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让他最害怕的事情发生,那就是给他点绿色瞧瞧。待会儿他就要向舞蓝告白,不管她因为这次家暴留下什么后遗症,他都愿意照顾她的下半辈子。
“如果主编被打断了腿,他又怎么上吊自杀?拖着残腿爬到桌子上,这太麻烦了。”同为新人的男人忍不住发话。他自上车后一直沉默着,现如今敏锐地找到了个逻辑漏洞。
烈火哥思考了三秒钟,说了句“言之有理”,阴测测地转过身看着后座众人:“况且上吊也不可能脱光自己的衣服,那样大家冲进来尸的时候,岂不是很丢脸。所以这一定不是自杀,而是一起激情谋杀,打断他的腿然后用丝袜勒到他断气这样。”
“你推理小说看多了吧。”叶瞬笑得不以为意,“主编是和平分手的。”
“连京宇的办公室都砍成了两半寸土不让,哪里是和平分手,那是怨念深重。”烈火哥不能苟同。
“办公室被砍成了两半?”田恬竖起了耳朵,于公于私都有刨根问底的打算。
“对啊!”烈火哥没心没肺地对他和盘托出,“我们原本有两层写字楼,11、12楼都是;结果主编一离婚,12楼就这么没了,11楼根本塞不下这么多人,裁员的裁员,遣散的遣散。过道上那些书,也全是前段时间搬家堆的,至今不知道可以塞到哪里去。”
“所以这么大个杂志社,只剩下你们俩了么?”田恬即使再傻白甜,也警觉地意识到这公司怕是要凉。他是《新绘》的老读者了,在《新绘》的鼎盛时期,照片上的编辑部乌丫丫全是人头,哪里是现在文不成武不济的萧条模样。
“加上你们不是四个么?”烈火哥一脸你会不会算数。
叶瞬云淡风轻地挽尊:“公司裁员很正常。那些被开掉的编辑,业务能力不行,公司要赚钱,自然不养闲人。《新绘》是老牌杂志,也是业内最好的青春向月刊,这里只留最优秀的人才,宁缺毋滥。”他说这话时,神情依旧是笑着的,但这种笑容不再亲和,反而带着一丝距离感,把田恬的求真神唬得偃旗息鼓。他从叶瞬八风不动的态度中明白了三点:《新绘》依然是爸爸;叶瞬和烈火哥是留下来的最优秀的;他们这些菜鸟屁都不懂,最好不要问东问西,以被炒鱿鱼。
田恬心虚得探了探舌头,而坐在他身边的男人却忍不住笑了一声。
叶瞬探他一眼。三伏天,男人身着看不出品牌的西装,闲散地靠在出租车后排,法式袖针下隐隐约约露出毫不起眼的老实机械表,是百达翡丽的经典款。也许田恬这种刚毕业的大学生只会觉得他穿得太多,幸而得体;而叶瞬这种老油条却清楚地知道,这种得体是很不便宜的。要把西装穿得有如第二层皮肤那样服帖,不但需要一副好身材,还需要按照好身材私家定制。高档的面料与细的剪裁,恰恰是奢侈品之所以昂贵的理由。
财富有可能来自于继承,也有可能来自于自我打拼。若是前者,人们往往会羡慕他的好命;若是后者,他本身就既敬且畏。男人一望之下看不出年龄面相十分年轻,神情却完全没有菜鸟的惴惴不安与新鲜好奇,对上叶瞬探寻的视线,他甚至从容一笑,完全不打算为自己的拆台感到抱歉。
综上所述,他不是个刚毕业的菜鸟,他混过社会,懂为人处世,因为有钱有势,所以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叶瞬敛了目光,不打算与之计较,并且聪明地决定以后都尽量不要与这个人产生冲突,这种霸道总裁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编辑部里。
这时候,电话中传来了第三个坏消息,对面的医生冷静地宣告道:“他的肺部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炎症,这是目前最危急的。”
“百草枯!他一定是被喂了百草枯!”烈火哥双目无神,仿佛是他自己失去了生命体征,“我刚才说错了,凶手不是激情谋杀,她一步一步都预谋好了。她先是打断了主编的腿,为的是让他逃不掉;然后坐在他身上,用力掐住他的脖子,逼他张嘴,把百草枯往他嘴里倒……”
田恬紧张地抠着椅背,双目圆睁:爱人的命运如此多蹇,他感同身受。要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有泪不轻弹,他当场就要吓得躲到什么人怀里大哭一场。但是他很快意识到,他现在不能再那么幼稚无能,他还要提供坚实的臂膀给舞蓝依靠。所以一下车,他就跑去花店里买了199朵玫瑰,打算告白求婚。
不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头婚还是再婚,未孕还是带娃,他都愿意永远爱护她,陪伴她,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烈火哥见到这一幕,深感诧异:“老叶,看病人是送玫瑰花的么?”
叶瞬:“总比你空手来好。”
烈火哥:“……”
一行人赶到医院,烈火哥大步流星地走在医生身边:“是他杀么?”
医生:“……”
医生:“我是医生。他还没死。”
“根据他脖子上的勒痕,你能推断出袭击他的是女性还是男性?”
医生谨慎道:“如果袭击他的是女性或是男性,他都应该早就死了。”
“他总不会是自己勒的自己,他之前没有任何抑郁症倾向,更不可能自己喝百草枯。”
“谁跟你说他喝了百草枯?”
“你不是说他肺病很严重?”
“我说他肺炎很严重。如果是百草枯,那他的呼吸系统整个就纤维化了。”
“肺……炎?”烈火哥呆若木鸡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我怎么觉得你巴不得他死得快一点?”医生狐疑地拨了拨眼镜,向他们推开了病房。
主编刚下手术台,打着石膏垫着脖子挂着点滴躺在床上。田恬跟在烈火哥身后进门,迎面就是锃光瓦亮一个大光头。
即使他早已三番四次领教过命运的无常,此时也不由得呆滞了半分钟。他原本以为,自己在经历了“主编是男人”、“主编是男人还对我不感兴趣”、“哦,这人不是主编可我心爱的主编自杀了”以后,再也不会经历什么山重水复,谁知道这个世界还是再一次突破了他的下限主编居然是个五十岁秃头老男人!
一个五十岁秃头老男人取笔名叫“舞蓝”!
可去他妈的吧!
……他的青春喂了狗。
作者有话要说:【编辑知识小课堂:当编辑是种怎样的体验?】
沉浸在文化的海洋,感受知识的熏陶,与一众文人结交,是个十分有格调的工作。但现实是痛并快乐着,杂事有很多,拿着饿不死的工资,作者花一半,自己花一半,大多数都是为了梦想入行,因为喜欢这个行业才坚持着。需要不断的追逐现在的市场环境,然后同时兼顾着和作者方面关系维护,可以说是一个经纪人+助理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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