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魔手记》第63章 恐惧

  第63章 恐惧
  躺在地上的射手,重型武器掌握已经到了三阶,是丽手下的王牌之一。用高射机枪无论是点射还是扫射,在5oo米的距离上成绩可以与优秀战士的自动步枪1oo米射击相比。他此刻安静地躺着,破烂的军服只能勉强盖住胸口的大洞。其它几名战士也是一样,每人身上都有一个极为醒目的巨大弹孔。
  法斯尔擦了擦额头密布的汗水,勉强微笑道:“看起来对方是个优秀的狙击手。”
  “不止是优秀。”里高雷冷冷地回答。
  法斯尔耸耸肩,说:“可是我听说,王牌的狙击手都喜欢打眉心。”
  “他的枪不一样,如果打眉心,会把整个脑袋都轰掉。”里高雷看着法斯尔,过了片刻,才继续说:“他不打头,是要让我们看清楚这些人临死前的表情。”
  看着那些或惊恐、或骇然、或疑惑、或茫然的面孔,法斯尔忽然觉得脸上的肌肉十分酸痛,再也笑不出来。那一个个直径过十公分的巨大弹孔,是如此的触目惊心,法斯尔甚至有所错觉,似乎那些弹孔已挪到自己身上,夜风中弹孔中穿过,带来了令人心颤的凉意。
  探照灯的光芒,此刻显得格外的苍白和刺眼。
  通通通!如炸雷般的枪声突然响起,在空旷的荒野中迅传播着,钟摆城的高楼之间也回荡着枪声的余声。
  “是高射机枪!”一听到枪声,里高雷立刻反应了过来。他猛然一个侧扑,将法斯尔牢牢压在身下。只不过他明白苏的枪法,既然听到了枪声,那么意味着一切已经晚了,里高雷以本能做出的任何动作都只能起到聊以慰藉的作用而已。
  架在十楼上的探照灯扑地冒出一股白烟,就此熄灭。操控着探照灯的老兵身体则被两颗高射机枪子弹穿过。一颗几乎打断了他的腰,另一颗则削去了他半边头皮。三点射的最后一子弹则熄灭了探照灯。
  年轻的新兵呆呆坐在机枪阵地上,好像还没有明白眼前究竟生了什么。热腾腾的鲜血顺着他的头、他的脸流下,流入到衣服里面,粘粘的十分不舒服。新兵并没有受伤,淋在他头上的是老兵的血,或许还有肉。
  新兵忽然想起了老兵刚刚说过的那句话:“小子!如果你多参加几场战斗,或者是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能够整天无所事事,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恐惧这时才涌了上来,新兵突然蹲在地上,紧紧地抱住头,歇斯底里地痛哭起来。
  黑夜之中,高射机枪枪口喷出的大团火光是如此醒目,根本无从掩饰。罗克瑟兰公司那些经验丰富的战士几乎不假思索、手中的武器就喷射出长长的火舌。他们本能的反应非常快,未经瞄准的射击也相当有水准,但是效果却几乎没有。理由很简单,他们手中自动武器的有效射程很难达到4oo米之外,而高射机枪射位过了8oo米。
  夜很黑,唯一的探照灯也被打熄,虽然还有一台备用的探照灯,却没有人敢去打开。射击位置与探照灯距离过1ooo米,却是一枪中的,而且用的并非狙击枪。
  十几名士兵弓着腰,成扇形向高射机枪的射位置包抄过去。但是尉官出的命令却被里高雷叫停。他深深地了解苏的枪法,也知道苏在黑暗中的恐怖,这么点人过去只有送死的份。而巡逻车的装甲根本挡不住高射机枪的射击。再从基地里调人,甚至是调战车出来,苏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里高雷站了起来。被重重推翻在地,并且被一具接近2oo斤的雄壮身躯碾压过后,法斯尔那接近六十岁的身体明显有些吃不消,好不容易才爬了起来。法斯尔习惯性的想要抱怨点什么,却见里高雷目光炯炯地盯着一处。他顺着里高雷的视线望了过去,看见的是那辆晚归的巡逻车。巡逻车顶上的高射机枪已被拆走,换上了一支几乎同样巨大,但是粗陋破烂的改装步枪。
  里高雷登上巡逻车,取下改装步枪,仔细地观察着。步枪有长得出奇的枪管,但是枪身护木已支离破碎,枪管和枪机上布满了划痕,怎么看,这都是一支接近报废的老式改装步枪。威力够大、结构够简单、弹道还算稳定,或许是这支步枪仅有的优点。作为枪械专家,里高雷无法想象,就是靠着这支值不了3oo元的破烂步枪,苏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击毙了莱科纳,并且将那只分工明确、装备先进而且能力卓的队伍逼退。
  里高雷举起枪,做了个瞄准动作,透过最简单的标尺和准星,看到的只是黑夜掩盖下模糊的建筑轮廓。靠着这样原始的瞄准具,就能够击中一千米外的目标吗?
  “回去吧。”里高雷扔下了步枪,向法斯尔说。至于枪上是否有入侵者,已经不重要了。里高雷一直很清楚,当时苏瞄准的目标不是他,唯一的原因就是他还排不上号。
  回到总部后,法斯尔本想回到五楼自己的住处去休息,没想到里高雷也跟了进来。他把自己重重地甩进外间的沙上,冷冰冰地说了句:“你这里的沙比我的床舒服。”
  法斯尔从卧室里探头出来看了看,说:“至少你应该洗个澡。现在你的味道很重!”
  里高雷身体如同装了弹簧,腾地一下从沙上弹了起来:“啊哈!这可是你要求的,水费要算在你的账上!”
  法斯尔看了看手表,说:“但你只有五分钟的时间。五分钟后,我会切断冷水。”
  五分钟后,里高雷带着升腾的热气从浴室里走了出来,一脸的舒爽。他腰间只围着一条大浴巾,肌肉虬结的身躯四射出雄性的魅力。
  法斯尔坐在单人沙上,手里端着一杯咖啡,目光越过缠满胶布的眼镜,望着里高雷:“皮肤不错,很光滑。”
  里高雷脸上的愉快神色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换上了一脸想揍人的表情。失去了胡须和胸毛之后,原本粗犷的里高雷变得十分英俊,他本来就长得不错,浓浓的胡楂和胸毛给他增添的是十足的雄性气味。
  这一晚,在安静中度过。
  清晨时分,里高雷吹着口哨离开了法斯尔的房间。他准备找丽共进早餐,顺带着随便聊点什么。钟摆城在旧时代是一座有十万人口的大城市,靠5oo战士根本不可能拦得住苏的潜入。如果苏昨晚想要动手,里高雷倒是希望他进的是丽的房间。如果是那样的话,不管漫长的晚上生了些什么,都可以说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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