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兵器是男人的浪漫》分卷阅读40

  离开城区,驶入郊野。初夏的田园一碧万顷,起伏的草叶反射着一线淡淡的阳光,犹如波光粼粼的翠绿湖泊。更远处是一座真正的湖,此刻泛着微蓝的浅灰色,远远的能看到几羽飞鸟在湖上盘旋,雪白的翅膀乘着风越过静谧的湖水,越过湖畔搁浅的木舟,越过长满常青藤的围墙,最后落在庄园屋顶的黄铜风向标上。
  是的,庄园。诺福克家他妈的拥有一座湖滨庄园。阿列克斯仍然对自己第一次见到这座庄园时的反应记忆犹新。
  “这房子真土气。”当时他坐在妈妈的车里,对长途旅行的沉闷抱怨不已。
  “那你最好学会习惯它。你以后就要住在这里了。”妈妈说。
  “为什么不能叫我的继父和继兄搬到我们家生活?我们家的房子也很大啊!”
  阿列克斯不太记得自己的亲生父亲,据说他因为搞外遇而被母亲逐出社交界,之后郁郁而终,同时达成了社会性死亡和生理性死亡。阿列克斯十岁的时候,妈妈再婚了,对象是一位诺福克先生。这桩婚事得到了所有亲朋好友的一致赞许一个是守寡的富家千金,一个是离婚的豪门阔少,还都各带一个拖油瓶……啊不,各带一个可爱的孩子,简直是门当户对、天作之合。
  于是阿列克斯跟着他的母亲从都柏林搬到了这里,同继父继兄一起生活。在真正遇到诺兰诺福克之前,他就从各种渠道听说过这位年长他四岁的继兄的事迹,什么天资聪颖智商拔群、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甚至若有似无地暗示,他比阿列克斯更为优秀,跟这样完美的孩子成为继兄弟是阿列克斯的不幸,因为他将永远生活在继兄伟岸的阴影里。
  阿列克斯只想吐舌头:吹,继续吹!
  他从不相信世界上有优秀到完美的人物。所谓的“天才”不过是某方面比常人稍加丰富而已,上帝是公平的,人有所长就必有所短,就像一杯水倾斜过来,某个方向深,某个方向就必然浅。那些吹爆诺兰诺福克的人不过是没看见、或是故意装作没看见他的缺点罢了。
  那一天,妈妈带着阿列克斯来到诺福克家的庄园,跟自己未来的丈夫住进同一个屋檐下。他们将在当年六月正式举行婚礼。熬过漫长的旅途和无尽的视觉折磨,阿列克斯总算能解放了。妈妈牵着他下了车,他的继父站在门廊前恭候多时。
  继父是个身材瘦小的男人,发际线像大部分不列颠男儿一样堪忧。他与足踏高跟鞋、高挑美丽的妈妈比肩而立,那情境不禁让阿列克斯联想起女王陛下和她的柯基。男孩无聊地想,这男人形貌如此,继承他基因的儿子想必也不咋样。
  “亲爱的诺兰在哪儿?”妈妈吻了吻继父的脸颊,“我给他带了礼物,希望他能喜欢。”
  “他在练习马术。”继父紧张地回吻母亲,“我早跟他说过你要来,叫他早点儿回来,真是的,他可能跑得太远了。”
  话音方落,一匹枣红色的小马便踏着端庄的步伐从树篱后绕出来的。骑马的少年拥有一头暗金色的短发,微卷的发梢反射着锃亮的金光。他在三个人面前勒紧缰绳,马儿嘶鸣着人力起来,吓得阿列克斯倒退几步,撞进妈妈怀里。马鞍上的少年却岿然不动,一边低声安抚坐骑,一边用马鞭顶了顶帽子,向被他吓坏的男孩露出无懈可击的社交微笑多一分显得谄媚,少一分显得冷淡。
  阿列克斯想,要是这家伙不笑,还真有点儿像个威风的小威灵顿公爵呢。
  然后他注意到了马上少年的左腿。
  少年没有左腿。
  他的马裤挽到膝盖,其下是一条特制的j型刀锋假肢,特殊的构造使假肢能顺利搭上马镫。
  阿列克斯连忙转开目光。妈妈告诉过他,盯着残疾人看很不礼貌。可他忍不住偷瞄这少年的假肢。这个威风的小威灵顿公爵就是继兄诺兰诺福克。那些吹爆他的马屁怎么从没提过,这家伙是个残废呢?
  一个残废,有什么可害怕的?那些家伙是不是出于政治正确才一致对诺兰诺福克赞不绝口,以落个“歧视残疾人”的口实?
  阿列克斯没信马屁们的鬼话。
  然后就被诺兰诺福克全方位吊打得一塌糊涂。
  第25章
  诺兰诺福克唯一的缺点就是缺了一条腿。这是他天生的缺陷,委实不是他的错。除此之外,他堪称完美无缺。他英俊潇洒、魅力逼人。他谈吐得体、彬彬有礼。他在伊顿公学就读,是王室子弟的同窗好友。他身残志坚,对体育运动相当在行,马术水平据说能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赛事。
  至于诺福克家的另一个孩子阿列克斯,他头脑聪慧、身手敏捷,就像星星一样闪闪发亮。可问题是,诺兰诺福克犹如初升的朝阳,在他的万丈光辉之下,什么星星都会被彻底掩盖。
  哦,阿列克斯诺福克是不错,但样样都比继兄差了那么一小截,本来出类拔萃的他被那么一对比,完全变成了白天鹅身边的丑小鸭,小公主身边的灰姑娘。
  阿列克斯心态崩溃。
  他拒绝相信世界上存在天才。如果他承认了,那不就等于他承认自己永远比诺兰诺福克矮上一头吗?他坚信只要努力,迟早能追上那家伙。或者,继兄也有他的弱项,而阿列克斯恰恰擅长那个方面。
  他必须找到继兄所缺乏的东西,而他将在这个领域展现自己全部的才华,让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那个“完美”的贵公子诺兰诺福克也有技不如人的地方。
  在学识方面战胜继兄实在是不切实际,于是阿列克斯选择了体育领域。诺兰诺福克虽然擅长许多运动,但他毕竟有天生的缺陷,总不可能样样通吧?
  起初阿列克斯选择的是击剑。这项贵族运动最符合他对优雅和力量的双重追求。可是他很快发现,身残志坚的诺兰诺福克居然也很擅长击剑,从小就由一位知名教练单独授课,这位教练带出过多位世界冠军,想进入他门下修炼的人能从伦敦塔排到巨石阵。诺兰诺福克似乎在向他炫耀,总是时不时地将教练邀请到家中,于是整个上午阿列克斯都能看到两个人在庭园中刀光剑影。
  阿列克斯自暴自弃。
  他必须找到一个从未被诺兰诺福克涉足过的领域,这样他才不会输在起跑线上。
  他找来找去,最后选择了兵击。那完全是个意外。当时他正和几个同学一道旅行,途径一座古堡,那儿正在举行“历史重演战役”,一大波身穿奇装异服的人分成两拨,正模拟城堡攻防战。
  对于阿列克斯来说,那可真是个决定命运的时刻。
  两个选项摆在他面前,一个是对同伴们笑笑,“嘿,看那群傻x”,笑完之后就调头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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