御用苦力,也当了回半个主人,跟在她后头,尽职尽责得替她打下手。两个小家伙,则被分配干些小活,譬如递递水、拿拿调料什么的。不过忙了个开头,就被晨墨打发找了两个位置钻进去吃。她也就意思意思让他们干干活而已,并不打算真让他们干一个晚上的小工,那不就成了虐待小动物加虐待儿童,这罪可大了。
  虽然主人不善言辞,虽然主人习x冷淡,虽然主人后面还跟着个讨厌的雄x情敌,但兽人大陆的兽人们,都是大大咧咧的主,x格直爽而明快,除了一开始的紧张和羞涩后,很快进入主宾相欢的状况。
  吃吃喝喝聊聊,开心起来手舞足蹈一番,仰天吼叫一番,连晨墨都被这种爽朗明快的气氛感染,觉得好似回到了当初的战场,每每打赢一次,她也总是这么和队友把酒言欢。当下,她颇为豪爽地拿出一瓶裂酒,喝了一杯,一张白皙清冷的小脸,楞是被酒j渲染得明艳嫣红。尤其被那红红的篝火一照,比平日里多了几分人间烟火气息,显得娇美异常。看得兽人们一个个,直咽口水,眼睛发绿,连烈阳的金瞳,也比平常幽了几分。
  眼看气氛越来越热烈,兽人们的眼神也越来越火热,忽然一个清脆娇滴如出谷黄莺的声音,打破了这一派和谐、兼刚刚有点情愫暧昧的气氛。
  “哎哟,哥哥、凤傲祭司、凤歌,你们快来看,咱们新来的雌x可真能干,居然自己张罗了这么热闹的聚会。呵呵,流浪的兽人果然了不得,居然舍得一次拿出这么多食物,真是好大的气派呀!”
  这话听着是赞,但那语气说起来,竟十分带刺。晨墨眼一沉,瞬间收敛了笑,往声音的来源看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到此为止啦,手都写酸了,
  周日的明天补了!!
  偶要早点休息,希望接下来一周,可以空一点!!
  么么,亲们晚安!!
  部落外人
  红树区的密林里走出三男一女,领头的是七谷,只见他满脸通红、正蔫头耷脑,努力地拉扯一个穿着黄色条纹兽皮裹裙的雌x,“七蜜儿,别乱说…!”
  穿黄衣的雌x,身材高挑丰满宛如模特,大约有1米8的样子,一身蜜色偏黑的皮肤显得很是健康,五官虽然算不上极漂亮,但一双紫色的大眼加上丰润的嘴唇、和自然蜷曲的长发,带着一种野x的气息,眼波流转间,有一股刁蛮妩媚之气,还挺勾人。
  她看着晨墨,眼神充满侵略和不屑,显见刚才那番口无遮拦的话,出自她的口中。
  他们身后,并排跟着一脸冷漠的凤傲、脸色y晴不定的凤歌和一个穿着雪白兽皮裹裙的雌x。
  这白衣雌x,身材虽略逊前面的黄衣雌x,但五官却非常姣美,尤其一双杏仁大眼,水光潋滟、楚楚动人。与前面那个黄衣雌x的骄横傲慢之态不同,这个白衣雌x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显得柔顺和气的多。只是看向晨墨的时候,眼里闪过一抹若有所思的估量和惊讶!
  等他们走到跟前,晨墨站起来,借着明亮的篝火和皎皎的月光打量了一圈,几个雄x倒是都认识的,只是这俩雌x,貌似没什么印象。也不知那个黄衣雌x一脸的怨气,是因何而来
  扭头看烈阳,烈阳也是茫然的摇摇头,他和部落里的雌x接触得很少,自然也不认识。
  倒是小喇叭格思凑上来,解释了两个雌x的身份:黄衣的叫七蜜儿,部落里有名的刁蛮小娇娃;白衣的叫莱丝,南华部落的部落之花,原先众雄x最为钦慕的对象。
  七蜜儿的名字,晨墨没怎么听过,不过莱斯的名字,倒是从两个小家伙的嘴里听到过好几次,据说这位是部落里最漂亮、脾气最好、最得雄□慕的一个雌x。如今仔细一看,长得还真是不错,笑容秀雅,气质也好,和部落里其他心高气傲的娇娇女很是不同,颇有几分现代社会那些名门淑女的感觉。 当然,最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她的皮肤,虽然比不上自己,但比部落里的其他雌x要白皙得多。
  从昨天到今天,但凡晨墨遇到的雌x,都是清一色的黑美人,就算好一点的,那也是蜜色系的,离白皙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如今见非洲系美人窝里,猛然出了个变异白娘子,自然就忍不住多瞄了两眼。
  谁料这两眼却惹了祸事,“喂喂,雌x,我和你说话呢!!……有没有礼貌的?!”
