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态众生之商匪》分卷阅读14

  日就快马加鞭赶来虎威山,那书信确实没到,也或许就是自己太心急,也不知道是心急货物,还是心急,想快点来虎威寨。
  “飞鸽传书”殿子期心里虽然觉得窘迫,明面上还是要做出一副平淡无奇的样子来,便嗤笑一声说道:“亏你陆大当家想得出来,飞进京城的鸽子,都只有家禽二字,您那书信,指不定在哪间酒馆,早成了别人的下酒菜了”
  这下换陆凌窘迫了,看他方才一脸笑意盈盈,这下涌上三分尴尬,殿子期心里一乐,清了清嗓子,起表情道:“陆大当家还要与我站在这里喊话吗?”
  “不是不是,快进来”这才回过神的陆凌赶紧一摆手,让小耳朵拉着殿子期进来,小耳朵站在殿子期旁边听了许久,看了许久,小大人一般只会在殿子期面前装装稚童,拉着殿子期的手从陆凌身边路过的时候,吐了个舌头,做了个鬼脸,意思是:飞鸽传书,亏你想得出来。
  照他屁股上抬腿就是一脚,明明只是刚碰到,小耳朵却假意一个踉跄扑出去,换得殿子期一个鬼魅一般的眼神瞪过来,仿若能听见刀剑相碰的声音。
  殿子期这十车棉花是送往凉州,走水路是最快的,只是水路一直有难缠的漕帮,商船上运河必定被劫,更不要提这动辄十几箱几十箱的货物了,所以这么多年生意,殿子期一直是绕着水路走的。
  今日听陆凌一提,他倒是有些惊讶。
  “怎么,漕帮的人你们也认识?”
  “不熟”端来一盘刚出炉的瓜子,知道殿子期爱吃零嘴,没想着他能来,陆凌方才赶紧叫人现抄的,热气依旧,两手轻轻一捏,皮薄香脆。
  “那你如何帮我运”
  殿子期也不同他客气,伸手抓过一颗便自顾自磕起来。
  “统共都是道上的,相互听说过一二”漕帮的大当家叫胡二刀,两把短刀不离身,左右各一把,常年别在身侧,就是睡觉也不摘,据说短刀出手快如闪电,一刀割喉,一刀入腹,出手人间必少一人,阎罗殿里多一人。
  “据说那人的刀比文书的还快”
  “这么危险,还是不走了吧”
  “怎么,怕了?”
  轻轻捏开几颗瓜子,将瓜子仁放入殿子期面前的盘中,陆凌一样眉毛,骄傲的说:
  “我陆三鞭也不是浪得虚名的”
  “你那鞭子是抢我的”殿子期自顾自从盘中捡起瓜子仁,头也不抬便说。
  方才还意气风发的虎威寨陆大当家,立刻如同泄了气的麻袋,腰也弯了,头也低了,整个人软下三分来,引得周围人一阵哄笑。
  “笑笑笑!笑个屁!”随手抓起一把瓜子朝人群扔去“小心我三鞭子抽的你们找不到炕头!”
  众人急忙躲闪,瓜子稀稀拉拉撒了一地,却又换来一阵哄笑。
  那晚,风清月皎,夜色如澜,殿子期围着篝火磕着瓜子,一抬头嘴边是一抹浅浅的笑,唇角微扬,淡然静好。
  去凉州,走水路,必过拂绿镇。不同于雍州的贫瘠,一路鱼米水乡,柳绿花红,天边降下一朵浮云,绵白松软,似是能压在人身上,周身水气如雾,烟雨朦胧,殿子期站在船头,竹打的小船随水波轻轻摇晃,拂起几缕丝滑柔顺的发,现下正是合欢绽放的季节,偶尔飘来几多粉白色的小花,如雪如絮,落在肩头,绝美如画。
  若说为了能护送殿家的货物,与殿子期一同立与船头,欣赏人间美景,大约是陆凌的私心。
  人生匆匆几十年,谈及过往,如白驹过隙。陆凌知道,自己与殿子期相差甚远,仿若云泥,但若能在这人生中的罅隙里再挤进一点回忆,这回忆署名殿子期,此生足矣。
  “卖枇杷喽,卖枇杷”远处划着竹船叫卖声传来,陆凌打着一把淡黄色的油纸伞,举过殿子期的头顶,纤长的睫毛上沾着点点如雾般的雨丝。
  “去,给你子期哥哥买两斤枇杷”陆凌指使歪躺在船舱里打盹的小耳朵。
  抬头看见殿子期没回头望他,没发出声音用唇语抱怨道:“你自己不会去啊!”
  “谁让你非得跟来!”无声的用唇语回他。
  离开虎威寨的时候说好了,文书和小耳朵留在寨子里,陆凌和殿子期带上几个弟兄去即可,可偏偏这个最会在殿子期面前撒娇打滚的小耳朵,捧着一把戒尺,忽闪着人畜无害的大眼睛跪在殿子期面前,含着一眼委屈的泪:
  “子期哥哥不带我去,我是定不会好好读书的,与其你回来检查我一字未写,不如现在就打死我吧”
  无奈的扶起小耳朵,看向陆凌,殿子期如墨一般的眼写满:就带上他吧。
  一咬牙,一跺脚,就带上这盏明晃晃的油灯吧!
  然而过后陆凌十分后悔,上船之前,小耳朵两个口袋里装满了瓜子、花生、松子,趁殿子期不在的时候,起里平日里仿若会说话,两眼脉脉含霜的大眼睛,趟在树枝上,磕着瓜子看陆凌忙前忙后的拾船舱,瓜子磕得吧吧响,瓜子皮扔了满满一地,偶尔几颗瓜子皮飘到陆凌头上,恨的陆凌牙痒痒。
  “你倒是在你子期哥哥面前也这副德行让他看看呀”
  噗的一声,瓜子皮如暗器一般直冲向陆凌的脸,小耳朵歪着头,冷测测地对陆凌抱怨:
  “活该,谁让你不想带我”
  手扶上腰间的长鞭假意要打他,小耳朵心不甘情不愿,从船舱懒懒的爬起来,三步两步跳去了卖枇杷的竹船,再三步两步跳回来,两手捧着金灿灿的枇杷,跳至殿子期面前,裂开嘴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子期哥哥,吃枇杷,可甜了”
  “……”
  陆凌觉得,大概是前世欠他的,这辈子才探上这么个会演戏的小兔崽子。
  鱼米水乡,风景如画,岸边偶尔碰上三三两两的姑娘,衣着秀美,明艳动人,每每路过,总有人打趣道:
  “这是哪家的公子,如此俊美”
  透着光影的淡紫色手绢轻轻一挥,随风飘落在江水上,旁边几朵莲叶,趁得花红柳绿,光影交错,岸边的姑娘两颊绯红,带着一丝娇嗔:
  “公子,奴家的手绢掉进江里了,可否劳驾公子一取”
  纤长如青葱的手指还没够到水面,青绿色的竹竿便从身侧伸来,快速从水中捞起,挑着已经湿透了的淡紫色纱绢递到姑娘面前:
  “给!姑娘可拿好了,别再掉了”
  丹青色的纱衣随着转身飘摇,画着翠竹的团扇轻轻掩面,口气中带着半丝嗔怒:
  “哼,不要了”
  羞红的脸如同一树璀璨的红石榴,颗颗饱满,晶莹剔透,夹杂着远处飘来的几句清曲。
  谁站在船头撑着竹竿仰头大笑,谁低眉不语默默摇头,烟雨朦胧,远处半山腰上的寺庙传出肃穆的钟响,惊起一片丝鹭划过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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