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行!”一个婶子撇着嘴,很不痛快的样子。
“诶,谁叫他爹娘去的早,可不得家里人都宠着,就连翠兰自己都说,多吃些没关系,她的孩子有爹有妈,吃那么好做什么?”
“翠兰就是厚道人,哪有二叔帮着养侄子的,十七八了吧?一天到晚待在家里啥也不干,前些天还被我家二狗欺负哭了,你们说好不好笑?”这个就是二狗子的娘,显然她认为自己儿子能欺负这么大的汉子是本事。
一群人像是一群下蛋的母鸡一样咯咯咯地笑了,能在茶余饭后说点别人家的闲事,是她们疲倦时候的兴奋剂。
有一个大婶眼随意一撇,竟然发现章树就站在她们不远处看着这边,看这距离应该是能够听见的。
她用手肘碰了碰身边的二狗娘,嘴边努了努,示意她看那边。
二狗娘猛地看见章树时还有点不自然,但是她马上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故意高声朝章树那边喊,“有些人就是不知羞耻,一个大小伙子在那偷听妇人说话。”
明明是她们聚在一起说别人的坏话,可是在面对章树的时候,却能理直气壮的反咬别人一口,心里没有一点心虚的情绪。
章树定定地看着她们,“听说,说多了别人的坏话,以后会下地狱的,会下拔舌地狱。”
“你们知道是怎么拔的吗?先用锋利的铁钩子,伸进你的喉咙,然后把舌头一寸一寸的拉出来。然后拿剪刀,一寸一寸的剪掉。”
他的声音低哑暗沉,脸上带着诡异的微笑,眼睛一直盯着这几个人。
上辈子他的儿媳妇就是这么说的,他儿媳妇大病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不止不顾祖宗家法,甚至连鬼神都不再敬畏,当然也不会在乎有没有名声。
她说的时候,那些人的表现,就像眼前的这些妇女一样,骇的脸都白了,身子像筛糠一样不断的抖着,仿佛他章树是什么魔鬼一样。可是,明明她们才是!
把别人家里的私事拿出来街头巷尾的议论,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她们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凭着片面之词妄下定论,败坏别人的名声,须知人言可畏啊!
那几个妇人尖叫着跑了,章树也板着脸走了。以后有仇必报才是他的性格!上辈子活的已经够窝囊了,这辈子再这样下去,也枉上天给他的第二次机会了。
来到村口,来旺大哥并几个一起去打短工的人已经来了,他们正坐在村口的石板桥,悠闲地抽着旱烟,说一些男人才懂的笑话。
来旺抬眼看了章树一眼,便有些皱眉,他的头和手都还包着,受了伤怎么做工?哪有主家会要受了伤的短工,不止事情做不好,别人还怕他们会讹人。
章树心里正想着事,也没发现他的眼神,直到大家伙都看着他,他才反应过来。
他把头上包着的布和手上的布一起解下来,放进了自己的篓子里,笑着和他们说道,“一点小伤,现在已经好了,都是我奶不放心,硬要我戴着。”
他其实心里也在犯嘀咕,从上次他被打就发现了,这辈子他的伤好像好的特别快。那些红肿青紫还不明显,昨天被王长发砸破的头和被石子划拉烂的手,睡了一晚起来,今早就好的差不多了。
他一摸,都结痂了,而且像是那种马上就要掉的痂。他心里很是高兴,觉得这是老天爷可怜他上辈子活的太辛苦,这辈子给他的补偿。
他知道这事不能对别人说,万一他们把他当成是什么灵丹妙药献上去可就完了。
来旺看了,心里舒服了一些,本来让他带着这个没出息的人就够让他心烦了,如果又是一个病歪歪的病号,他是绝对不答应的。
“那咱们就走吧。”来旺清点了一下人数,然后就让大家启程了。
他们这里比较偏僻,如果要上县城去,得走上四十多里路,还尽是那些弯弯绕绕的山路。不过,即使是山路,也容得下一辆马车通过,在每个转弯的地方,也都会格外宽阔一些。
章树一辈子也没有过一匹马,他那个儿媳妇倒是弄了几匹回来,养在自己的大院子里,看起来特别威风。
也不怪章树一天到晚想起他那个儿媳妇,主要是自从他们分家,全村人基本上都看着他们由贫变富,渐渐变成在县里都是有名声的人,那叫一个羡慕,平时还会特意模仿她的行为呢!
章树背着框闷不吭声地走着,他也想和他们说话,可是这些大老爷们都不怎么喜欢他,一群人在前头聊的开心,独独落下他一个人。
现在想来,前世除了小木槿,他根本就没有同年龄段的伙伴,可惜小木槿是个哥儿,他喜欢的和汉子们的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只是后来,小木槿也没有了……
“咱们在这休息一会吧!”每隔十里,他们就会在旁边修一个亭子,现在已经是二里亭了。
太阳已经快升到中间了,只不过他们这条山路一边是山一边是水,站在这里特别凉快,所以即使连续赶了二十里路,也不见得有多热。
汉子们四处找了地方坐下,章树看了一会,在亭子外找了块石头坐下,默默地掏出背篓里的干粮,啃了起来。
第9章莫府选工
这是他奶给他带的馍,揉了好久的面十分筋道,也十分顶饿。他吃了一个,就把其他的塞了回去,等下回饿了吃,又掏出竹筒,在山壁的一眼小泉下接了一筒水。
泉水清甜,有带着一股冷意,一口喝下去直冲头顶,让人感觉浑身上下都被水淋了一般,大夏天的非常舒适。
“唉,来旺,你怎么把这小子也带来了?”
“没办法,他奶上门去求我娘,硬让我带着他。”来旺的表情有点郁闷,一提起这事他就不高兴。“不过如果他这回敢嫌这嫌那的,绝对就没有下次了!”
吃过饭,喝完水,大家又启程了。这回脚步比刚走时要慢上一些,等走到了县城,已经是晌午了。
县城门口倒还热闹,有许多早上来赶集的村民急着回家去,在县城吃饭可吃不起。城里倒是显得有些冷清了,大家伙也都赶回去做份吃饭了,只有几家小酒肆还有小二在孜孜不倦地叫喊着,希望引起客人的注意。
可是这大热的天,走上青石板路上都恨不得烫脚,哪里有人愿意上门来吃那热腾腾的饭菜呢?
章树一边走一边看,说句不太好意思的话,前世他还真没好好上街逛荡一下。买东西都是婆娘的活计,他又没打过短工,来县城的次数屈指可数,所以他看哪哪都是新奇的。
幸好他现在是个大小伙子,好奇也是应该的,如果是个老汉东张西望,别人只会觉得他没见过世面。
来旺领着大家一路没做停留,穿街过巷的走了好久,来到一条河旁边,这河差不多两三丈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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