  原来一旁散发着浓浓酸气的某黑美人心理不平衡了。她发现,明明自己是第一个发言的,按理这新来的雌x怎么也该回应一两句,谁料人只轻飘飘的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就跟浮云似得飘啊飘,越过了她,落到身后的几位身上。尤其对莱丝,是看了又看,打量了又打量,这模样,摆明对莱丝比对她更感兴趣。这让素来喜欢众星拱月,享受众人眼光洗礼的黑美人,感到不是滋味了。
  平日里她就对自己屈居莱丝之下,只能成为部落里的第二受欢迎的雌x,感到颇为郁郁。只是奈何莱丝的x格还不错,素来很听她的话,又和她是从小一起长大,这才将将把心里的不平压下。但如今见新来的雌x,不过才来两天,便将部落里的雄x迷得昏头昏脑的,这又是一大清早起来给她造树屋,又是抢着参加她举办的烤r大会,甚至连她心仪已久的雄x,都巴巴儿的围着她打转,她自然心里极不爽。
  晨墨挑眉,睨了眼用鼻孔看人的七蜜儿,冷笑:这世界的雌x就像是被雄x圈养的金丝雀,一无所长不说,连x子也被宠得无法无天。
  虽然很想给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一点教训,但想着自己毕竟初来乍到,又寄居在人家部落里,她决定忍一时风平浪静。反正她住的是红树区,依照部落里雌x的习惯,她们鲜少会来此处。
  伸手,拍了拍身边眼神冰冷的烈阳,她示意,“走,宴会还结束呢,我们继续。”悄无声息中,她没收了烈阳手里的一样小东西。
  烈阳皱眉,眼里难得对她现出了几分不满:自己的雌x,护在手心里当宝都来不及,哪能让人这样说。就算对方是部落里的珍贵雌x,也不行!
  晨墨在他的手心里捏了捏:傻货,你用了那东西,这麻烦可就惹大了。
  虽然能给七蜜儿一个难忘的教训,但也可能惹来更多的麻烦。她虽不畏惧麻烦,但能不惹麻烦,那是最好!
  何况和这种没眼力劲的小丫头较劲,实在有失她的格调。
  两人旁若无人的用眼神交流,看得本来就y晴不定的凤歌,心里酸的要死。这才几天不见,貌似这雌x和这毛头小子的关系,越发融洽了。
  用力咳了几声,他不甘心地跻到前面,拿出一兽皮袋子,脸上绽放迷人的笑,“美丽的雌x,感谢你对我们的帮助,这是我们的谢礼。”
  袋子里头,自然是他们许诺的200颗热晶石。他说的并不明确,但晨墨却听明白了,她接过,掂量了下,还挺重,当下看也不看就交给了烈阳。毕竟她暂时不打算曝光储物桌镯的秘密,若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东西塞进储物镯里,大伙铁定会心生疑惑,说不定一想歪了,还会把她当异类和怪物处理了。
  人家既然是客客气气地送礼物过来,她自然也不好拒人于千里之外,当下,只得随意客气一句,“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吃?”
  她本以为凤歌会拒绝,毕竟在她看来,大家也不算很熟,对方若是识趣,应该送完了东西就立刻闪人。可惜她绝对地低估了兽人的脸皮厚度和执着度,凤歌一听,桃花眼立时笑得如春桃般灿烂,“好呀!”
  说完不等她招呼,便拉了自己的哥哥,找了个人少一点的火堆径自坐下,拿起架子上烤好的r块大口吃着。毕竟跟踪了那么多日子,他自然知道,这雌x似乎非常j通烹煮食物。每每她亲自动手烧的食物,总是香的特别勾人。
  以前是忌讳于自己是暗中跟踪,虽然嘴馋好奇,却也不能厚着脸皮去讨吃的。如今有机会名正言顺的吃,哪能不大快朵颐一番。他坐的位置,恰巧是晨墨之前坐过的位置。他拿的烤r,也巧的是晨墨亲手烤制的一块,味道自然比其他人做的更好吃。
  他只咬了两口,眼里便开始大放异彩:这这这,好奇怪的味道,舌头明明又麻又微微刺痛,但就觉得劲爽无比,美味异常比!!
  冷漠的凤傲,在自家弟弟半强迫的喂食下,勉强吃了一口,但也随即眼睛一亮。不客气地从弟弟手里,抢过一大半块烤r,姿态优雅,但动作无比迅速地吃了起来。原本清冷的眼,在美食的感化下,居然也化成了一弯满足无比的弯月。虽然冷意还在,但看着,却比之前好亲近了许多。看得一旁的莱丝直咋舌,她认识凤傲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他露出这种还算愉悦的表情。
  这再一次印证了,兽人大陆的兽人,对美味食物的追求,不亚于对异x的渴求。
  兄弟俩以及其他雄x兽人那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加上空气中浓郁的考入香味,惹得还站在一旁干站着的七谷、七蜜儿、莱丝嘴馋不已,口水直咽。
  七谷和莱丝脸皮相对薄一些,见主人家没发话,也不好意思主动申请。不过,七蜜儿素来蛮横惯了,倒是没什么心理负担,大大咧咧地走过去,从离得最近的火堆旁的一个雄x兽人手里,抢了一块,笑嘻嘻道,“阿哥,莱丝,来呀,这反正是部落里的食物,……我们应该也是有份儿吃的呀……别平白便宜了外人……”
  哼,别以为她不知,这雌x可没真正加入部落,不过是挂着名儿暂居的。想白捡部落的好处,白占部落的便宜,哪那么容易!
