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重来一次_月下蝶影》分节阅读_22

  了变,他听说顾宁昭很不喜欢别人碰……他……
  “嗯,”顾宁昭点了点头,把食堂饭菜不好吃这种疑虑瞬间扔在了脑后。
  王壕抹了一把脸,再次觉得自己想太多。
  3号食堂的饭菜味道不错,沈邵等四人给饭卡充值后,就打了饭菜应付晚上的这一顿。
  如果让沈邵对食堂的饭菜讲句良心话,那么他只能说份量很足,味道一般,勉强能入口而已。
  让他意外的是顾宁昭这个看起来出身不凡的少爷竟然把饭菜吃完了。
  似乎察觉到沈邵在看自己,顾宁昭擦完嘴后认真道:“不太好吃。”他其实在吃第一筷子的时候,就不想下嘴了,可因为是沈邵建议的来这里吃饭,他只好咬牙把饭菜吃光了。
  “是挺一般,”沈邵笑着道,“听说食堂有特色小炒区,下次我们去那里吃。”
  顾宁昭松了口气,面上十分淡然的点头:“好。”
  王壕与熊刚二人也很赞同沈邵这个建议,反正他们两人家里都是不差钱的主,小炒虽然贵一些,但是却比虐待他们的胃好。
  晚上沈邵去上厕所时,听到厕所里传来一句“不去军训了”,他诧异的往后退了一步,就见顾宁昭从厕所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捏着一只黑色外壳的手机。
  顾宁昭把手机揣进裤兜里,对沈邵点了点头,就走开了。
  沈邵走进厕所,关上门后才有些疑惑的想,听顾宁昭刚才的语气,似乎原本决定去军训,但是又不想去了。
  难道是因为觉得去军区参加军训太辛苦?
  他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有些国管闲事,把这事就忘在了脑后。
  一天后,新生军训正式开始,大一新生按照专业班级被分到各个大巴车上,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才赶到军区大门。
  然后教官把分到自己连的学生带走,并且要求每个学生扛着自己的行礼,步行到连队。
  军区里每个排的建筑都一样,沈邵走了十多分钟,觉得如果有新来的人走远了点,还真不一定能找回自己住的地方,不是因为太路痴,而是这里的建筑风格太雷同,就连道路两旁的树木都很没特色,看起来都差不多。
  沈邵被分到五排二连五班,每个班分了十八个人,但是居住的房间却很小,所以真如王壕说的那样,住在二三楼的学生全部打地铺。一楼的学生虽然有床,但是却是拼接在一起的,所有人都要挤着睡。
  每次军训过后,同班的男生们鞋子一脱,都能熏死蚊子与苍蝇。不到五天,沈邵就觉得自己嗅觉已经出现严重的问题,因为已经对香臭这类的味道出现强大的免疫问题。
  实际上军训前几天确实十分辛苦,但是之后便觉得习惯了,虽然偶尔晚上会紧急集合,洗澡也不太方便,吃的东西也很一般,但是架不住班级的同学在一起互助互乐与谈天说地,不到一周的时间,同一个房间的十八名同学都已经混熟了。
  “我现在最盼望的就是唱《团结就是力量》,”一个高大健硕的男生在休息时间看着灿烂夺目的太阳,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因为唱完就能吃饭了。”
  军训期间,每次吃饭前,所有学生都要唱一次这歌,如果唱得不够有气势,还要重新唱,不然不能吃饭,所以学生们对这歌已经充满了“感情”。
  “你这算什么,”他旁边的男神指了指还在被训练的两个男生,“你看看人家沈邵与姚博轩,这会儿还在练习走正步呢。”
  “他们两个是咱们方阵的领头兵,加训太正常了,”在场的男生没有几个羡慕沈邵与姚博轩“领头兵”的殊荣,因为这实在是太折腾了。
  这么热的天,偏偏要走得又有气势又好看,这不是折腾人是什么?
  只有在这个时刻,他们才会觉得长得帅也不一定全是好事。因为如果沈邵与姚博轩长得不是那么帅的话,也就不会去做“领头兵”这种苦差事。
  容许他们替沈邵与姚博轩点一支大大的蜡烛。
  上午的军训结束后,沈邵回到班级后就一口气喝下半瓶水,把帽子摘下来边摇边道:“我们军训都快十天了,怎么一场雨都没有下过。”
  “军训艳阳高照,放假阴雨连连,是老天对我们人生的考验,你死心吧,”钱斌同情的拍了拍沈邵的肩膀,“你走正步的姿势很帅,比姚博轩帅多了。”
  虽然都是信息分院的人,但是沈邵读的是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姚博轩读的是自动化专业,专业不同,自然也就有竞争。加上姚博轩为人有些傲慢,分院内很多男生与他都不太亲近,相比之下同样帅气但为人亲和的沈邵就比较讨人喜欢了。
  在很多男生眼中,沈邵不仅比姚博轩长得好,而且还是省状元,但是为人却谦和有礼,不管哪都比姚博轩优秀,他们的好感偏移到沈邵,就很正常了。
  这个世界上,谁也不喜欢抬头时,看到的是两个鼻孔。更何况他们都是各地录取来的优秀学生,对于姚博轩这种行为,就更加无法忍受了。
  沈邵并不知道这些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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