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话我记忆深刻,特地回家找了出来,抄在这里:
“我像一条影子黏着他,总是跟在身后跟他玩捉迷藏,当他走到很亮很亮的地方,我就蹲在他脚下,希望他永远都找不到我,又希望他立刻发现我。”
想不到我小小年纪就如此文采斐然,可惜我们语文老师当时一心扑在班上那个局长的女儿身上,没有对我大力栽培,因而我对这篇作文的记忆,也仅仅停留在写错“黏”字而被罚抄五十遍。
我爸在外面挣钱挣红了眼,一年半载才回一次家,有时还不是过年。一到周末我就无所事事,吵着要去孟先生家里住,我妈没有办法,只好去孟家敲门。
开门的常是孟先生的母亲。
她叫做让知雨,这个姓很少见,我新奇了好久。
让阿姨是文工团的舞蹈演员,长得很漂亮,修秀高挑。她冬天常穿黑色高领的修身毛衣,外面裹长而厚的大衣,原本玲珑秀致的躯体裹在与棕熊皮同色的毛料下,变成一个直线粗糙勾勒的方块,幸好还有一个秀美的头颅足够鹤立鸡群。乌沉沉的长发有时会挽起来,像捣练了几百次的寒林中的夜色;头绳也是黑色,在发髻下面又露出半圈绛红,使得我好奇了很多年,想知道那发绳究竟什么模样。
我总想象她其实是一只巨大的黑天鹅,趁我闭上眼睛,凉冰冰的手就变成了朱红的喙,温柔地啄我的头。所以我常常盯着她细条条的背影看,仿佛只要不眨眼睛,就可以亲眼看到她变成天鹅飞走,或者衣服下面飞出两片羽毛。
偶尔她发现我的监视,也不会像其他大人扯着嗓门吆喝我的名字,只低头笑,也不知道笑我还是笑自己。那笑容是很美好的,让我想到这世上凡是一切美好的东西。
长大后偶然读到一句“春来桃花水”,她的笑容便蓦地流到眼前来。
孟先生在这一点上跟他母亲尤其像。
但逢外人见到孟先生,都不约而同地惊讶这孩子单单像他母亲,半点不见父亲的影子,以至于到了他同父亲出去,外人不敢随意招呼的地步。孟先生和他母亲不光形似,并且神似。
我很记得刚上小学的一个冬天,有个礼拜六我住在孟家,清早我被渴醒了,从孟先生床上爬起来喝水,经过客厅,正好看见窗外。天刚亮起不久,头顶上泛着幽幽的蓝光,如同刚从水里捞出来碾平了的鱼肚,只看一眼,就要潮得挂出水;地上的新雪毛茸茸的,如同结了一层干硬的短茬,扎得手刺绒绒的;天尽头铺蘸着浓酽的蟹壳青,仿佛一场大雨冲刷过青山,把绿水全泼到了天上,万里萧疏,上下清旷。
孟先生就像那天早上的天色。
他只有一分神气像他父亲,但不比孟叔叔刚毅英武,稍微削弱了气势。只有偶尔动怒冷下脸,那目光才与他父亲如出一辙,溶着冷山峭嶂,很是凌人。
因为对紫外线敏感的缘故,孟先生不怎么晒太阳,在家的时间,喜欢窝在卧室里看书。春夏时节,窗帘是常拉着的,偶尔被风吹开一线,阳光照得他眼睛里游金跃影,最后扑簌簌跌在胸口,凝成两朵淡金的细花。
这毛病听起来娇滴滴的,但我陪他跑过几回医院之后,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了,天气再热也不忘叫他穿长袖。
在家没有事忙,我坐在桌子边看他,借此打发时间。孟先生像他母亲,五官生得细,眼睫毛尤其密长浓黑,几乎成了两扇沉甸甸的黑帘,每当她往下看,眼帘像载不住似的,直往下坠。目光被眼睫掩住的孟先生看上去尤其温驯,垂着脖子,仿佛一头鹿,可以任人赏玩。
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泰然自若做自己的事,并不搭理我,作出只有他一个人的姿态;但有时被我盯得分心了,他就会说:“别一直看我。”
一般我就会乖乖走开,去别的屋子,或者也拿本书坐到床上去看。有时我存心逗他,就置若罔闻,过一会儿他就会合上书,抬起头看向我:“干什么?”
这时他身上那种温驯的影子就不翼而飞了,目光像海水涨潮,不由分说地猛灌到人眼睛里。
如果我继续坐着不动,他会把我赶走,正儿八经忙工作时,拎着我的领子扔出去也是有的;但如果闲散无事,我又凑过去吻他,示意想做点坏事,好了,那么这个下午我们通常会在床上虚度光阴。
孟先生跟我厮混的时候,也会盯着我看。
他看人的目光异常专注,每当我被他注视,就会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我不说些什么有意义的话,就浪了他这几分钟的生命。所以每当被这种目光看得良心不安,我就和他讨论哲学。
世上唯哲学和做爱不可辜负。这是鄙人闯荡世界的座右铭。
不是我热爱哲学,而是看似无所不能的孟先生也有弱点,其中一条就是哲学盲。
前两次挑起话头的时候,他听不出是非,还会硬着头皮和我周旋,我们两个互相坑蒙拐骗,玩得不亦乐乎。然而“狼来了”的故事告诉我们事不过三,实践证明确实如此,第三次谈到休谟主义,我当时回味着高潮的余韵,脑子昏昏沉沉,一不留神说错了话,被孟先生揪住狐狸尾巴,抓了个现行,从此身败名裂。
好在我在孟先生跟前一贯是不讲脸面的,后来仍用此招挑逗。每当我刚起头,他就扯过被子盖住我的头,再不上当了。
我把他的这种幼稚行为归结为恼羞成怒。
要是继续不依不饶地闹他,孟先生就会按住我的手:
“我们不聊哲学,聊点别的科学。”
这个“别的科学”十有八九是性学,我们在这门学科上的研究上往往不谋而合,喜欢用实践检验真理。
所以我当然愉快接受。
和孟先生一起度过了很多个美好的下午之后,我才慢慢明白了,世界上那么多诗人,不厌其烦地为所爱之人写下情诗爱曲,剖开来看,都是无数颗浓烈如焚的心。
我以前觉得肉麻至极,现在知道,那根本不是写给我看的,是写给爱情看的。
尽管深知自己笔钝语拙,每当望进那双眸子,总不禁注爱为诗。
第4章
我和孟先生是幼儿园的同班同学,小学也是,初中还是,高中也没能跑得了。
幼儿园实在没有什么可讲,大部分事情我已记不清了,小学还算有趣,我三天两头去孟家蹭吃蹭喝,晚上还和孟先生钻一个被窝。我们合伙睡一个大枕头,盖一床被子,头挨着头,那情形想来还是两小无猜,纯洁可爱的。现在虽然还睡在同一张床上,但画面经常就有点不堪入目了。
我喜欢去孟家纯粹因为和孟先生玩得好,加上让阿姨烧菜和我妈有一拼,我妈烧的菜当年在大院里首屈一指,甚至还有隔壁军区大院的家属慕名来向她取经。
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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