  就在她拿起小块烤r,准备往嘴里送的时候,只见空气了银光一闪,她只感觉面前一道疾风刮过,手里的r块便被一道有劲的银光s中。
  刀横向入r,刀锋和她的嘴唇,近在咫尺,震得她手腕发痛。
  她惊骇得脸色发白,尖叫一声,手一抖,r块带着刀,掉在了地上。她低头,看得分明,那银色怪家伙,居然把那块厚厚的r,直接穿透。
  若是这怪东西,再挪近她的脸一点点,她实在无法想象,自己的脸,现在是否还存在。
  所有兽人都惊呆了,这一切几乎发生在电闪雷鸣之间,快的没有人看清这银色小刀是从哪里来。
  唯有晨墨,跨前一步,蹲下,从容地捡起r块,拔下小刀,用毛皮擦了擦,脸色淡淡的,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只是在站起的那刻,她看着七蜜儿,语气无比的客气温和“啊,不好意思,我这人脾气不太好。一听到不中听的话,就手痒。……放心,这小刀,不过是用来玩儿的,不会死人的,顶天就留点血、破点皮。真的,也就破点相而已!”
  明明是极温柔的语气,但一众兽人,却感觉脊背升起一股悚然的冷意。
  那一夜,南华部落号称最难缠最泼辣的雌x,捂着脸,在见鬼似的尖叫声中落荒而逃。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在公司里吃了一肚子的气,实在写不下去,就先更一章把!!
  部落夜叉
  总体来说,晨墨的x子虽冷了一些,却不算是个难相处的人,当然,也不是好欺负的软货。毕竟在猎杀团那样时刻充满竞争和危机的团队里呆着,若是个软脾气的,早被团里那一干牛鬼蛇神剥皮拆骨吞进肚自里。要知道,团长、副团长的位置都只有一个,能进团里的,那个不是心高气傲的主,自然对那位置,也是虎视眈眈。
  因此,这种妒忌、捻酸、找茬的事,她见识的多了。处理起来自有一套自己的手段:对付讲道理的,可以春风化雨,慢慢将其降服;但对付不讲道理的,绝对是疾风暴雨的震慑更管用,毕竟在团里一向强者为尊,拳头底下出霸权,同那些不讲理的唧唧歪歪摆出圣母姿态,纯属浪费时间。
  她本来是打算让着那个雌x一些,毕竟人家娇滴滴一闺女,和团里那帮子蛮干妞们,明显不是一档次。万一自己一个没控制住力道,将小妞折了手断了腿,那就不美了,这好歹她还要在部落呆上小半年,总要给人家留几分面子。
  可没料,她一退再退,连忍两次,对方却得寸进尺,咄咄逼人。有道是事不过三,既然部落里的雌x大部分都是这德行,那她也没什么好客气的。杀**儆猴,有时,也是极管用的手段。反正这儿只是她的临时落脚点,她只求与部落里的人保持相对和平的状态,倒没指望能和部落里的雌x打成一片,只要她们不敢来找茬就行!
  晨墨的手段虽然简单,但往往直c要害,因着七蜜儿的夸张宣传和诋毁,很长一段时间,部落里那些没见过她、没和她接触过的雌x,真把她当成了一个手拿毁容小刀的凶悍母夜叉。吓得那些原本也有心思来找茬的人,纷纷退避三舍,安分的不敢行动。
  原因无它,怕呀,对于整天无所事事、最大爱好就是攀比自己受雄x欢迎度的雌x而言,那张脸,可是她们最宝贝的依仗了,谁敢拿自己的俏脸去冒险?!
  当然,此为后话,眼前咱们先把镜头拉回来。
  七蜜儿捂着脸惊恐的跑了,那尖叫声凄厉的,吓得枝头睡觉的鸟雀纷纷失眠,扑闪着翅膀一起乱飞,不满地嚎叫开。
  莱丝无措地看看沉墨、又看看一脸无所谓的凤歌和无动于衷的凤傲,眼神一暗,说了句抱歉,赶紧追了上去。
  七谷尴尬地抓抓脑袋,朝自家阿妹远去的背影,投去一个哀怨的表情。你说这叫啥事阿,他不过是想来蹭热闹的,谁料半路却碰到了正在纠缠凤歌的阿妹。凤歌一听新来的雌x正在开什么烧烤大会,不顾阿妹高高撅起的嘴巴,硬拉扯着他让他带路。把自家阿妹气得吐血,结果也扯着莱丝一起跟上。
  他早就知道自家阿妹是个能惹事的主,奈何向来对她有求必应惯了,一时没能拒绝,结果惹出了这许多麻烦事。
  这下好了,她果然不知轻重,得罪了新来的雌x。以后,他也别想在新来的雌x面前讨到好处了。
  一想到自己还没开始追求呢,就先落了下风,七谷的一颗小心肝,顿时苦得发涩。向晨墨投去一个羞愧歉意的表情,他无比郁闷地追着阿妹离开的方向跑去:呜呜呜,阿妹再怎么不好,那也是自己的亲阿妹,总不能放任她一个人在红树林里乱跑。
  见捣乱的人闪了,剩下的一干雄x面面相觑,神情兴奋到扭曲地看着沉默,内心嘶吼:嗷嗷嗷…嗷嗷嗷……干得好,干的妙……
  他们这一拨儿,都不是七蜜儿的拥护者,但因为那蛮妞儿是副队长七谷的阿妹,没事总会到他们中间晃荡晃荡,指手画脚上一番,因此,他们没少受那刁蛮妞儿的闷气。虽说大伙儿都有着深刻的、爱护雌x的美好品德,但问题对方又不是自己喜欢的雌x,这容忍度也自然有限。
  尤其刚才,见她一二再,再二三的挑衅自己心仪的雌x,心里的好感自然直线下降,恶感快速上升。只是奈何雄x没有对雌x动chu的习惯,若这妞换成一只野兽的话,敢这么欺负自己仰慕的雌x,早被他们撕烂咬碎了!
