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闹市有栋楼》分卷阅读22

  ?”
  宅宅神秘地说:“我在鼓励。”
  林梧,“?”
  “稻米的种子我种下啦,等着发芽长苗了就可以移到地里面去了。”宅宅认真地说:“我要继续去鼓励了,让它们长得更好,哥哥你早去早回呀。”
  林梧莞尔,“去吧去吧。有了咱们宅宅的鼓励,小苗苗肯定长得棒棒哒。”
  …………
  万象楼附近是西洲市的黄金地带,汇聚了各种商铺,当然也包括香烛店,在古玩一条街里头。古玩一条街是人们叫出来的,因为一开始这儿是卖各种小商品的,女孩子的发卡头箍、男生玩的溜溜球陀螺,等等,缺什么小玩意儿到这儿来找肯定能够找到。后来进驻了卖古钱、老货的店铺,等大家反应过来时,整条街上曾经的小商品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或真或假、不知来路的古玩。
  林梧在这一家小吃店里做过兼职,在里面洗碗、端盘子之类的,后来小店工商检查时因为证照不齐全关闭了,林梧也因此失业。
  往事不提,因为在古玩街打过工,林梧对此地的各种商铺还挺熟悉。
  香烛店在古玩街的最里面,门庭冷落,年过半百的老板撑着头靠在柜台上打瞌睡。老板脑袋顶的头发全秃了,用侧边留长的几缕头发盖盖,林梧进了店他也没有反应,继续睡着自己的。
  林梧站在柜台前看着不大的铺子,有着年头的柜台、陈旧的木架,堆满了各种香烛纸钱,纸扎的房子、童男童女惟妙惟肖,林梧注意到那些纸扎的人都没有画上眼睛,不知道是什么说头。柜台上最显眼的地方摆着一整套的祭祖装备,各国纸币做得和真的一样,竟然还有最新款水果手机、水果平板,这要是不配充电器,到下面没有电了怎么办……
  林梧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之后瞬间了,回天马行空的思绪,他轻咳两声吸引了老板的注意力,扬起笑脸说:“老板,我要买东西。”
  瞌睡的老板终于睁开了眼睛,懒散地看着林梧,白白净净的青年,看着不像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要玩去别的地方去,我这边没有古玩。”
  老板的态度敷衍,林梧并不恼,“我不是来买古玩的,我要买黄表纸、朱墨。”
  听到这,老板终于拿了正眼看林梧,“哟,还真是行家。小兄弟师承何处?”黄表纸乃行业内术语。
  “龙王庙林家。”
  老板上上下下打量林梧,见他目光清正,不是说假,“林争是你何人?”
  “我外公。”林梧觉得自己找对地方了,运气终于好了一回儿。
  老板点点头,“你等等,我这就去拿你要的东西。”
  柜台后面有一条灰扑扑的布帘子,融入到周围老旧的陈设中,要不是老板掀开来,林梧压根没有发现不足二十平米的小小店铺原来另有乾坤,老板没有进去多久,出来时手上捧着一刀纸和一套笔墨,把这些东西放在柜面上后,老板给林梧介绍,“我家选用的黄表纸产自于虎城楚家,用的是端午时节长出来的未散枝的新竹,纸张细腻、吸墨,不会晕染开。一刀五百张,一张可以裁切成两张使用,你画符的时候就可以省着点儿。”
  又拿起了羊毫、朱墨给林梧介绍来历,潜台词就是他看在林梧外公的面子上拿出了最好的货。“兑朱墨的时候最好放一点点黑狗血,成符的效果就更好。”
  听描述,林梧已经幻想出自己手持符纸狠狠地虐妖魔鬼怪的样子,帅!
  然后他说:“多少钱一套,我买!”
  “一千五百八,看在你外公的面子上,抹掉零头,一千五,我还送你普通的黑狗血。如果你觉得普通的不好,我这边还有黑狗妖的血,不过价钱稍微贵了点。”老板拿过了算盘,霹雳巴拉地打珠子。
  林梧:“……”
  呵呵,他是缺八十的人嘛,他少的是那一千五!
  “怎么样?”
  林梧起了笑容木着脸说:“我是初学者,不用这么贵,老板有更加便宜的吗?”
  老板端了端架在鼻梁上的眼镜,“这就是初学者套餐。”
  林梧,“?”初学者的这么贵,高人的岂不是要上万!
  “画符分先天符和后天符,前者便是‘一点灵光即成符’,万中无一。后者就是咱们普通人画符,要灵台清明、毫无杂念,讲究点儿的还要沐浴更衣、焚香祝祷,就算是如此,也引不来天地灵气,画出来的东西空有其形而无其意,带在身边保个心安罢了。我这儿这套初学者套餐卖的最好,没有好设备,用烂货你更加画不出,等你修炼个百八十年成了高手,a4打印纸画出来的都有用。”
  修炼有成,画符念咒就不拘泥于形式,可沟通天地、引气于符,纸张、木板、布帛皆可成书。现在末法时代,能够做到这点的少之又少,所以大家都是初学者。
  林梧被现实打击到了,他可不认为自己是先天符的掌握者,先祖笔记里记了,自家修炼靠的是刻苦、是努力,不是天才。
  “老板,毛笔不要,我就要一刀黄表纸、一盒朱墨,给黑狗血不?”林梧不死心,还想要点儿饶头。
  原来不是大生意,老板意兴阑珊了,“看在你外公的份上,给你一瓶了。一共八百,现金还是扫二维码?”
  林梧:“!”一支笔这么贵!
  “……我扫二维码。”
  “那你扫着,我给你弄黑狗血去。”
  林梧点点头,掏出手机扫二维码,他把钱存进了余x宝里,一天几毛钱,凑个几天还有个包子呢。
  拿黑狗血的老板没有进里间,而是打开了柜台上的挡板走了出去,站在门口吆喝着,“卖石头的,把你家大黑放出来,我给采个血。”
  香烛店的对面是卖翡翠的,门口摆了一块板子,上面堆放了很多半开窗的和没开窗的石头,是翡翠原石。
  从店里面传出个沙哑的声音,就像是烟酒用多了伤了嗓子,“又用我家狗,我问问大黑愿不愿意。”
  “肯定乐意,我给他炖骨头。”
  不一会儿从店里面跑出来一条黑色的土狗,身体细长,尖头、窄腰,皮毛油光水滑的,眼睛特别有神。明明是普通的狗却像是有了灵性,穿马路的时候还知道左右看看有没有车子,过来后蹲在老板跟前,目光深沉地伸出爪子。老板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了一次性针筒和酒棉,熟练地给狗腿消毒、扎针,抽了一小管子的血就罢手了。
  “汪。”狗子叫了一声。
  老板说:“我是不讲信用的人嘛,明天就去菜市场买骨头大肉炖给你吃,我知道,牛肉的,少了你,我不是人。”
  狗子这才满意了,站起来摇摇尾巴溜达回了自己家。
  看完了全过程,林梧深感自己以前的眼界太窄啊,卖血要肉的狗子,他还是第一次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