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称》分卷阅读9

  上跳了下去,几个眨眼就消失在王亦鸣的眼前。
  李可把空空如也的饭盒扔进垃圾桶,回来后重新坐在王亦鸣身边。
  “再待一会儿吧。”李可小声说,像是重新走进有光亮的地方就会当即死亡。
  王亦鸣没动,也没出声。他知道,就算李可要他在这里坐一晚上,他也不会说半句废话。
  可是他们实际上只待了五分钟,李可用胳膊肘碰了碰王亦鸣,说了一句“走吧,陪你去吃饭”。王亦鸣和李可接着去了食堂,李可吃过了,王亦鸣自己一个人点了份煲仔饭。吃饭时,他一度以为李可是真的洒脱,但是他们在十字路口分别的时候,王亦鸣听见李可说:“小鸟。”
  “什么?”王亦鸣问。
  李可犹豫了好一会儿,才丧气道:“我害怕。”
  那一刻,王亦鸣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他咬咬牙,说道:“不要怕。明天见,会没事的。”
  “嗯,拜拜。”李可没把握地冲他笑了笑。
  王亦鸣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如果李可因为性向的原因要搬出去住,他也干脆搬出去得了。
  回宿舍的路上王亦鸣一直在想这件事,洗完澡他再次忧心忡忡地打开那个帖子,却意外地发现那个帖子被管理员删掉了,并且禁止再次开相关话题贴。
  王亦鸣反复确认再三之后,给李可发微信:【李可,那帖子被删了。】
  李可那边沉默了一会儿,回道:【我操,我看见了,管理员是谁???老子爱他一万年。】
  王亦鸣:【所以说……可能你同学压根就没来得及看呢。】
  李可:【对啊,这真是绝了,运气这么好的吗?】
  王亦鸣也沉浸在一种难以置信里,他心想,难道给管理员发站短真的这么有用?
  正此时,手机响了,一个电话,来电人:陆文宇。
  王亦鸣本来想挂掉的,可是却因为心情太激动,手滑了一下。
  “……喂?”他硬着头皮打了个招呼。
  陆文宇笑了一声,道:“晚上好啊,小鸟。”
  王亦鸣面无表情地说:“你谁啊,我跟你很熟吗?别叫我小鸟。”
  陆文宇也不生气,说道:“这是第二次帮你了,该怎么还我人情?”
  “什么意思?”王亦鸣愣了一下。
  “李可的帖子是我喊朋友删掉的。”陆文宇说,“赏脸一起吃个饭呗?”
  王亦鸣懵了,半天才说道:“……行吧。”
  又和陆文宇打了几招心不在焉的太极,挂掉电话以后,王亦鸣一头栽在床上,怎么办,他感觉这个陆文宇已经甩不掉了啊。
  第08章
  李可劫后余生,又开始无风不起浪了。
  王亦鸣懒得管他,过了不久李可说要带他和新交往的对象一起吃饭。周五晚上灯光璀璨,一片歌舞升平。东城一到这个时候,就跟过节似的,勾肩搭背的大学生们全跑这里来了,荷尔蒙掺杂在微风里,随后在每一个网吧座椅和旅馆房间里落地。
  啊,青春。
  总结一句话就是,课业太少,而力太多。
  王亦鸣没上大学之前总是在向往着一种浮于半空的生活。电视剧和电影的包装让他误以为大学生活该是那种众人瞩目的,联谊、实验室、与教授谈笑风生等等。然而事实上等真正上了大学他才明白,小部分人的生活不可复制,多数人的生活都平淡无奇,这条定律宇宙通用,不管你上的学校是国内top几。
  大学的恋爱也是如此,毕竟很多人谈恋爱的目的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为了这四年里不用一个人吃饭和自习。
  王亦鸣不谈恋爱,但李可总是逼他吃狗粮。
  李可的新男友王亦鸣没见过,据说是个大一的学弟。
  学弟来了,见面,礼貌地跟王亦鸣打招呼,王亦鸣在握手的间隙想,现在的小孩不知道吃了什么长大的,咋这么壮!火锅滚了,番茄锅辣锅各一边,学弟体贴地给李可下了一碗虾滑。王亦鸣眼睛被雾气一熏,泪眼婆娑地给自己烫毛肚。
  毛肚空运的,四十多一盘,一盘没几片,艺术品一样陈列在冰块上。王亦鸣吃的不客气,反正不是自己掏钱。
  三个人吃吃喝喝,聊聊天,趁着学弟去结账的时候,李可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王亦鸣心下了然,怎么样,反正不可能是问火锅了,火锅不用问,肯定是天下第一好吃的。
  王亦鸣说:“不咋样,说是小奶狗也谈不上,男朋友打篮球的?肌肉挺不错。”
  李可脸上表情微妙,有点自豪道:“篮球队的,看起来壮,但性格还是比较黏人。”
  王亦鸣理解地笑了笑,说道:“知道,热恋期嘛,好好谈吧,眼睛擦亮点。”
  吃完饭,李可觉得时间还早,说要去喝酒。喝酒无非是个幌子嘛,王亦鸣知道他什么套路,但是偏偏学弟一脸正气地说要早点送李可回宿舍。王亦鸣目瞪口呆,差点没笑死在火锅店门口。
  “那……你们先回去?太早了,我玩会儿再回去。”王亦鸣憋笑道。
  李可看上去快要哭了,委委屈屈地装小白兔,跟着男朋友去坐地铁。
  临走前,李可做贼似的让王亦鸣把他口袋里的东西给掏出去,王亦鸣笑眯眯的,一下子摸出了六七个安全套。
  “你大爷的。”王亦鸣咂舌道,“你要死了啊贱人,你是准备玩死你男朋友吗?”
  李可朝他飞了个飞吻,头也不回地跑了。
  王亦鸣把那堆安全套放卫衣口袋里,去奶茶店里点了杯奶茶,店里刚走了一拨人,王亦鸣进去的时候还算空着。他坐在靠着窗的那一排长凳上,刚好可以看见外面来来往往的人群。
  有时候王亦鸣极端地厌恶人。讨厌一切人类的声音、味道和肉体散发出的热量。有时候他又喜欢人。想看看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听听他们是怎么说话的。
  人是群居生物,王亦鸣喜欢游离在群居的圈子边缘。
  他时常会觉得孤独。
  这是王亦鸣始终没有对李可说出的秘密,因为他拿不准,李可是不是同样孤独。
  也许,每个人永远都是孤独的。李可应该也很孤独,但他是至高无上的享乐主义者,活在当下,及时行乐。而王亦鸣呢,他是别扭、狰狞的小哑巴,只能一个人消化孤独。
  有时候他想让自己变成李可,不断地爱上别人。有时候又觉得害怕,怕自己不能很好地面对生活和感情,怕不能爱人,怕没人爱他。
  总之,王亦鸣的这些烦恼和念头全都融化在一杯三分甜的芋圆奶茶里了。
  喝完奶茶,他便重新回到现实世界中。
  王亦鸣对东城这一带再熟悉不过。
  酒吧街是他和李可常去的地方,但现在只有他一个人,王亦鸣就不喜欢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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