  晨墨看他们表情极度扭曲,惊了一跳,还以为自己欺负了他们的族人,惹来他们的不快。没想到那帮子以纳奇为首的兽人,却朝她咧嘴一笑,露出齐刷刷二十排小白牙。
  其中一个长着老大一把络腮胡子的兽人,一脸开心地嚷嚷道,“嘿嘿嘿,可算消停了,刚才七蜜儿一来,我就恨不得找个大坑把自己埋咯,免得被她瞧见!…你们不知道阿,上回她居然要拿我的胡子给她的宠物做一个毛刷子,硬生生拉着我一g一g的拔,不许我用骨刀割,可把我折腾惨了…”
  雄x绘声绘色的描述再配上苦逼的表情,逗乐了大伙儿。一众兽人听了顿时哈哈大笑,原本僵硬的气氛烟消云散,重新活了跃起来。连表情如面瘫的纳奇,也似松了一口气,露出淡淡笑意。
  晨墨顿时莞尔,看来那蛮妞儿,很不得人心!
  虽然烧烤大会半路杀出个败兴的,但兽人们大多都是些直肠子的爽利x子,等人一走,便继续毫无负担的吃吃喝喝,并保持着高昂的兴致,继续happy!
  凤歌使劲想往晨墨身边凑,大箩筐的溢美之词,不要钱似的往晨墨身上堆,听得她都直想吐,可这位依然毫无感觉。也不知是烤r太美味,迷乱了他的心,还是雌x太漂亮,看花了他的鸟眼。总之一碰到晨墨,这位部落里数一数二的花花公子,就跟五官闭塞了似的,完全不能发挥正常水平。
  烈阳倒是波澜不惊,一语不c,只是派自镇定地在火堆边烤r,细细撒上雌□吃的调料。体贴地用骨刀割成一小片一小片的。雌x一晚上尽招呼别人了,自己还没吃上几口热乎的烤r呢。雌x是该用来疼宠的,他可不想饿着她。
  等她吃了一些r,他就会去替她舀起一碗野菜汤,放在一边。晨墨很怕烫,喝汤前,总喜欢晾到温了才喝,他如今对她的口味、喜好m透了七八分,照顾起来,得心应手,一应周到。
  凤傲冷眼旁观,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r,嘴角微扯:亏阿弟还自称部落情圣呢,若是拿以前对付其他雌x的手段,来对付眼前这雌x,只怕到下辈子,也没指望。这雌x,可不是部落里那些看起来凶巴巴,实际上软绵绵的雌x,想用三两句好话赢得她的好感,那几乎不可能。
  mm下巴,不过,就冲着她这手厨艺,自己许该出手帮阿弟一把。
  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呐!!
  作者有话要说:
  为嘛好多人对祭祀哥哥有爱呢,出场率很低呀,难道因为这是一护弟的主儿?!
  微微心动
  一夜烧烤大会后,晨墨在部落里的印象值,走入了完全两个极端。在单身的雄x兽人里,那就是一特聪明能干、特脾气温和(?)、特漂亮迷人的雌x。那二十几个有幸参加,并吃到极致美味烤r的雄x兽人,但凡遇到一个单身雄x,都会得瑟地夸赞兼炫耀一般。惹得部落里其他雄x兽人心痒痒、牙痒痒兼手痒痒。结果烤r大会结束后,那二十几个走路生风、满面春风的雄x,频频遭遇嫉妒的黑手。三天两头被人挑战胖揍一顿不说,便是半夜睡在树屋里,也会被人冷不丁从屋顶泼下一盆水,浇灌得湿湿漉漉。
  看好了吧,这就是得瑟的下场!尤其这得瑟的对象,还是一干明显缺少雌x滋润,有着狼一般欲望的雄x兽人。
  反之,在部落的雌x眼中,晨墨则成了反面教材:y险狡诈、野蛮无礼、暴力凶残的邪恶母夜叉。
  七蜜儿的一张小嘴,极尽诽谤之能,总之,能把她抹多黑,就抹多黑。
  莱丝倒是很公道地c了一句,“其实人家长得很漂亮……”
  七蜜儿立刻挥手打断,酸溜溜道,“就是漂亮才更可怕,瞧她把那些雄x迷的。你们没见过她的树屋吧,她的窗子上,可镶着百来颗热晶石呢,莱斯的都没这么多。”今年,莱丝收到雄x送的热晶石约有六十多颗,但自己才五十多颗。本来还觉得不错,如今和新来的雌x一比,立刻居了大大的下风。
  热晶石是兽人大陆极珍贵的资源,可以说,它是兽人渡过冬季必备的一样东西。它一般产在火山山顶,本是地壳深处一种奇怪的y体,当火山喷发时,它会随着灼热的岩浆一起喷溅,碰到冷冽的空气,就会凝结成固体。
  固体状态的热晶石,颜色各异、形状不同,乍一看,像极了地球上五颜六色的宝石。
  就在七蜜儿因着热晶石诋毁晨墨时,晨墨和烈阳也正在树屋里吃着水果,讨论热晶石。
  昨晚,凤歌他们给了一大袋足有两百颗,堆在一起很是炫目。晨墨拿起几颗,放在手里掂了掂,有点热热的感觉,但也不至于灼伤人,不由惊诧, “你是说这东西是用来取暖的?”她刚打开袋子的时候,还以为这只是装饰宝石呢!
  烈阳点头,指指窗户上那些,“等下我帮你把石头都嵌到窗户上去,等它照足了阳光,冬季来的时候,只要把它们放在火上烤一烤,然后在房间每个角落里放一些,你就不会冷了。”
  兽人大陆的雌x无法变身,自然也就没有厚实的皮毛御寒,如果没有热晶石,雌x就算躲在树屋里,也会被冻僵。
  晨墨听了很是惊叹,果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没想到这样小小的石头,居然是天然的取暖机,也不知原理是什么?难怪之前看到每个有雌x的树屋外,都镶嵌着这种石头,原来是为了寒冬做准备,她原先还以为是雌x为了炫美。
  烈阳看她翻来覆去的研究热晶石,不由笑道,“你的树屋不算大,一个冬季,大约用个三四十块就够暖了。其余的不如收起来,留到以后再用。”这东西不能无限循环使用,一块热晶石吸收了足够的阳光后,就得收好。一旦在火里加过热,经过一个冬季的使用后,就会失去功效化成粉末。
  虽说部落里年年都有去收集,但这东西只在又高又炙热的火山顶会有,那上面很烫,普通兽人g本爬不上去。也就飞行类的、且不惧高温的兽人,勉强能够拿到一些,所以一向很紧俏。
  凤歌凤傲之所以能这么大方的拿出这许多,皆因为他们雪羽族恰好是最不怕热的飞行一族。且他们部落全员都是雪羽族,所以相对其他部落,他们收集热晶石要更容易一些,储备也更充足一些。
  “那每个雌x树屋上的热晶石数量,怎么不统一?”她现在已经知道,兽人部落的雌x,可以说是处在一种很高级的圈养状态。大凡兽人生下的宝宝,一旦确认是雌x,她们从小到大的衣食,就会有部落统一提供。虽说春夏时分,雄x兽人处于自由狩猎状态,但大家都会很自觉的多狩猎一份,那是统一交给部落,由部落平均地分配给未婚雌x。这种供养状态,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她们选定雄x配合,结束单身为止。已有配偶的雌x,她的食物温饱,自然是交由自己的雄x配偶负责。
  “那是雄x私下赠送的。”每年冬季,部落发给每个雌x的热晶石数量都是固定的,只是有些雌x特别怕冷,需求量更大一些,那心仪她们的雄x,就会特意去弄一些来讨好她们。只是这东西颇为珍贵稀少,不止有取暖的功能、外形又炫丽漂亮,久而久之,就成了雌x们炫耀自己受欢迎度的战力品。
  晨墨听了哑然失笑,看来不管在地球还是在兽人世界,只要是个女的,就会对亮晶晶的漂亮东西特别感兴趣。
  笑到一半,却见烈阳张着暖暖的像太阳般的金色眼瞳,定定地看着她。
  她mm脸,奇怪,“怎么了?”
  烈阳弯起嘴,眼里的光芒专注、认真、灿亮,“阿墨,你这样笑起来,真好看!”
  如果这样干巴巴的赞美之词,如果出自别人之口,晨墨许会只当作客气之话,听过就算,一颗坚固且淡漠的心,仍会风轻云淡、从容不惊。
  但烈阳的话,却带着某种深深的认真与执着,仿佛一枚石字落进心湖,溅起涟漪一片。
  晨墨的心,一瞬间有种慰烫的感觉,抬头,只见在窗户飞泄而进的金丝线照耀下,烈阳俊美刚毅的面容,有种朦朦胧胧的光晕感。
  他的笑,总是单纯而直接,一如他的话语,不带任何敷衍的污垢。
  而他金色的瞳眸里,清晰地映着她的影子,天地之间,仿佛只她一个,再没多余的物舍!
  鬼使神差地,她说,“后天的狩猎,我和你一起去。”
  许多年后,晨墨细细想起,那仿佛是她成年后,第一次意识到了,什么叫:相思别离!
  人们总是因别离才会懂得相思之苦,而她,还未离别,便已不想尝试其苦。虽然那时,她还只是微微心动!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下男主够明确了吧!!!
  嘿嘿嘿,俺是亲妈,超疼我们家泰迪熊滴!
  部落行动
  下午的时候,格桑大祭祀召开了部落大会,一连发布了数条让整个部落为之震动的消息。
  第一条:正式确定今年将是一个血冬,从现在开始,部落里每一个兽人,都要做好心理准备,加快狩猎的进度。
  第二条:部落正式与雪羽部落结为联盟。
  第三条:部落开始制造弓箭,征集一批无须外出狩猎老年兽人,开始学习制造和使用弓箭。
  第一条消息让部落笼罩上了一层y霾,只要是个正常兽人,都知道血冬的残酷。第二条却让大家为之一喜,雪羽部落对付嗜血兽还是比较占优势的,有这样一个强悍的同盟者,对部落而言是大大的有利。
  至于第三条么,大部分兽人都有些儿费解。部落里年老是兽人不少,实际上,有些也不能称为真正年老,雄x兽人的体力和力量一向强大,即使年迈了,解决一般体型的野兽,也还是比较容易的,只是和正当壮年的兽人相比,自然是要差一些,对付不了那些大型兽类。所以他们一向不会出远门去狩猎,反而多是被安排在部落里,修屋、搬石头,做一些零碎的后勤服务,间或到近处去猎一些小猎物打打牙祭。当然,单身无家室老年雄x,他们的日常饮食,都会和单身雌x一样,由部落统一供给;而有家室的老年雄x,自有儿孙供养。
  大伙儿平常对年老的兽人都挺尊重,平常只会将一些轻松简单的活计扔给他们打发时间,像这次这样的奇怪安排,这还是第一次,因此不少兽人提出了疑问。
  “那弓箭是什么玩意儿?”
  “有我们年轻小伙子们在呢,咋还能让阿叔阿爷们受累!”
  “就是就是,我阿爹年纪多大了,哪能让他上战场?!…我们能保护大家的!哎哟…阿爹,轻点,别拧我耳朵…我没说您没用,哎哎哎,您厉害着呢……”
  虽说提出反对的年轻兽人是一片好意,但是年老的兽人却不乐意了。
  “嗨,年纪大怎么了,那照样也是有能耐的。前儿石潴袭击部落的时候,我们可也是出了一份大力的。”
  “你小子别得瑟,就你这样的,年轻的时候,我一人能挑三!!!”
  兽人大陆的兽人,大多心高气傲,崇尚力量,哪怕年纪大了,也听不得别人说自己一个不行。
  “……”
  格桑看着下面闹哄哄的一团,哭笑不得,“大家误会了,也不是真让阿叔阿爷们冒险,只是让他们先试做一些,学着用用,看那东西是否有用。毕竟血冬要到了,部落里年轻力壮的,我要安排更多的狩猎任务,只怕暂时没时间来捣鼓这个。……若这弓箭真管用,再让大伙儿学,如何?!”
  “噢,原来是这样……”
  “那,听大祭祀的……”
  兽人大多是爽利x子,一听不是真让老兽人们去冒险,且对部落有好处,自然不再反对。
  这样的部落大会,雌x一向是不参加的,何况晨墨只是个暂居者的身份,越加识趣的不会去指手画脚。这说穿了就是人家部落的家务事,她可不会傻傻地认为,自己给他们出过一次力,就可以趾高气昂地去指挥他们。
  虽然她也很想知道部落会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血冬,也很想能够为部落提出一些更有效的方式,以保障部落的安全,但她还是耐住x子,在树屋里等消息。
  她十分清醒地知道,在兽人眼里,她就是一雌x,当然,是一个比其他雌x略厉害些的雌x。但这不能改变她是雌x的本质。哪怕她冲上去,提出洋洋洒洒、卓绝有效的防御策略,他们也顶天会笑一笑说你真能干,但却未必会真采纳,毕竟她在他们之中,还没达到那样的威信和说服力,而这些东西,都不是能一蹴而就的。
  想当初,她驯服团里那帮子反骨,可不就是靠的一场场生死战下来累积的不败战绩,花上的时间也不少。
  现在她还只是初入部落,有些东西,急不得。何况,她对血冬和嗜血兽的了解,也不够多,自然,也不敢贸然提出什么建议。
  因此,等烈阳回来时,看到的便是一脸平静的雌x,正在树屋下面的沙土上,用树枝比画着什么。
  烈阳一五一十地将会议内容向自家雌x做了汇报,别人许不知道她的能耐,他却是比较清楚的。同时,也顺便表达了,大祭祀希望他们两去充当临时教练的请求。
  晨墨沉吟了片刻,淡淡道,“这也没什么,明天吧,这东西学会不难,关键熟能生巧。我们俩明天给他们做示范,相信一天的时间,他们就大致能学会。这样,后天我们还就能准时出发了。”
  烈阳眨眨眼,有些担心,“阿墨,现在天气一天比一天冷起来,你跟着我们出去,受的了吗?”
  部落里的年轻兽人,被分成了5个小组轮流狩猎,烈阳划分的小队,是去贝伦草原区域狩猎。那个区域较远,一来一回估计得五六天,但那里的猎物非常丰富,而且危险x也不高。所以带上雌x,烈阳也有自信能护得她的安全。唯一担心的是,明天开始就正式进入二秋了,天气日渐寒冷,不知雌x受不受的了。
  晨墨m了m自己身上扎实的兽皮衣,从手臂到脚踝都被裹得严严实实,道,“还行,没问题。”这会儿的温度应该在十五六度左右,才五六天的功夫,相信也降不到哪里去。
  烈阳有些开心,也有些纠结,虽说他不想雌x跟着自己去奔波受苦,但也不舍的让她一个人留在红树区。尤其现在凤歌也在部落里,那家伙一看就对雌x不怀好意。万一碰到什么危险,自己赶都赶不回来。
  晨墨倒是很干脆的拍板定了,一则她也不想孤零零一个人住在红树区,面对一群饥渴的雄x如狼似虎地环绕;另一方面,她也需要收集更多的信息,了解这片土地上的生物实力,学习兽人的生存方式。
  两人正商量着要随身带点什么,却见格桑大祭祀,带着眼圈儿黑黑、被自家二歌锤炼了一个晚上,不过j神却十分良好、笑容十分自信的凤歌,前来造访。
  大祭祀温言细语地表达了来意。
  这一嘛,正式邀请晨墨当弓箭教练;第二嘛,领着晨墨的新邻居前来报道。
  晨墨和烈阳面面相觑,“你说他要住这儿?!”结盟的事一敲定,按理这厮不是该跟着他哥哥一起闪人的吗?明明听得凤傲早上就出发回雪羽部落了,怎么这家伙却留在了这儿?
  格桑清了清嗓子,有些尴尬,“嗯,10天后,两个部落会组织一次大型狩猎,凤歌负责嗯,带队,对的,带队。”
  两个部落的联合狩猎,一般会选择猎物最集中、最丰富、却也最危险的区域进行,这种大规模的行动,往往需要从两个部落,各挑一个能干些的兽人做领队。
  因此,他虽然知道凤傲那家伙是在假公济私地帮自家阿弟,找理由留在他的部落里,好近水楼台地追求新来的雌x。可奈何他还欠那y险冷冰块一个人情,而凤歌又是他们部落的族长,有能力有经验,确实是不二人选,他实在没理由拒绝。
  歉意地瞅了自家部落一脸忠憨的雄x,再看看笑得颇勾魂的凤歌,格桑在心底彪泪:娃子,加油阿!替咱部落争口气,千万表输给这鸟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的早吧。哈哈哈,公司里滴监工不在,自由阿,好爽阿!!
  一叶障目
  自打格桑大祭祀宣布今年将是一个血冬后,部落整个气氛就变得紧张起来。所有的娱乐活动都被取消,便是雄x对雌x的追求活动,也收敛了很多。所有人都是行色匆匆,加快了步伐。打猎的更加积极了、搬石头的也更利索了,就想在血冬到来之前,储备够丰富的食物、做好足够的防备。
  就连雌x们,也自觉地开始规整这段时间收集的野果,把能长久放置的,拿出去晒成干,放到了部落后山的储藏山洞里。冬天来临的时候,那里,就是大伙口粮的存储地。
  凤歌顶着官方合作的名义,正式入住红树区,挑拣了一个没人住的旧树屋入住,同晨墨做了邻居。
  他被凤傲很是开导了一番,加上自我反省,倒是颇有些领悟。晨墨统一授课的那天,他就不紧不慢地跟在晨墨和烈阳身边,以退为进,做出一副颇正经请教弓箭s击技巧的模样,看着倒挺有族长的范儿。
  虽然周围有十几个雌x在看热闹,但他的一双桃花眼,再没敢乱放电,乱寒暄。
  兽人的寿命,要比人类略长一些,若没个意外,一般兽人都能活到100岁,更有些身体好的,能活到130岁。这回来学习的,大多是60-80的兽人,虽然也被称为老兽人,但力量体格都还挺强健,至少比正当壮年的人类男x,都要强的多。
  而且和人类长期依赖惯外物不同,兽人没有甚么望远镜、窃听器、红外线扫描,他们更多的依靠自己强大的本能和灵敏的四肢五官,来感觉事物动态。因此兽人们的眼力、瞄准能力、出手速度,不是一般的好。晨墨不过教了大半天,他们便能s的有模有样,和当初烈阳的学习状态,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们学习的场所是部落中间的一大块平地,平时兽人们互相切磋、练习格斗扑杀都在这个地方,旁边有几十个年龄不一的小兽人,占了小半的空间,按照不同的兽族分队,每队由一个自己所属种族的成年雄x带着,训练他们使用各种技巧。
  晨墨领着老兽人们占了剩余的空间,她把前来学习的兽人分成两组,一组先学习制造弓箭,一组先学s击。烈阳教他们做弓箭的技术,而她则教授一些s击技巧。等两组都学得差不多后,再让他们彼此各找另站着,每队由一个自己兽族的成年雄x领着。一组的成员,互相学习。
  许多老兽人都带着小孩心x,一听自己也能当个临时老师,这帮老学生们立时来了劲。纷纷找了平日里要好的伙伴,过上一把子炫耀的瘾。因此,学生们学的起劲,晨墨这教官也当得轻松了。
  这一天的教学成果还不错,晨墨在天黑的时候,在老兽人们的感激道谢中,顺利收工。晚上,烈阳用自己剩余的最后一点食物,做了顿丰盛的晚餐。从明天开始,就是二秋了,部落的食物,将正式进入分配制。所有储存在部落山洞里的食物,和一切新猎到的猎物,都将全部划归为集体所有。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给部落一部分,自己可以留下一部分。
  而且,从明天开始,部落每三天,会按人头发放一次食物。如果你胃口过好或者随意浪费,这些食物不到三天就吃完,那么接下来的日子,你便只能挨饿;如果你合理的吃,这些食物分量一般能保证吃个七八分饱。
  晨墨觉得生存的本能真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这些传承了许久的传统看起来颇有些专制残忍,毕竟食物的量,最大限度也只让兽人们吃个七八分饱。但换个角度考虑,这其实是在变相的让兽人提前适应冬季的忍饥挨饿,并让他们更加珍惜食物。
  因为,当冬季来临的时候,食物的猎取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x。运气好的话,可能连着几天都有收获,但运气不好的话,可能一连十几天都m不到兽毛。所以他们现在开始缩减食量,慢慢让胃的容量缩小,等到了冬季,他们的胃就会适应了少食的状态。即便吃的比过去少,但依然会有饱足的感觉,且不会影响整体机能。
  晨墨当年在达木星球时,战在前方,也经常过着失去供给的生活。有的时候,为了生存,原本只够十天的食物储备,硬生生被她们熬上一个月。因此,她对于兽人们的这种政策,并不觉得反感。
  不过,吃饭的时候,晨墨忍不住提醒烈阳,兽人们为什么不在春夏食物最丰富的时候,就开始储备食物。结果被告知,那两季食物g本无法保存。。99bcfcd754a98ce89cb86f73a04645
  “当天捕杀的猎物,如果不能在两天内吃掉,就会坏掉。坏掉的r没法吃,吃了是会生病的。”
  “可以用盐腌渍呀,那样不容易坏。或者,将猎物活捉,饲养到冬天,什么时候想吃什么时候杀,那样就不担心坏了。”晨墨很好心的将地球上两种常见的方法告之,如果能将这两种方法推广应用,相信兽人们的冬天会好过很多。
  烈阳认真想了想,回答“盐是很珍贵的,每个部落能从盐树上采集的量很有限,不可能用来大量腌渍r块。”兽人大陆的盐,来源和地球上的不同,它们来自一种躯干笔直细长的盐树。每年春天,那种树木会渗出一种透明的y汁,经风一吹,便会化作晶莹的颗粒掉落树g。这种盐树不多,每年春季,部落都要派出大量的人手去收集盐,因此绝没可能拿来大量应用。
  至于将猎物圈养,烈阳倒是一时想不好,“部落倒是有雌x圈养宠物,但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作伴的。而且适合圈养的宠物一般都是小巧的,没杀伤力的,只是它们也很脆弱,很少能有挨过冬季的。”
  要知道,冬季来临,大部分猎物要么迁徙到更南面的温暖地方,要么躲在地底或者洞x里冬眠,能出来晃荡,扛得住寒冬大雪的,均是些实力强悍、凶x难驯的大型厚毛皮类野兽,要想圈养它们,实在有些不切实际。
  何况,就算能将他们驯服,冬季光只兽人的食物都不充足,又怎么可能有余粮来喂食那些猎物呢?!
  烈阳分析得头头是道,晨墨愕然。她光只想着地球上的饲养之道,见过有养牛的、养羊的、养**鸭的,却忘了兽人大陆的气候条件和发展状态完全不同。
  地球上适用的,到这儿未必适用。地球上多是温室房、人工饲料,但在这儿若真的饲养了类似**鸭牛羊的东西,到了冬季,能不能让它们抗住寒冷先且不提,最重要的是连喂食的草和食物都没有。
  晨墨认真想了想,自己果然急躁了,也太想当然了。
  人类不是万能的。
  一个社会的前进步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不是凭一个人的力量、一个点子、一个想法,就能大步推进的。
  譬如,她知道炸药的配方,但不表示,她就能在这里作出炸药。毕竟这世界有没有那几样材料都不好说。
  又譬如,她知道可以通过饲养的方法,来获得更多的活生生的储备食物,但并不代表这种想法可以马上推行。今后这法子也许可以成功,但至少要经过更多的实验和实践。至少,她要想明白哪些野兽适合圈养,要想到如何解决它们过冬的难题,要去想清楚如何给它们弄到食物。
  人类每一样成就,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打个比方,她知道有铁的存在,铁可以做更锋利的刀,代替兽人们的石头武器。但不代表,她就有能力利用这个认知,真的制作出大批的武器。因为在铁与刀之间,还横亘着金属冶炼、制造工具、制造工艺等技术问题。
  她不是百科书,什么都懂;这些东西,也不是她说出个名字大概来,就能三言两语的解决。相反,每一样技术的后面,都会带出更多的其他技术需求。
  这些是人类千百年研究累积的陈果,她不可能要求,在这样一个什么基础都没有的地方,只凭着一个认知,就能捣鼓出一把刀。
  晨墨理智的大脑反省的很快,她觉得自己眼前犯了这样一个错误:带着人类自以为是的优越感,以一个累积千百年经验后得出的认知,想推动一个完全没基础的社会,瞬间进步到和地球一样。
  这实在有些一叶障目。
  她觉得,自己眼下能做的,该做的,不是照搬照抄地球的许多东西,而是尽可能的了解这世界,学会这世界的生存法则。
  只有在充分了解这世界的基础上,才可以有选择x地将地球上一些优秀的成果,可以套用的经验,在最恰当的地方,应用上去。
  不然,总想着去改变这里的一切,让它们适应自己,最终的结果,只会是自己被这世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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